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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


  近年來社會生活規範的寬鬆,不僅使婚前性接觸、婚外戀和離婚現象增加,而且使同居現象有所增加,這些同居有的具有事實婚姻的性質;有的像是「系列的一夫一妻制」——不斷地更換伴侶,但每段時間只有一個伴侶;有的則更像是婚前的「試婚」。

  同居原因

  一位與男友同居十幾年的女性說:「我們一直覺得這樣就挺好,從沒認真討論過結婚好還是不結婚好。開始還有朋友問,現在也沒人問了。我下意識裡可能不願受束縛,有愛在一起,無愛就分開。我覺得我們會白頭偕老。但也要隨緣,如果緣份盡了也沒關係,這一段生活已經很好了。」
  一位與現任男友已同居五、六年的離婚女人這樣說:「家裡都承認我們。我覺得結婚沒什麼用。我們又不要孩子,結婚有什麼用?到需要分手時,不管是明天走還是什麼時候走,他都對得起我。兩個人還有緣份就在一塊兒過,沒有緣份了倆人也就沒有關係了。
  結婚證也不會給人帶來安全感。那些沒離過婚的人把這張證當作是買了保險一樣,其實那只是一張紙,保不了什麼險。」
  「我33歲離婚,認識了現在這個老公,我們同居五年了,一直沒領結婚證。我覺得不需要這張紙頭。如果我們還有感情,沒這張紙我們也會在一起;如果感情沒有了,有這張紙也不管什麼用。」
  一位同居者也這樣說:「只要兩人好,就可以在一起。最重要的就是兩個人在一起,那張紙(指結婚證)不重要;沒有感情,有那張紙也無用。」
  一位一直保持處女之身的單身女性說:「38歲那年,有人勸我和人同居。我當時人顯得很憔悴。我聽了朋友的話有茅塞頓開的感覺。後來我就不再完全拒絕和人同居的可能性了。」
  有些離婚女性是因為對再婚產生恐懼心理才考慮同居的:「我目前不想結婚,只想找個異性伴侶同居。我離婚後對婚姻有恐懼心理,害怕生活陷入一種模式,買菜、做飯、睡覺、做家務。
  這樣的生活給我感覺不好。一天的日子怎麼過從早上一起床就知道了。我更喜歡現在這樣的單身生活,早上起來不知道晚上會發生什麼事,什麼時候一高興,抬腿就去逛商常」同居經歷「離完婚後,有一個比我小四歲的人對我很好,想娶我。他有一陣住在我這兒,同居過一段。他給我錢,還幫我幹活。最後他父母認為關係不好處,沒有同意我們好,他也沒有再提起想結婚的意思。」
  有一位離婚女性過著一種不斷更換性伴侶的同居生活。她這樣描述自己的生活:「離婚後我的生活平靜多了。我一個人生活,有一種『周未感』。有一段時間我和一個攝影師好,他只是想週末在我這裡輕鬆一下。本來我還算習慣,他每隔幾天就來一次。有一次他沒有來,我感到特別寂寞。」
  「那年我認識了一個男的,和我感情很好。我們倆的關係從一開始就目的明確,他有他的需求,我有我的需求。時間長了,他就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給我了,兩人的生活互相摻和的部分就越來越多,最後就成全身心的了。我有顧慮,怕他被年輕的女人吸引走,我就努點力,想讓他離不開我。我對他在性上的吸引力得強一點,我們沒有婚姻關係,連接我們兩人唯一的鏈條在這裡。所以每次性關係我都很下功夫,在事前和事後都要仔細思考,非常注意鍛煉體形,注意自己的儀表,飲食也特別注意。以前我對這方面不感興趣時,根本沒想過這些事。」
  一位女性同一個比她年輕的男人相好多年,她說:「我和他好了八年。我們朝夕相處了八年。中間我們商量過結婚,他說家裡不同意。可我每找一個朋友,他就給我攪了。這八年我成天圍著他轉,給他做飯吃。他一開始從不拿錢給我,後來大了才知道買些東西給我。有時我急了就向他要錢。我做夢都常常夢到他,他這人吃飯愛挑食,我還常常想到他吃得怎樣,想他冷了熱了。他如果好好設計一個結尾我會接受的。可他後來又搞上了一個小女孩。開始他瞞著我,我們倆感情太好了,互相之間也太熟悉了,所以他語音語調有一點變化,我就能感覺出來。他想還讓我留在他的生活裡,故意約我在他和那個女孩親熱的時候去,想讓我承認既成事實。那次我去了,看見床上亂七八糟的,那女的身上衣衫不整,一看就是剛剛幹過的。我怎麼能容忍這個!後來他還來求過我,我堅決不理他,就這麼跟他斷了。」
  調查中發現一個特殊的事例——同居關係中的「婚外戀」問題,這種類型的同居已經可以被當作事實婚了,因此會有「婚外戀」問題。一位與人同居多年的女性講了她的一次「婚外戀」:「他對我說,他也是離婚的,我默認了這種關係,就背著老公(她總愛管同居的男友叫老公)和他來往過四回,吃過一回飯。這段事只有兩個月,只有擁抱接吻,沒別的。後來他背著我和他老婆復婚了,我很生氣,他怎麼能騙我?我給他寫信告訴他,我們的事是個錯誤。這封信的底稿被我老公看見了。我自己覺得這件事從開始到結束我處理得很好。我老公問了我這件事,我一開始還抗了一下,後來就承認了。他讓我衡量一下,看怎樣對孩子好,對我好。他對我越好,我就越覺得有愧。我沒想到他對我這麼好。他從沒跟我許過諾,像給錢呀;一起過多少年呀什麼的。那天他哭了,說,我對你這麼好,你還對我不忠,我不跟你過了。我看了一眼孩子,說,你到底愛不愛我?他說我從第一眼看到你就愛上你了。現在越來越愛。我說,五年了你才說你是愛我的,是不是太晚了?他歲數比我小,我說,別人都說你小,不可能跟我過到頭,所以你該允許我猶豫彷惶。你喜歡就是喜歡,愛就是愛,為什麼不說呢?要是沒有這事,過十年過一輩子我都不知道你愛我。我們倆後來都說是自己的錯。我們的關係比這件事之前更好了。」
  一位與人同居十幾年但從未與第三者有染的女性說:「一輩子只有一個男人會遺憾,但人不能什麼都要埃」一位同男友感情非常好的同居者說:「我有時會受到其他男孩的吸引,但任何關係的發展必須在不影響我們倆關係的前提之下。要達到自己能夠同意、原諒自己的程度。」
  一位同居女性講到對男友嫖妓的看法:「有一次,我的男朋友無意中漏出他在一個周未做過這種事,我覺得很髒。我和這個男朋友已經好了一年多快兩年了,有段時間我們每天在一起,有時徹夜不眠,從和他的關係中,我感到和諧和美。他對那次的事感到抱歉。」

