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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略覺惊奇,“這么快?”
  百靈低下頭,“他愛的是你,因為我而失去了你,使他暴怒,我在做小人。”
  我矢笑,“百靈,你太天真了,如果他愛我,他早就娶了我,他這個人,愛的只是他自己。”
  “但是你使他念念不忘。”
  我說:“念念不忘有什么用?很多人死了只狗更加念念不忘,然而對我有什么好處?我難道因此不用上班了?”我激怒的說,“這并不使我生活有所改變,”
  “但至少你在他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他重視你,他買了那屋子給你住,裝飾得似皇宮。”百靈說。
  “百靈,憑你的相貌才智,用不正當的手段去換取這些東西,那還辦得到。”我轉頭看著她,“你真的那么重視物質?”
  “但是我愛上了他,”她說。
  在太陽下,我直接的感覺是“女人真可怜”。
  我說:“你愛人是因為你得不到他。”
  “不不——”
  “他不尊重女人。”我說,“他不尊重任何人。”
  “他是突出的,他的气質是獨一無二的,我會心甘情愿与他姘居,可惜我不能嫁一個沒有地位的男人。”百靈說。
  “什么叫沒有地位?”我問,“塔門同胞?唐人街餐館的侍役?碼頭苦力?中環小職員?你倒說來听听。”
  “一切不如他的人。”百靈低低的說。
  我苦笑,百靈說得對,一切不如他的男人都不可能成為我們的男伴,但是要找一個好過他的,又不是我們日常生活可以接触得到。
  百靈說:“我告訴你一件事。”
  “他离開我之后,杰,你還記得那人嗎?杰約我出去吃飯,我去了。我們敘了一陣子舊,不外是說說工作如何忙,生活如何令人失望,他頗喝多了一點酒,提議去跳舞,我与他到夜總會坐了一會儿,很是乏味,他不停地請我跳舞,數月不見,他胖很多,白蒙蒙的一張面孔,村里村气,那樣子非常的鈍非常的蠢,于是我建議走。”
  “他堅持送我回家,我說我可以自己回去。”
  “他迭了。到門口我請他回家,他半真半假地想擠進來,一邊晃著那張大白臉笨笑,他說‘唉喲!一定有個男人在屋里!’”
  “你知道,我的火辣辣大起來,發力一把推得他一退,把門重重關上,去他媽媽的蛋,我自己的屋子,自己付的租,他管我收著什么在屋子里,反正我趙百靈沒有求這种人的一天!”
  “他以為我陪別的男人睡覺,非得跟他也親熱親熱,他也不拿盆水照照!”
  百靈皺著眉,低聲咒罵。在這個時候,我仍是她的心腹。
  我接上口,“叫他撒泡尿照照。”
  “從前是怎么認識這种男人,”百靈黯淡地笑,“想起那人走路時腦袋与屁股齊晃的景象……現在明白了,丹薇,何以那個時候,你情愿在家中發呆,也不跟這些人出去。”
  我呆杲的听著,太陽晒得人發燙,我有點發汗,但手心是涼的,整個人有點做惡夢的感覺。
  是的,大家都不愁男人,如果沒有選擇,男人在我們處吃完睡完再洗個舒舒服服的熱水澡走,又不必負任何責任,何樂而不為。
  但自由与放任是不同的。
  我們不是貞節牌坊的主人,但是也得看看對象是誰,比他差的人嗎?實在不必了。
  我說:“百靈,我覺得口渴,我想喝茶。”
  “好的。”百靈与我站起來,我們走出公園,太陽仍然在我們的背后。
  百靈說:“他把你那問屋子整間鎖了起來,不讓人進去。”
  我說:“干嗎?上演《塊肉余生》嗎?別受他騙,我最清楚他為人了,他只是不想其他的女人進去順手牽羊。”
  “我認為他很愛你。”百靈說,“他愛你。”
  “他愛他自己的屁股。”我說,“對不起,百靈,我的話越說越粗,你知道廚房里的人,簡直是口沫橫飛。”
  “我覺得很難過,”百靈說,“我真是寢食不安,日日夜夜想念他。”她用手撐著頭。
  “你必須忘了他,他并不是上帝,時間可以治療一切傷痕,你能夠養活自己,別做感情的奴隸。”
  “我不能控制自己。”她說。
  “你并沒有好好的試一試,你工作太辛苦,新聞署經常加班至晚上九點,要求放一次大假,到新几內亞去,看看那里的人,你還是有救的。”
  “丹薇——”
  “人為感情煩惱永遠是不值得原諒的,感情是奢侈品,有些人一輩子也沒有戀愛過。戀愛与瓶花一樣,不能保持永久生命,在這几個月內我發覺沒有感情也可以活得很好,真的。”我說。
  百靈疲乏地看我一眼。
  我伸伸手臂,“看,我多么強壯。”
  “你在生活嗎?”她問。
  “當然。”我說,“例假的時候約朋友去看戲吃飯——不想見人時在家中吃罐頭湯看電視,買大套大套的武俠小說,我還有一份忙得精疲力盡的工作。”
  “老的時候怎么辦?”百靈說。
  “這有什么好擔心的?”我說,“也許我永遠活不到老,也許等我四十了,還是可以穿得很摩登,与小朋友們說話,同時看張愛玲小說与儿童樂園,快樂并不一定來自男人,我并不憎恨男人,有机會還是可以結婚的,沒有机會還是做做事賺點生活費,我知道做人這么沒有抱負簡直沒有型沒有款,但是我很心安理得。”
  百靈抬起頭想了一想,說:“你現在是一個人住?”
