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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看來,中國的男同性戀者與他們的西方同類的最大區別是在結婚的問題上:在西方只有約五分之一的男同性戀者是已婚者(女同性戀者當中的已婚者占三分之一);而在我們的調查對像中,有的已經結了婚,有的正準備結婚,真正準備終身過獨身生活的只是極少數。造成這一區別的最主要原因是文化規範的壓力--中國文化特別看重婚姻的和家庭價值,特別強調傳宗接代。因此在人人都要結婚這一行為規範上特別的整齊劃一。 不願結婚 在婚姻觀問題上,所有的男同性戀者在同女性結婚這件事上都是不情願的。我們的調查對像中,大多數尚未結婚。雖然其中多數人是打算到歲數結婚的,但都希望越晚越好。 同性戀者不願結婚的原因可以概括為以下數種:首先,在同性戀者心目中,結婚是一件"跌價"的事情。一位同性戀者甲對他新結識的同性伴侶乙說:我不喜歡結婚的人,覺得他們沒有人味,對女人也不真,對男人也不真。殊不知乙恰恰是結了婚的,因怕失去甲,乙一直瞞著沒敢吐露真情。但後來出於對甲的感情,乙還是向他坦白了真情。甲一聽怒不可遏,說:我以後再也不見你了。乙回家後,悲痛欲絕,在給甲的一封信中,語無倫次地表達了他對甲的感情和對自己婚姻的矛盾心理。信中寫道: "……請你相信我,我是永遠愛你一個人的,至死不渝……我已經是結婚的人……我覺得總是對不起你……我的婚姻是痛苦的,一直不知用什麼方法挽救……請你理解我,現在我的心都快碎了……我是結婚的人了,提起這幾個字我心裡非常煩惱,心裡感到壓抑,對不起你……" 在另一個事例中, 一對同性戀人海誓山盟,30歲以前都不結婚:"我遇到一個小我一歲的工人,對他有好感,他也喜歡我,我們很瘋狂地相愛了。這愛一直保持到他結婚。是我允許他結婚的。本來我們有個約定,30歲以內不許結婚,但一次他和我鬧彆扭,我同意他結婚了。"一位同性戀者說:"我有個朋友,他女朋友挺漂亮,但他不願結婚, 拖到29歲才結婚。"還有一位已婚的調查對像講到他在同性戀活動場所的一次遭遇:"有一個人問我是不是結過婚,我說結過,他掉頭就走了。" 其次,結婚以後的人精力分散,對未婚的同性戀伴侶來說是不公平的。一位常在社會上走動的資深同性戀者說: "圈內的人都以未婚自雄,重視未婚,認為結婚的人精力就達不到了。 "由於同性戀者一旦真正互相愛起來,感情也是十分真摯專一的, 因此婚姻會成為二人感情的障礙。一位調查對像對我們說:"我碰到一個30多歲的人,說自己沒有結婚。他可能在騙我,我不敢以真心對他,萬一他要是成了家的,那是對我的感情的摧殘。" 一位同性戀者談起自己的一段情史: "我一聽說他是結了婚的就討厭他了。他許願要趕走老婆,我才遷就了他。他老婆週末回來週一走,平常就住在娘家。我從他身體上可以看出他沒和老婆做過愛。他告訴我說,婚後那麼多年總共和老婆做愛五次,我不信。" 調查過程中,我們結識了一位外國專家,他是個同性戀者,他對自己的中國情人都要結婚大惑不解,並覺得自己受了不公平的待遇。他大概很難理解一個中國男子面臨的結婚壓力有多麼強大,誤以為是這些人用情不專。 第三,結婚會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同性戀者的活動自由。當我們問到一位26歲的同性戀者為什麼還不結婚時,他說:"我想再玩一年,結婚以後就不能隨便出來了。"當然, 許多已婚的同性戀者仍舊到社會上找同性戀伴侶,他們對結婚以後的限制就不可能認真對待了。只有那些尚未達到結婚就會引人注意的年齡的同性戀者和極少數真正決定終身不娶的同性戀者,才會有這種看法。他們當中有些人甚至持有相當嚴厲的婚姻道德觀。 例如一位決定獨身的同性戀者滿懷同情地說:"最痛苦的是同性戀者的妻子。我在XX賓館認識一個同性戀者,他的妻子和別人亂搞(男女關係),被單位抓住開除了公職。這個同性戀者竟然跟他老婆離婚了。可那女的實際上是受害者,她丈夫滿足不了她嘛。我覺得他這樣做不道德,結了婚就不該再出來找朋友。" "我不打算結婚, 對好心給我介紹對象的就騙他們說,這事可遇不可求等等。我去看過大夫,想矯正,但也不很強烈,是試探性的。我怕被治成雙性戀,那還不如我現在這樣,因為如果結了婚還在外邊有這種生活,對家庭、妻子,孩子都會有不良影響。" 一位調查對像這樣談到對已婚男友的感覺: "有個朋友特喜歡我,可結婚了。人家有美滿家庭,我不希望破壞他的家庭。有時他呼我,我就不理他。有一次我們見面, 從東四走到雅寶路,走賽特,走藍島,又走回來,走了有2 0多里地。他很漂亮,一路上看我的人少,看他的人多,女人看他的眼神是忌妒的。