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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性戀傾向為疾病的調查對像常常感到痛苦和無奈,但他們認定自己"有病",但大都不認為自己有道德方面的罪惡,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誤,也沒有負罪感, 因為疾病和罪惡畢竟是兩回事,到醫院治療其他生理和心理疾病的人,並不認為自己有什麼錯誤或罪惡。然而他們往往抱怨自己命運不好,陷於可怕的痛苦和孤獨之中。 在持有這類想法的同性戀者中,許多都有求醫問藥的經歷。他們一般都是看神經科門診或去作心理咨詢。 有一位調查對像說:"我曾去醫院掛過號,跟大夫承認自己是同性戀,感覺並不困難,在對我們的行為作科學研究的地方,氣氛很不錯。" 一位男護士說:"由於職業的影響和誘發,我不知不覺地患了一種同性戀疾病,由於當時年幼無知,沒有得到及時的診斷和治療,病情就慢慢地發展嚴重。1968年我退伍時已患病在身,而且病情在繼續加劇,日漸惡化。在我無意志控制的情況下發生過同性戀行為。這本來是這種病症惡化現象,但是單位的一些人出於報復之心,硬把這種病症說成是流氓行為。他們對我大搞刑審逼供,企圖把我置於死地而後快。"這位同性戀者曾被搞到判刑入獄的程度,後來經醫院開出"患有同性戀病"的證明,才得以解脫。 一位曾經求過治的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 "本人曾和兩位同性朋友有過性關係, 但那還是在5年前,一個偶然的機會,當時只是出於好奇心。我一共有過四次性關係,往後一直沒有過。哪知道從那以後,我特別喜歡和同性朋友在一起,看到那些風度瀟灑的同性們,我就想吻他一個。雖然我控制住了,但心裡又無限嚮往。現在我已27歲,整天生活在痛苦之中,同性不能愛,異性不能愛,已對生活失去信心了。但我又留戀這個世界。現在只有求得你們的幫助,盡快地想出辦法,救救我們這些患者吧……" 另一位尚無任何同性戀行為、僅僅意識到自己的同性戀傾向後就到心理醫生那裡尋求過治療的青年在問卷上寫道: "我總覺得我很危險,可能會有一天去引誘別人。如果有一天有人來引誘我,我會輕而易舉跟他去,因為簡直要瘋了。我很矛盾,內心一直不知所措。我不只一次地問過自己:我怎麼辦?"他認為自己屬於"變態",想糾正又糾正不了,在自己"變態"的慾望與自己承認為正確的社會行為規範之間痛苦地掙扎。雖然他還沒有任何同性性行為,但強烈的心理壓力已經使他的精神感到難以承受。 一位同性戀者希望去冒險做任何手術,只要能改變自己的性傾向,他說,只要有辦法治療矯正, "就是變成白癡,一切從零開始,我也心甘情願。求您為我這個陌生男孩打聽一下北京可有開腦洗腦的手術,求求您。" 有相當一批尋求矯正的調對像目的十分明確,就是想建立家庭,生兒育女,過"正常人"的生活, 這一求治動機在結婚壓力大持方更加常見,例如農村。一位同性戀農民面臨結婚的實際問題, 他在來信中說:"我長得很帥,在村裡是有名的,所以有很多女孩子主動追求我,但都遭到我無情的拒絕。我覺得我好對不起她們。我曾試過跟女人做愛,看會不會改變。我去嫖妓,但我對女人還是當成朋友,沒興趣。我不知將來能結婚不能。我去看過醫生,沒有用。反正我在別人眼裡像個變態人。" 一位到心理咨詢部門求過治的農民在我們的問卷上寫道: "這件事是一件很不符合人的本性的事。我認為有這種毛病的人雖不多,但都很苦惱,又不好向人說明……希望你們有什麼辦法矯治。我由於家庭經濟條件還未結婚,一旦暴露,讓異性朋友知道,可能又要吹。這不為此事正擔心呢!希望快回信給我矯治吧!" 一位同性戀者到處尋醫問藥,想知道有無"治好的先例","成功比例大不大","頑固性的是否能治"等等,他說:"好在我如今正在自我治療,當屬於頑固一類。不過苦惱頗多,極少與人交流,又抱負頗高,些不求上進者,我是不屑與之來往的。我忍受著心底不被人理解的苦楚,缺乏安慰與交流。我的心靈是孤獨的,是一片荒漠,沒人瞭解,無人知曉。所以,我不通訊是渴望和自己喜歡的人效更需要彼此的慰藉和鼓勵。目前,我正在朝著'愛一個女人'的方面努力。我已經到了結婚的年齡了,我也需要一個美好和睦而又完美的家庭。試想:沒有性生活的家庭是完美的嗎?所以,我早晚都會治療的。" 