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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論又稱史評,包括的範圍十分廣泛,基本上可以概括為史學理論和史學批評兩大類。史學理論指有關史學體例、編纂方法以及史官制度的論述;史學批評則包括評論史事、研討史籍得失、考訂史事正誤異同等。 我國史論源遠流長。早在先秦時期,曾出現「百家爭鳴」的局面。先秦諸子借評論史事,論證本學派政治觀點的正確性,形成我國早期史論的一種形式。在先秦史籍中,又出現《左傳》中的「君子曰」的另一種形式的史論,這種體例為後世史家所沿用。自秦漢以來,出現了如《史證》的「太史公曰」、《漢書》的「贊」、《漢記》的「論」、《東觀漢記》的「序」、《三國誌》的「評」,以及後史的「史臣曰」(如《資治通鑒》的「臣光曰」)。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序論」,於史篇之前,加入史家說明著作宗旨、體例源流、評論人物史事的文字,如《史記》、《漢書》等,都有這類「序論」的文字。 隨著史學的不斷發展,史學批評也隨之開展起來,出現一種以論述史籍得失、評論史學體例、研究撰史方法為主要內容的新的史論形式。這種新的史論發端於秦漢而完成於唐代。到了唐代,劉知幾繼承前人的批判精神,將這種史學形式發展成「總括萬殊,包吞千有」的史論著作,寫出我國第一部系統性的史論專著《史通》。它兼有史學理論和史學批評兩方面內容,是集唐以前史論之大成的宏偉巨著。 劉知幾(661—721年),字子玄,彭城(今江蘇徐州)人。 生於唐代名門,父(劉藏器)、兄(劉知柔)都是唐高宗和唐玄宗時的官僚,並以詞章知名於世。劉知幾因家學淵源,自幼博覽群書,攻讀史學,後又致力文學。他20歲時中進士,任獲嘉(今河南獲嘉縣)主簿。武則天聖歷二年(699年),劉知幾奉調長安,任王府倉曹,並參與編纂《三教珠英》的工作。不久任著作佐郎兼修國史,又遷為左史,先後參與撰修起居注及唐史。 唐中宗景龍二年(708年),遷為秘書少監,又掌修史之事。當時,由於權貴控制史館,史官無著述自由,凡事皆需仰承監修旨意,劉知幾頗不得志。因此只好「退而私撰《史通》以見其志」。(《史通·自敘》)並以一家獨創之學,對於史館壟斷史學表示抗議。景龍四年(710年),《史通》撰成。 此後,劉知幾名聲大揚,遷官太子左庶子,兼崇文館學士,加銀青光祿大夫。唐玄宗時,又遷為散騎常侍。他的官職屢遷,但卻一直兼任史職,先後參與《姓族系錄》、《則天實錄》、《中宗實錄》、《睿宗實錄》、《玄宗實錄》等撰修。 《史通》共20卷,包括內篇和外篇兩部分,各為10卷。 內篇有39篇,外篇有13篇,合計52篇。其中,屬內篇的《體統》、《紕繆》、《弛張》等3篇,大約在北宋時已亡佚,今存僅有49篇。另有《序錄》一篇,為全書的序文。 《史通》的內容,大致可分下述幾個方面: 其一,關於史學源流及史官制度。《史通》內篇之開卷,即以《六家》、《二體》兩篇,根據唐代以前史學的體裁,對我國古代史學的源流進行了總結。首先,它將古代史學分敘六家,即尚書家、春秋家、左傳家、國語家、史記家、漢書家;總歸二體,即紀傳體和編年體。然後,對六家、二體的優點和缺點,進行評述。劉氏認為,「丘明傳《春秋》,子長著《史記》,載筆之體於斯備矣。後來繼作,相與因循,假有改張,變其名目,區域有限,孰能逾此?」但是,在論及紀傳體時,卻盛譽《漢書》,並且以為「《尚書》等四家,其體久廢,所可祖述者,唯左氏及《漢書》二家而已」,則顛倒紀傳體的源流。這是劉知幾推崇斷代的紀傳史的緣故。同時,在《史官建置》、《辨職》、《忤時》諸篇中,劉氏論述了歷代史官建置的沿革,史官的職責,以及唐代官修史書的弊端。 其二,關於歷史編纂學。這是《史通》的主要部分,包括編纂體例、編纂方法、史料搜集等方面內容。