他說他是同性戀,問我他該怎麼辦。" 最後也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當然是異性戀愛與婚姻過程中的事情完全不能引起他們的興趣。顯而易見,男同性戀者不願結婚的原因千頭萬緒,歸根結底還是缺乏對女性的熱情,感覺不到異性的吸引力。 儘管如此,不少同性戀者都有過與異性接觸的經歷,並且通過自己對男女兩性感覺的對比,來解釋自己的性取向,使人感到這似乎是一種無可奈何的事情。根據金賽調查,20%以上的異性戀者有過某種程度的同性戀體驗;同樣,66%的同性戀者有過異性戀體驗。另據統計,24%的男同性戀者有過異性戀的幻想;34%作過異性戀的性夢。(凱查多利,第331頁)從我們的調查問卷捍,雖然大多數調查對像說,"目前異性不能引起自己的興趣", 但是對"少年時異性是否能引起您的興趣"這一問題,多數人答"能引起"。 許多調查對像表白自己對女性並非憎恨或厭惡,並不反對異性,只是缺乏熱情,不願接觸, 例如一位同性戀者說:"在性的方面,我對女孩就是沒有渴望感,對男孩才有渴望感。""異性的性感談不上,和男性接觸接吻可以勃起,比如和XX,我並不喜歡他,接吻時也能勃起,但和女朋友接吻卻毫無生理上的反應。""在性方面,讓異性得到滿足太難,所以不喜歡;為了簡便不如找同性,同性之間相互理解較多。"還有一位說:"有的人討厭女人,我並不討厭女人,只是對她們沒興趣。" 當然,厭惡女性的人也是有的,有些人對異性雖然並非整體地厭惡,但對女性身體的某些部位有反感。 例如一位27歲的同性戀者說:"我小時對女孩還好,喜歡跟她們逗著玩,覺得她們的身材體形還有點吸引力,但對特別的部位會覺得噁心。"這位同性戀者解釋說,他是做歌舞廳的,一些舞女舉止放浪輕浮,有時會看到她們的私處,感覺很壞。 一位感覺細膩的同性戀者通過一位熟識的女孩的感覺分析了自己同女孩交往的現實可能性: "總得來講,她是那種很純淨的人,在很多人的眼裡也許不漂亮,不過我是覺得她很美好,我甚至沒有掩飾對她的好感。現在想來,我其實是將她當了男性來欣賞和喜愛的。這樣的女孩子我是願意去愛的,不過我看是愛不成的。因為愛到某種實質性階段,我會覺得自己像是一個二流的本色演員演不了性格角色那樣沮喪和難堪。我可不想讓自己下不了台,還讓人埋怨。我只是愛她身上所有的男性氣質罷了。" 一位同性戀者說,自己對女人並無反感,可是一聽到結婚就覺得討厭,就會想到家庭瑣事,孩子,家務,丈人丈母,大舅子小姨子都要照顧到。而未婚只有父母兄弟,負擔輕,時間充裕。另一位說,交女朋友很累。打電話,一塊出去玩,還要上她家見她父母, "雖然和車間的女孩子也能處得來,共同語言也不少,但不如和男的交往自如。"他還說:"一想起女朋友就覺得煩。"根據一位調查對象的概括:"同性戀裡什麼樣的人都有,有的是因為入道深,對異性才越來越沒興趣;有人壓根就沒對異性感過興趣。"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講過他與女性的尷尬經歷: "那次我遇到一個女孩子,她主動追求我,性上也很主動。她告訴我,她以前有個男朋友,在性上比我強,那個男的是個工人,她想找個大學生。她一說這些,我就覺得索然無味了。做那事時她一動不動,我讓她配合一下,她說不懂,沒聽說過。男的之間發生性關係互相都配合的。後來她覺得我不能滿足她,就分手了。" 一位以同性戀為主的有雙性戀經歷的調查對像講了他的異性戀愛史:"1981年,我認識了一個女朋友,是個墨西哥人,我們好了三個月,性生活是協調的。這之前還認識過一個女朋友,是中國人。我沒感覺到愛她們,但性生活是協調的。1983年我又認識了一個女孩,好了有一年多,我覺得對她還是有感情的,但是一點也不忌妒……現在她另有男朋友了,我也沒覺得受傷害。"一般地說,忌妒是愛情的標誌,如果不忌妒女友同其他男性要好,顯然並沒有愛情。 "高中畢業後我談過一次戀愛,大學畢業時分的手。談了4年戀愛,我毫無熱情,覺得沒意思。 她有一次寫信問我:你到底愛不愛我?4年來你從沒擁抱過我,也沒吻過我。" "在大學期間我從來沒有考慮過婚事,現在工作已3年了,我必須成家。當初給我介紹對象的不少,有些對像我談了半年,但是我沒有拿出一半精力去談在談對像時,我是很勞累而且被動的,我從來沒有動手摸一摸女朋友。別人都說我找對象的標準過高。我現在還是單身,對以後的生活不知該怎麼辦。我對社會來說是多餘的,我曾經想過出家當和尚。" "我有過一個女朋友, 她對我相當好,我一開始還有熱情,後來就越來越討厭她。我都不知為什麼會這樣,她走路吃飯的姿勢我討厭,說話聲音大小我也討厭。從第一次接吻,我就感覺痛苦。她好像是咬了我,或用牙硌了我,反正我特別不喜歡她的狂熱勁。