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許多同性戀者過著封閉孤寂的生活,他們主要的困難並不是像那些以為同性戀產罪惡的、不道德的或病態的人那樣,以身為一個同性戀者而感到來自內內必自我否定的痛苦和壓力,他們的壓力主要來自兩個方面:首先在於身為一名同性戀者,卻無法向任何人表明自己的真實性傾向,不得不過雙重生活;其次在於找不到理想的伴侶,尤其是生活在中小城市及農村的同性戀者。換言之,他們所感受到的壓力主要不是來自內心,而是來自外部;不是來自痛苦的自責,而是來自對社會規範的恐懼。這類人當中也有嚴重的壓抑和心理不適感,但其根源不在同性戀傾向本身,而在於因同性戀傾向導致的社會適應問題。 國外有人對30位同性戀男子和30位異性戀男子作過標準的心理測試,所得結論認為,男同性戀者屬於心理正常之列。根據美國的一項抽樣調查(樣本容量在1000人以上) ,85%的男同性戀者不認為自己是失敗者,但心理問題卻比較普遍,四分之一的被調查者說自己有壓抑感, 不快樂,24%的人說,有時感到瀕於精神崩潰;雖然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認為同性戀是卻有43%的人看過心理醫生。(拉裡亞,第148-149頁)可以這樣說,與同性戀有關的心理問題,大多並非來自同性戀這一性取向本身,而是來自適應周圍環境的困難。 在西方社會中,區分同性戀群體各種行為特徵的兩個最主要因素,一個是性別,即某人是男同性戀者還是女同性戀者,前者結伴長期同居的比例就遠遠不如後者;另一個因素是身份公開與否,即某人是公開的同性戀者還是秘密的同性戀者。人們將秘密的同性戀者的生活比喻為"壁櫥裡的生活",即一種雙重身份的生活;公開同性戀身份則被喻為"走出壁櫥"。 那些不公開的同性戀者被公開的同性戀者譏諷為"罐頭水果",又被稱為"被壓扁的水果",諷刺他們是被社會規範壓扁了的人。 我們的調查對像中,除極少數人外,很少有西方意義上的"公開的同性戀者",即使那些在社會上十分活躍甚至知名(所謂知名並非真名而是綽號)的同性戀者,也不願讓家長親友知道自己的真實傾向。雖然與他們關係親密的人中,有些會懷疑到他們的真實傾向(少數因與同性戀有關的行為被判刑或判處勞改、拘留的人的親屬當然能瞭解到),但他們絕不願主動讓人瞭解到這一點。問卷調查結果表明,絕大多數人都沒有讓親朋好友瞭解到自己的性傾向,其中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同事和領導,只有個別人同事、兄弟知道實情;雖然在調查中也遇到過少量例外的情況:有人把自己的真實情況對家裡說了,並說:我就是這樣的人,我改不了了。 許多對自己的性傾向已能坦然接受的同性戀者仍然感到深深的壓抑,這種壓抑不是來自自己的性傾向本身,而是來自外部的壓力,這種壓力包括三個方面:首先是社會行為規範的壓力,比如正常的家庭、婚姻、戀愛、性別角色、行為規範等;其次來自周圍人群的誤解、偏見、厭惡和仇視;最後來自自己無法表現真實的自我,只能作兩面人所造成的不適感。 一位受過批判處分的同性戀者講到自己和同類為什麼要深深隱藏起來: "在我這一生中,除了和朋友在一起時在感覺上是平等的外,在其他的時間裡,自己總是忘不了那受到批判和譴責的傷痛。公平地講,我倦人生中走上這一步的確同我國幾千年來的傳統道德格格不入,受到人們的藐視是應該的。但我們從人格上應該說是平等的,因而內心有時又感到十分的委屈。我們渴望能得到人們對我們寬容態度。從我的經歷中,我的這種渴望一直是一種高不可及夢想而已。我的朋友們也都有和我同樣的想法。我和我的朋友們生活在一個真實裡卻總是躲在社會人陰影中生活,這種苦惱只有我們自己能體驗到。實事求是地講,在我們朋友中間,絕大多數都有著強烈的社會責任感,他們正直,聰明,能幹,多才多藝,在單位是大家稱讚的好同志,但這都是在事情沒有暴露之前。一但事情敗露,我們將會一落千丈,須我們付出千百倍的努力,才能恢復人們對我們工作的肯定。" "不要把我們當成壞人或是社會的渣滓看待, 我們不求得到社會的認可,只求得到社會的寬容和理解。