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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孝行當先


  討論中國人的特點而不提及中國人的「孝心」,那是絕不可能的。但是,中國人的孝心這個課題,也不容易做。孝心一詞,與我們曾經不得不使用的許多詞語一樣,給中國人的感覺,與我們習慣賦予它們的意思之間有很大的不同,而且無論怎樣準確地翻譯成英語,卻還是有許多詞語及其意義為漢語所特有,是無法翻譯傳達的,最難翻譯的一個詞是「禮」,它與孝心密切相關。為了例證這一點,同時也為了給即將討論的中國人的孝心這個特點提供一個背景,我們最好是引用加略利的一段話(轉引自《中國總論》):「禮是中國人一切心理的縮影;在我看來,《禮記》是中國人能為其他民族提供的關於他們本民族的最確切最完整的專論。中國人的情感,如果有的話,是靠禮來滿足;中國人的責任,也靠禮來完成;中國人的美德和不足,也是參照禮而得出;人與人之間的自然關係基本上靠禮來維繫——一言以蔽之,對中國人來說,禮是道德、政治和宗教的化身,同家庭、社會和宗教有著多種多樣的聯繫。」人人都會同意衛三畏博士對這段話的評論,他認為:「把中國的『禮』翻譯為英語的『ceremony』不夠全面,因為『禮』不但包括外在行為,同時也包括所有禮儀的正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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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加略利(M.kllery,1810一1862),法國人,原籍意大利。1836年抵澳門,學習漢文和朝鮮文。1842年返法,翌年被任為法國駐廣州領事館翻譯。1844年任法國特使拉萼泥翻譯,並協助他與耆英簽訂《中法黃埔條約》。著有《中國的(太平天國)叛亂,從開始到奪取南京》(1853),還編有《漢語百科辭典》。

  探知中國人孝心,有一個最讓人滿意的方法,即翻尋「四書」和其他經典,尤其是《孝經》中的有關教導。我們這裡只是注意那些被中國人付諸實踐的教條。按照中國人的理解,孝心不僅是一種特性,而且是與眾不同的特色。必須記住的一點是:中國人的孝心是多面的,同樣的事情,並不是在所有情形或所有的觀察者都能看到的。

  在1877年於上海舉行的傳教士大會上,晏馬太博士宣讀了一篇關於「祖先崇拜」的論文。在這篇文章裡,他具體總結了他在中國三十多年的生活經歷。在這篇論文的開頭部分,晏馬太先是談了祖先崇拜只是孝心的一種證明,然後指出:「『孝』這個詞很有誤導性,我們要小心上當。在我們瞭解所有民族之中,中國的兒子是最不孝順的,不聽父母之言,從他們能讓別人知道自己的要求時開始,就從不讓步。」理雅各博士——中國「四書五經」的傑出翻譯家,在中國生活了三十三年之後回英國,他也曾引用過晏馬太博士的這段文字,但其目的是最強烈地表示異議,聲稱他在中國的經歷和所看到的全然不是那樣一回事。這只說明一個人們熟知的道理:人們之間有正常的意見分歧,好比溫度計顯示的溫度也會有所差異一樣,正確意見只能來自各種結果的綜合。這些結果雖然不能和諧地化為一個整體,但要比其中任何一個部分更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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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晏馬太(Matthew Tyson Yates,1819一1888),美國南漫信傳道會教士。1847年來華,在上海老北門外建教堂,傳教四十餘年。1853年上海小刀會起義,他曾從中破壞。1860年美國內戰發生後,晏氏經濟來源斷絕,為維持其生活及教會,乃在英租界工部局及美國領事館任翻譯,且一度任美國駐滬副領事、公審公廨陪審官及法阻界公董局董事。死於上海。南浸信傳道會所辦的前上海滬江大學,建有晏馬太紀念摟。著有《祖先崇拜》(1878)、《太平軍叛亂》以及《漢語基礎》(1871)等書。

