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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者中還有一些人認為自己既非罪惡,也無疾病,同性戀只不過是一種可供選擇的生活方式。這類人具有較強的權利意識,不僅較少感到來自內心的壓力,也較少感覺到來自外部的壓力。持有這種觀點的同性戀者大多從兩個方面闡明自己的態度:一種是從被動辯護的立場,強調社會和廣大的異性戀人群誤解了同性戀者,強調自己並不是像人們所想像的那樣怪異、變態等等;另一種則從主動肯定的立場,強調自己除了性取向與異性戀不同之外,一切與常人無異,因此應當擁有同常人同等的權利。 先看從被動辨護立場出發表達的一些看法。一位中年同性戀者在很長時間裡一直認為自己不正常,十分痛苦,在他已過"不惑之年"之後,卻逐漸改變了看法,認為"這是自然的"了,他為一個性學會議寫過一篇題為"重新認識同性戀"的文章,其中一些觀點很能代表此類同性戀者的價值觀。文中指出有三個對同性戀的觀點是站不住腳的:其一為"變態論",他認為,既然同性戀是古而有之,那它就是常態,不是變態;其二為"道德敗壞論",他認為這不是道德品質敗壞的問題,因為他曾經痛恨自己, 極想改變自己,但終於改變不了,可見至少不是明知故犯;其三為"享樂論", 他駁斥了一般人認為同性戀者是貪圖享樂這一觀點,反問道:如果是為了追求享樂,為什麼不去找異性呢? 許多同性戀者對報刊雜誌影視傳媒中對同性戀的歪曲報道頗為不滿,國外的同性戀社團更旗幟鮮明地指出:這是傳媒對同性戀者的剝削--利用一般公眾的獵奇心理,用譁眾取寵和聳人聽聞的手段來推銷自己的產品。國內同性戀者雖然還不能公開對這種剝削提出抗議,但對此類傳媒的反感和憤怒是相當一致的。 例如有人這樣說: "廣州《人之初》雜誌有意討論homo(同性戀--作者注)方面的問題,我看過他們專欄徵稿的啟示。與他們這種嚴肅一些開放一些的編輯方針相呼應的則是許多法制類報刊的以獵奇為主的homo選題。我個人非常惱火那種法制類弄物的下流, stright(正常人--作者注)一派的種種怪事不會有人津津樂道地關注, homo裡面的陰暗面卻被拿出來巡迴展覽! 我寧願更多普通老百姓不知道有homo這回事,也不要他們留有很惡劣的印象。" "我看這不少論述gay的文章, 我感到十分可笑, 他們並不瞭解什麼是真正的gay,只是道聽途說就把gay當作洪水猛獸加以無情的抨擊。" "現在不少影片追求低級趣味, 醜化gay。例如香港錄像中很多拿gay開心,上面的gay陰陽怪氣,男不男,女不女,令人生厭。實際生活中的gay不是那樣,他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就在我們中間。至少我是這樣。香港錄像實在可惡!它只能引起人們對gay的厭惡!" "我第一次看到電影裡提到同性戀這個詞, 是個巴西電影,電影對同性戀有貶意,給人以醜惡可憎的感覺。" "現在我也看到一些文章對gay不是一味地諷刺挖苦,而是客觀公正地對待。因為我們本身也是受害者,我不願是 gay,但事實是有什麼辦法呢?慾望是天生的,誰能克制住!" "我也多次照有關書籍上的方法治療過, 但都無濟於事。現在許多書幾乎都很可笑,這些作者完全只是憑猜測來判斷同性戀是個什麼樣子,而真實生活中的同性戀,他們又瞭解多少呢?" 