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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 真偽之間


  也是那年三月,何嬌的媽媽何龍氏舊病發作,醫治無效,吐血死了。何福蔭堂的長工何勤是個沒主意的人,見老伴兒嚥了氣,就一面嚎啕大哭,一面問女兒道:「阿嬌,如今已經出了事了,家裡面一個刮痧的銅錢也沒有,你看怎麼辦才好?」何嬌已經泣不成聲,掩著臉不說話。何勤問了又問,她才抬起尖削秀氣的臉來,勉強開言道:「隨便怎麼都成。爹,你趕快拿個主意吧!」何勤打赤腳走出門口,去找他們的管賬的商量。二叔公何不周見他送羊入虎口,就笑起來道:「你又來了!你死了老婆,雖是可憐,可現下剛插完秧,哪有閒錢給你使?」何勤一再哀求,二叔公就說:「這樣吧。郭標有五十塊錢,存在我這裡。你立刻拿花轎把你女兒抬過門,跟他成了親。回頭我叫他把那五十塊錢借給你。利息也不會太貴的,頂多不過每兩銀子月息三分。」何勤兩眼紅腫地望著他的管賬的,說:「利息貴賤,倒不去說它了。只是孩子過門,遲一年半載不行麼?」二叔公說:「你整個都是廢的!這世界,今天不知明天。誰跟你談一年半載的事兒?」何勤聲音低得蚊子似地喃喃自語道:「她有孝在身哪!」二叔公笑道:「你真算得上一個食古不化!人家古時,賣身葬母好少的?那才真是大孝呢!」何勤辯他不過,只得應承了,拿了五十塊錢毫洋回家,給老伴兒辦理後事。人力上頭,早有陶華邀約了胡樹、胡松、馬明、區卓四個人,山上、山下,奔走料理。第二天出殯,大家把何龍氏棺木抬了上山,落土安葬。何勤、何嬌父女倆,又是一番傷心,哭得聲音都嘎啞了。回家之後,何勤把何不周逼他答應婚事的情形,詳詳細細地單獨給何嬌講了一遍,並且鼓勵她道:「不是你爹糊塗,不是你爹不明白你的心事,你爹實在沒路可走!那孩子聲名不好,我也是明知的。你好好地過去,好好地跟他過日子吧!皇天有眼,說不定咱們還有出頭之日的!」何嬌的眼淚早已哭完了,聽見這麼說,也沒有再哭,也沒有說話,只是整整一天,水、米都沒有沾過。她十遍、百遍地自思自想道:
  「事情已經這樣,到底對他說好,不對他說好?」
  最後她下了決斷:爹已經答應了別人,又使了別的人銀子,過門的日子都有了,說不說吧,反正不頂用了!第三天一早,這位年方二十,又善良,又剛強,又孝順的姑娘扛了把鋤頭,說要看田水去,就出了門,一直朝東沙江基圍走去了。陶華從大帽岡上走下村子,想幫幫何勤,恰好何勤一個人在家,就坐下閒聊。那可憐的老漢忍不住又把何不周逼婚的事情對陶華講了出來。陶華氣得眼睛都炸了,問:「何嬌怎麼說?」老漢說,「她一句話沒講。」陶華又問:「她如今哪裡去了?」老漢說,「她獨自一個人看田水去了。」陶華突然變臉道:「你真是老糊塗了,爹!她是個什麼性子的人?你放她獨自一個人出去,這陣子豈不完了!」說完就跳起來,出了門,朝田裡飛跑追去。何勤是個長工,給何福蔭堂扛活兒,自己本來沒有地。當初何龍氏在生的時候,見日子不夠過,就佃了離村很遠的一畝幾分邊角地,帶著何嬌胡亂種了點東西,貼補貼補。陶華一看這塊地,沒有何嬌;再一看哪塊地,也沒有何嬌;又向何嬌的女伴兒何好、何彩、何興、何旺,胡執、胡帶、胡養、胡憐一一打問,都說沒有看見。那時陶華急了,一口氣跑上東沙江基圍,嘴裡大聲喊叫何嬌的名字。