應該坦率地承認,我和朋友們的心理狀態是灰暗的,不管每個人的表面表現得多麼坦蕩,但在實際生活中都生活在社會的陰影中,生活在自我的陰影中。從整個社會交往看,我們的交往比較窄,除了有少數人在一定環境下會膽大妄為外,大多數是循規蹈矩地生活,工作,學習。因為我們十分清楚,我們的行為是社會、家庭都不能容忍的。為了我們的自尊,我們必須深深地隱藏自己,有時覺得藏得越深越好。" "我在周圍一個同性戀都沒發現過,我始終謹小慎微,把自己隱藏得特別深。" 一位在公安系統工作的同性戀者表達出比一般同性戀者更強的壓抑感,他堅定地認為, 一旦自己的性傾向暴露出來,對自己的一生都會有極大的影響:"我是一個理性的同性戀者,我盡力控制住自己,在工作中和同事相處得也不錯。然而我卻時時感到一股性的壓抑,有時特別難受。我非常渴望有一個夥伴,但是我一直未去找,也不知道如何找。我怕萬一找錯暴露了我的身份,萬一別人知道了我是同性戀者,我就要處處受歧視了!……您不知道我是多麼地痛苦。我法律顧問稱的後半生該如何去渡過,我的心在流血……我不知道我的理智能維持多久,我有時壓抑得要瘋!救救我!……X市這邊同性戀的情況我不知道,我也不去走動,我怕暴露身份。然而我又特別希望有一個夥伴來撫慰我的心靈創傷和痛苦。您給我回信時一定要把信封粘好,地址寫詳,淆暴露了我可就毀了!" 一位研究生畢業的同性戀者回憶和描述了自己從最初發現自己的性傾向時的感覺至位提高後將性傾向隱藏越深的過種: "剛發現時我一方面驚奇、振奮,一方面惶惑、恐懼。那時法律顧問符有什麼後果,沒有涉世經驗。後來我越來越覺得自己會因為這個處處碰壁的。中學只一心讀書,大學時交際生活變得重要起來,而我卻無法施展。我覺得自己比程蝶衣(電影《霸王別姬》的人物--作者注)還痛苦,他對對象的愛實現不了,但還可以演戲,他的人格發展還是很自由的。我從小言行比較柔和,喜歡穿戲裝(仕女裝),喜歡紗衣;因為課堂回答問題聲音低,'大姑娘'的綽號一直跟著我。這是我要隱藏的事,所以聽人一叫這綽號就很難受,感到窘迫,臉紅,彆扭,壓抑。我想過變性,覺得自己和女孩一樣,所以我對女孩沒興趣。我要伴侶不會去找和蝶衣那樣的,因為他跟我太像了;我也不會去找一個男性化的女孩,寧願找一個比較不太陽剛的男子,他至少還是個男的。我的心理一直扭曲,免強越往上走,越覺得要壓抑自己。家庭對我寄予厚望,我要考慮。對我來說,上策是在人格和情慾上取得一致;中策是人格破碎,情慾正確,也就是說,如果能改變我的情慾, 我願意去治;像現在這樣壓抑,在人格和情慾上都扭曲自己。"在這位同性戀者的心目中,人格是指的他認同女性的何等;情慾是指他對性伴侶的期望。按照他的邏輯,即使治療能改變他的情慾指向,他基本人格還是會遭到破壞的。因此,如果有一個能允許男人的女性自我認同而且允許男人去愛男人的環境,才是最理想的。 "我的生活態度消極, 主要是害怕自己的性傾向讓人知道。我很痛苦,覺得不是家庭環境的影響,也說不清是否先天。我覺得同性戀不是病,所以沒必要知道是先天還是後天。對我來說,比較艱難的是怎樣組織自己的學習和工作,怎樣處理與親戚朋友的關係。" "我常常自嘲,管我們這類人叫'永遠走不出陰影的人',是在'一個陽光照不到的地方,春風吹不到的地方'。" "無論如何, 同性戀都壓抑是大部分人所難以理解和接受的。如果不改變,那結局早晚都是令人無法想像的。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不定哪一天,就會被人在青天白日曝了光。是中國人無法不接受的。" "我感到的壓力不是來自我自己的性傾向, 而是來自社會,來自不能跟家裡人說,如果能公開就好了。" "壓抑來自其他方面, 而不是來自同性戀傾向本身。有時我會勸自己:人生也就幾十年,要達觀一些。" "我很壓抑,也很膽小,但我不認為同性戀是不道德的,也不認為它是病。" "我的不適, 更多的是來自我人格的缺陷以及社會的偏見,不寬容,而不是同性戀傾向本身,所以我需要的是一位優秀的人格治療學專家及社會的寬容空氣。" 