一位X市的同性戀者在信中說:"在省內比較有權威的一份刊物上登載有關艾滋病的傳播方式時寫道:艾滋病主要傳播渠道是同性戀(就是雞姦)。這種把同性戀專制地定論為雞姦的作法,就好像是說:黃牛是牛,牛就是黃牛。只能說雞姦是同性性行為中的一種,而不能說同性戀就是雞姦。" "前幾天在雜誌上看了一篇文章, 說同性戀者一般都有精神異常,並舉了幾個例子, 有把情人殺了的,有對社會造成不良影響 的,看了之後很壓抑。雖然這篇文章的目的是幫助我們,但是抒把我們完全誤解了。作者根本不瞭解我們,只是站在金字塔尖上指手劃腳。" 有位同性戀者這樣談到自己對同性戀的看法: "當前社會上一些人對同性戀的人們,持一種讓我感到可氣又可笑的妄自尊大的傲慢態度。有人在論述同性戀的危害時,經常舉一兩個同性戀者忌妒殺人的案例作證據,可是他們為什麼隻字不提異性戀中千千萬萬個情殺案例呢?最近聞名全國的上海女青年潘平被毀容一案,殘害潘平的不正是她的異性戀人嗎?僅僅因為同性戀者的戀愛方式不同於多數人,就武斷地提倡制裁同性戀者,我認為這種觀點和作法很霸道野蠻,跟當年的'四人幫'相似。我希望中國在不久的將來,改變歧視同性戀者的現狀,同性戀的人愛到法律的保護和社會的寬容理解,文明、進步的社會風尚取代封建、落後、壓抑人性的舊道德、舊習慣。" 一位離婚的同性戀者說: "我們沒有不道德(我尚未再婚),沒有疾病,沒有危害和影響這個社會以及人們的生活,我們只是以自己喜愛的方式生活著。我們同樣有絲毫不比異性戀遜色的愛,那種心心相印,感情專一和以身相許。我們是非常正常的人,唯一不同的只是性取向。我們不是性倒錯,也不是性變態。對那種中外電影、電視、文學中所出現的打扮得妖冶離奇、扭捏作態的故作女性的同性戀者,我感到無比厭惡!不是說生活中沒有這類角色,但我相信絕大多數的人,其形象、作派、內在外在的表現形式應該都是健康、正常的。我、我交往過的同類,全都是形象正派,風度儀表堂堂正正,氣質不凡,且待人接物、工作學習上以能創造力等諸方面出類拔萃的。當然,也有只有性而沒有愛、沒有真情的一類,這就是層次問題了。" 一位同性戀者在問卷上寫道: "我們並沒有罪,不應該受到歧視和處分。我們同樣是血肉豐滿、感情豐富的人,我們渴望得到理解和幫助。" "應當承認這種現象, 有公正看法,不應說是不道德,受人指責歧視,認為是流氓。" "我認為, 不論社會怎樣看我們,是流氓也好,是道德敗壞也好,但我們不會去強姦婦女,也決不會去危害社會。我們和那些用強暴手段去實行性犯罪的人有本質上的區別。我敢發誓,決不會有異性的犯罪行為,我的觀點也是被我所有的朋友們認同的,不管別人信不信。" 還有人說, 不要求社會承認他們,就要求能夠正確看待他們就行了。"我們不是神經病,不是道德敗壞,這只不過是一種生活方式,這些人都是自願的。" "不應該否認, 我們也有我們的自尊。我們的自尊並不比正常人差。我們的自尊心的承受能力是脆弱的。否認這一點,肆意凌辱我們的人格,我一直認為是不對的。如果我們危害了社會,受到懲罰是應該的,但不能以污辱人格的方法來羞辱我們。這些情況不但在執法部門有,在些心理醫療單位也存在。如我的一位朋友去接受心理醫生的治療,這位醫生讓他表演在同性性行為中的表現,他當時就退出治療。從此他與心理醫生無緣。當然,也可能醫生是出於治療和瞭解'病情'的需要,但是對於我們,這種作法的確是一種近似凌辱的傷害。" 