沒有人影兒,也沒有應聲兒。他跑到西邊,又跑到東邊,像一匹烈馬似地大堤壩上來回奔走。忽然之間,他發現東邊遠處,那十分僻靜的地方,有一個黑點。他發狂似地跑過去,同時大聲呼叫。但是那黑點沒有聽見。那黑點在堤岸上,徘徊著,以後就突然跳進了暗綠色的江水裡面。那的確是一個人了。那個人一會兒浮起,一會兒沉下,慢慢地漂向江心。陶華趕到那出事地點,看見基圍上撂著一把鋤頭,——不用細看,那是何嬌的物件。他跳下水裡,奮勇游上前去,把那可憐的姑娘救了起來。上了岸,陶華橫抱著她,朝村裡走去。陶華一面走,一面擤著鼻子裡的水,一面說:
  「你幹麼要這樣子呢?才五十塊錢嘛!——我借也借得到,搶也搶得來,造也造得成,死也死得出呀!」
  何嬌沒聽見他說什麼。何嬌昏迷不醒地,渾身發軟地睡在陶華的懷裡,既不說話,也不動彈。許多人圍著他們看,消息一下子傳遍了全村,沒有一個人不咬牙切齒,義憤填膺,都說二叔公何不周不是人。第一赤衛隊的好漢們就要打何不周和郭標兩人出氣,好容易才叫陶華壓住了。三天之後,陶華湊齊了五十塊毫洋,外加一塊半錢利息,交給何勤,拿去還了賬,才算了事。在事情平息之後,有一天傍晚,馬有拉著陶華,悄悄對他說:
  「大哥,我要走了。我明天早上就走!這樣的世界,我忍受不下去了。我現在就要動手幹。贏了,馬上奪取政權。輸了,拉倒!也落得個痛快。你們在這裡呆著,等我帶領紅軍回來,殺了管帳何不周、鄉長何奀、狗腿子郭標這些王八蛋,給你們出氣!」
  馬有要離開赤衛隊去投紅軍,陶華是早就知道的;馬有的這一些話,陶華也是早就聽過的;不知道為什麼,陶華總是不大相信。他想,紅軍是個個都想投的,可沒他馬有這麼心急。迫擊炮丘照和茅通兩個人,儘管是火藥性子,也沒他馬有這麼心急。這心急是不是一種托詞,是不是另有其他什麼原因,陶華實在懷疑。他悶聲不響地過了好大一陣子,才慢慢地說:
  「要投紅軍,就全隊一起去。一個人單獨行動,就是離心離德!」
  馬有也反唇相稽道:「一起去,那敢情好。可是你們又捨不得!」
  陶華聽出他這句話裡有餡子,只拿眼睛瞪了他一下,沒跟他糾纏。後來,陶華還是耐著性子,用好話苦苦地規諫他,希望他回心轉意。從傍晚到二更天,一直說到口苦唇焦,把多少英雄烈士的可歌可泣的事跡,和那些叛徒敗類的骯髒卑鄙的下場,都兩相比對,一一說盡了,馬有還是不動。最後,陶華把心都掏了出來,交給馬有道:
  「馬有兄弟,咱倆是一塊兒玩泥沙長大的,我有話瞞了你,就不是人。我覺著你要去投紅軍,是假話。真要投紅軍,不會這麼不講道理。——這就很危險啦!這一步,你不能踩空了呀!」
  馬有冷笑道:「好哇!你既是這麼看我,我只能穿了紅軍軍裝回來見你了!」
  大工棚裡面的人,見他倆長久不回來,就一個跟著一個出來看他們。後來差不多全赤衛隊的人都跑了出來,索性圍成一個圓圈,就地坐下,將馬有這件事兒展開討論。大家都不同意馬有單獨行動,都眾口一詞地勸他留下,他只是堅持己見;這樣,一談又談到四更天,他仍然堅持已見,大家不得已才散了。第二天一早,馬有當真算了工錢要走。眾弟兄這個送膠鞋,那個送竹帽,也有送襪子,送毛巾,送煙,送錢的。陶華背起馬有的鋪蓋,送他上路。一路上,陶華問這、問那,生怕他缺這樣,又怕他缺那樣,臨分手的時候,又掏出約莫五塊錢的一把毫洋,硬要塞進他的衣兜裡。那種熱腸細心,就是親兄弟,也沒有這樣的。馬有深深受了感動,那腳步不覺慢了下來。後來他暗地裡把牙一咬,把腳一頓,把心一橫,和陶華分了手。走了十幾丈遠,陶華又把他叫回頭,跟他說道:
