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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權提高,女性比以前自由,然而,自由并不等于快樂,亦不等于不寂寞。 矛盾出在兩點: 女人再強,也需要有個丈夫,有個家庭。 男人再弱,也忍受不了女人比他強。 基本上,女權盡管提高,男女天生的性格卻不能改變。 因而演變為:解放了的女性,太能干的女性,找不到她們看得起,同時又甘心去愛她們的男人。所以,她們追求者少,她們嫁不出去,她們寂寞——這是事事要胜過男人的代价。 不錯,有強過女強人的男人,不過,女強人的選擇范圍,只限于這一小撮优胜過她的男人,而這一小撮男人,卻是所有女人都傾慕的天之驕子,他們的選擇范圍,廣之又廣,他們不一定要選女強人,更不一定喜歡選女強人,天下間各种女子,都是他們可以選擇的對象。 另外一個悲劇是,年輕女子初嫁時,心智尚未完全成熟,潛能仍未完全自知,假使他們在婚后,遇到可以發揮潛力的机會,終有一天,她會突然發覺,她已經把丈夫拋离太遠,他的平庸,再不足以使她敬他愛他,那么便每每分手收場。 分手后又是怎么的一回事呢?人不再是十八二十了,年齡相若,又配得起她的男人又多半已經有家室了,她選什么?年輕的男子嫌她太大;一般男士怕她太強,不敢高攀;強而單身的适齡男士,又不一定要選她,終于她又是落得孤單。 香港這個社會,仍然并存著几种互相矛盾的道德觀念。社會并不歧視女人,給女人很多發揮才干的机會,同時,男人卻又依然不喜歡女人強過他們,仍然把离過婚的女人當作“不是冰清玉洁”的貨色。未結過婚的女人,跟多少個男人睡過沒關系,總之沒正式讓大眾知道便仍算冰清玉洁;結過婚的女人,即使只和一個人——她以前的丈夫——發生過關系也算是蒙上污點,道德水准便是這樣。 雖然問題如是,不過,懂得處理的人,一樣可以尋找到申理想的伴侶和快樂的生活。只可惜,很多聰慧的女強人,卻完全不懂得應付這個問題,所以她們寂寞,她們空虛。 關鍵在,太多能干的女人,不肯,也不懂得,在男人面前做個正常的女人。事事求胜,其實只需要在事業上表現,在与事業無關的男人面前,她只需要記著自己是個溫婉嬌弱的女人,便不會和男人天生的自大起正面沖突。只要他愛你護你,管他以為你強不強呢?做了強人不須做女人,到底,女人是女人,何苦做另一种夾縫中的動物?賢妻的強是在于她無論在順境逆境,都能給丈夫堅定不移的精神支持,寬他的怀,慰他的心,而不是在于要胜過他。做女強人和做賢妻,其實是可以并存的一回事,問題是女人如何在這兩個角色中取得平衡而已。 有權無權,是在比較下才會發覺的事。從前的社會,個個女人都無權,根本是男人世界,在這种情形之下,只好認命,乖乖地過日子,在那些時候,女人可能很不自由,很不快樂,不過,夫妻間倒是比較和睦。舉凡爭吵,總得在兩個人地位大致相等才爭得起來和吵得起來,在女人地位低的時候,當然無可爭吵,那時的男人最是幸福,要納妾便納妾,要不回家便不回家。 現在女權日漸提高,男人可慘了,太太任何事情都可以有意見,更可以名正言順地管制他的不軌行動,昔日的權威,一去不复返!也許男人在潛意識中,都在抗議,都在詛咒提高了的女權,然而,他們不能說男女平等不應該,到底,這是絕對公平的事。 可惜,大眾認許的“公平”是一回事,私底下認為自己應該有“特權”又是一回事。到了今時今日,男人仍然認為自己有拈花惹草的特權,雖然嘴里說別的男人拈花惹草不應該,但是,當他自己愛上了另一個女人時,他又覺得應該了。這种永遠的矛盾,這种男權女權平等理論上的成立,和實際上的不成立,不知道什么時候才會有個皆大歡喜的解決方法!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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