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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月二十二日冬至


  大約清晨六點到六點半左右,在你二十五歲時的一個早晨,有人敲你的門。你怎麼能知道把敲門人放進來,就立刻把自己推上了懸崖(那種前後都是峭壁的懸崖),無路可退。
  一個女人,如果真的無路可退,那不是完了嗎?
  可我連想都沒想,乘著夜裡還未散的酒興,胡亂地在睡袍上披了一件軍大衣,然後用力扯開院子的小門,向後一摜。我沒看清外面站著等候開門的人是誰。那天早晨有霧,我只看見了一個大致輪廓,像是個男人。
  如果我夜裡沒喝那麼多種類的酒,我不知道事情會不會是另外一種情形。他站在燈下看我。我不看也知道我是什麼模樣:臉色青黃;眼睛像是剛剛消了腫,眼皮鬆鬆垮垮;嘴角堆著密匝匝的皺紋。我沒做過比喝酒更壞的事。不是嗎?我總以為,二十幾歲幹什麼都行,別說多喝幾杯!因為你總還有機會,自新、改過、悔過等等好多機會。可是站在燈下的這個男人認為女人喝酒就是在墮落的起點上邁了第一步,喝多得不得了的酒就墮落到最可恥的街區了。
  我當然看清了他是誰。我還記得我曾經被他愛過,像電影裡那些專門鏡頭差不多。我們因為喝酒和穿裙子這兩件事才沒一塊進墳墓。除了喝酒,他也不喜歡我穿裙子。他說我裙子比他褲子短,這不公平。
  可此時此刻,我想靠近他,想攔腰抱住他。分手以後,他可能走得很遠,我不知道他有沒有回過這個城市,反正我是快一年沒再見到他。這一年我總是穿裙子喝酒,冬天我也穿裙子,穿稍稍厚一點兒的裙子。厚一點兒的裙子冬天穿暖和。還有我四個季節都喝酒。各種類型的酒混著喝,所以我總是看不見男人,有時候好容易看見一個半個,總是局部,不完整。有一天中午我看見一個男人,缺腦袋那部分。這事兒還能假嗎?
  我朝他走去。我因為有些搖晃才走得慢。我不是不急切,我是不想嫁給他。我努力嗅他的味道,不熟悉了,那沒什麼。新味道可能帶來新感受。我走到了他的面前。
  他向後退了五步。我一邊數著,他一邊退。
  他伸出手(戴著白色線手套),做了一個警察讓司機停車的動作。我站住以後,他滿意地放下手,微笑著說:
  「聽我說,別走過來。你就站在那兒聽我說。」
  我左右看看我所處的位置。他讓我不由得緊張起來。我後面是牆(不用看我就知道),前面是他,左邊是另外一面牆,右邊是廚房的I』1,虛搞著。
  他停頓一下,又說:
  「咱們先禮後兵,我說完你就可以跑。」
  他這麼一說,我又興奮起來,心跳快得不行。
  「你先看我的手。」
  他慢慢地摘下手套,伸出十根手指。即使我喝醉了,現在也清醒了。可除了那十根似曾相識的手指頭,我也沒見著別的。我近視,鏡子只在看電影時才戴。
  「現在再看我的臉。」
  他倒過臉探向我這一邊。他的臉跟從前沒什麼兩樣,有紅有白,挺不錯的。這時他說:
  「看見了吧,這就是麻風的病兆。不瞞你說,我得了這玩意兒。也明告訴你,我現在要幹的就是抓住你,然後一點一點地殺了你。」
  我常在噩夢裡渾身一下軟下去,像化了的豬油。我聽明白他的話以後,就僵在了那兒,像凝住的豬油。我一動也不能動。
  「我說過了先禮後兵,你跑吧。
  我僵成了一塊石頭,腦袋裡一片空白。
  「我會放你一碼,你倒是跑啊!」他大叫。
  我的感覺好像是聽見了他的喊聲,悄悄地回到了我的四肢和頭腦裡。
  『你要是還不跑,我現在就……」
  我沒等他的下文,不會是好話。我撲向廚房門,一閃身,進去,回身插門。平時我難得一次插好的門,被我一卞插死。廚房的後窗離地只有一米高,它就在我面前。
  我知道即將發生的事不容我遲疑。我爬上後窗,由窗台上跳下去。可是後窗外這片只有一條陰溝的空地上,有三個跟他一樣的男人朝著我。我晃晃腦袋,依舊是三個,我又是朝最右邊的那個衝過去,因為我知道永遠也不會有三個男人跟他一模一樣。
  當我覺得就要撞進那男人的懷裡時,我跨過了陰溝,像是衝破了一張蜘蛛網。我一口氣衝到大街上。早起的人們盡情地咳嗽,聲音傳向四面八方。
  我跟一位走路很慢的老人並行。我在老人身旁邊走邊回頭。我們的身後甚至沒有行人。我停住腳步,這時發現我光著腳掌站在路上。我的拖鞋跑丟了。再往前看,老人也走到我看不見的地方了。
  我的雙腳紅赤赤的。我想它們一定是凍得不行,可它們自己似乎並沒有這種感覺。我再一次四下張望,看見了警察,他在用鑰匙開崗樓的門。是個交通警察,可制服是一樣的。我多少鬆弛了些。
  清晨六點半到七點
  我朝警察的崗樓走過去。我活這麼大從沒進過那玩意兒,沒有借口。我想我是該對警察說說的。可我的思路卻急速地朝時間的逆方向前進,我清清楚楚想起幾年前的一件事,有關老七的。
  老七很聰明,這我知道。我還知道她有壞心眼兒。我們不是總在一起。可老七張口就這麼問過我:
  「你說咱班誰不是處女?」
  「你。」
  「還有哪?」
  也是,在大學裡不是處女的,哪能就老七一個呢?
