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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落魄


  冬天的太陽,暖洋洋的照著大地。那些青草,迎著風搖頭晃腦,伸懶腰,一點儿冬的气息都沒有感覺出來,仍然自顧自欣然的茁長著。李夢真醒了,枕著頭的手臂有些酸麻,他睜開眼睛,凝視著眼前一片開曠的綠,綠的草,綠的田野,和綠的樹。一瞬間,他有點詫异,不知道自己正置身何處。但,馬上他就想起來了,深呼吸了一下,他坐了起來,身子底下的草都壓得癟癟的。“唔,郊外,真好。”他喃喃的自語,環顧著四周,又抬頭看看身旁那棵高大的樹,樹葉稀稀疏疏的散布著,太陽從樹葉的縫隙里鑽進來。“冬天,原野還是綠色的,這是亞熱帶的特色。”他想,背脊靠在樹上,手環抱在胸前。注視著田里种的卷心菜,卷心菜一棵棵舖在地上,像一朵朵睡蓮,也像一朵朵女人用的珠花。他揉揉眼睛,身上那件破破爛爛的舊西裝被太陽晒得干干燥燥的,像一張被火烘焦了的紙,碰一碰都可能碎掉。
  站起身來,他拍拍身上的土,這是下意識的舉動,事實上,他那件衣服上有許多拍不掉的東西;油漬、汗漬,和說不出名堂的痕跡。“天藍得真可愛,”他想,“不像冬天,倒像故鄉的春天。”這是好兆頭,他但愿就這樣在陽光下站一輩子。陽光,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東西,想想看,有多久沒有見陽光了?一年零西個月,唔,只是一眨眼的時間罷了。但,對他而言,与一百零四個世紀也沒多大分別。在那污穢的、潮濕的、充滿惡臭的房間里,和那一大群流氓關在一起,每天必須強迫的听阿土用那破鑼嗓子嘶啞的唱:
  
  “哇愛哇的妹妹呀,妹妹不愛哇!”
  

  必須習慣那一連串惊人的下流咒罵聲,必須隨時看獄卒的臉色,必要時還必須卷卷袖子,露出兩條瘦津津的胳膊,向一兩個咆哮的,像野獸般的“難友”揮兩下。至今,他還能感到肩窩上骨折般的疼痛,這是那個外號叫“虎仔”的小伙子的成績,就那么輕輕的一下,他就必須在發霉的地上躺它兩天兩夜。反正,這些都過去了,台北的冬天是雨季,但他出獄卻碰到這么好的一個大晴天,這不是好的預兆嗎?但愿霉運從此而逝,但愿前面迎接他的都是陽光。不是嗎?命運對人有厚有薄,而惡運卻總跟著他!想想入獄那天吧,在那個小飯店喝得酩酊大醉的出來,歪歪倒倒的邁著步子,剛剛走進那條黑得沒一點燈光的小巷子,一個穿汗衫的人對他撞了過來:
  “取貨嗎?”那個人大概問了這么一句,他听都還沒听清楚,一個小紙包就塞進了他的口袋里。他正站著發愣,還沒想清是怎么回事,兩個警員從巷子兩頭跑了過來,兩管槍指著他,一副沉甸甸的手銬在他眼前亂晃。錯就錯在那兩瓶高粱酒上,他不該對著那個警員的鼻子揮拳頭,可是,他揮了,而且揮了起碼十下二十下。然后,他被捕了,罪名是“酗酒、販毒、拒捕”。該感謝刑警人員的明察,更該感謝那個穿汗衫的小家伙還有几分江湖義气,在刑警總隊為李夢真立雪冤枉,總算販毒的罪名取消了。可是,那個倒霉的警員挨了李夢真几下拳頭,竟會不可思議的折斷了鼻骨,他也加上了“毆打警員”的罪名。判決結果,是一年零四個月的徒刑。
  一年零四個月,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反正是過去了。跨出了那黑暗潮濕的小房間,立即有這么好的陽光迎接他,他覺得這一年多的悶气似乎也掃光了。在獄中,他曾發過一万兩千次誓,出獄后第一件事,就是好好的去喝它兩杯。可是,這陽光太吸引他,他竟忘了喝酒,反而順著腳步走到郊外來了。他又滿足的深呼吸一下,四面張望了一番,伸伸懶腰,高聲的念:
  
