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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在被訪離婚女性的敘述中,包括離婚的原因、過程,離婚為當事人造成的心理壓力,離婚對子女的影響,離婚後與異性的關係,等等。離婚過程中一個在中國具有特殊重要性的問題是住房問題,這在其他社會中很少見到。

  離婚原因

  有的離婚是男方地位變化造成的,陳世美的故事仍有現代版本,一位離婚女性給我講了他和丈夫21年的婚姻和痛苦的離婚。結婚時,她是幹部身份,他是工人,她一次次利用自己娘家的社會關係幫助他改變了社會地位,使他也進入了幹部行列,進入文化單位,成為一名從事文化工作的人,可他竟然在她為他做了這一切之後提出了離婚。她說:「是他去法院提的離婚。我在家收到了法院的通知書。沒多久,第二份傳票又到了。我當時的反應很怪,我跑廁所去大便。嘴唇白白的,人像傻了一樣。這個男人真是良心喪荊」她問我要不要看看她前夫長什麼樣,我同意。我以為她去拿照片,她卻拿來一個墩布。她用墩布擦濕了房間中間的一片水泥地面,那上面刻著一個套著絞索的禿頂男人頭像,看去刀法嫻熟——她是一位學過雕塑的畫家。她用這種方法來抒發心中的憤懣。
  一位再婚後又離婚的婦女說:「婚後一開始還不錯,那時他有外債,他兩個孩子都小,還要養兩個老人。那時我們廠效益不錯,工資獎金都多。我就幫他還了債,幫著養他的父母。後來他倆孩子都工作了,倆老人都死了,他馬上就變了,覺得我們倆不是一個層次了(他是老師,我是工人)。先是尋釁打架,後是經濟上分開,房錢都是他交一個月我交一個月。他還打我,他打我我也打他,他個子小,我身大力不虧,他沒佔過我什麼便宜。在這點上他對我有意見。」
  男方移情別戀也是離婚一大原因:「那年我看出他已經和那個女人陷得很深,抱定了離婚的決心,我無力挽回了。我只好調整自己,他卻視我為軟弱。我想,如果為了迎合他而改變我自己,我就什麼都沒有了,我不能再拖下去,總是空空地等待了。
  後來我主動談到分手的問題。我不願看到他那種痛苦的狀態——那種想提又不敢提,想愛又不敢愛的樣子。我一提,他馬上就答應了,他就等我這句話呢。後來他看我很痛苦,又動搖了。
  他對我說,你既然這麼痛苦,為什麼不把我拉回來?我就苦笑:你自己都不能把自己拉回來,我拉有什麼用?我們離婚那段時間,正是他在單位提拔的關鍵時刻,單位讓我去說一說,我們的離婚是不是他的錯。我為了成全他,還去證明是我願意離的,不是因為第三者。我對他做到了仁至義荊」「那年他以感情不和為由提出離婚。他是上法院提出的,其實他不去法院我也能同意離。當年他想跟我好的時候,朋友們都覺得他配不上我。有一次他說,我頂多是個陳世美吧。我說,你不是,陳世美還當過駙馬呢。我跟他過,如果要分手,你一定跟我說,我可以和你分手。有一次睡到半夜,他忽然把我扒拉醒,說,我特別喜歡一個人。我聽後,既不想問她是誰,也不想問他們好到什麼程度了。我只說:你需要我做什麼?因為他說過他不想提離婚,我說我可以提。他聽了就哭了,說,你還不如打我一頓罵我一頓呢。我說,我這人不會撒潑打滾。有兩次我偶然回家,不是有意抓他,兩次都碰上同一個女的從我家出來。我覺得大吵大鬧特別丟臉。他問我,你為什麼不鬧?我說,你們是不是已經成熟了?我想保護自己,也保護你,不願把事鬧大,讓別人看笑話。他當時還挺感動的。可是後來又突然上法院去起訴。我認為,是屬於你的東西就是你的,不屬於你的拴也拴不祝」男方的不體貼也會成為女性下決心要離婚的原因:「那幾年他外出學習,我特別累,他也不懂得有句好話,他不懂我付出的勞動,付出的愛。那一陣是我們之間感情最冷淡最危險的時候,也是我最需要有丈夫的安慰的時候,可他一點也不懂。」