  「誰?」我自然非常想知道。
  「劉吉。」老七這麼說。
  「還有誰?」
  「還有別人我管不著。」
  「那你怎麼能管著劉吉?」
  「這不用你管。」
  校園後面有片小樹林,此外還有一條不寬的有臭味的人工運河。運河南岸是片菜地。這兒很僻靜。
  我聽見老七約劉吉到這地方來的。我當然也來了,聽見了她們的全部談話。難說我是有意無意。
  老七先發制人,她說:
  「劉吉,你最好別總跟輔導員說我這兒那兒的。手伸得太長沒什麼好處。」
  「你想幹什麼?威脅我?」
  「當然。你要是再說,我就把你的事抖樓出去。」
  「我什麼事?」劉吉一定有什麼事,因為她急了。
  「什麼事?你怎麼忘了呢?那天我們不是都沒去上課嗎?你從外面回來,我躺在床上。想起來了吧?」
  「沒有。」
  「那好,你一進門就慌慌張張地脫裙子,馬上就按進水盆。」
  「我天天都洗裙子,這犯法嗎?」
  「好,有種,不過你裙子上不小心路上的東西我可不陌生,生理課老師講過,那葉…」
  「如果你叫我來就是跟我說下流話,那我不奉陪了。」劉吉急忙發話,藉以打斷老七的話。
  「你反咬一口,是不?劉吉?我說什麼下流話了?」
  「只有你才能往那方面聯想,因為你有那方面經驗嘛。我怎麼就沒那麼豐富的想像力呢?」
  「一句話,還匯報不?」
  「我自己的嘴巴,你管不著。」
  「那好,明天我就把這事告訴所有人。你不用擔心,我老七臉皮厚,男生我都告訴。」
  「真讓人佩服。我都懷疑你的性別,女人還有你這麼不要臉的,真希罕。」
  老七的手在發抖。
  劉吉又說:
  「不過,我有一天在地上撿了一封沒有信封的信。我看了。真巧,是個男人寫給你的,信上寫的都是頭天晚上的感受,感性方面的。」
  「你想怎麼樣?」老七間。
  「能怎麼樣?看了沒信封的信也不犯法。」
  「到底怎麼樣?」老七又問。
  「那要看你怎麼樣。」
  「我決不食言,明天就把你的臭事告訴大家,說到做到。」
  「你做不到,你沒有證據。我倒是可以把信貼在教室裡。」
  「你貼。不瞞你說,那信是真的。我老七這點事從沒想瞞誰,你千萬貼,我不在乎,我這人就是臉皮厚。」
  老七挺胸握拳,等著劉吉下文。
  劉吉想了一下,最後說;
  「老七,開玩笑。不就是幾句話的事兒嗎?都好說,怎麼樣?」
  老七說:
  「你要是這麼說我沒活兒。」
  劉吉走了。老七卻一屁股重重地癱在地上。她哭了。她承認自己害怕了。她說她並不是不在乎,她怕劉吉把那封信貼出去。我明白了,老七是硬撐。在這個世界上只有硬撐著你才有可能贏。我告訴老七她贏了。可她說,以後誰還知道呢?
