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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是我國第一部,也是成就最高的一部典章制度專史。它的作者杜佑,字君卿,唐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生於唐玄宗開元二十三年(735年),病逝於唐憲宗元和七年(812年)。杜佑出身於具有悠久歷史和顯赫地位的名門大族。 他20歲左右步入仕途,40歲以後任中央高級官員和嶺南、淮南等地的長官,近70歲時任宰相,78歲因病退休,不久去世。 杜佑有很高的文化修養,又有豐富的政治經驗。他以史學家的眼光處理現實的政治經濟問題,又以政治家的見識撰寫歷史著作,這使他在兩方面都取得了成功。 《通典》開始寫作於唐代宗大歷元年(766年)左右,德宗貞元十七年(801年)完成於淮南節度使任上,全書的修撰用了整整35年的時間。杜佑對史學的社會功用,有很深刻的認識,他寫作《通典》是為了「征諸人事,將施有政」。 (《通典·自序》)他要通過對歷史上政治、經濟制度方面的考察,來為當時的政治經濟活動提供直接有益的指導。這個著述旨趣,決定了《通典》基本價值。 《通典》全書200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等八門。它的結構具有嚴密的內在邏輯聯繫。杜佑在《通典·自序》裡對此作了明白的說明:「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制禮以端其俗,立樂以和其心,此皆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教化隳然後用刑罰焉,列州郡俾分領焉,置邊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貨為之首,選舉次之,職官又次之,禮又次之,樂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邊防末之。」 這個邏輯構成,體現了杜佑對封建制度的全盤理解。在每一門目之中,杜佑又細分子目,每事以類相從。他敘述各種制度及史事,大體按照年代順序,原原本本詳細介紹。在有關事目之下還引錄前人的有關評論,或寫下自己對此的看法。評述結合的寫作方法,提高了《通典》的學術與經世致用價值。 從總體看,全書編排得整齊有序,條理井然,眉目清楚,很便於讀者閱讀、查考。 《通典》在歷史編纂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專史的開創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於紀傳體史書中的書志部分。在史實容量和撰述體例上都有諸多的限制,無力承擔完整記述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發展變化歷史的任務,落後於社會的客觀需要。《通典》把這一體裁獨立出來,為這一體裁的成熟、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從此以後典制史成為傳統史學的一個重要門類,出現了一系列典章制度史的專書,豐富了傳統史學的表現能力,也促進了史學服務於社會這一優良傳統的發展。 《通典》所記上起遠古時期,下至唐代天寶末年,唐肅宗、代宗以後的史實多以夾注的形式補入。它基本包羅了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主要方面。它的《食貨典》12卷,敘述歷代的土地、財政制度。對歷代土地形態的變遷,租稅的輕重,戶口的盛衰,貨幣的變革,鹽鐵的管理,雜稅的興起等等情況都作了詳盡的考察。《職官典》22卷,敘述歷代官制的沿革變化。把從中央到地方,從文官到武官,從員額到官階的情況,也都敘述得清清楚楚。《兵刑典》23卷,敘述兵略、兵法和歷代的刑法制度。它把唐以前所有戰爭的勝負經驗,兵法上的原理原則,統一歸納起來,各標以適當的題目,成了一部有系統的軍事理論著作。《邊防典》16卷,敘述歷代的邊防與四境各族政權的情況,交待了豐富的民族地區歷史發展變化情況,為民族史和國防史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通典》中《禮典》有100卷,佔了全書卷數的一半。它詳記了古代禮制情況,材料是相當豐富的。在封建政權建設中,禮是關鍵環節之一,杜佑對此表現出極大的興趣,這與他的身份地位和他對封建制度的理解,有著直接的關係,等等。《通典》為人們研究、瞭解典章制度,提供了系統的知識和材料,為封建政權建設提供了一部翔實可靠的參考書。 杜佑在書中除提供了詳盡、系統的典章制度史料外,還表述了自己對封建政治、經濟的一系列看法,闡發了他進步的歷史思想。 他認為社會經濟是治亂安危的先決條件與關鍵因素,治理國家的關鍵是進行教化,而教化的前提是豐衣足食,不能滿足百姓基本的生存需要,安定社會的一切環節都形同虛設。 他對經濟重要性的強調,對於古代思想觀念的發展進步有一定影響。他在書中把食貨放在各類問題的首位,在史書中也是沒有先例的。杜佑在長期理論實踐中體會到糧食、土地和人是治理國家的關鍵。有了糧食就使國家用度充足,盡地力就使人不愁衣食,人戶清楚就使賦役均勻。這三樣事情做好了自然會使民富國強。在經濟政策上,他提出要處理好國足與家足的關係,他指出家足是國足的基礎,家足才能使社會安定,國家富強。他還根據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提出「薄斂」和「節用」,以減輕百姓負擔,保證國家經濟機器正常運轉。這些主張都是很切實際的。 杜佑在《通典》中闡述了歷史發展變化的觀點。他反對是古非今之論,指出「漢、隋、大唐,海內統一,人戶滋殖,三代莫儔。」(《通典》卷31《職官》13)用社會發展進步的事實批駁歷史倒退的觀點。他還獨具慧眼地從當時少數民族的社會狀況中,推論古代先民的社會歷史狀況,指出「古之中華,多類今之夷狄」(《通典》卷85《禮》45),存在著人殉、巢居穴處、茹毛飲血,同姓婚娶等陋習。當時的中華與少數民族落後狀況的對比,正生動反映了中華文明從落後走向進步的歷程。這個論證已有一定的科學因素,在古代可謂石破驚天之論。 社會發展進步的觀念必然導致他因時變革的思想。他強調「隨時立制,遇弊則變」(《新唐書·杜佑傳》)。要使當世的政策措施,適應歷史變化情況,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符合現實的需要。對於歷史上的商鞅變法、廢封建立郡縣,以至當時的兩稅法等改制措施,他都表示了讚賞的態度。 杜佑重人事而非天命。在對歷史事件發展原委和政治、經濟制度因革變化的分析中,他都把人們的歷史活動和歷史時勢的促成放在重要地位,而很少考慮天命的作用。對於陰陽災異學說,他基本持否定態度。在敘述歷代戰例時,他常常選取一些不信吉凶預兆之說而獲取勝利的實例,來表明他對此的看法。對於流行已久的星宿分野說,他根據史籍記載,進行了有理有據的批駁。他在《通典》中刪掉了紀傳體史書志部分的五行、符瑞等內容,使《通典》表現出更強的理性色彩。 杜佑還在書中闡述了他的人才思想、吏治思想、法制思想、軍事思想、民族思想等,其中包含著不少傑出的見解,對於社會建設是很有補益的。 《通典》禮的部分佔去了過多篇幅,給人以全局失衡之感,兵刑部分沒有記載軍事制度的發展變化,這是《通典》的兩個不足。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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