  「你瞧我,差點兒把件要緊事給忘了!你去參加紅軍一場,難不成不去看看我弟弟麼?——彼此也好有個照應呀!他叫陶實,你記住:實在的實,老實的實。他是周恩來、朱德他們打曲江過身的時候,在『犁鋪頭』參軍的,如今已經四年了。聽說他們時常在南雄、始興、曲江一帶活動,也沒個確實信兒。你碰見紅軍的人,一打聽曲江『大壩墟』姓陶的,興許有人知道呢!」
  馬有走了半里路之後,陶華又追上他,再叮嚀囑咐道:
  「唉呀,好兄弟!你捨得大家麼?我怎麼也捨不得你走!這樣吧,你去試一試。投上了,你就好好呆著,等著我們;要是投不上,你一定回來,我們等著你。你千萬別難為情,別想著『好馬不吃回頭草』,別以為大家會拿斜眼睛厲你,——不會的,絕不會的!你一定回來!千萬別忘了手足之情,倒去胡思亂想!」
  這樣,不管陶華怎樣捨不得,他們終究真地分了手,各奔前程。第二天一早,馬有坐夜車到了韶關。說也湊巧,前年冬天,他來韶關找馮鬥,碰上戒嚴,結果人沒找著,住了一兩天就走了;這回來韶關,不知怎的,又是碰上戒嚴。他自怨自艾道:「上回戒『鹽』,這回又吃醬油,真不走運!」他正在街上蹓躂著,又不知怎的,叫一隊巡邏兵糊里糊塗地拉進了軍營,把他毒打了一頓,說他沒有正當職業,又沒有店舖擔保,不准在韶關停留。那些老總也還客氣,只把他的現金和新的手巾、牙刷等沒收了,舊的衣物都發還給他,把他趕了出來,要他立刻離開韶關。幸虧他也不傻,還藏了一張五塊錢的香港鈔票在一件破藍布衫的衣擺貼邊裡,才不至於捱餓。他胡亂喝了點水,吃了點東西,就離開韶關,從大瘐嶺的方向走。沿途但見五里一個排,十里一個連,到處開煙、開賭,十分熱鬧,好像這裡立刻就要打仗似的。馬有自己問自己道:「憑你這個樣子,你能找到紅軍麼」想到這一層,他的氣就洩了,他的心就涼了,他的腿就軟了。後來,他一個回馬槍,一口氣跑回韶關車站,乘火車回了廣州。到廣州的時候,大概也只有二更天。他出了黃沙車站,順著沙基大街走到西濠口,又從太平路、豐寧路轉進惠愛路,準備到小北門去找一個番禺同鄉借宿。走到憲兵司令部大門口,他踟躕了一下,連正眼也不敢望一望那閻王殿,只用耳朵聽了一聽,見沒有什麼聲音,就放膽走了過去。
  其實那裡面並不是沒有聲音,只不過隔著好多堵牆壁,那聲音,他沒法兒聽見。比方說,在那兒,在離他不到十丈遠的地方,那裡面就有一個四十歲上下的又醜陋、又兇惡的男人,正在拍著桌子,跟一個站立著的六十幾歲的老漢說話。拍桌子的那個人,就是廣州的好人和壞人都認識的偵緝課長貫英。站著的那個老漢。就是家住芳村那個收買破爛的馮大爹馮敬義。他雖是個受審的人,卻態度從容,心平氣和。那貫英雖是個審人的人,卻急躁暴戾,六神無主。原來那貫英自從一千九百二十七年間謀殺了三家巷的共產黨員周金之後,這幾年來,又謀殺了數也數不清的愛國青年、革命志士。別的殺人比他少的,頭腦比他昏的,哪怕是一隻不折不扣的瘟豬,都升了官了,他卻依然是個課長。為了這種懷才不遇的局面。他年年月月都在長嗟短歎,懊惱萬分。如今又碰上這麼一宗案子,他必須去審問一個收買佬,——這用不著審,一望就知道毫無出息。一個收買佬如果也是共產黨員,那麼,全廣州的人都是共產黨員了。——真正豈有此理!但是他不能不耐著性子,問了那些循例要問的話。問完之後,他已經十分疲倦,就把頭靠在椅背上,瞇起本來已經很小的眼睛說:
