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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新詩的明義開宗第一篇寫胡適的《嘗試集》,一則他是新詩國度裡探險的第一人,二則《嘗試集》的問世最早。 這個扭轉三千年文學史的局面,推動新時代大輪,在五四後十年的思想界放出萬丈光芒的胡適博士,將來自能在學術史、思想史、文學史上獲得極崇高的地位,文藝創作裡沒有他的名字,原是不關重輕的。但他的《嘗試集》不但有篳路藍縷,以啟山林之功,藝術也有不容埋沒者在,我們又哪能捨而不論? 我們要談《嘗試集》,不能不把《嘗試集》以前詩界略為介紹。中國詩經過黃金時代的三唐,元氣發洩幾盡,到了宋人便苦無新可翻,無巧可造,所以他們只好一面以議論為詩,使感情作品帶上理智色彩;一面則在詞上講究,使詞代詩而為新興藝術。元代戲曲發達,詩則無可言。明代前後七子鼓吹唐音,笑啼皆偽,詩的精神幾乎完全被他們葬送。到了清代則為詩的迴光返照時期:王士禎的神韻說、袁枚的性靈說、沈德潛的格調說,均有前人所未發的議論,而詩的內容和形式,亦有突過古人者。道光間龔自珍,鹹同間金和、鄭珍亦為一代詩人,清末黃遵憲、康有為感受西洋文化,詩的意境聲律,往往能夠別開生面。但詩到此時,光榮之局已終,以後便陷於油干燈盡的境地了。至清末民初二、三十年的舊詩壇分為四派:第一派以王闓運為代表。其詩雖有「今人詩莫工於余」之自負,而一部《湘綺樓集》只有無數《擬鮑明遠》、《擬曹子建》……的假古董,絲毫不能表現作家個性和時代意識。第二派以陳三立、陳衍、鄭孝胥為代表,詩宗北宋黃庭堅、陳師道,而捨其做詩如說話的長處,學其矯揉造作的短處,「江西魔派」早有定評,不必細論。第三派以易順鼎、樊增祥為代表。易晚年好為捧角之詩,淫靡濫惡,達於極點。樊則好次韻疊韻,徒以典故對仗為工,亦不足稱道。第四派以蘇曼殊、柳亞子為代表。二人皆為南社鉅子。蘇詩尤風流哀艷,沁人心脾,但僅能為絕句,家數太小,尚不及王次回,更不能上躋溫李。且其末流成為一種靡靡之音,除填塞小報,供人茶餘酒後之消遣外,別無用處。以上四派舊詩如垂死人之呻吟啽囈,氣息懨懨,表明舊詩「壽終正寢」之期已經不遠。我們要想表現民族雄大的心聲,或自由抒露現代的感情思想,非另取途徑不可。新詩創造的意識,早醞釀於有識者之胸中,只等機會到來,便爆發了。 胡適是個有歷史觀念的人,他知道中國文學歷代均有變遷,詩的花樣也變化不少,現在實行詩的改革,決不算創舉。而且他做白話詩有兩層意見:第一、詩體解放的要求他說:「文學革命的運動,不論古今中外,大概都是從『文的形式』一方面下手,大概都是先要求語言文字文體等方面的大解放。歐洲三百年前各國國語的文學起來代替拉丁文學時,是語言文字的大解放;十八、十九世紀法國的囂俄、英國華次活(Wordsworth)等人所提倡的文學改革,就是詩的語言文字的解放;近幾十年來西洋詩界的革命,是語言文字和文體的解放……新文學的語言是白話的,新文學的文體是自由的,是不拘格律的。初看起來,這都是『文的形式』一方面的問題,算不得重要。卻不知道形式和內容有密切的關係。形式上的束縛……使良好的內容不能充分表現。若想有一種新內容和新精神,不能不先打破那些束縛精神的枷鎖鐐銬。