一位持這類價值觀念的調查對像說: "現在社會對我們這種人的態度不合理,應該給我們這些人一些生活天地。我們的生活方式不侵害任何人,我們也為社會服務,為什麼只能過地下生活呢?"有些持有這種觀點的人還附加了一些限制,例如:"對這事我覺得外人沒必要干涉, 但自己也不要放縱,是正常的。""強迫別人幹這種事不應該,如果不是強迫的就應允許存在。"有些人甚至明確表示:"獨身生活久了,習慣了,只要社會許可,我樂於公開自己的身份。" 對同性戀持主動肯定態度的人們喜歡強調這群人都是好人,除性取向一點外與常人無異,如下列一些說法: "這群人中,絕大多數為人誠實,善良,事業上有成就,不少人工作上是骨幹,業務上是佼佼者;對父母老人是孝子,對妻子是模範丈夫,對子女是好父親。只不過是性傾向不同而已。盼望能為他們正名。" 一位同性戀者對他接觸的同性戀者作了如下概括: "都是好人;大都已娶妻生子,不乏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共識: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是一種生活方式,對他人害,有利於計劃生育,社會不應干涉。誰也管不了,斬不盡,殺不絕。" "希望世人不要歧視我們。 我們與大家一們有人格,我們和大家一樣純潔……我很想公開自己的性傾向不被世人指責,因我覺得這很正常。" "我覺得除了性對像跟常人不一樣, 沒覺得和其他男人有什麼不同。正常的男人也會有點女性心理。我有比較敏感、脆弱的一面,我覺得這純屬個人性格,跟同性戀無關。" "我也曾經想到心理咨詢和心理治療,但X市只是一個閉塞落後的中等城市,各醫院根本沒有心理咨詢的科目。倒是有一座精神病院,可我雖然是一個同性戀者,可並不是精神病呀!在家裡,我是一個受父母寵愛的孩子;在單位,我是一個盡職盡責的職工。我除了在性愛傾向上和他人有所不同之外,其他任何方面我都和普通人無異。同時,我自認為,我有著較高的、對社會和工作負責的道德修養。" 一位大學生寫信給我們, 信中寫道:"我很高興您能理解我們。說句心裡話,我們並不壞,我們沒有錯,我們不是怪物,我們也是有理想,有熱情,刻苦努力,勤奮上進的青年,我們的成績也不比別人差(我是男生中學習最好的,得過三次獎學金)。可為什麼社會上總是不承認我們,懷疑我們,鄙視我們,讓我們心裡沉甸甸的。其實不論是什麼樣的愛,只要是真正的愛就足夠了!這個允許醜惡、黑暗、陰謀存在的社會怎麼卻容不得這一點點特別的愛呢? "我沒有負罪感,大多數時間我覺得這不過是雙方玩玩、逢場作戲而已。" "我並不懺悔, 死不懺悔!隨著世界的發展與開放,我的經歷越來越從自發到自覺。我們決不是野人,怪人,罪人,病人,壞人,惡人……當今道德滑坡,人口爆炸, 人權高漲,gay不是不合時宜的,也不是不風雅的。多元世界越來越使中國與世界接軌,伊甸園的禁果越來越被人們去偷吃。" "我認識的不少gay朋友似乎有較多較強的逆眾心理,將大家公認的有價值的東西故意看得一錢不值,要麼就是虛假地戲弄一番然後抽身走人;要麼就是故意與社會生活對著幹。我不,我也不希望我的朋友這樣。除自己的性傾向,我覺得我哪兒都和社會一致,我讀書,上學,工作,娛樂,評論世事,感受生活,我的人生內容沒有兩樣。" "同性戀者中最具自信心的一群認為, 同性戀純粹是個人愛好問題,男同性戀和女性化沒有什麼關係,任何人都可能成為同性戀者。