一位大學生說; "儘管我內心十分複雜,我表面上卻若無其事。學校後面有一家錄像館,週末常放黃帶。我們幾個男生偷偷去過癮,而實際上我看黃帶的目的和他們相反。" 一位軍人說:"在別人面前,我是快樂的。在業餘時間,我和戰友們聊天,玩,讀書,打球……和別人一樣,毫無二致。在談男女之事上,我也會哈哈大笑地瞎聊神侃,所以,戰友們戲謔地叫我是'色棍'--多麼有趣而又可悲的綽號啊!當時也許是自然而然的,也不是刻意地掩飾什麼。然而,在某個不經意的日子,我會不經意間想起未來。未來會怎樣?20多歲的大小伙子,總要面對結婚這一人生的轉折點哪。我不能不面對著'殘酷'的現實。" "同性戀者並不像社會上傳說的那麼可怕。 我們也是正常的人!當我上大學得知我是同性戀者後,我是多麼的痛苦、消沉,以致覺得活得沒意思。然而我畢竟受過高等教育,我就是我!我挺過來了!一走上工作崗位,我努力工作,然而我感到一種無形的壓力向我襲來。我感到了世俗的壓力,前途的可怕。儘管我表面上不動聲色,然而我的心在發抖,在流血。" 不少同性戀者認為, 壓力主要來自文化的規範力:"沒有一個所謂家的地方,沒有一個穩定的感情和身體上支持的來源,男同性戀者要完全對外界環境置之不顧是不可能的。比我小的同事都抱著小孩來玩了,我見了總是像犯了什麼錯一樣很不好意思。這就是壓力吧。" "我有一個看法, 即同性戀是一種性行為的變態,但變態依據不同的文化背景而呈相對性,而不能稱其為'病態',因為稱其為'病態'有強烈的主流文化中心主義者排斥非主流文化者歧視性色彩。這是不公道的,反人權,甚至於反科學。因為至今為止,關於同性戀的成因莫衷一是,尚無定論,充滿了一廂情願的瞎說,而不是真正的建立在科學試驗的基礎上。這些個瞎說,因了作者的文化心態而有不同傾向性。事實上,文化這種東西實在是一個怪物,站在科學一面,有時又站在反科學的一面,總之,它具有社會屬性,隨著社會中的人的意向而變。文化就像一隻蝙蝠,給一部分人帶來福音的同時,也給另一部分人帶去禍患。" "我覺得在中國只要不暴露身份, 不損害別人,就可以比較自由的生活,沒感到太大的壓力。壓抑主要來自傳統意識和觀念,不是來自政府和警察。主要的壓抑是不敢告訴親戚朋友,家人都不知道。最痛苦的事情就是不能和家裡人、好朋友說,他們不能分享我的快樂,分擔我的痛苦。" "上大學的時候我模仿別人談過戀愛, 交過幾個女朋友,因為那時我很活躍,女孩子很喜歡我。當時十七八歲,除了模仿別人,也是嘗試改變自己。當時想到過同性戀對不對的問題,知道它違背所謂的道德,不為人所接受。這種嘗試是一個痛苦的過程。" "單位有人懷疑我是同性戀, 大概因為我有點女氣。但我說從小學京劇旦角,就這麼給搪塞過去了。" "我還是覺得壓抑, 沒有一個地方能夠痛痛快快地說話。單位不行,家裡也不行。" 一位老同性戀者將中國同性戀處境的艱難歸咎於傳統文化, 他說:"中國再過一兩個世紀能不能像美國那樣都很難說,孔孟之道的束縛太深,沒人敢把它放在光天化日之下,它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像鳳毛麟角一樣。什麼時候同性戀才能像西方那樣登堂入室,實在太難說了。",還有人說:"人的出生是不能選擇的,如果我在美國,人會無所顧已忌地毫不猶豫地追求我自己的生活;但在中國,來自各方面的束縛就多得多, 使你幾乎寸步難行。"這一方論表面上有點民族虛無主義,其實卻是對中國同性戀處境的真實感覺。 他還悲愴地說:"一個一個結婚了,一個一個不得不同時扮演他們不願扮演的雙性戀的角色,一個一個在心、性和情感逐步枯萎中走完人生。不敢愛,沒有權利愛,小心翼翼、膽戰心驚地愛,這就是中國同性戀的悲哀。" "有時我在公共場合總想把手搭在性感男人的肩上, 總是克制自己這種慾望,怕人家說自己神經有毛病,其實我認為自己是正常的,不正常的倒是生活中人們對同性戀者的態度。由此我想到了西方人的生活環境,從這個角度來說,我羨慕那裡的同類,他們不必像我們這樣戰戰兢兢、畏畏縮縮地生活著,他們可以活得很自由,也很自信。 "在這裡,中國的同性戀者有一個誤解,以為西方社會完全接納了同性戀,同性戀在那裡可以自由自在地表露其性傾向,其實,大多數西方社會也只是部分地接納了同性戀。頗具諷刺意味的是:由於西方社會中人對同性戀的知識比較普及,有時人們反不如在我們的社會中"自由",比如,對於不想讓人看出自己是同性戀的男人,上街就不能挽男人的手;在中國,由於大多數人對同性戀茫然無知,倒可以手挽手而不至於因此暴露性取向。當然,從目前社會對同性戀的寬鬆程度看,中國遠遠不及西方,被別人視而不見而苟且得到的自由與社會的正式接納顯然是兩回事。 關於挽手的問題, 調查對像還提供了這樣一個事例:"我有個同事剛剛結婚,是個復員軍人。他不是同性戀,可他每次跟我在一起都要挽我的手。我說你幹嘛這樣? 不要這樣。他說他習慣了。"改革開放之初,有西方記者到北京來,看到滿大街男人摟著男人的肩膀,女人挽著女人手,大為驚異,寫了篇報導說,同性戀在中國十分公開而自由。這是一個典型的文化誤解:中國與西方在同性之間身體接觸規範上的差異被他們誤解了。我們生活在這個文化中的人當然知道,這遠不是同性戀,中國人在同性戀問題上還相當innocent(天真爛漫),勾肩搭背的人們很可能不僅不是同性戀,而且可能對同性戀這回事一無所知。費孝通曾描繪過中國鄉村的人特別注重"男女大防",因此同性之間會保持一種極為親密的關係的情形,這的確是中國文化的一個特色。" 比較系統思考過"公開與否"這一問題的一位"老年同性戀者"提出了"三不主義",其中之一就是"不露": "不輕易顯露性取向。在某些性開放的國家中,人們常用單側掛耳環來顯露自己的性取向,便於人際交往。但在'談性色變'的國度裡,在艾滋病流行的時代裡,同性戀者一般還是以隨大流為好,不要輕率地標榜自己是同性戀者,更不要參與可能傳播性病的高危活動。當然,不婚獨身也是一種顯露,但面對那些性無知者的挑釁,沉默不言基無可奉告是最高的輕蔑,最好的回答。對於熱衷於探聽和傳播別人隱私的小人,只有'橫眉冷對'才對得起他。" 一位大學生以社會地位作為自己不能公開身份的原因, 他說:"我這樣謹小慎微,並不是以自己為恥,如果我現在是一們羽翼豐滿的科學家,我會毫不猶豫地公開自己的秘密,以洗刷社會對我們的誤解。正因為我是一個默默無聞的小人物,上有父母師長,下有同學朋友,而且還有很長的路要走,還有我所熱愛的事業要干,所以才不得不處處小心,否則我的賴以生存的小小的卵殼就會被打得粉碎,這是我最怕的。我又有什麼辦法呢?" 另一位則是以怕親友為此"受苦"為由決定隱瞞自己的性傾向的: "我自己不怕公開(性傾向),但要考慮父母兄弟姐妹。如果我家鄉的人都知道我是同性戀,我就會覺得對不起他們,很內疚。我想保密到父母過世。在中國走這條路很艱辛,我不希望兄弟姐妹為此受苦,不希望父母為此受苦。另外還有傳宗接代的壓力。" "作為同性戀者, 我不太在乎別人最終看出我是同性戀,甚至有時我想故意去暴露以求一種奔放的快感。可我不能做!我有父母,他們望子成龍;有兄弟,他們還以我為榜樣呢!我還有親戚,有單位。我不僅被洗了腦,也得顧及現實,所以即使有法律保障,也不見得要自曝光於街市。" 有的同性戀者表達了渴望讓家人瞭解自己的願望: "聽了《喜宴》 中gay boy(同性戀男孩--作者注)向母親坦白自己性傾向的道白台詞,我特別特別的感動和激動,真想將它轉錄下來寄給母親,因為至今我仍然生活在對家庭親人老師朋友的大謊言之中。但是,我認為現在我還沒有這樣的勇氣、決心和能力。可能在我的頭腦中,最主要的勇氣、決心和能力並不源於自己的內心體驗,而是來源於另一個他!因為我至今還沒找到Simon(《喜宴》 中的人物--作者注)這樣的伴侶,以我孤身一人漂泊的身份,我根本無法面對最低限度要面對的謊言拆穿後的局面。我必須要有另一個人堅定地勇敢地和我站在一起, 而且也要像Simon一樣愛得讓世俗的人也不得不感歎和羨慕。" 另一位同樣看了《喜宴》 ,卻認為不能告訴父母,讓他們分憂:"我看過電影《喜宴》。也許偉同(男主角--作者注)是幸運的,他的父母可以接受現實。我不會跟父母攤牌,即使是他們覺察出有點苗頭,都要抵賴。