  中國的兒童沒有嚴格管束,也沒有學會聽從父母,我們所理解的那種立即服從的觀念,他們照例也沒有。這些都是最不容置疑的事實,無數經驗都可以證明。然而,這些沒有管教和疏於管教的兒童在年齡稍長之後,結果不像我們預想的那樣壞,這似乎就是事實。中國人說;「樹大自然直。」這個比喻道出了這樣一個想法:孩子長大成人之後,會去幹他們應該於的事情。然而,這個比喻也許與其他的義務有關,這些義務構成了孝順行為的某種理論基礎。這種現象的發生,似乎在於中國人孝的信條的本質,在於教人行孝的方式,也在於孝處處居於優先地位。《孝經》說:「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日常流傳的說法之中,有一個說法是:「百善孝為先,但要看動機而不是看行為,否則天下無孝子。」中國人被特別地教導,一切道德敗壞,根源都是缺乏孝心。違反禮節,是缺乏孝心。不忠君,是缺乏孝心。為官不盡職,是缺乏孝心。不誠心待友,是缺乏孝心。殺敵不勇,是缺乏孝心。我們因此可以發現,有關孝的教義,不僅包括行為本身,而且追溯動機,乃至覺察全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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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注;語出《孝經·五刑章》。
  2譯註:語出《禮記·祭義》:「居處不應,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蒞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戰陣無勇,非孝也。」


  人們普遍認為,孝的真正基礎是感激之情。《孝經·聖治章》專門談及了這一點。守孝三年不是沒有道理,因為孔子所說的「孩子生下來的頭三年,不允許離開父母懷抱」。守孝三年似乎是孩子對父母的一種報答方法。羊羔跪乳已是眾所周知的孝順的典範。孝要求我們善待父母給予我們的身體,否則我們就輕視了他們的仁慈。孝心要求我們:父母在世時好生侍候,父母去世後崇敬有加。孝心規定:兒子要謹循父道。孔子說過:「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不過,如果父母明顯有錯,孝心也並不禁止兒子試圖改變。衛三畏博士從《禮記》中引證了這樣一段話:「父母有過,下氣抬色柔聲以諫,諫若不入,起敬起孝,悅則復諫,不悅,與其得罪於鄉黨州間,寧孰諫。父母怒,不悅,而撻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令人擔憂的是,在大多數西方國家,父母這種錯誤的告誡,允許廢棄不用,而在中國,我們卻很少耳聞,這並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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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語出《論語·陽貨》:「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之懷。」
  2譯註:語出《論語·學而》。
  3譯註:語出《禮記·內則》。


  在《論語·為政第二》裡,我們發現孔子對孝心的本質在幾個地方作了不同解釋。他的回答因提問者的情況而各異。第一次是回答魯國一名官員的提問,把孝心概括為「無違」。他顯然在提問者心中留下了一顆種子,有待時間和思考去發展。「無違」只是意味著「不要不順從」,這位名為孟懿的官員很自然就這樣理解。但是,孔子與他的國人一樣,有一種「拐彎抹角的天性」,他不是當面解釋給孟懿聽,而是等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他們一位弟子駕車送他外出時,才重複了孟懿的問題,並重複了那個解答。這位名叫樊遲的弟子聽了「無違」這個詞語之後,極其自然地問道:「您這話的意思是什麼?」這一問,給了孔子一個切實的機會,他用這樣一段話說出了真意:「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孔子與樊遲的對話,實際上是孔子讓樊遲去把孔子自己的話轉述給孟懿,讓他因此推導出「無違」的真正含義!孔子在另一次回答孝順的意思又是什麼時,強調要對父母以禮相待,否則如果只是照顧父母的身體、就降到了狗和馬的水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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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論語·為政第二》:「盂懿子問孝,子曰:『無違。』樊遲御,子告之曰:『孟孫問孝於我,我對曰無違。』樊遲曰:『何謂也?』子曰:『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
  2譯註:語出《論語·為政第二》:「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上面引用的這段話表明,孝這個概念主要就在於順從父母的願望,滿足他們的需要和要求,這在中國是個十分古老的觀念。孔子明確地說:「今之孝者,(僅僅只是)是謂能養。」其含義是在他所喜愛並且希望找回的古代,孝完全不是這樣一回事。孔子這段談話已經過去了許許多多個年代,他的教義已經有足夠長的時間滲入中國人的血液,並且確實也是如此。但假如孔子活在今天,我們有足夠的理由相信,他會比以往更加肯定地說:「今之孝者,(僅僅只是)是謂能養。」我們已經注意到,普通有良心的人在回答孝這個問題時,的確沒有提到其他的責任。不過,我們也應該弄清楚,孝究竟還包括哪些內容。如果隨便找十個沒讀過書的人,問他們所理解的「孝」是什麼時,很可能會有九個人齊聲回答說:不讓爹娘生氣。這是因為他們自己沒有被侍奉好。他們或許還會簡潔地說,孝就是「無違」、「不違背」,如孔子所言,儘管孔子使用這個詞語時,是有其特殊含義的。