同性戀與正常人相比,只是某些性方式不一樣,性關係的對象不一樣,其他一切都沒什麼不同。他們中的一位說: "我之所以接受調查,是因為想讓人們正確對待我們,不要以為我們是怪物、有病、 有生理缺陷、十分可怕等等。"人與人之間的私生活問題,我以為社會全無必要硬性干涉和強制別人,應當的是多些理解和寬容,讓人類活得輕鬆自在點。" "同性戀在中國自古就有, 是人們選擇的性行為方式。只要不影響別人,別人就不應干涉。" 有些調查對像有意識地將自己與異性戀者作對比,得出自己並不比別人差甚至有時還要好些的結論。例如一位同性戀者經過自我調適,漸漸獲得了平靜的心境,他說: "隨著年齡的增長,最初的恐慌、不知所措的感覺過去了。我知道自己是這樣一個人,首先承認這一點,然後再不違背所有道德和法律方面的規定,不越軌,就應該活得很坦然。有時我這樣想:許多異性戀者還不如我呢。" 一位大學生對此也有同感, 他說:"上高中時有過壓抑感,覺得自己這樣做是墮落。上大學後,在男生宿舍裡聽到同學們熄燈後的話題,改變了我對同性戀的看法。他們常常議論女生,給全班的女生排隊,盡說些誰的屁股大誰的的乳房高之類的話,說的人眉飛色舞,聽的人興高采烈,我覺得很噁心。難道異性戀就是這樣的嗎?我和朋友間的關係絕不是這樣的,那是真正的互相關心,互相愛護,大家跟兄弟一樣互相幫助,並且相互間有著一種隱隱約約的默契,回眸一笑都能讓人心動,都能明白其中的意思,什麼都不說心裡就熱乎乎的。這才是純潔的,才是真正值得追求和留戀的。從此後我不再迴避了。拿自己和那些人比,也不覺得自己有什麼特別的不好了。" "我覺得自己不會改變, 也無從改變。每個人有自己的存在方式和價值觀,但在我看這只是每個人的不同風格而已,我們有可能比異性戀多受挫折,但我們也能體驗到他們體驗不到的東西。對此談不上高興,也不會傷心,這就跟異性戀也不會平白無故地為自己是異性戀高興或傷心一樣。" 一位調查對像把這種感覺表達得更加生動, 他說:"我翻來覆去想,我的一生只能是悲劇。但在我最高興的時候,也會感覺得很幸福,因為大多數人不能理解的,不能感受到的,我能感受到,我好像探索了一點什麼秘密似的。別人只有一種幸福和快樂,我卻有兩種。" "同性戀無論是先天的還是後天的, 對他本人來說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就是同性戀者,就像男人女人剛生下來不會戀愛結婚,而後來又會結婚生子一樣自然正常。你不能強迫一個人結婚,也不能強迫一個人不結婚:同樣,不能強迫一個人去同性戀,也不能強迫一個人不去同性戀。不同的只是大家的性取向不同而已。有時夫妻之間費盡心機地避孕,失敗,再避孕,我想還不如同性戀之間來得和諧、自然、方便、也更有人性得多。"這位同性戀者 所謂的方便、自然是從性宣洩的角度來看的,的確,如果不以生育為標準,很難說同性戀這種性的宣洩方式是不自然的。據研究,從歷史上看,大多數人口過剩的社會對同性戀比較寬容,認為它是自然的;而人口短缺的社會對同性戀就會比較嚴厲,認為它是不自然的。這也揭示我們應當如何看待"自然"與"不自然"的劃分標準。如果拋棄生殖繁衍這一標準,僅從性宣洩方式來看,同性戀和異性戀方式都應當說是自然的。金賽的一個著名思想是:凡是生理上是可能的行為方式,並不會是有害的。