我不能把我應該承擔的東西推向他們。" "家裡人都不知道我這種傾向, 我不想讓他們知道,增加他們的負擔。我自己來承擔吧。我翻來覆去想,我的一生只能是個悲劇。"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同性戀者都不會主動讓親朋好友瞭解自己的真實性傾向,例如,下面是一個主動尋求家人理解的事例,它說明,在有些家庭中,同性戀者主動讓親人瞭解自己的性傾向是一個可供選擇的作法,其效果常常是好的,有助於緩解孤獨感: "我22歲那年,在一個月朗星稀的夜晚,我以一封信的形式,向爸爸說明了我的情況。爸爸當時如五雷轟頂,天塌地陷,所受的打擊極大。我和爸爸是一起哭到天亮的,那是個撕心裂肺的夜!之後的日子,他無時無刻不在我身邊,開導我,勸解我,告訴我人生的路有很多不必強求什麼,一切盡可順其自然。不難看出,他的心和我一樣痛楚,甚至還有過之。他認為他有責任,他有負疚感,我勸他不必這樣想。爸爸的理解在一定程度上減輕了我的心理壓力。但我的壓力時至今日仍很重。當然,這壓力多半來自自己,似是無名的,情緒也一日三波。我承認我並不快樂。但gay中又有幾人是快樂的! "記得在我第二次去北京的前夜, 爸爸幾乎一夜未睡。翌日,在我上車前,他交給我一張便條, 上面寫著:'遠去北京牢記:一、跟我講的第一句話:爸爸,救救我吧!我真的格了最大的努力了!二、向我許諾的三位一體的事,現在我和你媽媽都還活著……讓我們怎麼活?三、我的基本看法是,你既要在能隨得了的痛苦的情況下自下而上又要不辜負父母的養育之恩,採取折衷的辦法,即雙重性。四、我雖早已心碎,但仍充滿希望!爸爸'便條的另一面寫著:'祝吾兒一路平安,萬事神助!'每一字都滲透著殷殷愛子之心。面對這樣一顆心,誰能不為之動容。神明啊,你們若也能感知,你們會作何感想?會不會生發憐愛之心? "我不敢輕易地取出這張紙來看它, 觸摸它,這分明是一顆精疲力竭幾近破碎的滴血的心靈。每當看它的時候,淚水都會模糊我的雙眼。爸爸不止一次地跟我說:去做你想的一切吧!只要你過得快樂,我們就快樂!有哪一位父母生育兒女是為了獲得痛苦?面對這樣的老人,我能說什麼?你們又能說什麼呢?" 他這樣解釋自己告訴家人的動機: "那是我畢業工作一年後,該談婚戀了。我想如果隱瞞下去,對我會一直是個負擔,家人會猜疑,以為我精神有問題。現在我爸媽哥姐都知道了,他們拿我當病人看,什麼事都依著我,使我不安。我家人比我壓力還大,我們家裡人的關係特別好。" 另一位同性戀者也對家長說明過: "我25歲時和家長說了。有一次喝醉後特別壓抑,覺得自己老這麼悶著不好,就和母親說了,她很驚訝。後來她一直希望我能改過來一點,但實在沒辦法也就算了。我父親是公安局的,他早就發現了,但對我一直容忍。"他還說:"既然是這種人,就不用怕,躲躲閃閃的沒有必要。與其那樣,還不如和家裡說清楚。" 同性戀者當中有這樣一種看法:如果家人文化程度高些,就更能理解和容忍自己的同性戀傾向。 一位調查對像這樣講到他的一位朋友:"有個朋友告訴我說他母親知道他的事,我說,你母親一定是高中以上的,他說,是大學畢業。只有文化程度高的母親才會往這方面想,才會猜測到兒子是這種人。" 另一位同性戀者對同事說明了自己的性傾向我和兩個同事說了自己是同性戀,因為我覺得他們心地善良。他們現在還挺幫助我的,對我挺好的。我這樣做是因為,人有與人交談的慾望,另外我想瞭解一下正常的異性戀者對同性戀是怎麼反應的。儘管如此,精神上的壓力還是很大,在他們面前有不舒服的感覺。雖然他們可以接受我,但是仍然認為同性戀是異端,噁心。我一想到這一點就很不高興,因為這純粹是我個人的私事。" 一位異性戀者滿懷同情地描述了他的好友向他"坦白"性傾向時的情形: "我的生活中曾經有過一位很要好的朋友,除了在性取向這點上異於常人外,各方面都很優秀。多年後的今天,當我給您寫這封信時,眼前彷彿又重現了那個晚上,當他囁嚅著向我說出他是一個同性戀者時,那雙不知所措地顫抖的手和那雙透出深深的驚恐的眼睛……" 另一類來自外界的壓力是由於不敢與同類交往、不願與同類交往或因找不到同類而造成的強烈的孤獨感。