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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明史》



「一代賢奸托布衣」

  《明史》是清代官修的一部反映我國明朝(1368—1644年)歷史情況的紀傳體通史。全書336卷,其中目錄4卷、本紀24卷、志75卷、表13卷、列傳220卷,其卷數在二十四史中僅次於《宋史》,但其修纂時間之久,用力之勤卻大大超過了以前諸史。修成之後,得到後代史家的好評,認為它超越了宋、遼、金、元諸史。清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卷31中說:「近代諸史自歐陽公《五代史》外,《遼史》簡略,《宋史》繁蕪,《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潔,敘事簡括,稍為可觀,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1644年3月,農民軍攻克北京,明崇禎皇帝,在煤山上吊而死,明朝滅亡。次年5月,即順治二年五月(1645年),清朝政府在洪承疇、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祁充格奏請下,即下令設立總裁官、副總裁官,開始纂修《明史》。但是因為當時南方各地的抗清鬥爭如火如荼地開展,而清朝政府反動強暴的「剃髮令」又引起了江南老百姓的堅決反抗和抵制。在這種戰火紛飛、政局動盪的情況下,當然是無暇顧及修史的。
  朝廷的意圖也主要是想借此宣佈明朝已經不復存在,以及籠絡明朝遺老及降清明臣。加上當時明朝的大量檔案、邸報等材料也沒來得及整理,史料非常缺乏,因此纂修工作並未實際展開。直至康熙十七年(1678年),隨著三藩之亂的基本平定,政治局面完全穩定,經濟、文化各方面得到恢復和發展,人力、物力得到充實,明朝史料也大量發掘整理,修《明史》的條件已經成熟了,才正式開始《明史》的纂修工作。這一年,康熙試博學鴻儒143人於體仁閣,取上等20人,二等30人,命他們組成班子,纂修《明史》。但康熙也帶有強烈的籠絡漢族知識分子的政治目的,對修《明史》並不特別熱心,因而纂修工作也就時緊時松,用了將近50年的時間。直至康熙去世、雍正繼位之後才完成四部《明史》稿本,一種是313卷本,一種是416卷本。這是所謂萬氏《明史稿》,即由民間史學家萬斯同審定的兩種明史稿本;另外兩種是王鴻緒分別於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進呈的205卷本(列傳部分)及雍正元年(1723年)進呈的310卷本,但王鴻緒這兩種稿本完全是在萬氏稿本的基礎上刪削而成的。
  經過近50年的努力(1878—1723年),《明史》纂修的主要工作可以說已經基本完成了,雍正元年(1723年),清廷重開史局,以隆科多、王頊齡為監修,張廷玉為總裁,在王氏《明史稿》(310卷本)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增損、考訂、修改,於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二月,由大學士張廷玉進呈,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刊行,《明史》終於完成了。如果從順治二年(1645年)始修算起,直至乾隆四年正式刊行,《明史》的纂修至刊行經歷了近一個世紀。