  有的婚姻是因為「女高男低」而產生危機的:「他並不喜歡我這個人和我的行為方式,後來他就搬走了,搬到廠裡去祝我讓他來,他恨我,不來。後來我們就簽了個協議,同意離婚。開始我一直不同意,覺得過得還可以,他就非要離。因為我學歷比他高,他覺得和我在一起特別累,認為學歷上的差別難以忍受。他骨子裡特別自尊,又特別自卑。」
  有人的離婚是相互不寬容、忌妒心過強所致,當然,感情不好往往還是更深層的原因,或許二者是互為因果的:因感情不好,故不寬容;因不寬容,故感情受損。一位離婚女性這樣講起和前夫第一次吵架的經過:「有一天下大雪,我回不了家,就跟單位幾個男同志學跳舞。學到九點多才回家,我很興奮,一進門就說:你知道我為什麼晚回來,我跳舞來著!他冷冷地問我跟誰跳舞了。我很不高興,就說,你們單位要是有舞會,我也不反對別人和你跳舞呀。他就大吵:我不佔別人的便宜,別人也不能佔我的便宜。從那以後我們關係就不好了。感情不好什麼事都能吵起來。」
  一位離婚女性這樣講到她的前夫:「有些男人是真愛老婆,可那種愛叫人受不了,他好像把你當成他的一個什麼東西似的。
  有一次我帶丈夫去個舞會見見世面,那時的舞會還很正經,連迪斯科都沒有。在舞會上他從頭到尾板著個臉。我不跳時他就低頭看書,有人請我跳時他就盯著看。從那以後,我再不跟他上舞場,我自己也不跳舞了。」
  最後,缺乏感情是造成婚姻破裂的最主要原因:「我的婚姻是兩邊父母決定的。我沒有真正的快樂,我不愛我丈夫,但是他很喜歡我,他總是像抓舉一樣把我抓起來。」
  一位離婚女性講到自己的壓抑感:「剛結婚時,和他父母住一起,感到很壓抑。他父母是工人,他也是工人。我一直在第一個男朋友(幹部子弟)和他之間猶豫,等於是父母逼我和這個工人結的婚。」
  一位結婚才一年多就已打算離婚的女性說:「我後來心就涼了。他要是愛我,不可能在結婚三個月的時候就走(出差),即使是為了工作。他出去一個月沒怎麼寫信,偶爾有一半個電話。
  最讓我生氣的是,他覺得這種作法很正常。」
  有時關於感情的感覺是很細緻微妙的,沒有任何可用言語表達出來的明顯原因,僅僅是一種感覺:「我離婚的決心很堅定。
  結婚以前我知道什麼是高興,什麼是不高興,知道天是藍的,花是香的。可現在就連高興時心裡也是沉甸甸的,挺憂鬱的。」
  「我做的夢裡都是他(丈夫)不理我,還夢見做愛,但感覺不愉快,後來就下決心要離婚了。」
  「我在感情上需求特別多,家庭使我窒息。我這個人當不了家長,所以離婚時我放棄了孩子。」
  「我原來那個丈夫已經被提拔上去了,新朋友還是一個普通職工,我媽就老說,原來那個丈夫有什麼不好。我想,我找的是個丈夫,不是模範。」
  我在調查中隱隱發現這樣一種「規律」:那些兄弟姐妹中有人離婚的人,其發生婚變的概率比兄弟姐妹家庭生活都「正常」的要大些。離婚好像是一種傳染病,特別容易在一個家庭的成員中傳播。這種「傳染脖還不僅包括離婚,也包括獨身等在一般人看來屬於不「正常」的生活方式。例如,調查中一位離婚女性就說過:「我家三姐妹兩個離婚,一個獨身。」

  離婚過程

  一位離婚女性說:「我感覺周圍的人離婚的很多,打到法庭去的卻很少,多是協議離婚,我覺得這是社會變得文明起來的表現。」