  清晨七點到八點前後我終於進到那個警察溫暖的崗樓裡,坐在他和紅外線烤爐的旁邊,看著下面偶爾駛過的車輛。我把清晨發生的事前前後後都對警察說了。我沒對他說老七的事。那是我腦袋裡想的事,對誰也沒說。
  警察問我那個麻風患者在哪兒,我朝外面張望,他不在附近。我對警察說我不知道他在哪兒。警察歲數不小了,可能快退休了。他讓我看我的腳,腳掌被玻璃碎片扎破了。我告訴他不覺得疼,因為腳不疼。警察讓我穿上一雙舊拖鞋。他說這拖鞋是他夏天坐崗樓裡穿的。他有腳氣,總穿皮鞋不透風。他腳難受。
  警察把我送回家。我的院門和房門都沒鎖。等我在床上躺下以後,警察又去廚房看一眼。他回來告訴我說廚房的後窗關得好好的。我說那一定是過路人順手推上的。他說什麼事都沒發生。他讓我好好睡一覺,他說我這是夢遊。
  臨走他問我用不用告訴我們單位領導,我想警察不相信我,別人也不會信。我向他搖頭。他笑笑,拎起床下他的舊拖鞋,告辭了。上午九時前後我躺在床上最先擔心的是染上腳氣。我把腳從被窩裡伸出來,舉在空中,讓流動的空氣透過腳丫瓣,希望風帶走細菌。這時間裡我很專注。可沒過多久我累了,我的腳落在被上。我馬上就想起了剛才的事,我甚至一下子就喊出了他的名字。他叫江尋,那個麻風患者。
  這裡有個非常微弱的聲音,像是張乾燥的報紙由什麼上面飄到地上。我坐起來,豎起耳朵繼續捕捉那個聲音。接下來該是試探的腳步聲,然後是推門的聲音,然後是那張白臉。
  什麼聲音都沒有。
  我跳下床,站在地中央。我想換上衣服出去到大街上人多的地方跟曬太陽的人在一起。可我卻站著不動。我擔心我脫下睡袍還沒來得及穿上衣服時,江尋進來。我從抽屜裡拿出剪子,把睡袍由膝蓋處剪掉。然後穿上毛衣一件,褲子一條,最後穿上早晨就曾穿過的軍大衣。
  最後我穿上鞋,腳掌上的傷口已經被血癡糊住了。我覺得自己完整了。
  我鎖上門出去繞過房子來到廚房的後窗外。流著臭水的陰溝還在,可沒有我的拖鞋,那拖鞋是紅色繡花的,像小媳婦穿的那種。我順著拖鞋可能遺落的路走到街上,沒有我的拖鞋,此時,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判斷了。我不敢再往深處想。夢遊或是臆意,我沒病,無論神經方面還是精神方面。我不想這麼想。剛剛發生的事假得了嗎?
  我有個好朋友住在第一小學的隔壁,她叫羅蘭。
  上午九時四十二分
  老七常說:「人不可以像魚那樣躺在水的中間睡覺,除非你已經死了。」
  我倒想人該像魚離不開水那樣離不開人。羅蘭是我的朋友,現在我不去找她那是我犯錯誤。
  羅蘭家隔壁小學校裡的自鳴鐘高出了校園的牆院。我無意中看一眼,九點四十二分。上午九時四十四分到十一點前後
  羅蘭親熱地抱住我的肩頭,突突突說了一大堆話:我為什麼好幾天沒來,我是不是喝多了。她為什麼好幾天沒去(去我那兒),她忙得要死,等等。我就這麼被推操著進了客廳。她丈夫叫王成正坐在那兒抽煙。
  「你先坐著,我給你拿點芒果,是別人從尼泊爾帶進來的。」羅蘭說,「然後,我告訴你一件讓你大吃一驚的事。」
  我吃著芒果,他們夫婦看著我。我一向都愛吃這種水果,有股香皂味兒。可他們看著我吃,好像我在做吃芒果表演。
  羅蘭又說了一大堆話,我都沒太聽見。我吃得很有胃口。她說著說著有個不小的停頓,可能是為了引起我的注意。她說:
  「你猜王成在大街上碰到誰了?」我知道我不用猜,她會馬上說出來,「碰見江尋了。王成問他這一年多哪兒去了,他一會兒說這兒一會說那兒,沒說幾句就走了。」
  羅蘭說完了,我反應一下,接著就吐了。什麼都來不及只好吐在地毯上。看他們收拾,我在心裡安慰自己,吐在丙綸的地毯上還好,要是純毛的,我的罪過就稍大些。
  我請他們讓我在他們家裡呆幾天。羅蘭問我是不是病了,王成說也可能是芒果吃多了,我堅定地搖頭。羅蘭要去倒水給我喝,被王成攔下,他要羅蘭呆著別動聽我說。王成是從我臉上看出什麼了。看王成那麼聰明的樣子,我心裡安穩些。男人的好處之一就是非常時刻能給你一些安全感。