  《明史》經三次纂修,延時近百年,經手之人眾多。第一次纂修時詔諭中提到的總裁官有馮銓、洪承疇、李建泰、範文程、剛林;第二次纂修時,監修都總裁官有徐元文及李霨、王熙、熊賜履、張玉書,總裁官有葉方靄、張玉書及徐乾學、湯斌、陳廷敬、王鴻緒,另有編修、檢討50餘人。此外還包括一些未入史館或不署銜的人,如「布衣」萬斯同等;第三次再修《明史》時也有總裁張廷玉、朱軾、徐元夢以及纂修官23人,最後由張廷玉進呈於皇帝。可見,《明史》經過三代學者精心撰寫、勤奮鉤考,歷時近百年始告完成,因而它成為二十四史中的佳作之一也就不奇怪了。而《明史》之所以取得這樣的成功,其功最偉,用力最多的當數清初著名史學家萬斯同。
  萬斯同,字季野,浙江鄞縣人,幼年即閱讀古書及家藏明朝史料文獻;後與兄萬斯大一起從著名學者黃宗羲學習,盡窺其史學蘊奧及治世致用的學問精神。康熙八年(1669年),他在越城(紹興)姜定庵家,精讀姜所藏明十五朝實錄,並參以其他野史、筆記等,從此熟識明代史實,為以後寫明史奠定了堅實的基礎。康熙十八年(1679年),應都總裁官、大學士徐元文之請來到北京,居其家中。當時修史之人,都可拿七品俸祿,稱翰林院纂修官,但萬斯同因祖宗四代效忠明朝,又受其父萬泰、其師黃宗羲忠於故國思想的影響,不願做清朝官,所以他不署銜,不拿俸祿,只作為徐氏門客,以「布衣」身份參加史局。與一般的總裁、編修不一樣,萬斯同是作為總審稿人參與纂修的,對明史稿的最後定稿起了關鍵作用,據後來全祖望在《萬貞文先生傳》中說:萬入史局後,「諸纂修官以稿至,皆送先生複審。先生問畢,謂侍者曰:取某書某卷某頁有某事當補入,取某書某卷某頁某事當參校。侍者如言而至,無爽者。《明史稿》五百卷,皆先生手定。」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四月初八,萬在京師王鴻緒家中去世,為《明史》可謂耗盡了畢生的精力。黃宗羲《送萬季野北上詩》所說:「四方身價歸明水,一代賢奸托布衣。」(《南雷詩歷》)即反映出萬斯同在《明史》修撰過程中的重要作用。
  《明史》之成功當然也與所據史料十分豐富有關。明朝自朱元璋開國至崇禎滅亡共歷16帝,歷276年。在這期間,產生了許多官私史書、筆記、文集,積累了大量的公文、檔案。
  這些在清初基本上都保存下來了。加上修《明史》時還徵得了不少的私人文集、遺事等,因而《明史》修撰所據材料是十分豐富的。尤其明朝十三朝實錄完整地保存下來更是史事之淵藪。萬斯同便是通過熟讀明朝實錄而熟悉明代史實的,其餘官修政書、方志,如《大明會典》、《大明一統志》、《萬曆會計錄》以及大量奏疏、文集、筆記和私人所撰明史,如鄭曉《吾學編》、李贄《續藏書》、陳建《皇明從信錄》、談遷《國榷》、王世貞《弇州山人史料》等都成了《明史》的重要參考材料。既有如此豐富的史料,《明史》的史料價值當然是比較高了。
  但是《明史》是否就那麼完美無缺了呢?回答當然是否定的。綜觀《明史》,其缺點也是很明顯的,除了任何史書都難免的史實錯誤,前後矛盾之外,最主要缺點就是隱瞞事實之真相。包括兩個方面:一是清在建國之前曾臣服於明的事實;二是清入關之後南明諸朝廷存在的事實。清是建州女真人建立的,建國之前,曾經長期臣服於明,其首領經常朝見皇帝,上納貢品,朝廷也常授予或允其襲替官職。這些事實,《明史》都一概諱見,以致明朝督撫遼東的文武諸臣,即使《明史》中有傳,其在遼之事跡亦隱晦不明。明滅亡後,在南方各地先後有弘光、隆武、紹武、永歷朝以及魯王監國等南明政權,時間達20多年,《明史》亦隱諱未書。此外對於規模宏大的李自成、張獻忠等人的起義鬥爭,也無專門的列傳予以記載,而只零見於明朝有關官員的列傳中。這些都是我們閱讀《明史》必須注意的。
  這些隱諱,如果再結合清初因私修明史屢興大獄的事實,表明了封建的桎梏已經在嚴重地束縛著中國的發展,封建官修正史已經走到了它的窮途末路。《明史》的「完善」不過是它的迴光返照而已,何況這一「返照」還有賴於一位「布衣」史學家呢!
  《明史》刊行後,清乾隆、同治、光緒諸朝及民國時皆有刻本,現在通行的是中華書局於1974年出版的標點校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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