  有離婚女人講到調解工作給她留下的壞印象:「街道的老太太就那麼當著很多人問我:性生活怎麼不好,是誰不能滿足誰呢?我說,是他的要求比我多。她就說:那有什麼不好呢?整個調解過程就像是一個拷問,一個折磨過程,要我把自己的隱私全部暴露出來。」
  單位的調解過程有時在當事人看來也很滑稽:「我們單位一位負責調解的中年女同志對我說,你們倆都是黨員,革命的道路上走到了一起,有什麼解決不了的矛盾呢?我說,我的精神要求比較多。她說:精神是什麼?我和她根本說不到一起去。」
  一位女性講了她離婚過程的艱難:「那次我又提出離婚的事,他拿出一把蒙古刀擱在我脖子上說:還離不離?離不離?我說不離了。後來他又自殺一次,不知是不是為了嚇唬我,我也不知道這是不是就是愛。他說過,世界上哪有什麼愛,不就是過日子嗎?還說我是看小說看多了。我一提離婚他就爭孩子,爭不清楚就離不了。」
  另一位主動提出離婚的女性說:「頭一次我提出離婚,他哭了,我心就軟了。他覺得挺委屈的,因為我們畢竟沒有根本的利害衝突。他認為我應該圍著鍋台轉,顧家,我有逆反心理。是他媽媽堅決要離,他媽對我不好。現在他想復婚,可我覺得沒有愛了,傷得大深了,沒法癒合了。就像毛衣織壞了,就不想拆了重織,而想買點新線了。我猶豫過,回去過一次,到學校去看孩子,沒想到碰上他了,他罵了我一句特別粗的話,我就對他徹底絕望了。」
  在男性主動的離婚中,女性往往會受到很大傷害:「他家在法院有認識人,所以上法庭後,法庭的人對我態度特別不好。財產名義上有我一半,可我根本不知道他有多少財產。他是個體戶,連工商稅務也搞不清他有多少財產,我怎麼能拿到證據呢?
  我明知道他的財產不止這一點點,可只要我說他不止這些錢,他就說,我的買賣沒賺錢,還賠錢呢。我只好就那麼湊合著過。現在他們家又在打孩子的主意,想把孩子要回去,我真怕,怕最後結果是我什麼也得不到。」

  離婚的心理壓力

  「我提出離婚後,因為我們是軍婚,他們調查我有沒有第三者,我發現他跟蹤我。我的壓力很大。他們單位的人都不理我了,覺得我是個壞女人。我從小一直是個好女孩,現在卻被人當成壞女人、破鞋。無論走到哪兒,都有人指指戳戳的。後來我就去睡辦公室了。他調查第三者無結果之後說,這更讓他傷心,因為在沒有別人的情況下,我就不願和他過了。」這位女性很感慨社會風氣的變化——現在離婚女人所受的壓力小多了。她說,「現在鞏俐和張藝謀分開別人也不覺得他們是壞人了。」
  「我們離婚純屬他家干擾。他愛我,我不愛他,只有感激,是對他感情的回報。就因為我們離婚,我母親臨死都沒看到我孩子,他家不讓看。他是個一條道走到黑的人,接受不了我們離婚這個現實。他特別愛我,離婚五年了,他一直想跟我復婚。我一想到復婚,我媽臨死沒見到孩子那種痛苦的表情就出現在我面前,我就痛恨他。我恨他用各種手段折磨我,給我散佈謠言。我是一個清白的女子,受了那麼多折磨,那些輕薄女孩子反而過得特別快樂。我有過死的念頭,後來又覺得不值得。我這個人表面和內心相反。一般都是心裡流淚。表面上很不在乎,實際上很在乎。有一陣我都出現幻聽了。月經期前後就想哭,感到特別淒涼。我這人又堅強又脆弱。我覺得殺人也不值得。我想在事業上奮鬥出來讓他們看看。後來我真考上大學的進修班。可連這都不管用,他們傳我不是考上的,是跟人怎樣。有次坐火車,他們一夥人坐在和我隔一個椅背的座位上,故意大聲議論我。我聽了氣得要命,他們就特別高興,說:看把她氣的。我特別受不了的是,如果我真是那樣淫蕩的人倒也好,可我不是。」
  「離婚後有一個月的時間,我精神恍恍惚惚的,有種靈魂出竅的感覺。原來我以為結婚就是兩個人融為一體,相依為命,突然間那一半沒有了,人好像都要站不穩了。有時我有一種感覺,好像人飄在天上,看著地上的自己在做著無意義的事情。」