因此,中國近年的新詩運動,可算得是一種『詩體的大解放』。因為有了這一層詩體的解放,所以豐富的材料,精密的觀察,高深的理想,複雜的情感,方才能跑到詩裡去。五七言八句的律詩決不能容豐富的材料,二十八字的絕句決不能寫精密的觀察,長短一定的七言五言決不能委婉道出高深的理想與複雜的感情。」(見《談新詩》)第二,新文學的實地試驗但丁、趙叟(GeoffreyChaucer1340—1400)用土白制詩,規定他們本國國語,這是胡適所常常提及的。但丁時代,意大利用的都是拉丁文,但丁則謂宜用活的言語著書立說,何必戀戀於死文字。他政治上失敗出奔,乃作二書,一曰De Vulgari Elopuentia,討論文字之起源流別,而於意大利方言討論尤為詳細。二曰Convivio,其中也有幾篇關於採用意大利國語著書之議。後來他自己真的採用意大利各地方言中,最優美,最富普遍性的脫斯堪尼(Tuscany)言語。而著其《神曲》(The Divine Comedy),初亦不免惹起許多人的嘲罵攻擊,但他的創作是那樣宏偉壯麗,讀者被吸住魅住,才知道鄙俚的方言之中原來有這樣的活力,這樣的真生命,這樣高貴的典型,在死文字裡,是難以找出的,所以不再反對國語文學的提倡了。十四世紀的英國,受教育的人皆以說法語為榮。大詩人趙叟獨和威克利夫(Wychiff)二人一意以英語為詩文翻譯之用。後來英語也被規定為國語了。若但丁不著《神曲》,趙叟不做英詩,便是著了一屋子書,宣傳國語,還是沒用的。要人相信國語的功用,就須拿證據來。《神曲》等之成功,便是活文字勝過死文字的證據。 胡適明白這一點,一面發表舊文學革命論,一面便新文學創作試驗。 關於《嘗試集》的起源,胡適已在自序上說過,是民國五年在美國留學時開始的。集名則取陸游「嘗試成功自古無」反面的意義而題的。全集出版則在民國八年八月。 關於《嘗試集》的分期,最好照著胡適的自定。他說他的詩可分為三個時期:第一期為刷洗過的舊詩,其中《蝴蝶》、《他》為例外。至於《贈朱經農》、《黃克強先生哀辭》為七言歌行;《中秋》為七言絕;《江上》、《十二月五日夜月》、《病中得冬秀書》、《赫貞旦答叔永》、《景不徙篇》、《朋友篇》、《文學篇》,皆為五言絕或五言古。詞如《沁園春》、《生查子》、《百字令》,不過改字句為白話而已,形式則沿用舊調,毫無更改。 第二期為自由變化的詞調時期這時期的詩雖然打破了五言七言的整齊句法,雖然改成長短不整齊的句子;但是初做的幾首如《一念》、《鴿子》、《新婚雜詩》、《四月二十五夜》,都還脫不了詞曲的氣味與音節,惟《老鴉》與《老洛伯》為例外。 第三期為純粹的新體《關不住了》那一首譯品,胡適自命為新詩成立的新紀念。《應該》、《你莫忘記》、《威權》、《樂觀》、《上山》、《週歲》、《一顆遭劫的星》,都極自由,極自然,胡適認為可算得他自己新詩進化的最高一步。 關於《嘗試集》的評論,我以為胡氏詩有以下特點:一、具明白清晰的優點胡適本是一個頭腦清楚,見解透徹的哲學家,其文字言語都如一股寒泉,清沁心脾,其詩亦天然近於白居易。他自己說十六歲時做筆記,曾抄《麓堂詩話》中的「作詩必使老嫗聽解固不可,然必使士大夫讀而不解亦何故耶?」加以密圈。他自己少時所作《棄父行》及游美時《送梅覲莊往哈佛大學》,均有香山風味。胡適若生於百年以前則其詩當為宋人《擊壤集》一路,或與清中葉鄭珍相仲伯,這樣的詩和白話相去不過一間,宜乎其一變即為白話詩了。 