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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記


  戚荻蓮所著的‘男誡’、‘男則’,是教導天下男女要如何互敬互愛的書,女子不是卑下的,但書中提出的男女皆平等一論,為當朝衛道人士大加撻伐,斥為妖言惑眾,并嚴禁發行。
  盡管如此,尤其戚荻蓮因做出“休夫”一事,名滿天下,而被休的當朝第一美男子駱靖堯更“不計羞辱”再度回到妻子的身邊,從此過著幸福恩愛的生活,讓人好不欣羡。因此兩本小書仍在女子閨閣之間秘密流傳,將之視為“馴夫守則”。
  不過這兩本書是不是造成日后整個大宋臣民突地興起“懼內”之風的“元凶”,不得而知。
  但套句戚荻蓮在“男則”中寫的跋──書,人人會寫,但解讀各有巧妙,無關“男則”、“女則”;“男誡”、“女誡”;皆是著者依己之喜好為人定下的生活准則。
  信者,不會立地成佛,不信者,亦不會嗚乎哀哉,而最重要的是要如何讓自己的人生善哉!善哉!
  
全書完

  編注:開于宮荻蘭与居軒的愛情故事,敬請參閱《薔薇情話系列》347──二度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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