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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 張伯圣唏哩呼嚕地吃著牛肉面,視線直接跳過頭版頭條的議事杯葛新聞,仔細閱讀市長黃大洲再度為捷運幣案向全体市民道歉的消息。 “先生?” 搞什么鬼!兩年前早該通車的大眾運輸系統,拖到現在仍處于道歉階段,那幫政府官員何時才能從“忏悔”進展到“彌補”,真正替百姓做點事情? “先生?” 對于這种令人不愉快的報導,最好的處理方式就是眼不見為淨。他隨手扔開頭版,翻出底下的体育專欄。 “先生!” 耳邊忽然響起一聲大喊,他嚇了一跳,抬頭直直對上一雙靈活的眸子。 好!直覺在心中喝彩。多漂亮的眼睛,黑白分明,一雙瞳仁反射出晶亮的活力,真是個清靈有神,直像會說話似的。 他左右各看兩眼。這張桌子只有他一個客人,既然大眼睛的主人站在對面瞅著他看,那几句“先生”無疑是在叫他。 “你叫我?”最好再确定一次,畢竟以前向來很少被异性主動搭訕。 “嗯!”大眼睛點了點頭。“我肚子好餓,從早上到現在都沒有吃東西,身上又沒帶錢——”換句話說,這位先生,你可不可以當冤大頭,破費請我吃一頓? 請她一頓?那有什么問題?反正多一個吃面,价錢也不會貴到哪里去,只是——防人之心不可無,明哲保身比較要緊,他可不希望請她吃到一半,忽然涌進一批她的親朋好友,沖著他齊喊“我們肚子餓,身上又沒錢。” “你只有一個人?” “我發誓!”大眼睛舉起右手保證,似乎看穿他的心思,害他亂不好意思的,心中升起一句陳年老調: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好吧!請坐。”他拉開椅子,轉頭吩咐面店老板:“再來一碗牛肉面,多切兩份豆干、一盤牛肚。” 面點小菜很快便送上桌來,只見大眼睛吃得狼吞虎咽,臉頰塞得像兩顆棒球。 這就是美女占优勢的地方,他暗想。即使在大塊吃肉、大口喝湯的時候,看在旁人眼中依然是嬌俏討喜,什么“不文雅”、“不端庄”的評語全給拋到九霄云外了。 她穿著一件嫩白洋裝,質地輕柔,襯著那身瑩白的肌膚,簡直亮眼得叫人移不開視線,走在大街上鐵定是所有男人注目的焦點——當然,這還必須等到她長大以后。至于現在,她頂多只能抱抱芭比娃娃,跟在大人后頭光著要去儿童樂園,因為大眼睛的年齡絕對不超過十歲。 “你叫什么名字?” “婉儿。”她百忙中抽空回答。 瞧她這副饞相,想必是餓得很。伯圣下意識為她拂掉臉頰上的蔥花,忽然忙不迭地收回手。 他瘋了?居然隨便碰陌生女孩的臉頰,最近性騷扰的新聞滿街都是,如果平白無幫為自己惹上這种見不得人的罪名,豈不是太嘔了? “你姓什么?住在哪里?” 她的小嘴巴騰不出空間說話,只好投給他一個燦爛的微笑。伯圣心中一笑,忽然有种無以名之的熟悉感。他似乎見過這張嬌麗的臉孔、這抹可人的笑靨。莫非是他朋友的女儿? “你的父母是誰?” 婉儿頭也不抬,繼續攻擊眼前的牛肉面。 瞧她神秘兮兮的模樣。伯圣向來討厭玩猜謎游戲,既然對方不肯合作,苦苦追問下去只是浪費彼此的時間。他恰巧不是那种找不到答案晚上就睡不著覺的人。 “你自己慢慢吃,我會付錢。這里有一百元,如果想多切几份小菜,自己吩咐老板,我有事先走了。”伯圣從皮夾里抽出一張紙鈔放在桌上,掉頭就走。 “唔——”身后傳來一聲含糊的叫嚷。 他才邁出兩步,腰間忽然多了一雙小手臂緊緊圈住他。 “喂,你做什么?”他嚇了一跳。 其他客人已經開始注意他們,空气間彌漫著嗡嗡的低語聲,好奇的視線直接投射在他臉上,毫不避諱。 “赶快去吃面,你不是很餓嗎?”他有點狼狽了。 婉儿不肯放手,嘴里還含著一口面條,眼眶紅紅的似乎要沁出水來,她這副可怜相竟讓他莫名其妙地心疼了。 