  如果我們的讀者中有人願意看一看這個理論付諸實踐的方式,可以讓他們去仔細想想二十四個孝順的例子,這些故事收在同名書中,為人們所熟悉,且流芳百世。有一個故事說,後漢時期有個男孩,六歲時去一位朋友家做客,朋友用橘子招待了他。這位懂事早的孩子見機略施了一下中國人的普通小技,偷了兩隻橘子塞進袖管。但當他鞠躬告退時,桔子滾落在地,這位男孩尷尬萬分,但他卻顯得十分坦然。他跪在主人跟前,講了一句讓世人記住的話,這句話使他的名字被人們傳誦了將近兩千年:「我娘很愛吃橘子,我要把這兩隻橘子帶給她。」鑒於這個男孩的父親官居高位,在西方人看來,這個男孩可以利用別的機會去滿足他母親對橘子的需求,但對中國人來說,這個男孩是盡孝的典型範例,因為他自幼就想著母親,或者或許可以說,因為他這麼快就編造出了一個借口。另一個晉朝的男孩,父母沒有蚊帳,他八歲時想出一個好辦法:他早早地上床,整夜安安靜靜躺著不動,也不打扇子,好讓家裡的蚊子只咬他一個人,讓他父母睡個安穩覺。這個朝代另外還有個男孩,跟一個不喜歡他的後媽生活,但後媽非常愛吃鯉魚,冬天又弄不到。他毫不猶豫地脫下衣服,赤身躺在冰面上,冰下的一對鯉魚看了之後很感動,便在冰上鑽了一個洞,並跳出冰面,為的是能被燒給這位壞脾氣的後媽去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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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指《二十四孝》,古畫題之一,相傳為元郭守正所編,為訓誡童蒙,收集虞舜、漢文帝、曾參、閔損、仲由、董永、郯子、江革、陸績、唐夫人、吳孟、王祥、郭巨、楊香、朱壽昌、庾黔婁、老萊子、蔡順、黃香、姜詩、王褒、丁蘭、盂宗、黃庭堅等二十四人的孝行傳說,畫成圖卷,通俗易懂,流傳甚廣,是民間宣傳孝道的必備讀物。
  2譯註:指陸績「懷橘遺親」。《二十四孝·懷橘遺親》:「後漢陸績,年六歲,於九江見袁術。術出橘待之,績懷橘二枚。及歸,拜辭墮地。術日:『陸郎作賓客而懷橘乎?』績跪答曰:『吾母性之所愛,欲歸以遺母。』術大奇之。」
  3譯註:指吳猛「恣蚊飽血」。《二十四孝·悠蚊飽血》:「晉吳猛,年八歲,事親至孝。家貧,榻無帷帳,每夏夜,蚊多攢膚。恣渠膏血之飽,雖多,不驅之,恐去己而噬其親也。愛親之心至矣。」
  4譯註:指王祥「臥冰求鯉」。《二十四孝·臥冰求鯉》:「晉王樣,字休征。早喪母,繼母朱氏不慈。父前數譖之,由是失愛子父母。嘗欲食生魚,時天寒冰凍,樣解衣臥冰求之。冰忠自解,雙鯉躍出,持歸供母。」