  「馮敬義,不要再來糟蹋我的時間了。我們已經有人親眼看見你跟共產黨來往。你現在只要說:你跟哪個共產黨來往,他姓什麼、叫什麼,住在哪裡,是外江佬、是本地人,你給他做過一些什麼事,這就行了。其他不關你的事兒!」
  馮大爹簡單明瞭地回答道:「我最老實的。我這一輩子還沒見過共產黨!」
  貫英點點頭,看來是相信了這句話的。他一向辦案子,都喜歡把事情分做三大類:一類是殺人,一類是搞錢,一類是搞女人。這老流氓看來夠不上第一類,跟第三類也是風馬牛。「倒是他既然給共產黨做事,共產黨一定會給他酬勞,」貫課長想道,「說不定還有盧布呢。只是不知道他花光了沒有!」主意既定,他就試探馮大爹道:「好,那些你都不說,只管說些別的也行。他們到底給過你多少錢?」馮大爹笑了,玩世不恭地說:「這一輩子,還沒人給過我一個小錢。錢哪裡是人家給的呢?得自己找!我是找一天、吃一天的。不信你搜去:全家帶全身,你搜不出一個『三分六』!真珠也沒這麼真!」貫英一聽冒了火,。一拍桌子,勃然大怒道:「你要錢還是要命?要錢,我就把你槍斃了!要命,你就把共產黨給你的那些贓款,全部交出來!」馮大爹抱歉道:「我要命。人家說,命跟姜一樣,越老越值錢。可是我交不出線來,——那玩意兒,我的命裡沒帶來!」貫英一按鈴,叫了兩個手下進來,又一擺手,兩個手下把馮大爹帶了出去。他們用毒刑把馮大爹拷打了兩個時辰,但是一無所得。這案子的初審,就算這樣結束了。
  第二次的審訊,大概在一個星期之後,馮大爹的傷口逐漸癒合,但是他什麼也沒說出來。貫英將他毒刑拷打,本來是有兩層用意:一層是自己心情不暢,拿他出出氣;一層是想訛詐他一下,看能不能弄出幾個錢來。往後看見他這麼強硬,好像刀斧在前,全然不懼的樣子,倒反而對他疑心起來,覺著他雖然不是共產黨,卻很像共產黨。這回看見他一拐一瘸地走進來,貫英卻想起了另外的主意,指一指那張木椅,叫他坐下,換了軟和的口氣道:「好了,好了,前回的事兒別提了。我們換個題目談談吧。」馮大爹坐下,拿眼睛望著他,不開腔。貫英說:「你真是守財奴,孤寒種!你寧願死一丁人,也不願出一兩銀!」馮大爹糾正他道:「錢是打不出來的,長官!要是打得出來,你不妨天天打!」貫英瞪了他一眼道:「這樣吧。你不肯把錢拿出來,我倒是想再給點錢給你。」馮大爹也使喚鄙屑的神情厲了對方兩眼道:「說得到,做得到!瞧你也不會白給我!」貫英見他有點意動,就搓弄著兩手,像吃東西之前似地說:「不,不。等於白送,等於白送。我打算送你十塊錢,你知道,十塊錢——七兩二錢雪花銀子……」說到這裡,他故意停頓了一下,看見馮大爹一動不動,就繼續說:「不,我的意思是說,二十塊……」馮大爹還是不動,他又往上加道:「嫌少?三十……還不行?四十……你真貪心:五十……五十……你真厲害:六十……」後來見還沒動靜,他再加道:「算我倒霉!七十……八十!算我服了……九十!這是頂了角了!……好吧,好吧!一不做,二不休。我也是豁出來了:齊頭數,一百!」這時候,他十分仔細地觀察出:馮大爹的雪花眉毛,輕微地跳動了一下。於是他釘住道:
  「好吧。就這麼辦。一言為定!」
  說完,他當真從辦公桌的一個抽屜裡,拉出一個草蓆袋來,有一隻死貓一般大小,裝得脹鼓鼓的,是整整一百塊毫洋,折合七十二兩銀子,放在犯人面前。