這就是我不喜歡她的開始。我感到她性慾旺盛,使我感到自己在她面前像是性無能或很不行似的。雖然能勃走,可持續時間不長。跟男人就不會這樣,不會有我不行的感覺, 和男伴在一走時我希望自己是柔弱的,關係也很自然。"這位同性戀者認同被動角色的取向相當明顯,和一個強悍的男人在一起時,他感到自然,他的柔弱天性可以盡情發揮;可和一個女人在一起時,女人若柔弱,他不喜歡,因為他不喜歡進攻型的主動角色;女人若強大,他也不喜歡,因為雖然他可以取弱勢,但同男女的社會期望角色完全顛倒,他又覺得太彆扭,不自然。 "可笑的是, 我班上一個女生追我。我跟她吃了幾次飯,跳了幾次舞,實在沒意思。 她的美麗激不起我的任何興趣!我跳舞不錯,可我現在已3年沒進舞廳了,我不願意抱著女孩子跳舞。" "上大學時有兩個女孩子追過我,女孩子請我跳舞,我不覺得好,覺得沒意思。有個女教師對我有這個意思,我對她沒有好感。" "我交過女朋友, 一星期都不想見一面,見面也是只覺應該見了,不見說不過去了才見。如果有人要和她好,我就躲了,也不忌妒。有時剛好起來時還有點熱情,事情一明朗化,我就變成盡義務了,接著從冷淡變成厭惡,所以我害怕交女朋友,怕不光害了她也害了自己。我母親跟人家說:從沒見我兒子去追過一個女孩子,什麼時候看他追女孩了,我就放心了。" "在大學我找過女孩,沒多久就不好了,吻女孩的感覺不如吻男孩。" "那年我認識了一個工廠的女勞資科長, 我比較喜歡她,也有性生活,但沒有多久,對她就沒性慾了。我希望能維持下去,改變自己,可後來實在持續不下去,只好算了。" "我有過一次和女孩戀愛的經歷。 我們有過接吻,撫摸乳房,我強迫自己這麼做的。男女在一起時那種心裡壓力特別難受,後來我覺得沒必要讓自己跟她在一起受罪,像熱鍋上的螞蟻被煎熬的感覺。我是學畫畫的,男人體我能欣賞出什麼叫美,女人體我都不知道什麼比例是美的。" "我住的地方是獨門獨院。 早上她來找我時,我還沒起床,她和我親熱,我無處躲避。感覺並不好,但最後還是被挑逗起來,發生了性關係。我對這些並不喜歡,後來我早起床,就不會出這種事。再後來,她就不來了。""一次別人給我介紹一個女的,大學畢業。我對她沒興趣,她很主動,製造機會。到夜裡11點時,我要去趕末班車,她假裝有事不讓我走,結果不得不留下來過夜。她在這方面比較老練,可我對她一直不感興趣。我當時和領導鬧矛盾,她老為這事說我,我覺得很沒意思,我只能應付差事,抱抱吻吻,不是發自內心的。她主動,我不情願。最後還是分手了。" 一位同性戀者詳細描述了他和女性發生性關係時的感受,他對女性的評價是:有生育能力而已。從發洩性慾的角度來看,與異性的性活動不能令他滿意。他說:"接吻不舒服,沒有刺激感,還得刺激她。自己失去的多,得到的少。對對方觸摸自己生殖器有反感,一接觸就什麼興趣都沒了。要是同性,越觸摸越有興趣,越吻感覺越好,同女人剛好相反。自己也不願接觸女方的身體,一接觸就反感。第一次看見女人的裸體也沒興趣,女人看我的裸體也沒興趣。可是男人看到我的裸體時都興趣極大,有的人專門讓我脫衣看幾分鐘之後,才幹別的。但女朋友看到我的裸體時全無渴望的眼神,十分冷淡,因此覺得很失望。對男人的渴望的眼神感覺特別好,可女人沒有這種眼神。也不喜歡撫摸女性,摸著膩歪,皮膚沒有彈性,觸感不好,曲線也不好。雖然也能勃起射精,但沒有發洩感,射精前的感受跟與同性發生關係時不一樣, 完事就完了,沒有意思。"這位調查對象可能是一位感覺過於細密、對性感要求過高的人,但他的感覺在男同性戀者當中顯然是有一定代表性的。 "對於女人我可以喜歡她們的臉和乳房,下半身不喜歡,尤其不喜歡生殖器。" "我覺得同性戀是先天的, 我看毛片(指色情錄像--作者注)時,只有看男的才有感覺,看女人感覺不好,女人的性行為給人不衛生的感覺,雖然還沒到噁心的程度,但感覺不衛生。看到妓女為男人口淫的場面,我就在想像中把她想成男的,才能有好的感覺,否則就感覺很壞。" 一位愛好文學的同性戀者陳述了對結婚和生育的感覺: "我好像對作一名百分之百的gay非常著迷和執著。 我讀過安德列·紀德的兩本書,可最近發覺他居然在用同性戀氣死他的老婆之前跟另外一個女人生了一個女兒。這本三聯版的以他名字為書名的傳記評論並沒有花精力和篇幅來介紹他女友以及他女兒的關係,可我對此產生了濃厚的興趣。不過我不再喜愛他了,因為他居然生了一個女兒!用同性戀把自己老婆氣死我不大贊成,可另一方面又生下個什麼女兒,我是決不能原諒的。有時我真不知道自己對gay的固執是因為生性就沒有別人那種靈活的協調能力, 還是因為自己給什麼鬼把持了腦瓜,想到有一天我居然也會生出一個女兒什麼的來我會發瘋的。想到自己像一具殭屍那樣拒絕變化,我真是難過,因為我不知道哪兒出了錯,算不算不錯。" 