  根據中國人的教誨,「私妻子」(只顧老婆孩子)就是不孝之舉。剛才引用過的《孝經·聖治章》說,這種行為與賭博是一樣的,對這兩種行為的勸告也是一樣的。剛才提到的《二十四孝》中有至孝的一例,說一個漢朝人,他很窮,發現自己沒有足夠的食物同時養活自己的母親和一個三歲的孩子。便對妻子說:「我們太窮了,連媽都養活不了,小孩子還要分吃媽的飯。為什麼不埋了這個孩子?我們以後還會有小孩子,但媽死了我們就沒媽了。」他妻子不敢反對。因此、他挖了一個兩英尺多深的坑,準備埋孩子,但卻發現坑裡有一壇金子,壇上刻的字說這是天賜給孝子的。如果不出現這壇金子,這個孩子就要被活埋了,而按照關於孝的教條,按照人們的通常理解,這種做法是正確的。「私妻子」肯定不會允許殺害孩子來延長其祖母的壽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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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作者誤。此處語出《孟子·離婁章句》;「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奔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2譯註:指郭巨「為母埋兒」。《二十四孝·為母埋兒》:「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妻不敢違。巨遂掘坑三尺餘,得黃金一釜,上云: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中國人相信,父母的頑疾,只要吃了(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子女身上的一塊肉就能治癒。是否能有好的效果,卻不一定,只是一種可能。《京報》不時地有這類事情的報道。筆者熟識的一個年輕人,就曾經從腿上割下一片肉來醫治母親的病,他用一個老兵誇耀傷疤的神情向人展示他的傷疤。這種情況毫無疑問不多,但或許也不是極其少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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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注;指割股療親的愚孝行為。

  中國人孝的一個很重要方面,即孟子所說的:「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需要後代,這是因為要不斷地祭祀祖先,這便使得傳宗接代成了生活中最重要的責任。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每一個兒子都要盡可能早地結婚成家。一個中國人,三十六歲做爺爺,這是極為常見的事。筆者有一個熟人,在臨死的病榻上自責有兩個地方不孝:其一是不能再活得長一些為母親送終;其二是沒有安排好他那十來歲兒子的婚事。這種關於孝的觀點,任何一個普通中國人無疑都會受其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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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語出《孟子·離婁章句上》。

  沒有生男孩,這是與妻子離婚的七個原因中首當其衝的。要生男孩,這就導致了蓄妾制度,並隨之產生各種不幸。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人完全有理由生了男孩便歡天喜地,生了女孩便垂頭喪氣。正是由於中國人傳統教誨的這一側面,導致了我們所知中國的大量溺嬰現象。這種罪孽,南方要比北方更厲害,但是北方我們幾乎全無所知。但必須記住這樣一點:難以獲知此類事情的確切情況,因為公眾對此很牴觸。私生子的數目也不少,但不論男孩女孩,都不宜留在世上。儘管在任何一個地方,殺害女嬰的直接證據總比實際發生的要少得多,但從道德上就可以肯定,能夠把活埋三歲孩子來供養其祖母的這種行為視作孝行,就不可能沒有殺死不受歡迎的女嬰的罪孽。

  我們已經在談及中國人為父母服喪時提到,服喪期是整整三年,不過實際上已經仁慈地縮短為二十七個月。在《論語·陽貨第十七》中,我們讀到,孔子的一個弟子堅決反對服喪期為三年,認為一年就足夠了。對此,孔子堅決地回答說,君子在這三年服喪中不能行樂的,如果這個弟子樂於縮短為一年,他可以那樣做,但孔子直截了當地稱之為「不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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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論語》原文如下:
  宰我問:「三年之喪,期已久矣。君子三年不為禮,禮必壞;三年不為樂,樂必崩。舊谷既沒,新谷既升,鑽隧改火,期可已矣。」子曰:「食夫稻也,衣夫錦也,於女安乎?」曰:「安之。」「女安則為之。夫君子之居喪,食旨不甘,聞樂不樂,居處不安,故不為也。今女安則為之。」宰我出。曰:「予之不仁也!子生三年,然後兔於父母之懷。夫三年之喪,天下之通喪也。予也,有三年之愛於其父母乎?」