這是一個更恰當的衡量自然與利害的標準。 另一位講得更加明確: "同性戀不能認為是心理變態,它僅僅是性發洩的方式不同。道德是人為的,不損害他們的利益,即是道德。因此,只要是雙方同意的,不涉及少年等的不違反現行法律的同性戀,都可以認為是道德的。異性性交的目的絕大部分也可以認為是為了獲得快感,其生育可能是目的。也可能是為了獲得快感的附帶物,而同性戀的目的也是為了獲得性快感,兩者目的相同,僅僅是方式不同。目的相同,如不能從異性得到(相當一部分女性是性冷淡),為何不可以從同性得到呢? "這位同性戀者將同性戀行為歸結為女性性冷淡所致,有以偏概全之嫌,相信許多同性戀者不會同意,因他們即使遇到不冷淡的女性,也不會喚起性慾,對像一定要是男子才行。 有人將同性戀與異性戀的生活質量加以比較, 得出前者質量較高的結論:"我認識一個30多歲的男人,精英意識很強。好像他誰都認識,而所有的人都對他趨之若騖。那天我見他手機一路響個不停,秀多人跟他約會,像眾星捧月。在酒吧間裡,他左右逢源,一會兒這坐坐,一會兒那坐坐。如果不是這種人,到了他這樣的歲數,生活會很平淡,頭髮草草亂亂,每天上班下班,老婆孩子。而他在這個圈子裡,由於老是處於求偶狀態,處於求偶季節,生活質量很高。我倒真有點羨慕他,從來都不會淡漠, 總是興高采烈,高高興興。"這位同性戀者的說法使人想起福柯某次講到異性戀男人不能容忍同性戀者的原因是出於妒忌,妒忌他們的生活方式。 有人更是從美感的角度來理解同性戀傾向,我隱地顯露出古希臘的思維風格:"聖人說:食色性也。此處色的解釋應是指人對美好事物的追求和性的民洩。這就同人人需要吃飯來維持生命一樣的自然,此乃天性本能。美的孔雀,人見人愛;美的花,人見人喜。喜愛甚時,便想養在籠中,插於瓶裡,隨時欣賞。對於人,美醜是客觀的存在,有美的女子,也有美的男子,無論同性異性,美麗的人皆喜歡。喜歡到極處,便是將人(或她)吸引過來,據為己有,讓自己盡情盡意地去觸摸擁抱,而只有靠性的發洩和滿足,才能平息不寧的情緒。在人與人之間,如果能達到外貌的吸引, 心靈的溝通,性活動的和諧 這三者的統一,他們就會建立一種牢固的關係,是異性就是好夫妻或情人;如同性就是同性戀的關係。生活中往往難得各方面都配合協調,於是便有了破碎的家庭和露水情人。人都會留戀美好,厭惡欠缺。" 由於工作性質不同,有些在比較開化的行業工作和同事年齡較輕的同性戀者發現, 人們對同性戀並無惡感:"我周圍的人不把同性戀作貶義詞看。他們有時候議論同性戀,我為了掩飾自己也假裝參加議論。有的女孩就說,同性戀一個個都長得挺精神的,智力挺高的,挺聰明的。" 一位權利意識較強的同性戀者理直氣壯地說: "人有愛的權利,即愛自己喜歡的人權利。愛的對象是異性就沒有問題,是同性就不能公開,難道這公平嗎?人有互相愛的權利,人有分房子、入黨、提干、甚至競選市長的權利,當然首先還是愛的權利。" 當我們問及持有這類觀點的調查對象是否對自己的性取向感到有壓力時,他們當中不少人說, 自己並不感到壓抑。其中一位這樣講:"沒壓力,想清楚就沒壓力了。我覺得我和別人哪兒都一樣。有的人認為自己白天是人,晚上是鬼,這種人越玩越苦惱。思想跟不上,理論跟不上,就會越玩越痛苦。這種窩囊廢不如別玩。想通了一點事沒有。想不通的人是接受了報上的觀點,認為自己有病,不正常。我經常和人談我的這些觀點。" 