在編纂體例方面,《史通》論述紀傳史和編年史的體例,而以論述紀傳體為主。《本紀》、《世家》、《列傳》、《表歷》、《書志》、《論贊》、《序傳》、《序例》諸篇,以具體史籍為例,對紀傳史各組成部分的特點、功用都詳細論述。例如,它指出本紀「既以編年為主,唯敘天子一人」,則應專載「大事」,而不必「鉅細畢書,洪纖備錄」。至於「書事委曲」,乃是列傳的任務,並對合傳和附傳作了獨到的論述。《史通》反對作「表歷」,以為「表歷」往往與史傳重複,「成其煩費,豈非繆乎?」對於紀傳史的志書,《史通》主張刪除天文、藝文、五行三種,而增加都邑、方物、氏族等志。又以為「每卷立論,其煩已多,而嗣論以贊,為黷彌甚」,對各史的「論贊」則多持批評的態度。 在編纂方法方面,《史通》牽涉範圍廣泛,包括敘事、言語、題目、模擬、斷限、書法、人物、編次、稱謂、煩省等十多種問題,均屬於撰史方法和寫作技巧的內容,有的至今仍有參考價值。例如,劉氏以為「國史之美者,以敘事為工,而敘事之工者,以簡要為主」,指出敘事是撰史的重要手法,而敘事最避忌繁蕪之失。因此,劉知幾主張敘事要「用晦」,以為用晦「省字約文,事溢於句外」,可以達到「一言而鉅細鹹該,片語而洪纖靡漏」的目的(《史通·敘事》)。所以,《史通》既總結前史在敘事方面的好經驗,又批評各史存在冗句煩詞、雕飾詞藻的病例,尤其反對駢文入史的做法。又如,在《言語》篇中,劉氏主張記錄歷史的言語,應隨時代的發展而採用當代的語言,以避免「失彼天然」、今古不純的弊病。 他例舉三傳不學《尚書》之語,兩漢多違《戰策》之詞的例證,反對撰史因襲古人詞句,以記述後世言語,而提出使用「當世口語」撰史,以使「方言世語,由此畢彰」的要求。這些主張都有借鑒的價值。 此外,關於史料的搜集和鑒別問題,劉知幾在《采撰》篇作了專門的探討,以為史家撰述歷史,如同「珍裘以眾腋成溫,廣廈以群材合構」,需要「徵求異說,采摭群言」,然後成為「不朽」之作。但是,由於史料來源不同,性質各異,尤需加以選擇和鑒別,「苟不別加研核,何以詳其是非?」「故作者惡道聽途說之違理,街談巷議之損實」。對於失實的史料,不可低估其危害,以致「毀譽所加,遠誣千載,異辭疑事,學者宜善思之!」 其三,關於歷史文獻學。《史通》將唐代以前的歷史文獻,分為「正史」和「雜史」兩大類。所謂「正史」,指先秦經、傳,唐以前的紀傳史和編年史,以及唐代官修諸史;而「雜史」則分為偏記、小錄、逸事、瑣言、郡書、家史、別傳、雜記、地理書、都邑簿等10種。他在《古今正史》中,先敘述唐以前正史的源流,從《尚書》至唐修諸史,逐一介紹各史的作者、成書經過、體例卷帙、後人注補的內容。然後,在《疑古》、《惑經》、《申左》、《雜說》諸篇中,對唐以前的歷史文獻,進行全面而具體的評述,並指出其矛盾、疏略之處。如《疑古》一篇,就條列10疑,對《尚書》等提出了批評;而《惑經》對《春秋》的批評,竟達12條。總之,《史通》所論範圍極其廣泛,以上概括為主要的三方面,當然不能包括其全面。 應當肯定的是,《史通》對我國古代史學作出了全面的總結,提出了較為系統的史學理論,成為唐代以前我國史論的集大成。劉氏的思想及其歷史觀,有幾點是值得重視的。例如:他反對「歷史的宿命論」,以為歷史上任何朝代的興亡,人物的成敗,都不是天命,而是人事。他在《雜說》篇等文中有所論述。他也反對以成敗論英雄之正統歷史觀。在《稱謂》篇、《編次》篇中論述了這個問題。他甚至不主張「內中國而外夷狄」的大漢族主義的歷史觀。至於他敢於懷疑,則史料因此糾正,敢於非聖,則成見因此打破,這些都是他的科學精神。 當然,劉知幾受時代和階級的局限,《史通》中有維護封建名教,誣蔑農民起義等論述,這說明劉氏也沒有超出封建史家的立場和觀點。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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