有一位同性戀者極想治癒自己的"病", 他去看過心理醫生,一再打聽"有無治癒的例子",表示"想做個生理和心理同樣健康的人"。他甚至嘗試自我治療:"我曾試過厭惡療法,就是每當心頭有'邪念'產生時,就用手指捅喉嚨,每一次整得眼淚都流出來了,我就不由得恨自己罵自己:這是何苦呢!自我折磨。就這麼生活一輩子吧。然而現實允許嗎?!" 一位態度堅決的求治者這樣解釋治療動機: "我希望像正常人那樣生活。與同性在一起,無論在感情上還是性上都不滿意,思想上覺得這種關係不能長遠。即使社會允許同性戀存在,如果我不矯正,一生也不會幸福;如果社會不允許,我不改正就更悲哀。我在社會上遇到過一些年過半百的同性戀,覺得他們很可憐。這種事玩玩可以,不能扔掉家庭。所以我希望百分之百地去掉對豈的好感,我不會後悔。" 然而,也有相當一批希望治療的同性戀者對矯天上效果抱將信將疑的態度,有些人對"治病"還伴有內心的矛盾: 一位自認為是"病人"的同性戀者這樣與道: "有病總是痛苦的,無論這病是生理上的還是心理上的……對於一個病 人來說, 最大的痛苦除了自身的病痛之外,那便是找不到一個能好自己病痛的醫生了。 "他希望醫生們能夠通過對"病人"的充分瞭解, "拿出一套切實可行的有效辦法來,幫助所有想進行矯正的朋友們來進行矯正。" "我覺得攤上這個事真倒霉, 想自我克制也克制不了。但我沒找過大無,覺得行為療法很可笑。大無不是這種人,所以理解不了這種事。" 不只一位曾嘗試過矯正的同性戀者說, 經過努力,矯正的措施並無效果:"在近一年中,我曾先後十幾次去開設了心理咨詢的醫院求醫,但沒有任何結果。醫生聽到我要咨詢性心理方面的問題時,臉上立刻掠過一絲難以捉摸的微笑。他的所有談話都是模稜兩可的,對我最後提出的這種情況是否可以醫治問題,也未置可否!" 有的調查對像擔心求治不成反而暴露出自己的性傾向,因而對治療顧慮重重:"聽說有行為療法可以矯正同性戀,但我不敢去,怕治不好反而張揚出去。我想找大夫,但不相信他們。有一段時間想出國,到同性戀居住區去生活。" 還有些調查對像不是擔心暴露,而是對"治好"之後的狀況抱有疑慮和恐懼的心理: "自從發現自己這毛病之後就開始看有關的書,書上說這是精神病,我就去精神科看病。大夫說有一種行為療法可以治這毛病,而且為患者保密,不會讓單位和家裡知道。但是我心裡很矛盾,既想治,又怕把這種慾望治好了,我對女性又毫無興趣,那時對男對女都無興趣該怎麼辦?" 一位同性戀者寫道:"我常常獨自苦思冥想,痛苦萬分,有時還想到一死了之。我希望會有一天, 我會像正常人一樣幸福。"但他對"治好病"似乎信心不足,於是又加了一句:"或此病不能好,能找到一個如意的男朋友(真是求之不得)!" 由於目前醫學上並無絕對"治了"同性戀的辦法,不少以為自己有病的同性戀者陷入了既痛苦又無奈的宿命論心境中,一位調查對像這樣說;"我承認,我很壓抑,並且非常敏感。在我進入青春期後,我便發現我與別人不一樣。雖然當時還弄不清楚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卻非常清楚,我的確與別人不一樣,因為我是男人,卻不喜歡女人!帶著不能釋懷的疑竇,我開始努力地看有關的書籍,竭盡所能去找這方面的書。只記得當時看了弗洛伊德的《愛情心理學》,知道這叫同性戀,是性取向的一種偏差,於是我便對自己進行深刻的長時間的反思,但百思不得其解。因為無論怎樣,我找不到自己忤逆天理的行徑,甚至連這樣的想法也不曾有過,可為什麼老天要這樣懲罰我?為什麼?我找不出答案。我陷入了極度的悲觀、徘徊和苦悶中。我稱這段時間為我的第一次精神危機。那一年我17歲!" "這段時間我找了很多關於同性戀的書, 其中以弗洛伊德的最令人費解,而且讓我覺得自己的精神世界挺詭異可怕的。他說人的精神中還有一種無意識的世界,夢境、筆誤碼、口誤都是這種世界的反映,它不斷激烈運動,並和意識世界發生劇烈衝突,通過某種意識不到的過程反映到意識世界中,並對之發生影響。又說性反常精神病總是相關的。通過潛抑作用壓抑天生強烈的性反常慾望,,就會迫使其進入無意識世界,並在一定條件下以精神病或心理症的替代方式反映出來。對他的三個人格論等我都不太懂, 這種一知半解反而給我一種'不能壓抑自己的反常傾向,否則它就會在無意識世界作怪'的理解。 而且我有些走火入魔,一方面挺害怕那個詭異的無意識世界,另一方面又什麼都用無意識去解釋,條件反射一般。" 一位同性戀者堅持認為"同性戀傾向是違反自然的", 他說: "說到底,homosexual(同性戀--作者注)是違反自然的。