  我都說了。
  羅蘭馬上問我:
  『生碰你了嗎?」
  我先看一眼王成,他正轉頭去看羅蘭。
  「沒有。」我說。
  「一點也沒碰著?」羅蘭好像還是不放心。
  「一點也沒有。」
  我這時候的神志相當清晰,我覺得有什麼東西從我體內輕輕地飄飛出去。我想那東西該是一種錯覺,是這以前我對朋友間所存關係的一種錯誤理解,老七早就告訴過我,真正的友誼和信賴只能存在於一個活人和一個死人之間,我記得我還為老七有這種想法表示過擔憂,我提醒老七該進行一下自省。她說永遠都不必。我說一個善良人不會有她那種想法的,可老七說:
  「好人總是沒有好報。」
  我認定羅蘭是為掩飾剛才的失言才拚命曉叨,她安慰我的話我一句也沒聽見。她不停撫摸我前胸後背的那隻手讓我心煩。我幾次想開口說點什麼都沒成。我知道我一張口就會求他們讓我留在這兒,求他們別趕我走。人窮志不短,以前我行,現在不行。我現在膽小,一害怕就垮到底,怎麼地都撐不住了。
  王成把煙屁股擰在煙灰缸裡,他說:
  「躲在這兒也不是長久之計,還是向公安局報告吧。」
  「不,」我立即反對,「我不能長久躲在這兒,就呆一會兒吧。」
  「為什麼不報告呢?」
  「警察不會信我的。他們要是再找個大夫詢問我,我會被警察送進瘋人院的,你們知道我現在說不清什麼,我記憶力越來越差。」
  「你沒病你怕什麼?」王成說。
  「我不是怕,誰知道誰有病?」
  「那你覺得你神經有不正常的時候嗎?」羅蘭問我,我看她一眼。
  「我沒覺得,你這
  麼問我什麼意思?」
  「不是什麼意思,」羅蘭急急地說,「你沒病你就對警察說,你就說我沒病不就完了?」
  羅蘭的話清晰明瞭,堅決肯定。我開始懷疑自己。是我在把事情搞複雜?我出毛病了。我馬上拋開這個想法,決定絕不去找警察,哪怕我最後真的落到江尋手裡也不找警察。
  我對王成說:「幫個忙,怎麼樣?」
  「行。」王成馬上說。
  王成的爽快讓我把他和羅蘭分開看待了。其實我也知道我怎麼看人家這無關緊要。可我的看法對我重要。這就像你從懸崖上落下的途中抓住一根老籐一樣,是意料之外的希望。我還是需要幫助,因為我是女人。
  我請王成把我的存折從家裡取出來。我告訴了他存放地點。
  王成問我要幹什麼。
  我對他說我還有一千元錢,我想把它寄回家。
  王成說:「我看沒必要,你多半是自己嚇自己,亂想過了頭。」
  「你的話我聽見了。替我跑一趟怎麼樣?」
  王成出門後半天,我和羅蘭竟然誰也沒開口。冷場。
  我打破了沉默;
  「羅蘭,我以人格擔保,江尋沒碰到我,一根指頭也沒碰到。」
  「你怎麼得罪他了,他這麼恨你?」
  我想不出答案,只好繼續冷場。
  王成回來了。他對我說:
  「我找到存折了,可我沒把它拿出來。」
  「為什麼?」我很吃驚。
  「那上面沒有存款了。」
  我什麼也沒說。可能有一絲冷笑掛在我的嘴角,我覺得那兒的肌肉緊張。
  「存折會把一千元吃了嗎?」
  王成說:
  「既然大家都是朋友,我就直說了吧,你平常酒喝得太多,經常神志不清。你自己可能覺不到。所以你記錯事也是在所難免,我們也不會因為這個就認定你神經不正常。其實就是酒,價不喝那麼多酒,就不會這樣。」
  他接著又說:
  『如果你要用錢,我們借給你一些。」
  我在心裡笑個不停,笑得心都顫了。
  「那就借給我一點吧。非常感謝了。」
  我拿上錢就往外走。王成和羅蘭問我去哪兒,我說去街上轉轉。
  他們說:「那你一定回來,我們等你。」
  正午十二時左右
  冬季的陽光照在頭上卻沒有一些暖意。冷清的街道都在做著準備,隨時迎接就要到來的屬於午休時分的喧鬧。
  我的肚子發出挺大的響動,惹得路人忍不住回頭。我朝我常去的酒館走去。