  “落魄江湖載酒行,楚腰纖細掌中輕,
  十年一覺揚州夢,贏得青樓薄幸名。”
  

  念完,才覺得這首詩与他的情況完全不符,落魄是夠落魄了,卻連“載酒行”都沒有力量,更談不上纖細的楚腰和青樓的薄幸名了!十五年前,他認為自己是個天才,十年前,他認為自己是個貧困而有大志的藝術家,五年前,他認為自己是個落魄者,現在他認為自己只是個倒楣蛋。
  一陣風吹了過來,樹葉飄落不少。他抬頭看看,前面菜園后面,有一道紅磚牆,從磚牆上看過去,可以隱隱約約望到里面漂亮而整齊的紅瓦屋頂,顯然是棟精致的小洋房。“假如我去敲門要口水喝,不知主人會不會慷慨施舍?”他想,用舌頭舔舔干燥的嘴唇,确實很渴了。但,用手摸摸長久未剃的胡子之后,他打消了敲門的意思。“他們會把我當成瘋人院里逃出來的瘋子!”重新坐下去,靠在樹干上,他閉上了眼睛,一片落葉打在他的鼻梁上,他沒有動。樹蔭、落葉、田野,這景致模糊的帶來了一個回憶,太久以前了。和這回憶一起存在的,還有個少女的影子,和那少女柔美的歌聲:
  
  “美麗的風鈴草,
  碧藍花朵美人嬌,
  可愛的風鈴草,
  臨風艷舞清香裊,
  好像在向我調笑,
  有個人儿真正好!
  海水深,磐石牢,
  我們的愛情永不凋。”
  

