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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生活困難,借錢給他很應該,就是受不了那些向人借錢來花的人。 在這個商業社會,借錢做生意很正常,借錢去賭去買東西,卻是不值得同情的事。 以過去經驗而言,因為一時經濟拮据而借錢的朋友,環境一旦好轉,必定還債,你不收他也要還,借錢做生意的,到生意上了軌道時,也會還債。惟有借錢去花的,卻永遠不還,到底,花錢是沒個限度的,那些人是多借點多花點,絕無心足之日,當然也沒有認為有余錢可以還你之日了。 撇開錢的本身不談,那种人,根本完全沒有廉恥之心和責任心,這還不算最糟,最糟的是他們認為誰有余錢便應該借給他花,不借是不助人,借是天公地道,我就是看不起這种人!不是嗎?路邊小販千辛万苦,也會籌錢還債,有些駕著輛十几二十万的汽車,穿著几千元一套衣服的人,卻只顧借不顧還,以性格而言,比個沒受教育的小販還不好。 我不鼓勵任何人借錢給那些拿來去賭去花的人,根本他們不會感激你,只當你是一個心腸軟的傻瓜而已。 欠人情,又比欠債更難還,有時,對于幫助過自己的人,除了還以忠心的友誼之外,也沒能力還他們什么了。因為有些可以幫你的人,所站的地位每每高于你,除非你日后社會地位升到高于他,不然他有大難,你也無能為力,惟有給他精神上的支持,和不移的友情。 當然,對付出者本身而言,人情債最好不計賬,總之想著助人為快樂之本便算了。對受惠者本身而言,我卻認為應該時刻不忘,而不應該當作是理所當然的事。 不過,什么叫人情債?這是個很奇妙的問題,比方說,有人叫你幫他,你沒能力或者不認為應該幫他,對方卻每每覺得你的不幫忙已經是欠了他的人情債了,即使你實在沒欠過他什么情,他也對人說你欠他情,理由只是你認識他!對于這种人情無賴,倒不必多理會,到底,我們不是三頭六臂的万能大俠。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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