有些同性戀者之所以迴避異性,是因為他們缺乏同異性打交道的勇氣。一位從中學一年給就開始有同性戀活動的高中學生說: "我沒有勇氣談女朋友,在她們面前裝男子漢太累了。而在同性朋友這兒,別人都瞭解你。再說交女朋友要花錢,我不準備太主動談女朋友。我反女朋友看得很神聖。"另一位同性戀者說:"和女朋友在一起,在性方面覺得有壓力,對方抱怨過。對方給自己的直接壓力雖不大,但自己感覺壓力大,想到婚後性生活是一個產要內容,就覺得不堪設想。" 可也有人對男女關係的感覺恰恰相反,正因為他們不像異性戀男子那樣計較戀愛的成敗,甚至在心裡暗暗希望戀愛不成功,結果反而在處理與異性的關係中顯得更加自如、 自信,因而獲得女方的青睞,使戀愛容易成功。一位調查對像說:"我交女朋友不害羞,越喜歡女性的人越放不開,。可我交過女朋友之後感覺不好。我覺得男的聰明, 有思想,有水平;女孩小心眼、累贅,老得哄著,覺得太累。"另一位同性戀者講過女朋友如何看上他的事情: "我最近交了一個女朋友,她是大學生,家庭出身幹部。我們是偶然認識的。我當時尋女性一點興趣也沒有。那次我和男朋友也去玩,碰上她了,她是我一個年歲挺大的同性戀朋友的女兒。我偶爾瞟了她兩眼,她說就因為我眼神淫蕩喜歡上我了。交往兩個月,她就提出要和我結婚,跟原來的男朋友吹了。她說那男的像棺材板一樣,不懂感情。我從沒和她摟摟抱抱過,她很漂亮,是獨生女。"他還自豪地對我們說:"不信你看看我們這些人,找的對象沒有不漂亮的,沒有文化低的。" 由於同性戀的實踐也是一種感情的性的經驗,所以某些資深同性戀者雖然年紀輕輕,卻早已是這方面很有經驗的人了。同初出茅廬的少年相比,更懂得人與人之間的感情和性慾,更精於吸引性對象。令人遺憾的是,和他們交往的好些女孩只看到他們在感情和性方面的成熟,並受到吸引,卻萬萬沒有想到,這些感情並不是以異性為對像而是以同性為對象的。 有些同性戀者對女孩也感興趣,但多兄妹之情,少情侶之愛。一位正在和女孩談戀愛的同性戀者這樣說:"我覺得對女孩就應像大哥哥那樣,關心她,幫助她。"他自稱對女孩的愛占一大半,對男孩的愛占一小半(這位實際上是個雙性戀者),他說: "這跟心情有關。遇到麻煩和苦惱時,就要和同性的人談,有煩惱時去找女朋友就像火上澆油。" 有些同性戀者談戀愛時對女孩並無真正的興趣只有一種炫耀自己所有物的感覺。一位同性戀者說: "我對她(女朋友)的喜歡是一種自豪感,因為她比別人的女朋友都漂亮,有錢,地位高。她媽在旗,準備好古玩玉器,還給我買了首飾,我沒拿,拿了就等於承認了。我怕有朝一日會和她分手。" 總而言之,無論是先天的感覺還是後天的熏陶,說不清是因還是果,同性戀者對異性或是冷漠無情,或是敬而遠之。雖然大多數人對異性並未達到厭惡的程度,但用他們自己的話來說,對女性"只可遠觀,不可近瞧","可交但不可深交"。 同性戀者當中確實有些人是完全見不得異性的,一位調查對像講過這麼一件事:"我知道一個同性戀小伙子, 看了異性戀毛片,就說覺得噁心。可我不,我就是看了異性戀毛片之後,感到異常興奮,跑出去搞了一回同性戀。那是我第一次同性戀經歷。"一位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我很討厭女人,因為中國的女性可愛的很少,從體形到心靈。 "這位調查對像談過兩次戀愛,都感覺不好,並認為這種異性戀愛經歷對自己後來的性取向"影響很大"。一位同性戀者年輕時有過嫖妓的經歷,印象很壞: "那次幾個同事一起去玩,每人都分到一個妓女,我不喜歡,但也沒辦法。我的感覺是,同女人只有身體接觸,沒有精神上的溝通,挺噁心的,結果我還要付她錢。有的女孩子挺漂亮的,但她們和我們之間沒有平等感覺,好像比我們低;和男孩都是平等的,有了感情才有性。" 從問數據看,許多同性戀者有過異性戀愛經歷,最多的一位談過九次戀愛,多數人對異性戀愛感覺不好,不能成功地達成婚約。 儘管在中國文化中結婚壓力十分強大,還是有少量同性戀者抱定了終身獨身的志向。尤其是在年輕一代的城市同性戀者當中,已經出現了一批打算走終身不婚之路的人。 例如,一位年輕的公司職員說:"我不打算結婚,我確實希望不發生這樣的事情。 我已經有了侄子,我哥哥的孩子,這對我是一個解脫。"一位20多歲的調查對像在回答"是否打算結婚"這個問題時這樣說: "我不打算結婚,也不打算要孩子。現在結婚還有什麼用處?在生活上不是非得要跟一個人互相照顧幫助才能過得下去。男女都有自己的工資,洗衣服有洗衣機,那一點家務都能自己做,沒有妻子完全可以生活得下去。 結婚什麼用處也沒有。"這位年輕的同性戀者已經不再能感到結婚壓力的其他方面,而把婚姻的全部功能歸結為照料家務,把妻子的作用等同於一個家務女工。這種感覺和年長的一代已有很大不同。