  不少人出賣最後一英畝土地,拆房子賣木料,籌錢為父母或其中的一位辦一場體面的葬禮,這是經常會碰到的事。這種做法是一個社會性的錯誤,但很少有中國人能明白,也根本沒有一個中國人能意識到這一點。那樣做,符合中國人的天性,符合「禮」,因此,中國人會毫不猶豫地去幹。

  古伯察教士從他的親身經歷中給出了一個極好的例子,證明中國人是多麼重視禮儀和孝行。這位教士住在中國南方,他在這個帝國居住的第一年,因有事情要派一個信客去北京,這時他想到自己雇的一名中國教書先生家在北京,肯定願意利用這一難得的機會給他的老母親帶個信,他已有四年沒聽到母親的消息,母親也不知道兒子身在何處。聽說信客馬上要走,這位先生叫來一個剛在隔壁房間下課的學生:「過來,把這張紙拿去,替我寫封信給我母親。抓緊時間,信客馬上就要走了。」這一過程使古伯察教士深感驚奇,他就問,這個小孩子是否熟悉這位先生的母親,這樣才得知這個小孩子根本就不知道先生還有這麼一個人:「你不告訴他,他怎麼知道該說什麼呢?」這位先生總結性地回答說:「他不明白該說什麼嗎?他學作文已經有一年多,已經熟悉不少文雅的套話。你不認為他應該完全明白一個兒子怎麼寫一封稟母書嗎?」過了一會兒,這個學生回來了,不僅寫好信,而且封好了,這位先生只是親自簽了個名。這封信寫給這個帝國任何一位母親都一樣,她們都一樣樂於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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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指1839年。

  中國的孩子對父母的孝敬程度,各地不盡相同。毫無疑問,至孝與不孝這兩個極端各處都有。殺死父母的情況很少見,而且那種人通常都是瘋子,雖然這並不能減輕他們所受的懲罰。但一般人由於在極度貧困中呻吟,有時也不免虐待父母。而另一方面,兒子自願代替父親殺頭的情況也時有所聞,這有力地證明孝順的力量。儘管這個父親也許是個十惡不赦的罪犯。

  在徒有虛名的基督教國家裡,家庭關係的紐帶有點過分鬆散,對從中解脫出來的西方人來說,中國人的孝行確有不少吸引人的方面。孝行之中對年長者的尊重有助於盎格魯一撒克遜人提高修養。在西方國家,兒子長大成人之後,想去哪兒就去哪兒,願幹什麼就幹什麼,與父母沒什麼關係,而對中國人來說,這樣的做法就像長大的牛犢和小驢對待母牛和母驢動物才做得出,但完全不符合人類實行的「禮」。假如我們從中國人的立場出發,去仔細想一下,就會發現我們自己的社會實踐中尚需改進的地方。我們還會發現,我們大多數人實際住在玻璃房子裡,要處處留神,不能亂扔石頭。而在另一方面,我們討論中國人的孝心,而不強調它在幾個方面的致命缺陷,也是徒勞的。

  孝的教義看來是說,有五種嚴重的錯誤。在我們看來,其中兩種是消極的,三種是積極的。這種教義中,成卷的書講述了孩子對父母的責任,但父母對孩子的責任卻隻字未提。中國這個國家,這類勸導並不多餘。不管哪裡,都最需要這樣的勸導,而且一直如此。神的使徒保羅受神的啟示,在對歌羅西的教會談及理想家庭的四大支柱時,精練地說:「你們做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你們做妻子的,當順眼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你們做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你們做父親的,不要意兒女的氣。」孔子的所有道德說教中,有哪條實際的智慧比得過這些影響甚遠的原則呢?中國人的教誨沒有為女兒說什麼話,一切都站在兒子一邊。如果中國人多少年來沒有患有色盲而看不清這個問題,那麼,他們就不會覺察不到這種對人性的粗暴侵犯。由於偶然的性別之差,男嬰成了家庭中的神,同樣,女嬰成了可怕的負擔,雖然不一定被弄死,但肯定遭人嫌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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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指孟子所云「世俗所謂不孝者五」。參見前注。
  2譯註:保羅(Paul,約死於公元65年),基督教早期的主要人物,「向異邦人傳教的使往」。
  3譯註:歌羅西(Colossae),古代地名,在今土耳其境內。
  4譯註:語出《新約·以弗所書》,可見是保羅寫信給在以弗所的聖徒,此處作者誤。