這種情況在小城鎮和農村比在大中城市更為嚴重。 下列說法把同性戀者的這種感覺表達得非常典型:"您體會不到我是多麼痛苦。我現在痛苦的已不再是我是個gay, 同性戀對我已無所謂。我痛苦的是我的心需要另一顆心的撫慰,我現在連個夥伴都沒有,而我又找不到。" 一位小城市的同性戀者說: "我不知道我一生的幸福在哪裡,難道就因為我是個同性戀者,就毫無追求幸福的權利。一個人憋在心裡真難受,連個談知心話的人都沒有。有時想找幾個和自己有同樣性傾向的人交流交流,在我們這個小城,發現他們卻是這樣的難。處在異性戀中的同性戀者是最痛苦的一個群落,我真的相信這一點。" "我是一名先天的同性戀者。隨著年齡的增長,自己到了尋求生活伴侶的時候,但由於我處的環境所限,無法找到同性伴侶,我又不善社交,因此到了一相無可奈何、痛苦失望的境地。這種要求無法向別人透露和提出。" 一位鄉村教師在信中說: "我現在的生活環境中,無人知道我的心思,這裡甚至聽不到同性戀這個詞,偶然聽到一句,也是開玩笑時,或者是在評論一種洪水猛獸的現象。心中的痛苦和煎熬無法找到一個同伴訴說,更無法再去體驗那份屬於自己的生活。" "我發覺身為同性戀者的很多人都有社交方面的障礙, 自我孤立實在是因為這種特殊性造成。沒有人會告訴我怎麼去適應自己的特殊性與周圍不同的人群之間的關係。要知道不只是中小學生會劃分男女界線,任何一個地方都會自然地分成兩群人:男人和女人。不只是社會規範,還有性別自身的某種東西會把他們分成兩大群。可我們這些人要站到哪一個圈子裡去呢?總會有某些細微的東西在提示自己不屬於那個大圈子,敏感一些的人自動地和別人越離越遠。而這種敏感通常是在青春期開始出現,必然要影響到以後的人生階段,即使那些階段性別的東西早已不那麼重要和關鍵了。" 一位生活在一個小城市的年僅24歲的同性戀者在給我們的信中寫道: "從我認清自己是個什麼樣的人之後,已經過了好多年了。這些年來我一直在孤獨和痛苦中渡過。在我們這個小城市裡,沒有人會真正地瞭解同性戀,更不會公平地對待。所以覺得活得非常的累,非常的煩,覺得自己沒什麼前途,有時甚至不想活下去了。我不知道其他的同性戀是怎麼過生活的,因為我從沒見過第二個和我一樣的人(我是不是很可憐和悲哀呢? ),我基本上沒有什麼知心朋友 。我現在已討厭我周圍的男人,他們都是政黨的男人,粗俗無禮,有著各式各樣的缺點,就是沒有善良的同情心,無論怎麼相處我都跟他們無法合得來。他們的話題,辦事態度方法,我都不喜歡,可我只有忍耐。" "想起來去年夏天在XX公園的廁所裡看見一個近40歲的男人站在一個廁位, 一邊masturbating(手淫--作者注)一邊渴望地四望,我簡直有點受不了。我當然不會去當同性戀雷鋒'肋人為樂', 我只是想起, 他的眼神跟我看見獲獎新聞的一組AIDS(艾滋--作者注)病人相片中的某個人一模一樣,那種渴求真的讓人難受。我能想像自己會看到我自己在某個時刻也像這些人一樣,眼裡流露出絕望和渴求,我可受不了自己變成這樣。我想儘管我很下賤,可我畢竟還有'鋼琴'(指影片《鋼琴課》,喻精神和藝術的追求--作者注),儘管最好是也把鋼琴扔進大海。" "我所想的只是找個地方和愛人隱居, 寫寫作種種花,該多好呢。但我知道那太浪漫太奢求了啊,我們這種人注定要不幸。" "儘管我認定自己的傾向, 卻從來沒有和同性有過任何形式的性接觸。我也知道自己在走一條難得要命的路。首先是沒有模式可以遵循,非得兩個人自己去找到能充分表達自己感情的生存方式。其次是同性戀佔人口總數百分比本來就小,目前中國又沒有合法與適當的途徑給同性戀結識與交往,我想自己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至少要比常人多花一百倍的精力,成功的機會也要小一百倍。有時想到自己可能會永遠孤獨,甚至終身也沒有性體驗,如果我抱定信仰愛情的話,我真的想自己活著跟死了沒什麼區別,這種痛苦別人是無法體驗到的。自殺,我真是天天都在自殺。" 