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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人比貨


  看有些娛記寫女藝員,真令人啼笑皆非:
  “她這么可愛,要是我是富翁也會給她三百万。”
  “假如她肯妥協的話,她已經是坐平治住洋房的闊太太了。”
  這是什么意思呢?
  因為小姐可愛就值三百万?富翁無端端給她三百万干啥?總有點語病。
  至于“如果肯妥協便會成為闊太太”這話也恐怖,什么叫做肯“妥協”?難道是指肯賣身,肯做情婦嗎?為什么凡寫到女藝員便一定連帶想起,假使她肯她便會得到很多物質上的回報?女藝員又不是應召女郎,為什么老寫人家肯又怎么不肯又怎么樣?
  有些女藝員亦不知自重,人家沒提,她自己卻提了:“如果我肯,我早已有勞斯萊斯有樓收租……”那當自己是什么呢?是藝員還是撈女?
  這些話是不可以亂講的。
  凡是愿意的人都可以當娼,道理就是那么簡單,并不是“不肯”便身价不凡,即使是也請匆公諸報上,藝員不是個個都當自己是貨物的,別把藝壇弄成娼壇。
  另一方面,嫁得好,有平治有洋房的藝員,也不一定是因為“肯妥協”,人家拍拖結婚,丈夫家境好,這是福气,人家有愛情,并不是因為肯妥協。難道只有嫁窮丈夫才算“沒有妥協”?這話是說不通的。人各有命,怎可以与肯不肯混為一談?
  香港就是物質觀念太重,有錢便有臉,即使沒有臉也有風頭可出。所以有些藝員,做了人家情婦還要哇哇大叫的宣傳,惟恐人不知。而少部分娛記,只要女藝員找到財路,便欣羡之情溢于紙上,似乎撈的是叻女,不撈的是傻女。
  本來,人各有志,藝員私生活不關別人事,當賢妻也好,做外遇也好,各活各的,觀眾無權干涉,不過在一些娛記筆下,賢妻是平淡的,撈得風生水起才威風,這實在不難听也難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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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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