  酒館在小昭廣場的西北角上。臨近朗廓胡同。這個酒館設招沒幌,沒牌沒匾,可來喝酒的人不少。酒館沒窗戶,白天也不點燈,老闆娘說,那門不是總敞著嗎?太陽比燈亮。酒館裡挨牆擺了兩排桌,每排三張;兩排桌中間的過道稍胖一點的得側身通過。櫃台在最裡面,裡面較門口光線暗了許多,所以來調清的總是往裡坐。
  我剛進去眼睛一時適應不了,外面的陽光太強了。老闆娘趴在櫃台上睡著了。有個常客腿搭在長條凳上,腦袋靠牆也睡著了。他的酒還剩半林放在那兒。他一天喝不了一兩酒,可他一天都坐在那兒。
  我推醒老闆娘也要了菜和酒,可老闆娘說廚子出去了,來涼的吧。我點點頭坐到老地方。
  菜上了之後,我自己斟了酒。酒終於在杯中安靜之後,我開始大口吃菜。差不多快吃飽的時候,我就坐在那兒,看外面廣場上溜自行車玩的康巴漢子們。
  我沒喝酒。
  我一定是害怕了,怕我喝了酒看不清人,怕我這時候被江尋抓住,他會用那有麻風的刀子逼近我……
  酒像水一樣恬靜地堆積在杯子裡。
  這時候,詩人進來了。
  詩人長得又瘦又小。他笑嘻嘻地坐在我對面,吃我盤子裡還有的東西。他說著不打緊的活兒,我卻在拚命地想他的名字。
  他喝了那杯酒。我眼見那酒隨著詩人喉結的蠕動,一點點地消失了。我還是沒想起他的名字。我多少有些緊張,在幾個一閃即逝的瞬間裡曾經懷疑自己是不是正常。可又一轉念「詩人」這綽號被大夥兒叫久了,想不起他名字的人決不會是我一個人。
  「你怎麼不喝?」他問我。
  「等你哪。」
  「真的?太棒了。那咱們往裡坐,坐最裡面去。」
  「那別人會罵你是佔著茅坑木同屎。」
  「怎麼會?我是喜歡你的,尤其你喝醉以後的那模樣,有股脫美。」
  「滾你娘的。」
  「開玩笑急什麼?聽著,最新的:『最後的光明!在詩人瘦馬的左肋。」
  「怎麼樣?」他問我。
  「行,挺好。那右肋呢?」
  「右肋有右肋的用處。都放一首詩裡那叫啥?太對稱,破壞效果。現在講究反和諧美,就是不能左肋右肋寫進一首詩裡,懂不?」
  「懂。可你知道嗎?我有一千元存款。」
  「真的?」詩人的小眼睛猛地大張一下。
  「王成他是害怕了。他根本就沒進我的屋,他不敢進,他害怕麻風。所以他才對我說存折上沒錢了。你說對不?」
  「對。」詩人點點頭。
  「他說沒錢了,所以才沒把存折拿出來。你說這事還不是禿子腦袋上的虱子明擺著嗎?」
  「就是明擺著。」
  「我沒說錯。」
  「王成是誰啊?」詩人問我。
  「是羅蘭的丈夫。」
  「你讓他進你屋幹啥?」
  「你說句詩。」
  「羅蘭是誰呀?」
  「你說句詩。」
  「行,聽著:『我的草原向我走來。」』
  「你幹嗎不自己回家取存折?王成跟你啥關係呀?」
  「你要是不說詩就別張嘴。」
  「行,有錢氣真粗。不過一千塊,太少了。」
  「我還有。」詩人再一次睜大眼睛。
  「我再叫幾個菜,你陪我喝酒怎麼樣?」
  「你今天怎麼了?」
  「我一個人不敢喝。」
  「行。聽著:『假如上帝把我們赦免!我要跪在烏克蘭的櫻桃樹下。」
  「聽見了。還有嗎?」
  「就讓我陪你喝一頓兒,這些足夠了。」
  「以後你想跪去我那兒,烏克蘭太遠了。」
  「哎,這你老外,詩的妙處就在這兒,想跪哪兒就跪哪兒。」
  午後四時左右
  太陽漸漸弱了下去,酒館裡的人多起來。有幾個帶女人的康巴漢子大聲叫喊,要老闆娘開燈。老闆娘一邊開燈一邊埋怨,她說下輩子要是還托生老闆娘,也決不再開酒館。有個把女人摟在腋下的康巴漢子說:
  「你要是今晚給我找個便宜的,明天我多付你酒錢。」
  「你不是有了嗎!」
  「多一個兩個的不算多。」
  我又要了一瓶葡萄酒,耳朵裡充滿了男人的聲音,詩人卻在我沒看見的時候溜走了。我的眼睛還頂用,也許還沒到往日那樣的最後時刻。我還能看見由酒館敞開的小門進出的人。我又一次想嘔吐。