  一位女性為了情人離了婚,可情人又移情別戀了。她說:「那天和他了結了。我心裡特別淒涼。當初離婚時,別人就勸過我,寧要不美滿的婚姻,不要搞得更慘。」
  另一位離婚女性講到自己離婚後孤寂的心情:「那段時間,我上公共汽車給帶小孩的讓個座,孩子謝我一聲,我都快流淚了。人要是沒人喜歡,在茫茫人海裡也是很寂寞的。」
  有的女性會因為離婚對自己喪失信心,一位容貌美麗、各方面條件也都很好的離婚女性說:「以後我再不會有那種被人傾心相愛的機會了,以後建立的家庭(如果會有的話)一定會更可怕的。我特別自卑,覺得抬不起頭,不是因為自己是個離婚的女人,而是因為自己選擇的不好,說明我是有問題的。我們也算是自由戀愛,斷斷續續拖了幾年,結婚時也沒人拿刀逼我,這婚姻確實是我選擇的。不知為什麼,我結婚時整整哭了一整天,可能是對這個婚姻的失敗有預感吧。現在我心理上被打垮了,別人誇我我都覺得是假話,不是真話。」
  這位女性還說:「有一次我看到單位有一個男的穿得亂七八糟,邋裡邋遢的,就問旁邊一個女孩他是怎麼回事。她說,能好嗎,成天和老婆打架。我醒悟到,一個人家庭生活要是不正常,就會是這種破破爛爛的樣子。我想到自己肯定受不了別人的同情。我的痛苦憋在心裡很長時間,有時和媽媽說一點。我相信感情易變,血緣不變。我覺得愧對老母,她會說:看看,這是你自己選擇的吧,是你自己要嫁給這個人的吧。」
  一位在離婚過程中遭受慘重折磨的女性說:「現在所有的男人我都害怕。從這事以後我對男人很少有好感。我覺得男的總是想讓女的付出。」
  不少離婚女性因此不能想像再次陷入婚姻:「離婚後每月男方給200塊錢,原來規定是工資的百分之幾。我覺得當單身母親很光榮,不能想像再去找朋友結婚,男人什麼都讓女人做,太累了。」
  「離婚女人帶個孩子,在婚姻市場上就掉了價。但是我決心不湊合。我也不能接受雙方都有孩子的婚姻,經濟上、精力上都達不到。再說,後媽難做,你覺得做得不錯了,對方家裡還是不可能滿意。我決不會去自找麻煩。」
  離婚會導致一些女性擇偶標準的改變,一位離婚女性說:「我可不願意結了婚再離婚了,我也怕再找一個不如他的人。他(前夫)挺帥的,高高大大的。男孩高大使人有安全感,好像一棵大樹一樣保護著你。以前我找對象的標準是:1米76以下的不要,他超過了1米8。現在我不考慮這個了,我主要看內在氣質。」
  也有一些女性在離婚後又得到了真正的幸福:「我看不起的人都跟我離婚了,所以我那一段心情灰暗,覺得沒有希望了。可是後來我認識了現在這個男朋友,他心特別細,對我感情特別好,特別愛我的孩子,老陪孩子玩。現在我們特別好。我特別感謝這次離婚。我整個人好像都變了,變成了另一個人。」

  離婚與子女

  父母離婚對孩子的影響各不相同,其中最慘烈的一個個案是一個本人後來也成為離婚者的女性:「我和媽媽從小關係不好,她老愛用挑剔的眼光看我。我爸媽離了婚。在我爸家時,家裡人都對我特別好,爸爸當我是掌上明珠,老捧著我。後來我媽把我要到她家,對我特別不好,就為了報復我爸爸,讓我恨我爸爸。我的感覺就像從天上掉到了地下,這種落差一個八九歲的孩子怎麼受得了。在我九歲生日那天,我竟然想到自殺。那天是我的生日,我情緒很激動,還記得我跑回家,站在門口,告訴我媽媽,今天是我生日,可是她和哥哥在那兒聊天,一副無動於衷的樣子,還說,過生日怎麼了。我當時就萌發了從陽台上跨出去的念頭,我想摔死讓她後悔。我還想到,我跳下去以後,樓下的人會喊叫的。可我剛剛跨上陽台的護欄就嚇軟了,嚇得我嗚嗚地哭。以後我再也不敢上陽台去了。我的情緒到好大以後才理順。」這位在離婚家庭裡長大的女性,如今已同丈夫離了婚,她的孩子只能生活在單親家庭裡,她悲痛他說:「我小時候所經歷的一切,我孩子又經歷了。」
