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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承問寫傳記的方法,這固然不是我所能說得完全的。但在閱讀了一些中國歷史書籍以後,對於中國歷史傳記寫作的道理及其傳統,卻有一些領會。現略加整理分析,供你參考。 我國在歷史上,很重視傳記,斷代史中,人物傳記佔絕大部分。作為很重要的一種文體,在作家專集中,份量也很大。 《春秋左傳》,自古以來,就與經書同列。可見「傳」在中國文化遺產中,所佔的位置。 但這主要是就歷史而言,在文學創作上,傳記的成就,是不能和歷史著作相比的。歷史與文學,雖有共同的根源,即現實、環境、人物,但歷史並不等於文學。文才並不等於史才。有些大作家寫的傳記,常常不如歷史學家。把文史熔為一爐,並鑄出不朽的人物群像的,只有司馬遷、班固。此外,陳壽、范曄,已經史重於文。至於歐陽修,在文學上,雖享大名,所撰《新唐書》及《新五代史》,其中傳記,已經不能同班馬並論,常常遭到他人的非議。 史學的方法和文學的方法,並非一回事,而且有時很矛盾。史學重事實,文人好渲染;史學重客觀,文人好表現自我。只就這兩點而言,作家所寫的傳記,就常常使人不能相信了。 班馬固然也是文學家,但是他們的做法,是從歷史著眼,是尊重歷史,尊重客觀。在他們寫歷史作品的時候,也表現了文學的才能。這種才能,只是為歷史服務,個人愛好,退居到第二位。越是採取客觀態度,他們的作品完成以後,他們的文學才能,越是顯得突出。有些人,在寫作歷史傳記時,大顯其文學方面的身手,越是這樣,當他們的作品寫成時,他那些文學方面的才華,卻成了史學方面的負擔,堆砌臃腫和污染。文學的脂粉塗得過多,反倒把人物弄丑了。晚清有個王定安,是曾國藩的得意弟子,他撰寫的《湘軍記》,不能說用力不勤,材料也不能說是單薄無據,就因為存心賣弄才華,文字寫得忸怩作態,頗不大方,就被別人恥笑,以為不如王闓運的《湘軍志》。其實,王的書,也是文學家的歷史著作,並無突出優異之處,不過他稍稍知道寫歷史的道理,能略加收斂文學天才而已。 人物傳記,自古以來,看作是歷史範疇。它的寫作特點歸納起來,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記言記行並重。《史記》、《漢書》都是如此。記述人物一生重要行為,即決定性的關鍵性的行動,記述其與此種行動相輔相成的語言。《三國誌》裴松之的注,特別注意記一個人的語言。深刻雋永的語言,頗能表現一個人物的風格面貌。這種用語言表現人物的寫法,以後演變為多種多樣的《世說新語》一類的書,本身也是一種歷史。語言,不只反映人物的思想作風,也是人物行為的基礎,所以很被史學家重視。 二、大節細節並重。古代史家,寫一個人物,並不只記述他的成敗兩方面的大節,也記述他日常生活的細節。司馬遷首先注意及此,效果甚佳。就像劉邦、項羽這些大人物,他也從記述其日常的言行著眼。而在寫一些微末之士的時候,則多著眼其言行兩方面的犖犖大端,顯露其非凡之一面。 三、優點缺點並重。歷史傳記,首先注重真實,而真實是從全面、整體中提煉出來的。因此,歷史所表現的人物,很少是神化的完人。《三國誌》寫關羽,寫其功勞戰績,也暴露其穢德失行。把關羽神化,是後來小說和劇本幹的事。優缺點並重,功過並舉,才是現實生活中的「完人」,抽像的完人,是不存在的。 四、客觀主觀並重。歷史,整個地說來,是客觀存在。人物的言行,看來是主觀的,但必然受歷史的制約。古代傳記,所寫的人物,從歷史環境、歷史事件中表現,如曹操之於漢末,諸葛亮之於三分。客觀環境與主觀意志,緊密結合,歷史與人物,才能互相輝映,相得益彰。在傳記中,人物主觀成分的表現,不能過多,主要是表現其與時代相觸發相關聯的契機。 傳記能否寫得成功,作者的識見及態度,甚關重要。當然,作者要有學,掌握的材料要多。但材料的取捨、剪裁,要靠識。識不高則學無所用。識不高也難於超脫,難於客觀,難於實事求是。寫傳記,有如下數忌: 一、忌恩怨、忌感情用事。傳記所寫是歷史,只求存實。 是為了後人鑒戒,所以也求達理。不真實則理不能通,並能悖理,於後世有害。寫傳記,對成功者,不能預先存恐懼之念,對失敗者不能預先存輕侮之心。對己有恩者不過譽,對己有怨者不貶低。