  嗯,歌聲,少女,他還記得那少女曾在他耳邊訴說她的夢,曾經把眼淚染在他的襯衫上,曾經以崇拜而驕傲的眼光望著他,曾經稱他作天才,稱他作大藝術家。“還好,她現在不在我面前!”他想著,對自己苦澀的微笑。
  一陣狗吠聲打斷了他的思想,睜開眼睛,他看到一只雪白的小哈巴狗,正在他身前跑來跑去的狂吠,長毛的小尾巴拚命擺動,黑眼珠輕蔑而憤怒的望著他。脖子底下系著個小鈴鐺,和吠聲同時響著清脆的叮當聲。
  “哈□!”他對那小狗招呼著,試著能使它友善一些。但那狗以一副不妥協的神態望著他,繼續叫個不停。
  “莉莉!回來,莉莉!”一陣清脆的童音傳了過來,李夢真抬起頭,看到紅磚牆門口,跑出一個五、六歲的小女孩,正一面叫喚著,一面從田埂上跑了過來。
  “莉莉!你又亂跑了!莉莉,回來!”
  那只叫莉莉的小狗,充分表現了狗的天性,猛回頭望望它的小主人,雀躍的向小主人那邊跑了兩三步,然后馬上又回過身子來攻擊前面的生人,攻擊得比以前更激烈。
  “莉莉,不要叫!不要叫!”
  那小女孩跑到李夢真面前了,穿著一件大紅的毛衣,和一條大紅的絨裙子。頭發扎著兩個短短的小辮,有一對瑩澈清明的大眼睛,和一張小巧的嘴。李夢真愣了一下,好美麗的一個女孩子!美得使人不能不注意,不能不怜愛,那對大眼睛多柔和,仿佛在什么地方見過。
  小狗不再叫了,跑到它的小主人腳下去兜圈子,小女孩站在那儿,用那對美麗的大眼睛打量他,從他的頭到他的腳。
  “喂,你是誰?”她坦率的問,好奇的望著他那滿是胡子的臉。“你是誰?”李夢真微笑的反問。
  “我是小珍珍。”她說,仍然好奇的注視他。
  “唔,小珍珍。”他無意識的重复了一句。
  “你是誰?”小珍珍固執的問。
  “我?”李夢真不知該怎么回答,有點失措。“我姓李。”
  “是李叔叔?”她問,毫不認生的在他前面的草地上坐了下來,用手環抱著莉莉的脖子。
  李叔叔!李夢真啞然的注視著這個小女孩,居然有人喊他李叔叔!他眨眨眼睛,完全不曉得該怎樣對待這個小女孩,對孩子,他是毫無經驗的。
  “李叔叔,你是不是在生气?”小珍珍繼續打量著他問。
  “我?生气?”李夢真茫然的問。
  “喏,你看,莉莉不認得你才會對你叫,它從不咬認得的人,下次你來了,它就不會咬你了!”小珍珍十分歉然的代她的小狗道歉。“哦。”李夢真說。“李叔叔,你在這里做什么?”
  “我?”李夢真挑挑眉,“我在睡覺!”
  “噢,睡覺!”小珍珍的眼睛張大了,有著欣羡的神情。“我也想在這里睡覺,可是媽媽不許,她說會受涼。”她非常懊喪的歎了口气,突然問:“你不怕受涼嗎?”
  “我?”李夢真又挑挑眉毛,“我是大人,大人不怕受涼的。”
  小珍珍了解的點點頭,又提出個新的問題:
  “李叔叔,你住在那里?”
  “我?”李夢真失措的說,“我住在很遠很遠的地方。”“很遠?”小珍珍更加欣羡了,“媽媽不許我到遠的地方去,她說會迷路。李叔叔,以后你帶我到你家去玩好么?你家有沒有小狗?”“有,有三只。”李夢真信口開河的說。
  “哦,三只!”小珍珍的眼睛睜得大大的,簡直是崇拜了。“你家也有小孩么?”“有,有一個和你一樣大的小女孩。”李夢真繼續胡說八道。“哦!多好,她也會唱歌嗎?”
  “是的,會唱許許多多的歌!”
  “我也會唱!”小珍珍說。迫切而熱烈的望著李夢真。
  “是嗎?”李夢真心不在焉的問,深思的望著這個小女孩,這對眼睛在那儿見過,這張喜歡多問的小嘴,那頰上的小酒窩,這构成一張熟悉的臉龐。假若三十八年他不和她离散,現在她可能已經成為他的妻子,也可能已有一個這么大的小女孩,當然,他不會弄成現在這副樣子,任何一個男人,有那樣一個完美的妻子,就不會弄成這樣。
  “你要听我唱歌?”小珍珍熱烈的問。
  “哦,好的。”他依然心不在焉。是的,假若三十八年不和她在上海分手,一切的情況就全不相同了。而今,她一定留在大陸沒有出來,現在大概不知被哪個人所霸占著,美麗可以給女人帶來快樂,也會帶來煩惱。不是嗎?當初如果不是因為她的男朋友那么多,他們不會鬧別扭,如果不鬧別扭,她不會負气往鄉下跑,那么,他們很可能設法同時跑出來,但她走了,他只好一個人潛离上海。人生,就是這么偶然,許多小得不能再小的因素,卻支配著人類整個的命運。
  “我唱一個‘拉大鋸’好不好?”小珍珍問。
  “哦,好的。”那時候,自己是多么年輕气盛,全天下只有一個李夢真!女人里也只有一個沈可恬!沈可恬,這名字一經在他腦海里出現,就變成一股狂瀾,把他整個淹沒了!奇怪,在這墮落的許多年里,他有過好几個女人,也玩過舞女,嫖過妓女,但,沈可恬卻依然座守在他整個心中。人,就是這樣難以解釋的動物。小珍珍望著默默出神的李夢真,張開小嘴,熱心的唱了起來,這是支滑稽的儿歌:
  
  拉大鋸,扯大鋸,姥姥門口唱大戲,
  接閨女,請女婿,小珍珍也要去,
  不讓去,躺在床上生大气!
  