胡適答錢玄同《什麼是文學》曾說:「我曾用最淺近的話,說文學有三個要件,第一要明白清楚,第二要有力能動人,第三要美。因為文學不過是最能盡職的語言文字,因為文學的基本作用,還是在達意表情,故第一個條件是把情或意明白清楚地表達出,使人懂得,使人容易懂得,使人不會誤解。懂得還不夠,還要人不能不懂得,懂得了,還要人不能不相信,不能不感動。我要他高興,他不能不高興;我要他哭,他不能不哭;我要他崇拜我,他不能不崇拜我;我要他愛我,他不能不愛我,這是『有力』,這個我可以叫他做『逼人性』。美,孤立的美,是沒有的,美就是懂得性,『明白』、『逼人性』、『有力』三者加起來自然發生的結果。例如『五月榴花照眼明』一句何以美呢?美在用的『明』字。我們讀這個「明」字不能不發生一樹鮮明逼人的榴花的印象。」這些話用之於胡適自己作品也可說是最恰切沒有。 或謂象徵主義(symbolism)的文學,慣用縹緲、模糊、恍惚、隱約的筆法,寫其心頭瞬息起落之靈感,甚至創說話只說三分,留下七分之說,使讀者隨自己興感而推想,使其在他人作品上獲得自己創造之喜悅,所謂利用「暗示」(suggestion)的力量是也。中國詩家之李商隱、溫飛卿,詞家之吳文英;法國之魏侖(Verlaine)、馬拉梅(Mallrarme);比利時之范爾哈侖(Verhaeren)、梅脫靈克(Maeterlinck);德意志之霍卜特曼(Hauptmaun),誰說他們不是大文學家?誰說他們的作品不動人不美呢?像胡適的作品過於明白,讀之每覺「一覽無餘」,不堪玩味,故周作人說這派文學為「水晶球」。 這話說來,未嘗沒有理由,不過實在是一偏之論。要知道詩家的派別是非常之多的,你可以做象徵派的詩,我也可以做非象徵派的詩,你說詩以「不明白」為美,我也可以說詩以「明白」為美。白居易和李商隱有他們自己立得住的地方;雨果、華茨華茲不見得會比魏侖、范爾哈侖壞。不隨波逐流,不浮光掠影,深入而痛切,把自己的感情思想,用優美的藝術表現出來,便是好作品了。派別怎樣,是絲毫沒有關係的。 二、富於寫實的精神寫實主義是新文學運動時唯一提倡的宗旨。所以胡氏作品表現這種特色,它嚴格地排斥一切陳詞濫調,實行「做詩如說話」的條件。不立異,不矜奇,老老實實寫他的日常生活。好處則如聚家人父子,絮語家常,雖然柴米油鹽的瑣碎,卻使人感到一種和藹親切之趣。壞處則體裁枯燥,缺乏聲色之美,而且輕視「想像」(imagination),抹煞了詩的精髓。但詞藻雖為詩不可少之物,而數千年來腐辭爛調,陳陳相因。寫景則夕陽、芳草、茅屋、板橋;寫女子則朱顏、皓齒、雲鬢、蛾眉;寫愁則中酒、如醒;寫別則驪歌、折柳……我們若到舊詩王國裡去巡禮一回,至少要沾些晦氣。若非下大決心,一舉而將這些叢生的荊棘,摧陷廓清,哪能撒下新鮮種子?劉熙載評韓愈之「八代之衰,其文內竭而外侈,昌黎易之以萬怪惶惑,抑遏蔽掩,在當時真為補虛消腫良劑。」我說胡適之白描主義也是文學上一劑最有力的消腫藥。 胡適嘗評杜甫「江天漠漠鳥雙去,風雨時時龍一吟」,以為上句是很美的寫景,下句便壞了,胡適之所謂「壞了」也者,大約以為龍是興雲作雨的神物,是種虛幻的東西,寫在詩裡不合事實,所以加以反對。但不知詩人原是些「夢遊者」,最喜張開眼睛,白日做夢。他的身體雖寄居於現實界,而精神則常游遨於幻想界,現世所無,或昔有今無之物,詩人能以其「想像」憑空創造和補足。