一位同性戀者以他交往過的人為例,說明在他的心目中同性戀者都是一些什麼樣的人: "在我的周圍,至少有近百名這樣的人。職業:工農商學兵;年齡:18歲至72歲;文化:大中專到中小學;地域:東三省,京,津,保定,石家莊,大同,太原,臨汾,滬,蘇,錫,杭。儘管形成的原因各異,但大都心地純良,奉公守法。當然其中也不乏個別偏愛尋求性刺激者。 他們在一起, 暢談'斷袖之癖';談論從《三言》 到《紅樓夢》中的相關情節;談陳凱歌導演的《霸王別姬》;談'京城首次同性戀沙龍'及有關的影視書刊。 他們關注自己同愛情、婚姻、家庭、社會諸方面的關係,尤其關注同性戀與艾滋病的關係。" 他的觀點在這部分同性戀者當中很有代表性。對同性戀現象持有上述價值評判的調查對象,常常強調以下三點事實:第一,具有這種傾向的人很多;第二,這種人什麼地方都有,只要有足夠大的人群,就會有這種人存在;第三,這咱人社會各個階層、各種職業中都有。 首先,雖然許多同性戀者並不知道與自己有相同性傾向的人在人口中所點的確切比例, 但調查中有人這樣說:"你問有多少人?說1%你信嗎?我是從分析單位裡的人看出來的。 我們單位一共有多少人,同性戀有幾個人,一除就清楚了。"提供這個比例數字的人還特地補充道: "我們單位知識分子占一半,工人占一半,是比較有代表性的。" 一位中年同性戀者說: "1984、85、86、87這幾年,我每月結識好幾個伴侶,一共有好幾十個,有的還有第二、三次接觸。我能見面眼熟的有一二百人。有的就是見面彼此點頭打個招呼的有親切的感覺。現在這已是分開的秘密,神秘感不強了。我知道有七八個接頭的地點。"有同性戀者在給我們的信中寫道:"我們的人數並不少,我們是社會中不可忽略的一部分,但社會況是壓抑、排擠、歧視我們,甚至把我們完全忽略了。" "作為生活在'這個世界'中的一員, 我覺得這個世界其實很大。如果排除社會干擾和心理壓抑等因素,絕對的人口數量應當不會亞於一個中等國家的水平。而今天,人們之所以說它小,是因為我們的國家太大。人們之所以稱之為'怪',是因為我們歷來採取的是根本不與外界交流的作法。" 全北京究竟有多少經常在社會上走動的同性戀者?據一位經常出入這些場所的調查對像說,全北京至少有1000多人他可以達到見面眼熟的程度。僅他居住的XX區就有200多名。 加上大量從不在社會上活動的同性戀者,絕對人數是相當可觀的。當我們向另外一些在社會上比較活躍的調查對像提到,有人告訴我們,他見面眼熟的人能有1000多位時,他們都表示,這種說法"不算邪門,我們也差不多"。 其次,他們強調同性戀活動遍佈全國各大中城市,甚至小城市,什麼地方都有。據說在上海、廣州、青島、大連、石家莊、保定、西安、哈爾濱以及新疆等地,均有活躍的男同性戀社群。每地均有多處同性戀活動場所。 談到外地的情況,許多同性戀者都認為,上海人更懂得同性戀,即能意識到這種人的存在。一位同性戀者舉例說,在上海,他帶單耳環在大街上走,路上行人都會指指點點地說:這是同性戀(當然,現在已不只同性戀者戴單耳環了)。可在北京,沒有人意識到這一點,僅會以為是男孩養得嬌(北京舊風俗,給男孩打耳朵眼,戴耳環,以佑其平安)。就連顧客買蛋糕時開玩笑地問售貨員,這蛋糕上為什麼要一男一女時,售貨員都會順嘴說出:要是弄上兩個男的不成了同性戀了?或北京恐怕沒有多少人知道同性戀這個詞。 這位調查對像說:"上海同性戀人數多,也很敏感。