  我平時喝酒絕少吃菜。菜的混濁把酒的醇香都破壞了。那些狗尿萊美口不美心,吞到肚子裡,它們又是什麼?可是酒是不去腸子那裡的,它直接進入你的靈魂帶領你上下浮游,進出仙境。我今天似乎有點不對頭,喝得比往日多,卻走不到那個境界。我總是能看見酒館裡的人說著笑著。
  我幾次努力站起來可是不行。當我終於扶著桌沿站起身時,彷彿眼前有人燃起了一把通紅的大火,我的頭猛地後仰,跌坐在凳子上。半天,我什麼也看不見。
  當我視線重新清晰以後,我打量起酒館裡的人。我不再試圖站起來。我甚至能看見酒館外面昏暗的世界,是天快黑」了,夜快來了。
  門旁的桌前坐著一個帽簷壓得很低的年輕人。他似乎是這酒館中的例外,沒長鬍鬚。在白熾燈下,他光潔的臉泛起一陣陣青光,絲毫沒有柔和的暖色調。他的面前有酒有菜,可他不吃。他用一根筷子撥弄盤子裡的菜,他看上去優哉游哉百無聊賴,可他就是江尋。
  他自然就是江尋,這判斷平靜地侵入我的腦海,並沒引起我更多的思慮,甚至沒有恐懼感。我順利地一次就站了起來並向前邁出了一步。我回身端起酒杯,伸出另一隻空著的手探路,我朝江尋走去。
  「阿尋,你等我,我,我這就來。」
  我坐在他對面的空位上。我依舊伸著那隻手。我心裡願意像從前那樣不停地撫摸他光溜溜的臉蛋。他向後躲,我只好欠起屁股,把身體極大程度地向他傾斜。可是他跑了。我明白,他這是想把我往大街上引,想在黑透了的大街上下手。
  我喝了太多的酒,可並沒像往日那樣暢快。我沒忘了付酒錢。我把票子拍到櫃台上,發出牛皮鼓聲一樣的迴響。
  黃昏五時許
  我奔出酒館,一心想追江尋,要跟他去。可越來越涼的晚風不由分說就灌進我大張的嘴裡,我高叫江尋的呼喊還沒發出,就像噴泉那樣又吐了。
  我是可以追到江尋的,我也同樣可以下手。
  傍晚六時
  朗廓胡同口上的曼麗酒家難時放送搖滾音樂。每晚這個時候它用音樂通知該去那兒的人們,營業了,快去吧。
  在我們這兒,每到夜晚總是有許許多多的說法,街上可以聽到的都是流浪漢的話題。而這座城裡有身份有錢的人都在曼麗,那裡的話題隨著服裝檔次的提高都變得溫文爾雅了。
  我的頭有些沉,腳步凌亂,可我很清醒。不是我說我沒喝醉,我的的確確沒醉。
  我朝旗桿下的人們走去。旗桿偉岸可是沒有掛旗。旗桿下的水泥台在夜晚卻難得空出位置。有兩個流浪漢坐在那扯探,其中一個高叫:
  「快來人啊,他要強好我!」
  不會有人過去,因為他們是流浪漢。他們找好夜晚安眠的位置以後,就對這晴朗的夜空抒發慾望。我從酒館回家總是路過他們,我已經錯過上百次機會,這次不會再錯過。
  兩個流浪漢中的一個被人叫走了。剩下的那個就勢躺在水泥台上。我推他一下,在他身體屈成的彎裡坐下。
  他說:「那邊不是還有地方嗎?」
  「睡這麼早沒勁,起來扯扯。」
  「起來就起來。」他起來坐定打量我一番,然後說:「你怎麼穿得這麼好。大衣哪兒來的?」
  「解放軍給的。」
  「你沒跟他幹好事吧?解放軍咋不給我呢?」
  「不許說解放軍壞話,他們都是好人。」
  「那你敢不敢跟我去西草坡?」
  「去幹啥?」
  「去看大白屁股。」他說著抬手在空中畫個半圓,「又肥又白。去不去呢?有月亮什麼都看得見。你只要不被他們看見,不會挨揍。他們可都是外面來的有錢人。」
  「那要是沒月亮呢?」
  「他們有摩托車,車燈一開比月亮還亮,看得更清楚。都是日本買來的名牌摩托。」
  『宏達嗎?」
  「還有川奇。」
  「你自己去吧。」
  「你裝相。那天你跟一個大個兒我們也都看見了。在貿易公司的窗戶底下,你可真沒勁。人家大個兒那樣是喜歡你,你喊什麼警察?那時候誰喊警察呀?你看你自己多醜,太不懂事。」
  「你瞎說吧,我怎麼想不出有這回事。」
  「瞎說?真是!他們都看見了,咱們可以去問。」
  他說著站起身,我就勢倒在他剛才的位置上,我一陣難過,怎麼會什麼都記不起來了?