不過,心疼她的人可不只伯圣一個,其他客人的眼光中融入一抹責難,竊竊的私語聲越來越強烈。 “你不要丟下我不管。”她吞下面條,好委屈地衷求他。 這女孩表現出來的層弱是真是假他不知道,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如果他現在頭也不回地离去,包准馬上被十個以上的人壓在地上,劈頭就是一頓好打。 從小到大仗著塊頭魁梧,打架方面他向來沒吃過虧,然而好漢敵不過人多,犯不著為了一個陌生小鬼和“輿論”過不去。 “我陪你吃面,總可以了吧?”乖乖牽著她的手走回去坐下,無奈的眼光落在手表上。 看來今天赶不上跑銀行一趟了。誰教他碰上一個大怪胎?而且還是眉目如畫、我見猶怜的大怪胎,叫人連對她生個气都很困難。 嚴格說來,他并不特別喜歡親近小孩,有時甚至覺得他們問東問西的天性挺討厭的。難得今天居然成為一個臨時保姆,還真叫“天有不測風云”哪!而且不知為何,他一直無法除去自己見過她的想法。 “吃飽了嗎?” 她終于心滿意足地放下筷子。 “吃飽就好,我真的要走了,你乖乖回家,不要亂跑。”付完帳后,匆匆离開那群虎視耽耽的“監護人”。 生平第一次吃碗牛肉面吃得這樣惊險万狀! “叔叔。” 張伯圣呻吟一聲,轉頭面對那位自動將他們的交情從“先生”晉級到“叔叔”的小跟屁虫。 “你一直跟著我做什么?我又沒有糖果可以請你吃。” 她笑得好嬌甜可人,卻依然不回答他的問題。 這是怎么回事?她為何不怕他呢?据他厂內業務員的說法,一旦他板起臉來,足以嚇跑所有買車的客戶,為何這副凶神惡煞的面孔偏偏對她失靈了? “我送你回家好不好?”他簡直在哀求了。 “不好,人家要和叔叔在一起。”她說的語气好撒嬌。“我喜歡叔叔。” 什么?一個十歲不到的小女生喜歡上他?他該當它是個贊美抑或侮辱? “告訴我你父母是誰,我替你通知他們。”屆時非好好訓斥他們一頓不可。教女不嚴嘛! 小婉儿突然發出一聲悠長的歎息,俏臉上寫滿失意和落寞,完全不像同年紀的小女生應有的表情——正因如此,伯圣不買她的帳。一番折騰下來,他已經知道小女孩是個演戲高手。 慢著,這會不會是人口販子安排的仙人跳? 以前曾听朋友提起類似的經驗,人口販子安排旗下的小鬼糾纏陌生人,然后跳出來大聲嚷嚷他或她誘拐別人的小孩,最后愛害者只好花錢消災。 “婉儿,你替誰工作?”他索性直接問了。 即使演技再好的人,面對詭計被揭穿的疑慮也不可能無動于衷吧! 誰知,她硬是沒有如預期中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 “我不用工作啊!只要好好念書就可以了。現在雖然剛放暑假,我還是不能打工,否則就會變成非法童工。電視上都是這么教的呀!”她很努力地教訓他。 伯圣覺得額角開始隱隱作痛。有誰想得到他伯圣也有被黃毛丫頭訓話的一天?原來期望她只是一顆被人利用的小卒子,如此一來,他才能在那名虛构的人口販子身上發泄自己的怒气,此時卻連這份小小的心愿都落空了。 “真麻煩!” 伯圣首次希望自己曾有更多和小朋友相處的經驗,就不會像現在這般手足無措了。無奈的是——他沒有。好吧!一個大男人該如何處置莫名其妙送上門來的小女生? “看來也只好這么辦了。”他喃喃自語。 “辦什么?”她仍然不知死活,甚至得寸進尺地牽住他的大手。 “跟我來。” “去哪里?” “去一個很恐怖的地方。” 他故意嚇她,試試她的反應。像她這樣的小孩,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好,我跟我去。”婉儿笑得好開心,連步伐都是雀躍成分的。 他為之气結。這女孩怎么連半絲惊覺性都沒有?她的父母究竟是如何教育儿女的? “我會賣掉你哦!”他恐嚇她。“我真的會哦!” “叔叔騙人。”她根本不把他的威脅放在心上。 伯圣仰頭,無語問蒼天。 十分鐘后,他走出警察門口。 “你的做法是正确的。”他用力說服自己。“對于來歷不明的小孩,本來就是該將她交給警方處理。他們會找到她的父母,送她回家。” 既然如此,為何擺脫不掉心中的罪惡感?回顧身后,已經黏了他一個鐘頭的小影子忽然不見了,他反倒不太習慣,心中竟然升起一股荒謬的不舍。 不舍?太夸張了。他們非親非故的,沒理由舍不得她呀! “這位先生請留步。”一位值班警員自門口叫住他。 這回又有什么事了?他們查出他忘記繳罰單? “麻煩你進來一下,有几個問題想請教請教。” 他的眉頭糾結得几乎連成一線。剛才明明已經填好一大堆表格,還有什么事情好問的? “請坐!” 他被半押半推,安置在一張辦公桌前,對面有個老警察,此刻正以一副冰冷不悄的眼光斜睨他,另外一位主角——婉儿小姐在旁邊喝茶、吃餅干,笑靨如花。 “你是她什么人?”老警察的語气夾槍帶棍。 “我和她沒有關系。”他一頭霧水。為何尋獲遺失小孩的善心人士反而得到賊般的待遇? “小妹妹,乖乖告訴伯伯,你叫什么名字?”老警察臉色一改,現在十足像個慈祥可親的鄰家大伯。 “婉儿。”她甜甜的笑容擺明了想籠絡人心。 “好可愛的名字,誰替你取的?” “爸爸取的。” “爸爸叫什么名字。” “張伯圣。” 伯圣嚇一大跳,怀疑自己是否誤闖了某個時空。老警察的視線活像兩把利刃,戳進他無辜的胸膛。 “報上你的名字!” “呃……張伯圣。” 警察再度慈祥地面對婉儿。變換表情的速度簡直可以入圍金像獎。 “婉儿,你背不背得出來家里的地址?” “可以啊!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一0一號之三。” “年輕人,你的地址呢?”凶神惡煞的臉孔又出來了。 “南……南京東路四段一0一號之三。” “小婉儿,你記得爸爸的生日嗎?” “記得,民國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喂,你的生日?” “我……五十四年八月十七日。” 三人同時緘默。老人臉上明明白白寫著四個字:你是人渣;伯圣則張口結舌,盯著眼前笑意盎然的小禍水。 “她明明是你女儿!”指控的字眼如子彈般激射而出。 他完全呆掉了。“我……不是……我……她……” “不要否認,如果不是你女儿,為何知道這么多你的事情?” “我不知……” “自己有种生個女儿就得好好養,年輕人要有點責任感才行。” “她不是我……”“看你一表人才,想不到連自己的女儿都舍得丟棄。” “我沒有……” “念在你是初犯,警方不与你計較,我命令你立刻帶她回家。”老警察重重捶桌子一拳。 “她不是我女儿啊!”他急忙逮著空檔大嚷一聲。 “你還降否認!”老警察的气焰比他更盛。 他連忙辯解:“警察先生,我确實是在路上撿到她的。我根本還沒結婚,哪來的小孩?而且你自己算算年紀,我今年才二十九歲,這小女孩看起來倒有十歲了,怎么可能是我女儿?” “八歲。”婉儿快樂地糾正他。 警察從鼻孔里哼出一口冷气。 “你自己看看,她那對眉毛、眼睛哪一點長得不像你?” 冤枉啊!全世界誰的眉毛、眼睛長得不是這副模樣?分明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哦——我明白了。你還沒結婚,二十歲起當上單身父親,現在嫌孩子絆手絆腳不想養了,所以帶到警局來謊報遺失,看看我們是否會將她送到孤儿院,另外找人收養她,對吧?” “我……”台灣居然有想象力這么丰富的警察? “還不快帶她回去?如果你再重施故技,警方立刻控告你惡意遺棄!” 砰!紙鎮代替惊堂木重重敲在桌子上。 結案! --- 風動植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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