個人恩怨,排除淨盡,頭腦冷靜,然後下筆。如不能做到,就可以不寫。 二、忌用無根材料。寫傳記,都知看重第一手材料。即個人觀察所得,眼見是實的材料。這種材料,是不易得到的。 即使調查來的材料,也還有個剪裁取捨的問題,不一定完全可靠。至於文獻記載,就更應該有所鑒別。過去,人物傳記,有所謂家乘,即本人家族保存的材料;有所謂弟子記,即他的門人記錄的材料;有所謂碑傳,即死後刻在墓碑上的文字。 這些材料,還都不能叫做傳記,其中有很多不實之處。歷史家把這些材料,都看作第二手材料,加以取捨。作者還要實地考察。直接觀察以求更可靠的印象和材料。司馬遷世為史官,掌握著不少文字材料,但他在寫作《史記》之先,還是要出去旅行,訪問故老,收集傳聞。 三、忌輕易給活人立傳。一部二十四史,大多數都是寫在改朝換代之後。人物都已死去很多年。時過境遷,淘汰沉澱,對他們已經有了一個比較固定的評價。這樣寫來,容易客觀。即本朝國史館立傳,也在蓋棺論定之後。排除人事紛擾,再為一個人立傳。這是歷史傳記寫作的一個優長之處。當然,年代久遠,也容易傳聞異詞,毀譽失度,有時幾十年的事情,就弄不清楚,何況年代更久?這就要看史家的眼光,即識力。 給活著的人立傳,材料看來易得,實際存在很多困難。干擾太多,不容易客觀。他自己寫的自傳,也只能看作後人為他立傳的材料,何況他人所為? 四、忌作者直接表態。中國歷史傳記,很少夾敘夾議,直接評價人物的寫法。它的傳統作法是「春秋筆法」,寓褒貶於行文用字之中,實際上是叫事實說話,即用所排比的事件本身,使讀者得到對人物的印象、評價,因之引出歷史的經驗教訓。大的史學家只是寫事實,很少議論。司馬遷在寫過一個人物之後,有「太史公曰」一小段文字,談他對這一人物的印象和評價,也是在若即若離之間,游刃於褒貶愛憎之外。 又有時談一些與評價無關的逸聞瑣事,給文字增加無窮餘韻,真是高妙極了。班固以後,這種文字,稱「贊」或稱「史臣曰」,漸漸有所褒貶,但也絕不把這種文字濫入正文。 外國有一種所謂評傳,一邊敘述人物的歷史,一邊發揮作者對人物的見解,中國史書上是少見的。 五、忌用文學手法。外國還有一些傳記作品,出自大文豪的手筆,如羅曼·羅蘭和巴比塞所寫的名人傳記。這種傳記,是作家的創作,是以作家的意志見解,去和人物的心理思想交融。這是一種非常帶有靈感的寫法,作為文學作品,當然是無可非議的,但作為傳記,就令人有些玄妙之感。這是天才的傳記,平凡的筆墨不能追步後塵。 現在,為活著的人寫的傳記,有時稱做「報告文學」。作者憑主觀意志,功利觀念,對人物表示了充分的愛憎。還有很多想當然的描寫,甚至有一大段一大段的作者抒懷,這已經不是傳記,而近於小說或敘事詩了。 歷史、人物傳記,都可以轉化為小說、戲曲。《三國演義》是最著名的了。開了「七分史實,三分演義」的先河。 《三國演義》能在同類小說中領先,是因為它得天獨厚:一、三國的歷史形勢,濟濟人材,鼎足與紛爭,都有利於結構小說;二、裴松之的注,材料豐富,人物方面,不只有行,而且有言有貌,易於摹畫。《三國演義》產生之前,社會上已經有三國故事和三國戲曲,人物的形象、性格已初步具備。其他歷史演義,就因為沒有這樣好的基礎,所以寫不好。如《隋唐演義》,還有些人物形象,如《五代史平話》,則太顯粗糙,沒能從歷史脫胎出來。 傳記是屬於歷史範疇,它可以成為文學作品,但不能當作文學作品來寫。可以說有傳記文學,但不能說有文學傳記。 史筆和文學之筆,應該分別開。 舞台上,趙雲的戲有好多出,《三國誌》趙雲傳,不過幾行,我們要認識趙雲,就要根據這幾行文字,而不能根據舞台上那麼多的戲曲。人物一旦變為文學藝術中的形象,幾乎就與歷史無關了。 歷代大作家,如韓愈、柳宗元所寫的,名為傳而實際是寓言的作品,唐宋傳奇中的,名為傳實際是小說的作品,都是文學作品,作者主觀成分多,都不能當作歷史傳記來看。 古人著書立說,有時稱做「刪定」或「筆削」。就是憑作者識見,在龐雜叢蕪的材料中,做大量的去偽存真的工作。文學家不適宜修史,因為賣弄文才,添枝加葉,有悖於刪削之道,能使歷史失實。 1981年3月25日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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