  一位打算離婚的女性講到父母感情不和對她自己婚姻的影響:「我父母關係不太好,老愛打架,現在年紀大了打架少些了,可他們40多歲時吵架,對我有很深的影響。我變得很自卑,找對象的時候都考慮這個問題,心裡就想著一定要找個能跟我好好過日子的。」
  因此,有的女人會因為孩子的緣故打消離婚的念頭:「40多歲時我和他有幾次鬧得要離婚。他說:咱們這輩子是個誤會。
  我說,那就離婚。他說,離婚孩子怎麼辦?這時候兒子已經不小了,能聽懂我們吵架。他聽到我們嚷出這種話,就倒在沙發上流眼淚。我一看兒子傷心成那個樣子,就下了決心,無論怎麼樣我也得忍著。後來我精神都快崩潰了。我就拚命摔東西,他(丈夫)也不吭一聲,像死人一樣。他不會安慰人,在這一點上,他不像個好丈夫。他這個人最不會花言巧語。他既不會騙人,也不會哄人。」
  有的離婚婦女為了子女的生活環境和安全,不打算再婚:「我近期不打算找男人。現在女兒14歲,為了孩子我不打算再結婚了。孩子跟單親生活雖然不富足,但兩人在一塊兒成天打架對孩子更不好。也怕繼父打孩子的主意。我想等孩子能自立了再考慮自己的婚事。」
  有些離婚的女人能夠同子女建立相互信賴的關係,還有些年齡比較大的子女出於對母親的感情和理解勸她們離婚,一位離婚後又在考慮復婚的女性講到:「孩子勸我不用復婚,不用走回頭路。當初我因為想等他18歲了再離的時候他就勸過我,覺著委屈就離婚,讓我別等他到18歲了。他爸對我們母子都沒有感情。」
  一位離婚母親說:「我的事對孩子都講了,孩子從小就能理解這些。她從小就跟我說:媽,你幹嘛不結婚啊?只要你覺得好,我就能接受。」
  離婚後對孩子的思念為一些沒有得到孩子撫養權的母親造成了極大的痛苦:「執行廳那幫人和他串通好了,羞辱我,把孩子判給他。我一唱『世上只有媽媽好』、『小白菜』就哭。他知道我特別愛孩子,哪兒疼就往哪兒捅。」

  離婚後與異性的關係

  離婚女性由於身份特殊,特別吸引單身男性,她們當中有些人處於一種在一般人眼中相當奇特的生活方式當中:自由自在,不斷地更換男友,經常處於戀愛之中。一位離婚女性講了她的一段戀情:「我認識一個朋友,他比我小好多,他是個農村孩子,我對他講的農村生活有好奇心,他講的家庭、家族、民俗都很有趣。我們在工作上配合默契。有的時候工作結束得晚了,他就在我家住一晚。我一開始把他當小弟弟,但內心隱隱地有些慾望。因為不好說,我就給他寫了封信。信中說,因為年齡差距我們不能作朋友、你只能作我的小弟弟。他看了信後說了一句話:也能作朋友吧。這樣我們就有了性關係。我和他的感覺在我所有的性關係中是最好的。他很能體諒對方的感受,不把我全身調動起來,他不會進入。有時我能連續三四次達到性高潮。我跟他開玩笑:本來我以為可以教教你,沒想到倒成了你的學生。」
  有時離婚女人也會成為搞婚外戀的男人們容易染指的對象。一位離婚女性說:「他每週來我這兒一次。他覺得我這兒挺舒服的。那時我正和丈夫分居,還沒辦離婚手續,感情還在丈夫身上,所以我的話題總不離我丈夫。有一次我們談到性的問題,兩個人都很衝動。他說:我們已經等得大久了。他的那個東西又長又大又硬,時間又長。可我不興奮。我發現我不愛他。他說,我感覺出來了。我說,咱們就到這兒了。我原來以為我愛你,後來我發現我不愛你。有一次他在我上面很興奮他說:你是我的。我說,我不是。他『啪』地打了我一耳光(不重),我覺得那也不是。我和他有快感,但不是全心全意的高潮。後來我們就斷了。我很堅決,他說還要談談,我斬釘截鐵他說,沒什麼可談的。我覺得這事不好,不對。」
