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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個故事陳述者的角度与深度,一直令我垂涎不已,偏又不敢輕易去碰触。 我想,第一人稱的故事,除了不大能為言情小說計者所接受外,對作者本身也是個极大的挑戰。但它是個誘惑,不知其他作者是否有同感? 想告訴親愛讀友們的訊息是:下一個故事將由第一人稱來進行故事。不能接受的人千万千万三思而后買,可別拆了封之后大呼賠了二佰元,席絹不負任何拐騙責任的!找我哭訴的話,本人一概視若馬耳東風,搞不好偶爾還冷笑兩聲刺傷各位小小可愛的自尊心。 在我而言,每次看到以第一人稱陳述故事的小說。往往很難分開作者与主角的身分,總以為他(作者)就是在寫自已,心下總給那人貼上“自戀”的標志,這情況大概与我生平看的第一本“我”小說的作者有關。高一時,我看華嚴的作品,很深刻地感覺到她把主角當成自己,因此每位女主角的性格皆相差不遠,甚至為了“保持形象”,在情節進行時有縛手綁腳之憾。 爾后,便极度排斥第一人稱的小說。 吸引起我高度興趣的,是早期朱若水自成一格的創作方式,那种冷冷的姿態、淡嘲的口吻,以及大量摻入一些作者對事物見解的筆法;雖然個人的顏色依然鮮明,可是卻不會令我反感,反而覺得有趣极了,因此明知作者介入太多,但我依然能將作品与作者分開聯想,把故事認真地當故事看,把主角當成主角去看。 后來,我必須承認,第一人稱絕對難免會印上作者的性格影子,但是那卻不是重要的事了!首要的,是故事本身,以及陳述方式的寫法,如何不會流于自我封閉的距离,讓翻閱者能受吸引而加入其中的情節去沉迷。而不是讓人以為他在看日記,或看一本小說。 第一人稱之難寫就是必須讓觀看者有“心有戚戚焉”的認同感。不會因為作者單一重視“我”的陳述而感到乏味。因為第三人稱的故事优點在于作者能讓讀者看到每一位角色的心理、想法,以及不同空間所發生的事物、并且故事的敘述是寬廣且客觀的。但倘若是單一人稱,讀者就只能依主角的眼去看故事進行,依主角主觀的眼去評定事物、去思考,并且自我的看法多過故事情節的進行,所以較為一般讀者所難接受。 既然知道第一人稱也許會銷售得很——慘。可是親愛的項姊賜了我一道“免死金牌”,夾著這塊可以橫行的牌子,說什么我也要闖它一闖!成果好不好也要試了才知道,我依然堅持非要寫一本不可的。如果不小心居然還可以賣,那,嘿嘿,以后還會再寫;不好,也就死心算了。這樣總比成天挂記在心不上不下好吧! 要精确地去說別人作品优缺點容易,反而自己要下筆才是困難之處。所以當你們看到這篇預告時,請想像X絹我正在抓發胸苦思劇情的慘樣。但愿孵出來的作品是令我滿意的;只要我滿意,相信大家的接受度也不會差到那邊去。 記住哦,下一本書肯定是第一人稱的寫法。想看的人請耐心等,不喜歡的人請三思而后“買”——冒著被出版社海K的危險,席絹真心地予以建議。 至于書名嘛,初步定名為《愛我不必太痴心》,如果將來想到更好的名字,我會在書中刊“修正啟事”。有想到更好用、更貼切的書名者,可以來信提供。 如果你們有興趣知道我的創作意念,就等著看下一本書出來吧。不多贅言,下回見,拜。 席絹于丙子年谷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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