  “是的,我連佣人都沒有。”我坦白說,“不能負擔。”
  “丹薇,我對你不起,如果沒有我一時自私,你或者已經成少奶奶了。”百靈始終還是天真的。
  我笑,“算了,我或者是個好妻子,但決不是好情婦,我還是有點自尊心的。”我攤攤手。
  “你真的不气?”她再三地追究。
  “一切都是注定的,”我拍拍她,“回家好好休息,別想大多,我不能幫你,你必需幫助你自己,与他的事,當看一場電影好了。”我說,“你開心過,是不是?”
  “謝謝你。”百靈說,“你是寬宏大量的。丹薇。”
  “百靈,”我說,“答應我一件事。”
  “什么事?”她問。
  “別再來找我了。”我說,“我不大想見朋友。”
  “對不起,丹薇,我不再會有顏面見你。”她低頭。
  “顏面?顏面是什么?”我笑,“何必計較這种事。”
  “丹薇,我這次見你,是特地告訴你,我并沒有得到我想要的。”她說,“他离開了我。”
  “誰得到与我無關,我反正已經失去他了。”我感慨的說,“曾經有一度我是這么的愛戀他。”
  “請你原諒我。”她又舊話重提。
  “當然原諒你,好好的工作。”我說,“百靈,別想得大多,這并不是我們的錯。”我笑笑,“把責任推給社會。”
  百靈看我一眼,“你總是樂觀的,丹薇,有時候我很佩服你,你總是樂觀的。”
  我淡淡他說:“是的,我還是對生命抱有熱愛,我什么也沒有得到,但是我呼吸著空气,喝著水,享受著自由——事情可以更糟糕,我要感激上帝。”
  “但是我從來沒有碰到幸運的事,”百靈說,“我一向生活得很上進,讀書。工作,莫不是依正規矩,連搭公路車的時候都看‘十万個為什么’,我得到些什么?所以我學著往坏路上走,誰知又太遲了。”
  “百靈,別說得這么喪气,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我認為我目前的待遇甚差。”她說。
  “他什么也沒有留下給你?”我問。
  “少許現款。”她說:“很傷自尊心,我情愿他什么也沒留下。”
  “百靈,別抱怨了,有人比你更不幸。”我拍拍她肩膀。
  “再見,丹薇。”她說。
  “慢著,百靈,你會好好的生活,是不是?”
  “是的,我會。”她說,“我想或者會到外國去走一趟。”
  “再見。”我說:“祝你找到你要的。”
  我回家,帶著一顆蠻不愉快的心。
  按照平日生活習慣,我洗頭兼洗澡,然后捧著一大疊報紙看。
  張漢彪生气了,他也不來找我,我們算是宣告完蛋。
  我開了電視,不知道看些什么,但是光听听聲音也是好的,幸虧天天忙得賊死,一雙腿老站著,早已賣給珍珠甜品部了。
  問題是我的体重,近廚得食,我已經胖得令人不置信了,衣服穿不下,別的地方不打緊,最可怕的是個肚子,仿佛衣服都不合穿似的。
  我瞥了瞥肚皮,并沒有下決心節食,算了,誰來注意。
  我上床睡覺。
  迷蒙中听見電話鈴響,我翻一個聲。知道,一定是催我明天早上上班。誰听這种電話誰是傻子。
  電話不停地轟著。
  老娘說不听就不听。
  它終于停了。
  我也終于睡著。
  事情更坏了,沒隔半小時,有人按鈴,敲門。
  我抓起睡袍,才跳起床,外面的聲音卻已停止了。
  我心里想,這些人如果以為我一個人住就可以欺侮我,這些人錯了。
  我懂得報警,我決不會遲疑。
  既然已經起床,我點起一支煙,坐在沙發上享受,如果有無線電,還可以听一首歌。
  電話鈴与門鈴忽然都休止,靜得不像話。
  在這种時候想起酒店廚房一個伙計,二十多歲,儲蓄夠了,最近去一次歐洲,回來巴黎長巴黎短,傳閱他的旅游照片,不知怎地,在那照片中,他還是他,兩只腳微微“人”字地站著,雙手永遠墜在外套口袋中,把一件外衣扯得面目全非,臉上一副茫然無知的神色。
  他与我說:“周小姐,在巴黎有一幅畫,叫……”
  我看著他。
  “叫……蒙娜,對了,就蒙娜。”他愉快且肯定的說。
  我怎么能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問任何一個六歲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告訴他,那幅畫叫蒙娜麗莎。但既然他本人不認為是一种無知,一种損失,我是誰呢?我又有什么資格說。我閉上我的尊嘴。
  在深夜中想起這個人,在深夜中可以想起很多人。日常生活中被逼接触到的人。如果有錢,何必上班,何必与這种人打交道。
  曾經一度我有机會脫离這一切……我有机會,但是為一點點的驕傲,為了證明我不是區區的小錢能夠買得動,我放棄了很多。
  再燃起一支煙。
  我打算再睡,熄燈。
  門鈴又響了起來。
  門外有人大嚷:“丹薇!丹薇!”