  離婚女性的處境還使她們成為一些男子利用的對象,一位外語教師說:「那年我和一個比我小十歲左右的人好了一段,我們是在單身俱樂部認識的。他有點喜歡我,還想跟我學外語。
  一開始我挺愛他的,挺激動的。他的聲音特別好聽,像個男子漢似的。後來我發現他好像另有朋友,就覺得和他做愛沒什麼意思了。我發現這個小孩慣於利用女性,是個淺薄的小孩。他找我大概是因為我能教他學外語。」
  離婚女性還常常會遇到前夫提出性要求的情況,因此有的女性有同前夫偶爾發生性關係的經歷:「離婚以後,他有時還來找我。有兩三次說到孩子動了感情,他要求做愛也就做了。」
  另一位離婚女性提到:「我到前夫家去看女兒時,她父親常常對我有性要求。我有時同意,有時不同意。」

  離婚後的住房問題

  一位通過法院離婚的女性講了她的痛苦經歷:她住的是丈夫的房,按法律規定,結婚滿十年才可以有權得到男方的部分住房作為補償,可她只有九年,就沒有要房的權利。離婚後,男方允許她帶著孩子暫住一年,一年期滿時,就堅決要趕她走,她不走,遭到男方毒打。現在她不知到哪裡去祝「我們離婚判了三次才離成,第一、第二次都是因為沒房子沒判離。第三次判離後,我搬了出來。感情挺受傷害的。」
  「我們離婚之後,我沒房子,只好仍住在一套兩居室的房子裡,他住一間,我住一間。房子搬不開真是太不人道了。他總是把那個比他小十幾歲的情人帶來同居,兩個人老故意在廚房和浴室裡大聲嘰嘰嘎嘎地笑鬧,故意刺激我,想把我攆走。他還去派出所報過假案,說我鎖在房裡自殺了。我開始還不明白這有什麼用處,後來警察告訴我,他是為了趁我不在屋裡時讓警察破門而入,他好把判給我的東西拿走。為了把我轟走,他無所不用其極。他的朋友給他出主意讓他打我,還說:只要不打到重度殘廢,就能把她轟走。有一天早上,他趁我沒關好門,跟進來,要把我從涼台扔下去,我拚命掙扎,驚動了鄰居,才制止了他。我回憶以前的事,這才醒悟到他以前也做過一次這樣的事,那次是要把我推到汽車上。那次我們在街上走,他突然推了我一把,我慌忙抱住他胳臂,叫了一聲,你這是幹什麼?一輛汽車擦了過去。
  那時我一點都沒有懷疑他。後來開始打離婚時,我已經感到不安全了,所以我一上法院就同意了和他離婚。我和他分手是一種解脫。」
  有的離婚女性因為房子問題難以解決,離婚後還得住在婆家:「去年六月辦好離婚證以後,他流露出不想讓我走的意思,雖然他沒明確說出這句話。我其實也不想走,因為孩子還得住在我婆家。後來我就留下來了。離婚後我們還有性關係,可是次數比以前少,感覺也不一樣了。人還是這個人,可一切都不一個味了。有一次他帶孩子出去玩,打了電話回來,他說,我們回去,三個人。我就猜到他是要把他情人帶回來。我也沒猶豫,就說:可以。後來她果然來了,我過去打了個招呼,我說:來啦。她也沒說話。過了兩天他倆打了一架,可能是因為這個。他那天讓我下班晚點回來,說,有人要找我打架來。她來那天,天很晚了,我穿著睡衣睡褲,還像是這家的主人一樣。我猜她是為這個不高興了。」
  「我覺得國外離婚的人在房子、財產上都能有保障,可我就沒有房子。如果回父母家,別人會說閒話。女人帶個孩子,要想找個沒孩子的,他就覺得高你一等,女的就得低聲下氣地過日子。國外離了婚之後馬上就可以有自己的生活天地,中國就不行。我是嫁到他家去的,住的是他父母的房,離了婚他父母不能把房子給我。離婚後的問題主要是住房和撫養費,孩子還小,我得為這事操很多年的心。」