值得注意的還有我國的男同性戀者對艾滋病的看法,外界的壓力和同性戀者與世隔絕的處境非常不利於對艾滋病的防治。由於世界上有過一種暖昧的說法,認為艾滋病是上帝對同性戀這種異常性慾的懲罰,這就觸動了同性戀者本來就十分脆弱敏感的神經,也涉及對同性戀現象的評價問題。使我們略感意外的是,在調查中,只要一提到艾滋病, 調查對像們總會下意識地流露出敵意。一位調查對像說:"我當然怕艾滋病,但梅毒不曾經也是不治之症嗎?為什麼沒有人因為梅毒而認為異性戀是不正常的呢?再說,就像異性性行為只是梅毒的傳播渠道而不是它的病源一樣,同性戀行為也只是艾滋病的傳播渠道之一,而不是它的病源。如果同同性戀能在社會中公開化,那麼同性戀者就會自願去作體檢,防止自己得病,也避免傳播疾病。如果社會不給你好的待遇,把得了病的人隔離起來一直到死,這種作法從社會考慮是合理的,但從本人來說,與其讓人發現,還不如多活幾年。"另一位說:"有人說艾滋病是對同性戀的懲罰,我堅決反對。我認為它僅僅是一種病,同淋病沒兩樣。" 據世界衛生組織1995年估計,自從流行開始以來,有2000多萬人感染了艾滋病毒;每天要新增加6000名感染者;到本世紀末,全球將會有3000萬到4000萬人感染艾滋病毒; 目前全球艾滋病患者已達450萬人, 其中200多萬人已死亡;亞洲已有200多萬人感染了這種病毒。 據1994年7月8日《健康報》披露,在1992年底,我國已有艾滋病毒感染者4800人至11400人, 但到1994年底只發現了1550人,大多數感染者沒有被發現。艾滋病毒感染者在中國正以每年20-30%的高速度遞增。到2000年,我國至少有艾滋病毒感染者5·5萬人和1·1萬艾滋病串者,至多則可能有27萬人被感染,5萬多人發病。(蕭乾,1995年) 80年代初的杭州市國家,男同性戀者一度在艾滋病例總數中佔到四分之三,但其他群體也有患病的,其中包括靜脈注射藥物使用者、血友病患者。(韋克斯,第70頁)據泰國截至1995年6月對艾滋病感染來源的分析:66·5%來自男性異性戀者;10%女性異性戀者; 7%使用針筒吸毒者;6·6%母體遺傳;1%同性戀者;0·2%輸血得病; 8·7%原因不明。(泰國公共衛生部,《同健通訊》1995年11月號)我國雲南部分地區發現的艾滋病例,大多為吸毒注射器傳染,在全國所有艾滋病毒感染者當中,通過同性性行為感染的也只佔極小的比例。 我們的問卷數據表明,對於包括艾滋病在內的性病,不少調查對像感到擔心和害怕,但大都不敢去檢查或治療,多數人也沒採用什麼防病的措施。有人這樣說:"我不怕病,病了可以治,性方式上也可以避免一點。我知道有得了梅毒不敢去治的怕人家問他是怎麼得的, 說是嫖妓女得的也不好,因為嫖妓也不合法。"美國的一項調查表明,梅毒男病人中有一半是由男伴傳染來的,這種傳染渠道在我國也存在,值得引起注意。 有位同性戀者在回答是否擔心得性病的問題時說:"擔心過,過去我認識的朋友和我一們,純潔,熱情,專一,未婚,因此不用擔心性病;但現在的朋友尤其是陌生者,其背景、經歷、生活圈子不清,擔心由外面來的性病就很自然了。" 據北京的一項調查, 只有31%的同性戀男子聽說過避孕套可用來預防艾滋病或性病的性傳播;只有6%的同性戀男子在與同性性接觸時使用過避孕套。"(萬延海,1992年) 一位同性戀者關於避孕套使用有不同的看法,他說:"艾滋病熱線給人的忠告通常是:一、盡量禁慾;二、盡量只有一個固定的性伴;一、使用避孕套。從我個人的經驗來年,這三條忠告都不太合適,前兩條對大多數人來說是廢話,第三條的局外人的想像,以為圈內人以肛交為主,其實肛交並不常見。我個人覺得如果有什麼有效可行的忠告的話,那便是在無法確知肯定不會感染病毒的情形下,性行為以不交換體液的互相手淫為妥,盡量不要有口交和肛交行為。我感覺到如果說中國預防艾滋病有什麼重大不足;之處的話,那就是沒有同性戀團體,沒有有實際經驗的宣傳教育人員。我曾問過一個澳洲男同性戀者,如何自我保護。他的原則是不suck(吮--作者注)一個陌生人。他說自己喜歡擁抱、接吻之類,並說從來不接受fuck(插入--作者注)。