  中國人關於孝道的教義,把妻子放在卑賤的地位。關於妻子對丈夫的責任或丈夫對妻子的責任,孔子什麼也沒說。基督教要求男人離別父母,與妻子相守。儒教則要求男人廝守父母,並強迫妻子也這樣做。假如丈夫與父母的關係以及丈夫與妻子的關係,兩者發生衝突,後者作為一種次要和卑賤的關係,必須作出讓步。中國社會的結構,是按照家長制的模式建立起來的,具有嚴重的弊病。它壓抑了人們內心自然本性,而另一些本性卻可能馴化到了極端。結果,只要年長的人一息尚存,年輕的人就幾乎完全隸屬聽命。人們的心靈被鐵一樣沉重的壓力禁錮了起來,阻礙了發展,也阻礙了健康向上的變化。

  中國孝道的原則認為,行孝主要在於傳宗接代,這導致了一連串的弊端。它強迫人們不管有沒有條件供養孩子,都得生養。它也導致了早婚,造成千百萬人陷於過度貧困,難以活日。它也是造成一夫多妻與納妾的根本原因,以致不可避免地帶來禍端。中國人的真正宗教,在祖先崇拜中得以體現和概括。如果正確地理解祖先崇拜制度的真正含義,它就是人們被迫承受過的最為沉重的束縛。晏馬太博士在他的文章中指出:「幾億活著的中國人,最可惱地屈從於無數代死人。今天的這代人被過去許多代人所束縛。」對於我們已經注意到的令人沉悶的保守主義而言,祖先崇拜是最佳型態和保證。如果保守主義不遭到重創,那麼,中國怎麼可能調整自己,去適應本世紀最後二十五年的全新環境呢?如果已經逝去的無數代人仍被中國人視若神明,中國怎麼可能真正向前邁出一步呢?

  我們認為,中國人實踐孝道的真正根源,半是恐懼半是自愛,這兩個最有力的動機影響著人們的內心。神靈一定得崇拜,因為他們有作惡的能力。孔子有一句頗具洞察力的格言:「敬鬼神而遠之,可謂知矣。」如果忽略祭祀,神靈就會發怒。如果神靈發怒,他們就會報復。最為保險是去崇拜他們。這似乎是對中國各種崇拜死人的理論的一種壓縮。至於活人與活人,推論起來也同樣簡單。每一個兒子為父親盡孝道,也要求自己的兒子這樣做。養孩子為的就是這個。關於這一點,普通人都十分清楚:「種樹遮蔭,養兒防老。」不管父母還是孩子,對此都不會有任何錯覺。「沒有尿床的孩子,就沒有人在墳前燒紙。」每一代人都要報償上代人的債,又依次要求下一代人最大程度地報答自己。孝道就是這樣一代人傳一代人,一個時代傳一個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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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語出《論語·雍也》。

  有人憂心忡忡地評論說,中國人過分的孝道沒有體現出與上帝有任何關聯,而且在任何意義上也沒有引導人們意識到上帝的存在。祖先崇拜,是孝道最完美的和最終的表達,與多神論、不可知論和無神論同矚一列。它使死人變成神靈,神靈也就是死人。它的愛,它的感激,它的恐懼,也只是為了塵世間的父母。它沒有天父的概念,即使知道有天父,也不感興趣。不是基督教永遠不能引入中國,就是放棄祖先崇拜,因為兩者是矛盾對立的。在兩者的生死鬥爭之中,適者將生存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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