當然我們可以說人類違反自然的事例很多,因而很難對違反自然的事進行倫理判斷和選擇控制,可同性戀就是違反自然的。性當然可以與生殖分離,但上帝造人時把性與生殖弄一塊,也許不是為節省物料吧。有一些問題我一直小心迴避去想,因為光靠一個人埋頭瞎想,後果是很可怕的。就像原始海洋裡的魚或別的什麼東西開始試著要完全擺脫海洋爬上岸在陸地上生活時必須經歷痛苦和死亡,同性戀要在現實中尋找到自己的天地一也一樣難。我們不知道自己是什麼,該是什麼,而各種不同原因下製造出來的同性戀的慾望不可能有一個統一的完善和美滿的發洩模式去套,大家只好分頭掙扎。我對愛懷有恐懼,甚至覺得愛永遠也不會有什麼好果子。" "我雖然不是同性戀患者, 但卻有同性戀的傾向,為此我十分苦惱,害怕這一病態心理會影響我的一生。我畢竟還很年輕,剛剛走出高中的我,又面臨著四年的大學生活。我太想找到能幫我治好病的辦法了,但這種事誰能說得出口呢?" "我試過改變自己, 希望自己能喜歡異性,但不論怎麼努力,心理還是改變不了,對異性熱情不高。心裡對男性的熱情和對女性的熱情不一樣。" "自己的命運已經注定是寂寞、孤獨、痛苦的。" "其實,這種人的心靈是很寂寞的,雖然有許多正當的愛好在充實著他的生活,但是每每觸及痛處,心靈便會隱隱作痛。" "我不承認自己是個壞人。 如果我不是一個同性戀者,我會過得很好。我大學畢業才一年,可以說前途無量。我有理智,可我卻無論如何也改變不了隱藏在自己內心的被壓抑的慾望。我已以記不清多少次,我去追尋我過去的歷史,我的形成原因,卻毫無結果。我真的覺得是上天所為,造物一時不慎而成。我認了,我認了。" 這種宿命的無奈看法相當普遍,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對自己走上這條路感到很不幸。我是後悔走上這條路的,但後悔也沒辦法,一生的道路是很艱苦的。我碰上大學的女同學,她們都問我為什麼不結婚,並說,我們當初對你都不敢有奢望(他年輕時十分英俊,她們都不敢指望他能答應和自己交朋友)。由於沒有滿意的愛情生活美好的家庭,給親友帶來很多痛苦。" 持有同性戀是疾病這一觀點的人有這樣一個特點,即除了認為自己有病而沒有錯之外,他們往往會認為,社會上的"正常人"對他們的態度也沒有什麼錯,正如前引一位同性戀者所說的;"別人不能設身處地為我們想,我卻能設身處地為他們想。"他覺得能夠理解廣大異性戀者對他們這種人的無知、 懷疑甚至厭惡。這類同性戀者把自己的性傾向和社會要求的關係、同性戀與異性戀的關係,概括為慾望與義務的關係,搞同性戀是滿足自己的慾望,而社會的要求和保持異性婚姻及性關係是自己的義務。當一個人"慾望也有,義務也有"時,"人都有雙重人格了"。 從此次調查的情況看,有極少數求治者自訴"治療"是有效果的,例如,有一位同性戀者認為,自己的行為"並非罪大惡極,只是從社會道德上有點說不過去",因此要求矯正。他發覺自己有同性戀傾向時間不長,經過心理咨詢機構的指教,自我感覺"治療已見效果"。 有的同性戀者表示:"我和朋友們都有過正常生活的美好願望,但只是可望而不可及。改正起來是需要付出很大毅力的,我們也願意付出這種毅力,但十之八九是失敗的結局,這只能說明我們付出的努力還不夠。" 有社會學調查表明,能否"治好"同性戀,取決於兩個因素:同性戀者自己有無改變的願望,以及他的經歷中是否至少有過一些異性戀的感情。一般自願參加矯治的同性戀者中, 矯治成功率占10%-20%。但馬斯特和約翰遜的性門診矯治成功率達72%,這一高成功率的真實程度引起爭議。(Hyde,442)一項對參加治療的男同性戀者 的研究報告說, 27%的人轉向了絕對異性戀;參加治療的雙性戀男子有50%轉向了絕對異性戀。 向異性戀穩定轉變的求治者平均比例為40%。(拉裡亞,第150-151頁) 我們訪問到的一位矯正同性戀的中國醫生也認為,同性戀者本人有無治療的決心是能否"治好"的關鍵。在他接診的700多名同性戀者當中,只有15%想矯正;這些想矯正的人中又只有15%的人能堅持到底。 按照目前國際醫學界的慣例,對那些自認為有病的同性戀者,就應當加以治療;而對那些不認為自己有病、心理平穩的同性戀者則不必施 治,也並不認定為有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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