我第二次去時,圍了七十多人聊天,覺得很享受。局外人都衝我們說:這是同性戀。但話裡沒有貶意。北京人不敏感,麻木不仁。" 還有其他人講到上海的情況: "上海人更明顯,都燙頭。長得像白面書生,有女氣,走路扭,一眼就能看出來。" 關於其他城市的情況還有下列說法: "天津同性戀特多, 北京人不喜歡天津人,覺得他們太粗。北京人喜歡上海、青島的。北京人聲譽不錯,外地人都說,北京小伙子熱情,長得也不錯。" "青島人長得好, 實在。"有一位北京同性戀者如此描述了他在青島的經歷:"我碰上一個人,跟我說我穿的背心不錯,我說,你喜歡這背心?他說,不光喜歡背心......""瀋陽人很掛相,有化濃妝的,還有人著不男不女的衣服。" "我有時到外地找這些人去玩, 有時是公差,有時是自費,去上海、青島、杭州,都和這些人有接觸,有時有人邀請我去。" "上海多,沿海地方多,哈爾濱人多,零下20度還有人出來。" "全國互相串得特別厲害。 只要在這群人裡稍打聽,就能打聽到瀋陽、石家莊等地在哪兒可以找到這些人。" "據朋友們講, 石家莊XX陵園、太原XX園、南京XX街即使在大白天,也會有大群人在活動。" 總之,無論大中小城市,只要有一個足夠大的人群,就會有同性戀的活動據說比較繁榮的縣城裡都有,比如涿縣就有。從來信中看,農村人裡也有同性戀者,他們的處境比城市人更艱難,其中既有人口密度小因而不容易找到同類的因素,又有強大的結婚和傳宗接代的壓力這一因素。 第三,對同性戀持這種價值評判的人常強調,這個人群裡什麼階層、什麼職業的人都有。關於這一點有以下說法: "梨園界百分之六十(這個比例僅根據發言人的觀察)是同性戀。" "梨園界有一句話講得 好,叫'十旦九不清',原先旦角都是男的學演女的,當然是十旦九不清了。十個學旦角的,十個都女性化了。人家講XX是最規矩的了,堅決不搞'男風',可他的徒弟就講他與XX好,不知真假。反正就我個人所知,男旦如XXX、XXX、XXX等等,沒有一個清的。" "據我所知,高級知識分子中間好這個東西的不在少數。" "大學生裡也有, 屬於啞巴一類,玩完就走,連個再見都不說。不跟人聊天,脾氣古怪。" "在社會上活動的大學生不太多, 一般人都喜歡大學生。大學生比一般人接受起來快,跟他們接觸,一般不會引起他們的反感.他們比較膽小,有人和他們好上以後就騙他們,嚇唬他們,說外面在抓人,不讓他們出去。" "據所XXX礦工人裡有不少,我專門去了一趟,特別有意思,他們只在自己圈裡搞,從不到外面來。" "工廠的單身職工集體宿舍裡這種行為很普遍, 大家心照不宣,可相互都不提起。" "飯館業過去有很多同性戀。 可能是因為全是男性,而且住在一起。徒弟當中流傳著一句話:要想學得會,就和師傅睡。解放前的XX園飯店,男招待全都化女妝,專門提供這種服務。" "軍隊和監獄裡也有這種人。" 一位調查對像為了證明這群人裡什麼人都有,還舉了這麼個例子:"我認識X廠兩個啞巴,兄弟倆都是同性戀。小伙子挺漂亮,老追著我,在我手心上寫字。連啞巴都知道這種事。" 不少調查對象都知道文藝界有很多同性戀者, 並作出如下解釋:"有藝術家性格的人容易成同性戀。唱歌跳舞的人裡很多,因為同性戀的性格接近藝術。我參加了一個業餘歌詠隊,二十個人中有六七個是同性戀。"藹理士確曾說過:"在文學家與藝術家中間,特別是在伶人中間,這種例子是屢見不鮮的。在理發業也男女侍業裡,情形也復如此。