一位為了躲避婚姻的壓力決心遠離家庭的同性戀者說: "過了30,別人會來勸我結婚,別人有權利關心我,有權利對我說三道四,我也有權利走自己的路,只要不違法犯罪,也不會傷害別人。相反是我們受到傷害的時候比較多。" 他們當中有人是從不傷害無辜的女性這一角度考慮獨身的: "我在考慮,如果同性戀的親密長久關係不能建立,外在婚育壓力很大,我當如何處理,是否非得去經歷同異性結婚、離婚這個過程。我不想傷害他人,尤其是一個善良的姑娘,我想這是一種罪惡,無論其原因在社會還是在我。"另一位寫道:"我是個家教較嚴、道德要求頗高的人。我寧肯自己忍受所有的非議和白眼,也不願去欺騙和玩弄一位女孩。 如果我願意這樣做的話,我早就結過多次婚了。"還有一位是看了《喜宴》後決定不結婚的:"不知道您看了《喜宴》沒有,這部片子您一定要看。我幾乎看了3遍,真的感人,讓我欲哭無淚。看了《喜宴》後,我知道我今後不會結婚了,我要去組建心目中的《喜宴》式的家庭,而且是不要女人夾在中間的那種。但我找得到志同道合者麼?現實令我一次次地失望(但我不敢絕望),我怕我會孤獨一輩子!那樣的未來總讓我不寒而慄,但我又只能有這一選擇,因為我不想拉一個女孩來當我的殉葬品。我愛太自私,哪怕要我分一點給她們,我都不願的。" 一位同性戀者在家庭父母的壓力下訂了婚,但經過痛苦的思想鬥爭,最終還是決定暫不結婚, 解除了婚約,他是這樣想的:"我應該有所抉擇,不應該這樣沉淪下去,任由命運對我的擺佈。我最終還是決定幾年內暫時不要結婚,我不喜歡她們,為什麼非要跟她們結婚。我鼓起勇氣把我的實底告訴了她,她驚詫,幸虧還沒有結婚,萬一結了婚,迎接她的是什麼,她很清楚。我們都是有文化的人,她最後沒有逼我,平平靜靜地分了手。可對於我的退婚,父母、親戚、朋友都不理解,問我原因,我無法細說詳情。為了逃避他們對我的'審問',我搬到了單位集體宿舍,像作賊一樣,那滋味可真不好受。" "有些抱定不結婚志向的同性戀者, 對同性戀者的結婚持有更為激烈的看法,他們認為同性戀者與女人結婚是自私和不道德的作法。 有一位這樣講:"我知道有個人,結了婚,後來女方發現他是同性戀就離了。明知自己是同性戀還結婚,這是不道德的。 所以我不結婚,這們就不會把自己的痛苦傳給女方。"這位決定不結婚的同性戀者還認為: "作為丈夫就應全身心地愛妻子性生活也一定要有感情投入。我做不到這一點,所以不結婚。" 目前在同性戀者當中流傳著一位老年同性戀者關於"三不"(不婚,不怨,不露)的倡議書, 提出了如下"不婚"的理由:"'不婚'即不勉強和異性結婚。婚姻的基礎雖然是生理上的生殖和心理上的性樂,但在本質上,婚姻是一個倫理上的政治經濟行為。婚姻作為私有制的產物,在人類社會中經歷了一萬年的演變,形成了當今一夫一妻的主流制度。婚姻問題是一個生理、心理、倫理三結合的'立體'問題。同性戀者既然以同性為性定向,就不應違心地與異性結合,給妻子、本人、家屬和社會帶來不盡的性苦難,增添諸多的性悲劇。在性無知的人看來,當婚不婚者顯然是一個'怪物',但權衡利弊,還是以不婚為妙。作為異性戀者,也應該提高自己的性學素質,尊重同性戀者的性權利,不必大驚小怪的為同性戀者撮合婚配,製造悲劇。" 基於上述原因,不僅是同性戀者自己不願結婚,不少研究者對男同性戀者同女人地結婚也持堅決的否定態度。例如,藹理士即曾指出:婚姻是沒有益處的,而它的害處卻很明顯。同性戀者對婚姻原本是不感興趣的,強其所難,勢必引起憎噁心理。原本厭惡醉而強醉,醉的程度不免加快加強;原本厭惡婚姻而勉強結婚,同性戀傾向也會加劇。(藹理士,第316頁)他的觀點是富於啟發性的。 不得不結婚 即使在西方社會中,不結婚的人也會蒙受損失,無論在形象上還是實際利益上,都是如此。 下去如格蘭姆斯在《性後果》一書中所指出的那樣:"男子到30歲尚未結婚,人們就會認為他有什麼問題,或疑他是同性戀者,或疑他是性遊戲者。他在軍界、公司、政界及工會組織中都不會升到高位。有學術界和藝術界有成功的或能性,但在個們眼中仍是可疑分子。因此可以認為,結婚和正常的外在表現是男人事業成功的助力。 "(格蘭姆斯,第57頁)看來,各種文化在這一點上十分相似,儘管未婚人所感受到的壓力程度會有所不同--在中國社會中,雖然未婚男子不會被疑為同性戀者,因為公眾對同性戀現象的警覺性遠無低於西方社會,但是由於中國傳統文化遠比西方更看重婚姻和家庭的價值,常常以此作為人生成敗的標誌,因此我國的男同性戀者所承受的結婚壓力,大大高於西方社會中同性戀者所承受的壓力。 儘管不願結婚,中國的男同性戀者大多數最終還是要與女人結婚,其原因首先來自社會文化規範的壓力。不少同性戀者認為,結婚是為父母家人和社會應盡的義務。 