  李夢真像遭遇了電擊一般,目瞪口呆的望著小珍珍,這首儿歌太熟悉了!与這首儿歌一齊在他腦里響著的,就是那支“美麗的風鈴草”的小歌。他等小珍珍唱完,就急切的抓住了她的手臂,緊緊的望著她那美麗的小臉,問:
  “誰教你唱這支歌的?”“我媽媽。”小珍珍詫异的看著李夢真,不了解這個大男人何以如此激動。“你媽媽姓——”他停住了,不!這太不可能!他不相信世界上有這樣巧合的事!于是,他改問:“你有哥哥姐姐嗎?”
  小珍珍搖搖頭。“弟弟妹妹?”“有一個弟弟,只有這么大。”小珍珍用手比了一下說。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
  “叫——”小珍珍扭了一下身子,“叫陸……”她說了個名字,但极不清楚。然后,她不耐煩了,希望受到贊美的望著他,說:“李叔叔,我唱得好不好?”
  “好,好极了!”李夢真說,終于壓不住心中的疑問:“小珍珍,你媽媽叫什么名字?”
  紅圍牆的門開了,一個女人的身影出現在門口。
  “珍珍,小珍珍,快回來!”
  小哈巴狗跳了起來,狂叫著向那個女人跑去,小珍珍高興的說:“我媽媽叫我了!”然后,她熱情的抓住李夢真的手說:“你到我家去玩好嗎?我要媽媽讓我跟你到你家去玩!”
  李夢真一瞬也不瞬的望著那個女人的影子,不,這并不像沈可恬,沈可恬似乎比她苗條些,修長些。但,她站得太遠了,他無法看得很清楚,那只是個女人的輪廓而已,十几年,女人的變化是大的,或者她竟是沈可恬,那么,十几年思念著尋找著的人就在眼前了!會嗎?不,這太不可能了!
  “李叔叔,來嘛,來嘛!我爸爸也在家,我爸爸最喜歡客人了!”小珍珍拉著他,搖著他的手說。
  “小珍珍!”那個女人又在叫了,“你在干什么?快來!爸爸要帶你到儿童樂園去呢!”
  “哦哈,”小珍珍高興的大叫了,“李叔叔,你去不去?”
  “你媽媽叫什么名字?”
  “來嘛,媽媽叫沈可恬,我會寫,媽媽的名字最容易寫。我的名字不好寫,真真,媽媽說是紀念一個人的!”
  “沈可恬!”李夢真跳了起來,沈可恬!真是沈可恬!小珍珍下面在說些什么?“你的名字怎么寫?”他問,心髒在猛跳著。“真真,真假的真嘛!”
  “小真真!你到底來不來?”那女人不耐煩的說,向著這邊走了過來。“媽媽!你快來呀!我認識一個李叔叔!”
  李夢真望著那走過來的女人,緊張得手心出汗,沈可恬,他終于找到她了!沈可恬,沈可恬,沈可恬!猛然,他擺脫了小真真的手,局促的說:“再見,小真真,我要走了!”他再看了一眼沈可恬,她已快走到他面前了,圓圓的臉,似乎比以前胖了。他不敢細看,摔開小真真,他大踏步的,像逃難似的跑走了。“哦,李叔叔,不要走嘛!哦,媽媽,他走了!”
  “他是誰?”沈可恬望著那蹌踉跑開的,襤褸的背影問。
  “是李叔叔,他和我玩了好久,媽媽,他為什么要走?”
  “我不知道,”沈可恬搖搖頭,“或者他想起了什么事。快回去吧,爸爸要帶你去玩呢!”
  李夢真搖搖擺擺的沖出了一大段路,才緩下步子來。沈可恬!他從不相信巧合,但這事卻發生了,發生在他剛出獄的一天。她嫁人了,是的,女人總是要嫁人的。無論如何,她沒有忘記自己,她給孩子取名叫小真真,小真真,這應該是他的孩子呀!望了望滿身破爛的自己,他苦笑著搖搖頭:
  “原該一出獄就去喝它几杯的!”他想。蹌踉的在陽光曝晒的大路上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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