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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文化學習,這當然是好事情。可是,怎樣才算重視?能不能定出一個標準? 一位老年的文化教員向我提出了這樣的問題。我不懂得這問題從何而來。問他,他說,他教的文化班有幾位學生,常常笑他是老書獃,不聽他的話,他們總是念錯別字,他指出他們的錯誤,他們也不改。因此,他很苦悶,認為他們對於文化學習太不重視了。他舉了許多例子。我表示對他抱相當的同情,同時,又對他的固執己見提出了適當的勸告。 的確,一般人平常都不免會讀錯別字,讀別字比讀錯字的更要普遍。比如姓「費」的,別人往往叫他「老肺」,而不叫他「老閉」;甚至於他本人也把「費」字念成「肺」的音,而不念「閉」的音。同樣,許多人對於姓「解」的,總是把他叫做「老姐」,而不叫做「老械」,他自己也不例外;甚至於「老姐」、「老械」都不叫,而叫做「老改」。同類的例子還多得很。乍聽起來,你會覺得非常彆扭,但是,久而久之,也聽慣了,不覺得有什麼錯誤,似乎怎麼念都可以了。 我們的這位老教員就看不慣這種現象,他認為必須立刻全部糾正這一切讀別字的現象,才算重視了文化學習。這樣認真負責的態度是很好的,不應該因此而笑他是老書獃。然而,我們又必須勸告他不要過於固執。因為對待語言文字,畢竟還要按照「約定俗成」這一條規律辦事。 語言文字本來只是傳達人類思想的符號,每個符號當然要有一定的聲音,大家才能聽懂它的意思。一個字的讀音是否正確,主要應該看大家是否聽得懂。如果人人都這麼讀,都聽得懂,你又何必一定要怪他們讀別字呢?即便一個字最初不是這個讀音,可是現在大家都不按最初的讀音,而讀成另外的聲音,並且反倒成了習慣,那末,肯定新的讀音是正確的,或者肯定幾種讀音都是正確的,難道不可以嗎? 這當然只是關於讀別字的一種解釋。至於讀錯字的又該如何呢?最普通的例子,如「目不識丁」這句成語,明明知道讀錯了,應該不應該糾正呢? 這就句成語的來歷而論,讀錯的責任不在今人而在古人。大家知道,這句話是唐穆宗長慶年間幽州節度使張弘靖說的。據《舊唐書》列傳第七十九載:「弘靖……謂軍士曰:今天下無事,汝輩挽得兩石力弓,不如識一丁字。」同樣,《新唐書》列傳第五十二也寫道:「弘靖……嘗曰:天下無事,而輩挽兩石弓,不如識一丁字。」這兩部書的字句幾乎完全相同,可見宋代的宋祁在編寫《新唐書》的時候,大體上是照著五代劉昫的《舊唐書》抄的。他沒有想到,這一抄就以訛傳訛了。 但是,宋代另一個學者孔平仲,在《續世說》中卻認為:「一丁字應作一個字。因篆文丁與個相似,誤作丁耳。」還有一位鼎鼎大名的宋代學者洪邁,在《容齋俗考》中也說:「今人多用不識一丁字,謂祖唐書。以出處考之,乃個字,非丁字。蓋個與丁相類,傳寫誤焉。」問題很明白,唐書原文如果是「不如識一丁字」,意思顯然不夠通順。為什麼不說「一天字」或「一人字」呢?其實,不管用什麼字都很牽強,只有說「一個字」才最為妥貼、最為通順。有的人自以為很熟悉古代的漢語,卻不一定能夠辨別「目不識丁」的錯誤何在。反之,讀慣了「目不識丁」的人,你能說他是錯誤的嗎? 這樣看來,現在一般人公認的成語「目不識丁」分明是錯了。那末,是不是就應該加以糾正呢?而且,這是不折不扣地讀了錯字,比念別字還要嚴重,豈可用「約定俗成」為理由,而輕輕地把它放過去呢! 從前面所引的材料中,我們已經看得很清楚,讀錯這句成語的責任應該由古人承擔。近千年間,人們既然以訛傳訛,變成了習慣,大家也完全懂得了這句的含義,那末,這在事實上難道還不是「約定俗成」了嗎?如果勉強地加以改變,豈不會使大家反而覺得很彆扭嗎? 當然,我完全不反對我們的文化教員,把每個字句的原來意義,都向學生講解得清清楚楚,讓他們知道有幾種讀法,並且懂得它們的演變過程。但是,我們卻不能因為學生讀了「目不識丁」等等,就批評他們的錯誤,相反地,應該承認他們這樣讀也是可以的,不能算做錯誤。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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