一位調查對象的說法很有代表性:"因為我們是在幾千年傳統道德的教誨下長大的傳統的觀念讓我們必須具備一個中國男子漢的責任感。對於傳統的婚姻觀念,我們中的絕大多數人是認同的。作為一個男性,這應該是必然的路。也有少數人不願建立家庭,但只不過是晚些時候罷了,終身不娶的人幾乎是不存在的,至少我的朋友們是這種情況。"一位同性戀者甚至這樣說:"即使中國許可同性戀同居,我也不願這們做,因為要給父母盡義務。"另一位說:"我倒不怕別人說,但要為父母著想。"還有一位說:"好多人為了父母結婚,我為姐姐結婚,她62歲了,我從小喪母,是她把我帶大的。她看我一個在外,孤孤單單的,經常掉淚。我外甥女來信說:媽又為你掉淚了。我為了安慰她,不得不結婚。" 不少同性戀者感到,與異性結婚這件事給他們的生活帶來了最大的困擾,這種情況在中小城市及農村尤甚,因為那裡的社會規範中,到歲數必須結婚的壓力比大都市裡又大了許多。 有位同性戀者以第三人稱這樣寫道:"最近,前來給他說媒的人很多,他也陸續與對方見了面。夫妻生活能否正常,是他最為擔心的一個問題。美好的新婚之夜對於他將成為一個負擔。假如他能承擔起作為丈夫的責任的話,那自另當別論。結婚的事可以拖一些日子,但不能永遠拖下去呀……他可以去喜歡一位姑娘,可以去愛她的學識、美麗甚至溫柔,但不知道在這個前提下,他能否給她以正常的滿足。"這位同性戀者為了能和異性結婚,到處尋醫問藥,並且在做"自我治療",聲稱自己正在朝著"愛一個女人"這方面努力。另一位寫道:"就婚姻生活而言,當然不願結婚,可又不得不結婚。我在考慮不結婚,但我不敢想像那種壓力,如果有一份純真的愛,我會忍受一切的,否則真不敢想像。鸎 一位家在農村的大學生說: "奶奶非要我把女朋友帶回家,其實我早一口回絕了女友,因為我不願傷害任何人。本村和我同年上大學的一個人早在一年前就把女友帶回家去了,而村上一些喜歡用嘴殺人的人這樣分析:他家窮,沒人願意跟他。因此母親也急。總之,如果讓村裡人知道我是同性戀者,我會失去家鄉的一切,儘管在家鄉我是聽話、樸素、刻苦、認真又聰明的榜樣。現在的問題是:是不是和許多同性戀者一樣,找一個女人來為自己犧牲!" "每次回家家裡都問我為怎麼還不帶媳婦回來,我感到壓抑。" "我父母養我這麼大不容易。 我不想結婚,媽掉眼淚說:你不結婚,我死都合不上眼。我一定要成家,不成家對不起父母,沒有父母哪有我呀。" 一位同性戀者在給我們的信中談到對婚姻的矛盾心理:"我是家裡唯一的兒子,幾年前就有人提親,父母也催我,甚至是求我,要我結婚。我的父母都是超過60的人,他們保守,過著平淡規矩的生活,他們決不會理解我,我也不敢向他們說出我的秘密。……現在我左右為難,不知該怎麼辦才好。從心理上講,我是打心眼裡不願意結婚。我不願意同自己沒興趣的人生活,卻又沒有一個能站得住腳的借口來推脫。也許我應該聽父母的話,他們撫養了我,又為我準備好房子、錢,等著我回心轉意,同意結婚。我應該為了他們去結婚。那是我們的家表面上看就是個幸福的家庭了。可難道這其中的不幸、壓抑還要伴我一輩子嗎?我真的不甘心。" "我媽老早就買好了嬰兒洗澡用的鋁制澡盆, 她說這種東西價錢漲得厲害而遲早要用。儘管她安排好的那些相親機會都被我拒絕了,可她也沒辦法。不過我恐怕得計劃棄家出走了,因為我歲數已經不小,不可能長久地推諉下去。這真是一件很令人發愁的事。對於有些人來說,他們非常能夠適應環境,他們可以把自己的隱情同家庭生活一道處理得妥帖,可我不能即使我能接受異性戀,想要找到相戀的對象對我而言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可我那些同事們時常熱心地要為我做媒,總勸我要現實些,不要眼光過高。跟異性交往哪怕一點點,對我來說都是那麼的難和令人羞愧。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的未來是什麼樣子,我有點害怕。" "有一次我母親問我這麼大歲數了不結婚為什麼, 我只好說有我有病,不能結婚。" "同事們都給我介紹對象, 父母也盼著我領媳婦回去,可我對女人實在是一點慾望都沒有,一想到那事就嘔吐。" "有時精神上確實對這事感到壓抑,尤其是到了結婚的年齡不結婚帶來的煩惱。所愛的人不能與你結婚,不愛的人豐一起又沒有幸福。誰都渴望愛,渴望得到一個幸福的家,可我們這種人太難了。我本人是搞歌舞的,身高長相都不錯,成個家並不難,可現在面臨的現實就是自己愛的是同性,沒辦法,也很難改變。" "隨著年齡的增大, 結婚成了我的一塊心病。我連一點力量和信心也沒有。為什麼我必須要和別人一樣結婚生子?為什麼我又和別人不一樣,不願結婚生子?