  我迷迷糊糊躺在那兒,有人推操我。我想剛才那傢伙來要位置。我說:
  「西草坡怎麼樣?月亮還是車燈?」
  「嘿,哥們兒今晚撞好運了,這妹兒知道西草坡一定錯不了。」
  我睜開眼睛:
  「你是誰?」
  那胖男人費力地蹲在我跟前:
  『哪有這麼問的?是跟我走還是我跟你去?」
  「隨你便。」我馬上明白了。
  「開價吧。」
  「一千。」我說。
  「嘿,你怎麼敢跟豬要一個價,剛混的?」
  「哪兒,老桿子了,跟你奶奶干的年頭差不多。」
  「你」
  「告訴你,本姑娘一千還打不住,我有麻風、這還得再加五百。」
  他像彈簧似的跳出好遠。我高興。我一說我有麻風我就暢快得不行,真神。就像沒家沒業的流浪漢一樣,無憂無慮樂得逍遙。
  我活著這麼久了,從沒活出現在這個味道。我哪有什麼家?我不用回家就是沒家,我可以睡在這兒,那兒也行。餓了去酒館能找到各式各樣的菜底板報。我再也不用洗澡,下半輩子都可以不洗。白天曬太陽,晚上看月亮。我可以在陽光好的時候把身子骨兒拿出來晚晾。把虱子擠死,把虱子的鮮血路在褲子上。別容那麼多衣服,長裙短衫的純粹是裝蒜。我可以探著滿是污穢的肌膚對那些我能看上眼兒的小伙笑笑,飛個媚眼,嚇得他們腳步慌亂,屁滾尿流,我還可以大喊「我有麻風」衝進人群,把他們嚇得望風逃竄,警察抓我我說我沒麻風,在街上,那是說時候忘了說「沒』字……
  「你站這兒幹什麼?滾!」
  他站在我的側面一定很久了。我轉頭看他時他一勁咽吐沫。他是酒店老闆娘的兒子,十五歲的小男孩,那麼靦腆。
  「你真掃興,快走。」見他還沒走的意思我又補上一句:「我正做夢呢,你快滾。」
  「你喝多了。」他說。
  「管不著,快滾。」
  他站著不動,握著兩隻拳頭。像是有種的樣兒。
  「小男孩你愛上找了?告訴你我有麻風。你不走就過來吧,讓我給你點甜頭兒。」
  『哦媽讓我給你送錢,你喝酒剩的。」
  他說話時眼睛一刻也沒離開過我。他緊張地往前近一步把錢放在我面前的水泥台上,然後退著走,直到酒館。他把我剛剛確立的一切都攪了。
  我不禁又生疑心,他怎麼知道我在這兒?難道我常在這兒呆嗎?
  夜裡十時左右
  我終於離開小昭廣場,想去羅蘭家。路上只有樹木和建築,我覺得孤單單的。可這會兒能想起的人只有兩個。一個是江尋,一個是老七。
  老七不漂亮但是豐滿,線條起伏跟洋人似的。老七跟我說她跟男人的事,總是省略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那些男人也沒名投姓,就是從前有個男的多大歲數。可老七真奇怪,她這些事怎麼能瞞得了我呢?
  跟她談戀愛的那小伙兒是班上最高的男生。他不放過任何機會,總愛以老七的男朋友自居。老七討厭他這模樣。
  老七居心叵測,幹什麼總想瞞我,可我總能事先知道,這事也真奇。
  老七和鄭澤一塊回到寢室,可別人卻在教室。老七事先要四下看看,可鄭澤著急去上課一勁摧她快說。
  鄭澤是個蒼白瘦小的女孩兒。有好幾個人知道她愛老七的那個高個兒。鄭絕曾跟自己的密友說,她願意跟高個兒走遍天涯海角。那密友把這話告訴了別人,大家都知道了。
  老七說:「你喜歡丁文?」
  鄭澤看著老七,等著下文。
  「我把他讓給你。」
  鄭澤嚇了一跳,她看看房門,關著。
  老七說:「我跟丁文合不來。」
  鄭澤說:「你不怕我給你說出去?」
  老七說:「不怕,我知道你認識一個叫白瑞德的,聽說還當教師呢。比《飄》裡的那個白瑞德年輕吧?」
  鄭澤嚎叫了一聲,虧了大家都去上課了。
  「你偷看我日記?」
  「誰讓你不鎖好。」老七不示弱。
  鄭澤捂著臉嚶嚶哭起來。
  老七安慰她:「我不會說出去。白老師還是白老師。師生關係本來就微妙,你又長得太動人,白老師生邪念也是情有可原。你放心,這事我也不跟丁文說。」
  鄭澤打開自己的小櫃,拿出一本黃皮日記,老七劃了一根火柴,日記在臉盆裡燒了半天。
  鄭澤問老七:「丁文能喜歡我嗎?」
  老七說她有辦法。
  畢業不久,丁文就跟鄭澤結婚了。老七絞盡腦汁卻做了一件蠢事。從那以後,她再也沒找到那麼高又一心護著她的男人。她後來遇到的男人再也沒有善意了,都是西草坡的月亮。
  夜裡十時半到十一時
  我很快走進了那個毗鄰小學校的院門,敲響了油漆剝落的厚門板。夜裡聲音被誇張以後傳出很遠。
  沒有應答的聲音。他們說好了要等我的。我再敲時,看見了掛在門鼻兒上的那把大鎖。這鎖我好熟悉,老七不也買過這樣一把鎖嗎?