由於在過去的20年裡,他的性夥伴人數超過1000人,我想從理論上。這些原則或許可以稱為安全措施。當然,目前沒有有關接吻絕對不感染的報告,該澳洲基佬也沒有正面回答我他的檢測結果是否陰性,我想這種安全也只算是不安全中的安全吧。通常回答自己的血液測試結果是很難的,因此提問人就顯得有些弱智,因為這沒有意義。我的意思是說,即使是自己知道是陽性,會道德高尚得放棄所有享樂的機會嗎?不可能所有的人都有如此高尚的道德水準。" 有些中國同性戀者對得病的可能採取了理性的態度。一位年輕的、文化水平較高的調查對像說;"總的來講,中國大陸艾滋病還談不上流行,人們有理由忽視它,至少不必過分重視它。從我個人的有限觀察來說,我相信同性戀在中國人群中的比率最多是1%,因為中國社會太擅長壓抑了。到社會上來走動的人就更少了,在加上這些人非常pichy(挑剔--作者注) ,相互感染艾滋病的機率相應是很低的。我知道很多同性戀者對艾滋病抱有一種敵意,拒絕將艾滋病與自己聯繫起來,可我不同意。艾滋病的威脅就擺在那裡像是只地雷,你遲早會踩上去,或是你的朋友,熟人踩上去。我可不想當只駝鳥。像我這樣年齡的一族,不想到艾滋是不可能的。從我開始明確意識到自己的性傾向時,艾滋就同時進到了腦瓜裡了。辛格有一句名言:'人的大腦是魔鬼的作坊。'可笑的是,很多性活動頻繁的人腦子單純潔淨,倒是我這種懦夫樂意打開大門把鬼請進來胡鬧。有時我也特矛盾,確實不應該把自己同艾滋聯繫在一塊,就像不必每回到街角小飯館吃飯總擔心別撞上了什麼甲肝乙肝之類,這樣的生活會毫無樂趣可言;可我又覺得不考慮艾滋也似不妥,畢竟我們還有點理智吧。個人賭一賭倒沒什麼,如果社會整體上不把艾滋放在眼裡至少是有些瘋狂。" 我們試探過調查對像對國家艾滋病監測中心對他們作血清監測的態度,他們大都拒絕做,原因是認為在中國查到這種病一定會關起來,受不人道的待遇。用一位調查對象的話說;"寧願不知道,也不想去查血。""許多人害怕自己有病不敢化驗,寧肯病了不知道也不想去驗血。因為要是真的得了病,知道也是死,不知道也是死,不如不知道。""有一次,我的一個朋友又咳嗽又拉肚又發燒,病得不合醫理,就懷疑是艾滋病,可他說,要是得了這個病就自殺,絕不去化驗。""我朋友說總有一天會把大家抓去抽血化驗,那時就自殺。他有一句口頭禪:丟死人了。他總愛說:丟死人了。" 我國同性戀者這種"害怕看病甚於害怕得病的態度難免會為包括艾滋病在內的性傳播疾病的氾濫埋下可怕的伏筆。由此看來,如果真要搞血清監測以防性病蔓延,從整個社會的健康與安全出 發, 我們不得不認真考慮同性戀者的法律地位問題。因為只要警方還在抓捕這些人,他們就絕對不會自願來作體檢,也絕不可能找到這些人;只有合法化和公開化之後,他們才有可能自願接受檢查。 這是一個兩難命題,立法者只能正視它,無法迴避。如果明確規定為非法,則這批人必定轉入地下,多麼強大的警力也是捉不勝捉的--總有絕大部分人抓不到--從而使艾滋病在這群人中的防治只能依靠僥倖(但願不會有太大規模的流行);如果規定合法,則這批人有可能接受血清監測,從而達到防止艾滋病在這群人中蔓延的效果。 折衷的方法我們也想過,但困難重重,前景暗淡。例如,勸他們從自己健康考慮,去作務清監測,可他們已經表明:寧願病了不知道,也不願暴露身份;可者從全民衛生考慮,讓他們作出犧牲,可怎麼能指望他們冒著暴露自己身份、被逮捕勞教之類的危險為別人作出犧牲呢?這也是極不可能實現的;或者向他們保證作血清檢查的人受法律保護,不會被捕和判刑,但在法律沒有明確同性戀法律地位的情況下怎麼能指望他們相信這種保證呢?這就是立法者面臨的兩難困境。 其實, 走出困境的辦法是明擺著的:給同性戀者 法律保護,使他們敢於從陰影中走出來檢查身體。這是有效的也是唯一的了路。可以告慰立法者的是:這樣做不會傷害任何人,也不會傷害社會,對同性戀人群、異性戀人群和整個社會都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 |
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