很多有知識的同性戀者都表示對各種藝術的興趣,特別是音樂的愛好,就我個人觀察所及說,這種人可以佔到全數的68%。"(藹理士,第285頁),關於同性戀者當中賦有藝術氣質的人比例是否偏高這一點,目前並無定論,書籍的事實是,許多著名藝術家、音樂家、演員、作家是同性戀者,如米開朗基羅、達·芬奇、柴可夫斯基、王爾德等;有些與藝術審美情趣有關的行業確實集中了大大高出比例的同性戀者,如花樣滑冰運動員和服裝設計業。世界著名的服裝設計師中有不少同性戀者,似乎表明同性戀傾向與審美藝術氣質之間有某種聯繫。 調查對像中有人甚至提出: "同性戀者智商高,容易成功,都是本行工作中的成功者。 ""同性戀是高雅的東西。"這一說法顯然不易被人們接受,但或許並非這個處於少數地位的群體的妄自尊大。但即使真能證明同性戀者平均智商較高,也肯定不是先天如此,而是後天所致:對規範的接受程度與智慧有關。一方面,較聰明的人往往不像低智慧者那樣不加置疑地接受規範;另一方面,規範接受過多確會降低人的智慧。由於同性戀是拒絕規範的"邊緣人",就會顯得智力偏高一些。 一位調查對像這樣談到影視傳媒中的同性戀形象: "迄今為止,我讀過的最讓我心馳神往的同性戀範例是《好萊塢明星生活》 中的那位同性戀者。 看到生活中(我想是的)有這樣的同類,我不勝感歎和欣慰。我心儀已久的同類還包括《豪門恩怨》中的斯蒂文。你看,這是一個多麼健康可愛的成熟的有責任心有溫情的同性戀形象。前些時看到新華社的兩則新聞圖片,是關於美國同性戀遊行和結婚的,請注意男性同性戀隊伍中,有多少風度瀟灑、形體氣質俱佳者。我以為,這才是同性戀者的代表。" 在調查過程中,我們發現有少數人在對同性戀的評價上走向了另一極端。如一位調查對像這樣講: "有一次去浴池,聽見別人在議論說同性戀是高級玩藝兒,只有高干、 老外才有,艾滋病不是人人能得的。"這樣的自我誇大顯然十分可笑。並不能因為一些名人或社會上層人士得了艾滋病,就因此認為患艾滋病是一件令人羨慕的事情,它畢竟是給人類帶來死亡的可怕疾病。 與否定自己、尋求治療的同性戀者完全相反,在從未尋求過治療的一批調查對像中,認為自己生活幸福的人數超過認為不幸福的人數。他們大多說自己沒有什麼精神負擔,認為自己的行為不違反社會道德準則,是正常的,符合人的本性,不是病,因此不需要矯正,即使有了可以矯正的辦法也不願加以矯正,更沒有人想過做變性手術。這一點與美國的一項調查結果十分相似。這項調查發現,許多人並不想改變自己的同性戀傾向,有一種假設的情況,即假設有一種神奇的異性戀藥片,可以在服下之後毫無痛苦地變成異性戀,問他們願不願意服這種藥。結果男同性戀者中只有14%、 女同性戀中只有5%願服這種藥。這是為什麼呢?我們的一位調查對像無意中說過一句話,似乎可以解答這個問題他說:"矯正以後生活就沒意思了。" 作為同性戀者對自己性傾向看法的現代觀念的代表,我們在這裡引用一段著名女同性戀者的名言, 她指出:"在一段時間裡,還會有很大一群同性戀者相信自己是比普通人低賤的,作為另一群自以為高人一等的同性戀者的補償物。但我們中的大多數處於這兩者之間,認為自己不過是常人而已。"(康特洛維奇,197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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