  老七知道那門除了暗鎖還可以鎖明鎖。她是在學校外面的那個小商店買的。她要丁文先去等在裡面,丁文卻願意跟她一塊去。老七說,房子不是你朋友的嗎?
  老七敲門時,丁文馬上就開了。他興奮得滿臉通紅,他一直在盼著這時刻。老七拿著媚笑,哮著嗓子讓了文先進屋別看她。丁文跌跌撞撞地進了裡屋。老七一轉身出門,把躲在門旁的鄭澤推了進去。然後她鎖了門。
  我想我應該使勁敲,我要告訴了文這是老七的陰謀。我不能讓他們那麼尷尬地呆在一個屋頂下。
  我用力敲門板。
  「別敲了,姑娘。兩口子一塊走了。你剛走他們也走了,一直沒回來。」
  「大娘,他們說等我回來的。」
  「那大娘就不曉得了。」
  午夜十二時
  我回到自己家裡。你可能問我為什麼不回廣場流浪漢那兒去。我想我很可能有自己的打算。
  我坐在床邊打量我住過的屋子。我不用說我此時是怎樣一種心境:屋子裡像是很久以前曾住過人的樣子沒有一絲生機。早晨江尋還來過,可就這一天的工夫,似乎有了許多變化。江尋也不會再願意進一次這麼陰冷的房間。
  屋子裡推一移動的東西是石英小鬧鐘的指針,已經過了午夜。
  我來到桌前,我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麼。我隨手翻一下台歷,我翻到一個嫩綠的日子。是星期六,是十二月二十二日,是冬至。在這頁日曆的記事欄,有一行鋼筆字:
  「今日戒酒。」
  是我的筆跡,我莫名地激動起來,我要找到那塊好久不見的自動手錶,我想知道今天是什麼日子。
  自動手錶的日曆顯示的是個阿拉伯數字:
  22。
  就在這一刻裡我把什麼都決定了。
  我拿出手提箱,放幾件衣服進去。接著我又打消了給誰留個字條的念頭。沒這份必要了,既然還有重新開始的可能,就不必跟已經過去的日子說三道四。
  我找到火柴,拉開抽屜,拿出日記、信件、影集扔在地中央。我的用意明顯不過,我要抹去有關我的一切文字影像,寄希望於未來。
  由於我扔上面這些東西時過分用力(也可能是無意),影集敞開著,在我蹲到這堆東西面前時,我很清楚地看見了影集上面的照片。有兩張合影,是我學生時代留下的,密匝匝的人頭擠在一起。我又翻過一頁。
  照片上的九個姑娘站在一排鐵柵欄後,笑盈盈的。我突然想起來:她們都是我同寢室的同伴兒。最左面的是老大張軍,然後是老…我坐在地上,把影集放在腿上,我湊近它,我豎著食指一個一個數:老大、老二。老三。老四、老五、老六、老七。
  我沒能再數下去。我站起來走到鏡子前,看一眼鏡子中的自己,再看一眼照片上的老七。
  我是老七,老七就是我自己。
  照片不會撒謊,連警察也會相信。
  過了許多天以後的一個清晨陽光剛由國子射進來
  大夫剛剛出去,他說明天早晨這個時候我就可以出院了。我想這時候正是上班時間,路上的行人車輛一定少不了。
  我不需要做什麼準備,帶的東西不多。其實我剩的東西也不多。我劃火柴把屋子裡能燃燒的東西都弓防了。我沒忘了打開所有窗戶和房門,這是為了江尋,我現在也這麼想,他遲早還會來,因為我們之間的事還不算了結。
  我用那片被我放在固定地方的小刀片,輕輕一劃,左手腕的血管立即像跳動的水管,噴突不停。我一點也沒害怕,在我還有知覺的時候,心裡暢快得不行,好多我這輩子也沒見過的東西在眼前閃動,都像罩上了一層薄紗。
  是起夜的人看見火才救了我。當我從醫院醒過來時就意識到自己被徹底地挽救過來了,所不同的是我那會兒正置身於美好的幻境中。不客氣地說,是他們打攪了我。
  我已經向有關人員表示過謝意。
  你前面看到的文字就算是一個自殺未遂者的自述吧,你怎麼想她都認可了。現在她要說的最後幾句話都是不打緊的,說著玩的:
  「至於我的未來,我無法想像。距離下一個冬至還有許多日子。走著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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