龍雖是神話中的動物,但它已在杜甫的「想像」中活起來了。何況大江滔滔,濁浪際天,氣象本已雄渾,而風雨晦暝中的江景,更像涵孕著無數神奇、靈怪,不如此寫,便不能將那時的氣象表出。「龍吟」,說是詩人幻覺中聽見的固可,說是詩人故意如此寫,用以表現風雨中大江氣象的也未嘗不可。若如胡適之所云,則屈原、但丁、哥德等等都不能在文學佔一席地,因為離騷、神曲、浮士德都是以豐富的想像構成啊! 這是《嘗試集》出版十年後我試作詩論的感想,到今還沒有改變。不過現在想胡適這樣說亦有他不得已的苦衷。他是個實驗主義者,一切不合科學精神之物,均在排斥之列;他是寫實文學的提倡者,對浪漫神怪思想,尤所反對況中國人頭腦本不清楚,好為空虛荒渺之談,輕視實際生活。胡適等所主張的「思想革新」正要從灌輸科學思想入手,所以他對於文藝,也不能不發為這種議論而已。 三、哲理化胡適本是一位哲學家,即其文學亦帶上哲學色彩。他初作舊詩時,頗有創立「哲理詩派」的野心。《藏暉室劄記》第三冊,跋《自殺》云「……吾國做詩,每不重言外之意,故說理之作極少。求一蒲伯(pope)已不可得,何況華茨華茲、哥德與白朗寧(Browning)矣。此篇以吾所持之樂觀主義入詩,全篇為說理之作,雖不能佳,然途徑具在。他日多作之,或有進境耳。」這是他民國三年七月七日的話,果然,他後來做詩,專在這方面努力。其《去國集》中之《秋聲》,發揮老子慈、儉、不敢為天下先之三寶。《秋柳》發揮老子柔弱勝剛強的要旨。《景不徙篇》則解釋墨經「景不徙,說在改為」;及莊子天下篇「飛鳥之影未常動也」的數句。他若後來不改而從事國故的整理,而繼續為新詩的寫作,也許為中國舊詩界創造一派從古未有之「哲理詩」。 但是哲學是屬於理智方面的事,文學是屬於情感方面的事。我們研究哲學時,每須先將頭腦放冷靜了,然後才能尋究其中的道理。至讀文學時,則以帶著興奮的心靈,欣賞其一切。若讀「哲理詩」,理智與感情並用,同時冷熱,很覺不痛快。況且這類詩必須安上「序」、「跋」才可知道它說的什麼。我們讀一種文學作品,不能以心靈直接游泳於作品中,卻須憑藉橋樑渡船之屬,趣味自然減低不少。但哲理詩在西洋亦為一大宗派,詩之長者每達數卷,我們若能做,亦未嘗不好。 胡適後來似乎也覺悟這種哲理詩不容易做得好,所以每有哲學思想,必用具體方法表現出來,如《一顆星兒》、《威權》、《小詩》、《樂觀》、《上山》、《一顆遭劫的星》、《藝術》、《夢與詩》、《希望》,便進步多了。試舉《樂觀》為例: 一 這株大樹很可惡, 他礙著我的路! 來! 快把他砍倒了, 把樹根也掘去, 哈哈!好了! 二 大樹被砍做柴燒, 樹根不久也爛完了。 砍樹的人很得意, 他覺得很平安了。 三 但是那樹還有許多種子! 很小的種子,裹在有刺的殼兒裡! 上面蓋著枯葉, 葉上堆著白雪, 很小的東西,誰也不注意。 四 雪消了, 枯葉被春風吹跑了。 那有刺的殼都裂開了,每個上面長出兩瓣嫩葉,笑瞇瞇的好像是說: 「我們又來了!」 壩上田邊,都是大樹了。 辛苦的工人,在樹下乘涼;聰明的小鳥,在樹上歌唱——那砍樹的人到哪裡去了? 這首詩據胡適自序說是為《每週評論》被封面作。但詩是有兩面的,看裡面固然是一首詩,看表面也還是一首詩。胡氏論詩有所謂「意境」,這便是「意境」,總之他的作品是「思想的藝術」,是「醒者的藝術」。 