  我去開門。他站在鐵閘后。他!
  “開門!”他叫,“我看見你的燈光,我知道你在家!”
  “我不會開門的,你快走吧,鄰居被你吵醒,是要報警的,快走!”我說,“你找上門來干什么?”
  他靜下來。“開門。”
  “有什么道理?”
  “我有話要說。”
  “明天早上再說。”
  “我要給你看一樣東西。”
  “我不要看。”我說,“你一向并不是這种人,你是永遠瀟洒健康的,你怎么會苦苦懇求女人呢?”
  “因為我碰到了煞星。”他歎一口气。
  “我還以為你是城中惟一的女人殺手。”我說。
  “開門。”他還是一句話。
  我終于開了門,他并沒有馬上進來,他遞給我一個牛皮信封,叫我看。
  我拆開看了,是他的离婚證明書。
  我抬起頭,把信封還給他。
  他靠在門框上,一聲不響,他的頭發很長,胡須要刮。襯衫是皺的,天气似冷非冷,他披著一件毛衣。
  “進來。”我說。
  他鎮靜的進屋子來,跟剛才暴徒似的敲門大不相同。
  “請坐。”
  他四周打量了一下,坐下來。
  我知道他心中在想:這么簡陋的家,這女人是怎么活的?
  他開口:“我已經离了婚,有資格追求你了吧?”
  “你公司的業務呢?家財的分配?豈不太麻煩复雜?”
  “當運气不好,碰到一個非她不娶的女人,只好离婚去追求她。”
  “有這么嚴重嗎?”
  “這件事經過多年,也只有這樣才可以解釋,不然為什么我總得鬼魅似在你身邊出現。”
  我怔怔地站在那里,夢想多年的幻象一旦成真,比一個夢更像一個夢。
  在夢中,我曾多時看見他進到我的屋子与我說,他愿娶我為妻。
  這是一個深夜,誰知道,也許這根本是另一個夢。第二天鬧鐘一響,生活又再重新開始,他就消失在吸塵机与公路車中。
  “丹薇。”
  我看著他。
  “我向你求婚。”他說。
  他的聲音平實得很。感情世界是划一的,小職員与大商家的求婚語气統一之极。
  他用手抱著頭,“天呵,丹薇,請你答應我,我的頭已開始裂開,你的生命力太強,永不服輸,我實在沒有精力与你斗法,我投降。”
  “向我求婚?”我用手撐著腰,“戒指在什么地方?”
  “丹薇,別這樣好不好?我都快精神崩潰了。”他几乎沒哭出來。
  我蹲下來,“喂,”我說,“看看我。”
  他抬起頭來。
  我的眼淚舊汨流下來,“喂,我等你,都等老了。”我的聲音從來沒有這么平和過。
  人在最激動的時候往往有种最溫柔的表現,我也不明白,我的運气,竟可以有机會与他訴說我的委曲。
  我想我只是幸運。
  當然婚后情形并不是這樣的。
  婚后我們的正常對白如下。
  我:“昨日下午四點鐘你在什么地方?當心我打斷你的狗腿!”
  他:“又沒錢了?不久將來你恐怕要回酒店去繼續你的蛋糕事業!一個下午買書可以花掉兩万!瘋了!”
  我們并沒有住在那問藍白兩色的住宅里,我們不是公主工子,堡壘不是我們的。与前妻分家之后他要重整事業,脾气与心情都不好,但他還是可愛的男人。我愛他。我早說過,很久之前,在這個城市里,我第一眼看見他,就愛上了他。
  他:“丹薇,至少你可以節食,把你那偉大的肚脯消滅掉!”
  我:“不回來吃飯,也得預先告訴我!”
  等他黑色的保時捷比等公路車還困難,真的,他的面色比車掌難看得多,但是我愛他。
  我想這不算是傾城之戀,但最后我得到了他,成為他正式合法的妻,我很滿足,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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