中國人講究福祿壽,多子多孫為福之首,但我願終身無子無孫,一貧如洗,也願將生命折去大半換取一刻的平等。" "我們都不想結婚,可結婚是人生不可避免的一個步驟,早晚得走,無可奈何。" "結婚壓力很大,我認識的三個朋友最近都準備結婚了。" 一位即將結婚的同性戀者這樣談到他的痛苦與焦慮, 感人至深,發人深省:"過一些時候我就要結婚了,我不知該如何面對那個未來的她。我雖然同意跟她結婚,可我內心知道,我不喜歡她。可我卻不得不結婚,我的年齡已容不得我再獨身下去。父母和親友也不會允許我這麼大了還不結婚。我該怎麼辦?我不喜歡她,可我卻要與她過一輩子,朝夕相處,同床共枕。我受不了,我不敢想像我以後的日子會是什麼樣子。我只是覺得心裡煩亂,可表面上還得裝出結婚前的喜悅,自欺欺人。我不能想像,洞房花燭夜將是怎樣一番情景。這到底是為什麼?人是不是一定要結婚?人是不是一定要與異性結婚?作為一名同性戀者,我是斷然不敢公開我的性傾向的。為什麼想獨身,想一輩子不結婚,在中國會這樣的艱難,我承受不了世俗的壓力。我該怎麼辦?我為什麼就跟別人不一樣。為什麼同性戀這個魔影會降臨到我的頭上?我不知道我這輩子怎麼過,也不知道我的幸福在哪裡?也不知道結婚後會不會離婚。作一個同性戀真難!有時候真想一死了之,可我對理想、事業還有一點希望,終歸沒有走那條路。真的,我覺得心裡堵得慌,滿腹愁苦卻不能對任何一個人說。看著每個親友都忙著給我張羅婚事,我心裡真不是滋味,他們哪裡知道我的心思!我到底該如何去面對這即將發生的一切,我該如何去尋找屬於我自己的幸福?處在異性戀者中的同性戀者,他們的痛苦有誰能體會得到呢?" 一位大學教師寫信來談到他的一位友人的情況: "最近一段時間,他一直神情恍惚,原來,由於自身性格和社會環境的影響,他對異性沒有慾望,而有時會對年齡相仿的同性有非分之想。起初,他並沒有太在意,整天樂哈哈的,但隨著年齡的增大,婚姻愈來愈讓人關注,他心理壓力愈來愈大。加之他的圈子裡還有特別好的朋友,已陷進去不能自拔。於是他為此而痛苦萬分:獨身吧,不僅社會壓力大,而且現在的工作環境使其沒有感情的著落;結婚吧,不僅勉強自己,也害了別人。他說,要麼,去海南闖世界;要麼找個中學教書,把所有的情感都傾注到學生身上;大不了去死。據他說,他高中的同學從XX大學畢業後就走上了死路。我聽了既愕然更焦慮。" 一位同性戀者講述了他的同性戀朋友不得不結婚的情形,以及這件事對他們倆的傷害: "從16歲開始,我和他已經相愛了10年,裡面的故事曲曲折折。畢業後他分到X市, 又調回家鄉。一切都在猛烈的變化,唯獨我們的戀情依舊未變。我們互相愛護,互相勉勵,都在各自崗位上做出了好成績,受到各自領導的器重。可是他母親病重,醫生說維持不過兩年。她最大的願望就是要他結婚,但他死活不肯,他心裡只有我。 當我出差去看他時,卻看到她母親愁苦萬狀的面容。她講起他的'不孝'(指不結婚, 他比我大兩歲)來,幾乎悲痛欲絕。我再也忍不住了。我彷彿看到母親伏在塑料盆裡搓洗衣服那筋脈凸起的雙手。我哭了。我想起了書上的一句話:葉子落下來還能重新飛回枝頭嗎?當我可以審視自己靈魂的時候,一切已經太晚了。我和他一夜都沒睡著,商量來又衡量去,決定由他先找朋友結婚,以安慰母親那顆幾近破碎的心。我很傷心。他娶妻生子是我絕不可容忍的,主要是在感情。我不怪他,誰也不怪,是我主動勸他結婚的。如果我在那種絕境,也許也會那樣的。我也知道,他終身將對我刻骨銘心。這一點也使我感到一點欣慰。我弟弟與女朋友十分恩愛,母親很喜歡他們。她很愛護我,所以並不強烈反對我獨身,但卻為我在她百年之後沒人關心而擔憂。我勸她不要杞人憂天,我這輩子就這麼打算了。人生在世,幾十年匆匆又匆匆。所以我總想:愛我所愛,無怨無悔。" 一位同性戀者描述他他談對象的經歷: "是我主動給她寫的信。她很漂亮,下廚房做家務是把好手。 衝動談不上,成個家就是為了盡社會義務。我們談了4年,她人很好,很癡情,挺忠於我的。可是她父親不同意我們的婚事,沒見我面就說不同意。我很不高興,就趁機跟她分手了。我和她分手後,她的朋友說要宰了我。父母以為我這次戀愛受了創傷,所以凡是不如她的女孩我全看不上。今年父母又給我介紹了一個,我反應很強烈。我跟他們說,讓他們不要再管我的事。他們現在不再逼我了。如果到最後保不了密,我就只好讓他們想開點了。" 有些同性戀者結婚的動力主要是想要孩子。 一位20多歲的調查對像這樣說:"目前我是幸福的。我不想努力去找女孩。那樣反倒成了壓力。以後的事呢,要看父母的意思了。我將來肯定要結婚的,不結婚沒法向父母交待,別人也會議論紛紛。而且我特別喜歡孩子,想要個自己的孩子。"另一位也說:"我覺得應該過正常人的生活。我非常喜歡孩子,尤其男孩,不是為傳宗接代,就是喜歡孩子。" 有些同性戀者還不是出於喜歡孩子的原因要結婚,而是出於生幾育女傳宗接代的家庭和社會責任感,也可以說是出於中國重家庭、重子嗣的傳統觀念,所以不得不結婚。 