胡氏自己頗為得意的是《應該》那一首詩。詩云: 他也許愛我——也許還愛我——但他總勸我莫再愛他。 他常常怪我, 這一天,他眼淚汪汪的望著我,說道:「你如何還想著我? 想著我,你又如何能對他? 你要是當真愛我, 你應該把愛我的心愛他,你應該把待我的情待他。」 ………… 他的話句句都不錯——上帝幫我! 我應該這樣做! 這首詩雖收於初版的《嘗試集》,別人也常引,究竟為誰而作則不知。直到《新文學大系》詩歌集出版,引胡適此詩,卻多了一篇序,是胡適民國八年所撰,這個啞謎才揭曉了。序文云:「我的朋友倪曼陀死後於今五六年了,今年他的姊妹把他的詩文抄了一份來,要我替他編訂。曼陀的詩本是我喜歡讀的,內有《奈何歌》二十首,都是哀情詩,情節很淒慘,我從前竟不曾見過。昨夜細讀幾遍,覺得曼陀的真情有時被詞藻遮住,不能明白流露。因此我把這裡面的第十五、十六兩首的意思合起來。做成一首白話詩。曼陀少年早死,他的朋友都痛惜他。我當時聽說他是吐血死的,現在讀他的未刻詩詞,才知道他是為了一種很難處的愛情境地死的。我這首詩也算表章哀情的微意了。」 胡氏在《談新詩》那篇文章裡自評此詩云:「這首詩的意思,神情都是舊體詩所達不出的。別的不消說,單說『他也許愛我——也許還愛我』這十個字的幾層意思,可是舊體詩能表得出的嗎?」 這首詩是借詩人的舊情人之口說的,從「他也許愛我」到「他的話句句都不錯」一連幾個「他」字,都指的那個舊情人。至「對他」、「愛他」、「待他」之三個「他」字,則指詩人之妻。蓋詩人私戀一女,舊時代禮法森嚴,婚姻不能自由,迫於父母命,媒妁言,與他姓女子結婚,而心則不能忘舊戀。戀人秉性忠厚,故流著眼淚勸詩人,莫再愛她,應該以愛她之心愛他的妻子。 胡適寫這首詩,表性別的代名詞尚未發明。指女性之第三身代名詞,多用「伊」,用女旁的「她」是稍晚才有的。所以有些人每將此詩的性別弄錯,以為是一個男子對舊情人說的。這樣一來,好好一首哀情詩,弄得味如嚼蠟了。倪曼陀的《奈何歌》,可惜我們未能得見,胡適既說他這首《應該》是由倪氏《奈何歌》第十五、十六兩首蛻變而出,當時若將之抄於詩後,做個比較,並用以證明舊體詩不能表達複雜的意思,豈不有意義嗎?胡適譯蘇格蘭女詩人的《老洛伯》亦為世界有名的哀情詩,與這首《應該》情調意境有些相似,不過《老洛伯》是翻譯品,只好不去說它了。 好為苛論者,每說胡適的詩不過是新詩的試驗品,是後來成功者的墊腳石,在現在新詩界裡是沒有他的地位的。不知胡適的詩固不敢說是新詩最高的標準,但在五四後十年內他的詩還沒有幾個詩人可以比得上。詩是應當有韻的,他的詩早就首首有韻;詩是應當有組織的,他的詩都有嚴密的組織,不像別人的自由詩之散漫無紀;詩是貴有言外之旨的,他的詩大都有幾層意思,不像別人之淺薄呈露。我們對他詩的格式現在看慣了,覺得太平常,太容易做,但有些新詩學著扭扭捏捏的西洋體裁,說著若可解若不可解的話,做得好,固然可以替中國創造一種新藝術,做得不好,便不知成了什麼怪樣,反不如胡適平易近人的詩體之自然了。 何況以新詩歷史論,《嘗試集》在文學史上將有不朽的地位! 選自《中國二三十年代作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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