  在離婚問題上,可以看到這樣幾個帶有規律性的趨勢:第一,離婚率在所有的發達國家及處於現代化進程中的國家都有增高的趨勢。據美國統計,在過去的100年來,離婚增長率是人口增長率的13倍;有三分之一的初婚以離婚告終,有三分之一的再婚再次解體。40年代出生的美國婦女,第一次婚姻中有38%,第二次婚姻中有44%可能以離婚告終。(薩多克等,第289頁;韋克斯,第39頁)前蘇聯共有7000萬個家庭;每年記錄在案的共有90多萬對夫妻離婚,70萬孩子失去父親或母親。
  四分之一的家庭中妻子比丈夫受教育程度高,這已成了經常引起相互不滿、衝突,甚至成為離婚原因。(鐘玫,第侶一51頁)中國的離婚率亦呈上升趨勢:1980年以來,離婚率從千分之0.7增加至1992年的千分之1.5;用同樣的計算方法,1985年,下列各國的離婚率為:美國千分之4.96;蘇聯3.36;意大利3.20;瑞典2.37;西德2.10;法國1.95;日本1.30。(孟憲范,第174頁)第二,在現代社會中,由女方提出離婚的比例高於由男方提出離婚的比例是普遍現象。據中國各地方法院統計,離婚訴訟中原告為女性的一般在三分之二左右。有資料表明,中國20年代和30年代的離婚案情況也是如此。例如,據上海市1918年統計,女方主動者占60.8%;廣州、天津1929年的離婚案中,女方主動者分別為89.4%和85.7%;北平市1930年占71.9%。
  其他國家也有類似情況,例如19世紀初,法國、美國、澳大利亞。
  瑞士、意大利、羅馬尼亞等國的女方原告也都在一半以上,有的高達90%;日本1945年以來,婦女起訴離婚佔到70一80%;前蘇聯的女性原告也占70%左右。由此可見,離婚中女性主動者多於男性,這在本世紀是一個跨地區跨年代的普遍現象。研究者認為,婦女家庭角色自主意識的增強是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徐安琪,第116一123頁)第三,離婚後女性再婚的比例高於男性;農村婦女再婚的比例高於城市女性。例如,陝西省1982年千分之一人口抽樣調查表明,城市女性再婚率為69%,農村卻高達93%。普查資料表明,上海:廣州、天津、長春、蘭州、成都、烏魯木齊、武漢、福州等市的郊縣離婚人口的性別比分別比市區高2至6倍。農村離婚女性更容易再婚的主要原因在於農村的性別比高於城市,因此農村男子對農村婦女再婚需求遠遠高於城市男子對城市婦女的需求,尤其在邊遠貧困地區更是如此。
  傳統社會的家庭關係穩定和現代社會的家庭關係動盪不安是一個跨文化的普遍規律。我想,這同居住環境(農村的緊密形式和城市的散漫形式)、家族親屬關係(聯繫緊密與鬆散)、人們交往方式(以首屬群體為主和以次屬群體為主)以及觀念的變化(從以離婚為羞恥到不以為恥)等因素有關。越來越多的人有離婚經歷;越來越多的人看到別人離婚;越來越多的人能夠理解和同情離婚;越來越多的人以離婚來解除過去難以解除的失敗的婚姻;越來越多的當事人和旁觀者把離婚當作好事看待。
  這是一個趨勢,這是傳統社會走向現代化過程中不可避免的現象。雖然離婚過程中有許多痛苦和傷害,我們能夠做的只是設法減輕這些傷害,卻不能扭轉離婚率增高的總趨勢。---棋琪書吧掃校--http://bookba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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