當我們問一位調查對像婚後是否打算要孩子時,他說:"當然要孩子,結婚不就是為了要孩子嗎? "另一位說:"結婚就是為了傳宗接代而已。"在異性婚姻中,除生兒育女外,夫妻的感情和共同生活也是婚姻的重要內容。而同性戀者的婚姻,也於對夫妻共同生活的冷淡或憎惡,只能把生兒育女擺在唯一有實質意義的地位上。 正如一位同性戀者所指明的那樣:"男的是傳宗接代的工具,對社會要盡義務。"從問卷數據看,絕大多數人將來打算結婚後生兒育女,只有極少數表示"不打算要孩子"。 其次,許多同性戀者到了結婚年齡不能不結婚,是怕暴露出自己的真正性取向。在中國社會中,埋藏得再深的同性戀傾向也有個會洩露出來的時候,那就是到了結婚年齡時--因為健康男性在中國幾乎人人都要結婚,所以不結婚就會引起懷疑。一位從平房搬進樓房居住的調查對像說;"要是不搞對象,怕鄰居說我有病,有缺陷,往(同性戀) 這方面想。住樓房也有人說,四鄰也問。"一位堅持到40多歲才結婚的同性戀者說: "我結婚是出於無奈,可以說是為結婚而結婚。到三十七八歲沒結婚的男人引人注目,很多人給我介紹女朋友,沒有感情談不起來,周圍輿論說我挑剔。" "種種不可避免的男女之事讓人避無所避, 直恨不能跳出三界。偶翻萬年曆,曰今年年運乃是'每欲床第之歡,過後必悔之',實乃我不為人所知的一面;而尚有一面則為'常遇貌美而性烈及貌寢而賢惠之二女子誘惑,終不知如何取捨之'。為了生活不得不偽裝自己而近於玩火自焚,可逃避始終不是出路。我常想像我這樣的人怎配去找一個好老婆?可真正面對時卻仍不敢馬虎,還是把相貌、感覺放在第一位。但我的感覺又從何而來呢?愈來愈搞不清自己想要什麼了。我對自己有點失望。也許真的再過半年我會跟哪個'貌寢而賢惠'之女子結婚,上帝會不會恥笑我?" 一位調查對像憂心忡忡地說: "許多人對別人的事特別關心,很多人給我介紹對象,我都煩了。我想再過幾年不找對象,我可真要被別人用異樣的目光來看了!"另一位說: "一個適齡男子必須要結婚,否則,社會輿論無法抗拒。一個各方面不錯的男子要獨身是很容易被人猜測為同性戀的。" 於是,結婚成了掩蓋真情的手段,卻並不會真正制止同性戀活動。有人這樣說:"結了婚搞同性戀的多了,有抱兒子、孫子、重孫子的,老婆全不知道真情。" 同性戀者不得不結婚的第三個原因,是為了避免現實生活中的損失。一位調查對像說: "單位和社會的壓力很大,不結婚不行,不結婚就分不到房子,提拔使用也受到影響,別人會以為你孤僻,個性強,不合群。還有說我在外邊亂搞(女人)。我反正也不追求幸福,反正多數家庭也不幸福,所以我就隨便找個人結了婚……我覺得我在各方面都受了影響。" 最後,有些同性戀者的結婚是為了隨後的離婚,以便取得過一種不必受人打擾的單身生活的身份。在中國,一個大齡未婚男子會不斷受到打擾,這些打擾中既有好心人的介紹對象,也不惡意的猜疑;而一個離婚的男子卻可以免去這些折磨,得到人們的諒解--他是離了婚的,心靈有創傷,所以才不願再婚,讓他一個人獨自清靜一下吧。一位因與同性戀有關的行為入過獄、結過婚又離了婚的同性戀者,把結婚、離婚和入獄概括為一個同性戀者要過的"三道關",他對一位剛從拘留所出來的未婚同性戀舊友說: "你已經過了一道關,還要過結婚和離婚這兩道關,這樣,你這輩子的關才能算全過完。" 一位同性戀者在信上寫道: "是的,或許離婚後獨身是最好的途徑。因為,心頭的創傷未平復,陰影未消除,婚姻已經看透等,是非常可信的不容置疑的保持單身的理由。所以我果斷地走上了這務路。只是如今我仍然孤獨,這是因這我一直把自己關在屋子裡。我未走上社會,去尋找我的不僅僅是玩玩而是要能甘苦與共、心性相通的同類。" 但是得注意的是,有些同性戀者對這種結婚動機持激烈的道德批判態度,例如這一位: "對於那些利用女性來為自己的曾婚證明書蓋戳的同性戀者,我想只能說他們這樣做是卑鄙的。""我做不到結婚後再離婚,我寧願獨身一輩子,最後瞞不住了讓你母知道也行,我能和父母交待,我不有傳宗接代的壓力。" 鑒於上述種種原因,絕大多數的中國同性戀者都會結婚,有些同性戀伴侶甚至互相規勸,希望對方還是結婚為好。例如,一位同性戀者提到他大學的一位同學,兩人有過同性性關係, 但分手時,"他對我說以後不要再做這些事情,勸我畢業以後早點結婚。"另一位調查對象也用一種相當有把握的語氣說:"我們這些人到歲數全都結婚。 "問卷調查中,尚未結婚的調查對像大多數表示"打算結婚",證明這種估計所言不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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