  對同居的態度

  有人對同居持肯定態度:「許多女人在還不知道什麼人適合自己時就結婚了,真的瞭解是在婚後,結果有人發現無法容忍對方,就只好再分開。我認為國外有人試婚的作法是人道的、嚴肅的,既符合道德,也符合人道。但是中國的輿論就是不寬容這個,結果造成很多家庭悲劇,還會影響後代。」
  一位單身女性講了她對未婚同居的否定看法:「我不贊成同居,我的想法比較傳統。如果兩人真好就應該結婚。如果只是同居的話,雙方不負責任,互相利用,會引起財產問題。我不否認同居的人有感情真好的,真好就結婚算了。我聽說有個大學30%的學生試婚,一個宿舍就睡兩對,這就太過份了。試婚造成男的隨隨便便,傷害很多女孩,這就不行。」
  某些特殊職業似乎對職工有特殊的要求,一位中學教師講了這樣一件事:「我們單位一個女同志因為沒結婚就同居被開除了,說她不適合作教師。」
  美國有大量調查表明,大學生同居的比例從10%到33%不等。這個比例相當高。許多同居者是在有了孩子之後考慮結婚的。調查表明,有三分之一的夫妻聲稱,結婚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想要孩子。反過來看,如果不準備要孩子,婚姻的動力就小了許多。現代同居者增多,這也是一個因素。另據統計,同居者的離異率超過50%。(哈斯等,第220、233頁)同居形式作為與婚姻關係形成對照的一種男女關係模式的存在,迫使人們思考婚姻這種形式的必要性和功能。如果兩人生活在一起的原因僅是愛情,沒有其他,婚姻的形式的確沒有必要。那麼婚姻形式有何功能呢?從調查對象的敘述涉及婚姻的功能主要有以下幾項:第一,在財產問題上,使婚姻雙方的利益得到保護;第二,生育合法子嗣,使財產有合法繼承人;第三,使孩子有一個穩定的家庭,有合法的父母保證孩子的撫養;第四,使男女關係具有較大的穩定性,使他們兩人脫離擇偶市場,脫離擇偶期間的不穩定狀態。由此回推,同居發生的基本條件包括:不涉及財產問題(雙方無共同財產,各自掌握自己的收入);沒有子女需要撫養;隨時處於擇偶狀態,雙方關係沒有約束力。---棋琪書吧掃校--http://bookbar.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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