  馮大爹用手把銀子輕輕一推,笑笑地問道:「你的條款?」貫英大方地說:「我只有一條。沒有『二十一條』那麼多。
  你只要說出一個名字就行了!」
  馮大爹猛烈地搖起那雪花腦袋來,好像他得了一種奇怪的症候。搖了半天,他才緩緩說道:「你要是喜歡偷仔、地痞、流氓、收買佬的名字,莫說一個,就一百個也行。你要麼?你要麼?」
  貫英不跟他糾纏,好言勸說道:「不要急。我給你三天時間,你好好想一想。你說出來,我保險守秘密。沒有人能說你出賣朋友、出賣同志。你拿了一百塊錢,做個小生意,娶個翻頭婆,說不定還能生下一男半女的。何必賭氣呢?」
  說完,也不等馮大爹答話,就把他押回監倉。實際上,貫英雖然說給他三天時間考慮,一給就給了十天。第三次審訊是在一個晚上舉行的。這時候,貫英對馮大爹已經不感興趣。對於已經不感興趣的犯人,他們通常有兩種待遇:要麼就殺了他,要麼就放了他。照貫英想:如果姓馮的真是一個收買佬,經過這麼兩次審訊,是該屈服了的。而照警察方面的調查證明,姓馮的恰恰是一個真憑實據、婦孺皆知的收買佬。甚至在前清光緒年間,即在課長他本人出生之前,姓馮的已經是一個收買佬。這樣一來,貫英打算放了馮大爹出去,繼續釘梢,說不定會有新的發現。主意已定,他按了按鈴,叫人把馮大爹帶了進來。貫英滿不在乎地開言道:
  「姓馮的,你真是倔強!你不怕死麼?」
  馮大爹搖頭歎息道:「我活了六十四了,當初也沒想到。
  幹我們這一行,多少總有點犯法的,也說不上怕死了!」
  貫英又問道:「幹你們那一行,有什麼秘訣麼?」
  馮大爹詼諧起來道:「秘訣?有!就是賤買貴賣!本來值十塊錢的東西,我只出三毛錢;本來值三毛錢的東西,我能討價三十塊。有時候,天理良心也顧不住。不像你們當官的,還要顧點良心,留點後路。」
  貫英點點頭,又問:「賤買貴賣——你們靠一套什麼本領?」
  馮大爹更放肆了,簡直是在笑謔了,說:「實不相瞞對你講,長官,我們全靠混亂真假,顛倒是非。這裡又沒有外人,我都跟你說了吧。我頂拿手的是玩玉器。次貨我可以搞成上貨,新貨我可以搞成古董,缺了、斷了的我可以搞成沒有退跡,最厲害的是假東西我可以搞成真東西!有時拿到當鋪,也當得出錢來。」
  貫英細心觀察,見馮大爹毫無破綻,就擺一擺手,叫人把他押了回去。隨後,他把馮大爹全案的卷宗拿了出來,翻看著,拿起毛筆,蘸飽墨汁,就想在上面寫上「釋放」兩個字。但是後來回心一想,就放下了筆,自言自語道:「我這幾年不陞官,是不是破案太少的緣故?如今一個嫌疑犯,又把他放了。上面會怎麼說?對!寧可冤枉一千,不能放走一個!」
  於是他望著馮大爹的照片,指著馮大爹的腦袋說道:
  「對不起,姓馮的。我跟你往日無冤,近日無仇,只不過借你這玩意兒用一用!」
  說完,他又把手下叫進來,命令道:「把那姓馮的吊起來!」手下領了命,又悄悄地問道:「那傢伙年紀不會太大了麼?
  受得了麼?」
  貫英把不停眨著的眼睛一瞪,說:「管他!他一天不說,一天就吊;一月不說,一月就吊!受不了,拉倒!」
  安排停當,他就換上便服,飲酒取樂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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