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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話響了,“喂?”
  “丹薇。”
  我馬上放下話筒,是他!
  “丹薇。”
  “打錯了!”我說,挂上了話筒。
  電話又再響,張抹著手探頭出來。
  張詫异,但是拿起電話,等了一等,他說:“你打錯了。”他放下電話。
  張看我:“那是誰?他明明找丹薇。”
  “他找到了我,像一篇小說,他又找到了我。”我攤攤手。
  張看我一眼,“你可以与他講條件,要他娶你。”
  “他不會,他比鬼還精。”
  而且他有了百靈,同樣是職業女性。
  張說,“是有這种男人的,越是得不到,越是好的。”他取過外套,“我要走了。”
  “這次為什么不講道理?”我追上去替他穿外套。
  “你已經得救了。”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魔鬼。”我替他開門。
  “我明天再來。”
  “再見。”我說。
  “明天燒羊排給我吃。”他問,“怎么樣?”
  “當然。”我說,“明晚見。”
  他走了。
  我看著電話,它沒有再響。
  我覺得這件事處理得很好。想想看,我曾經那么狂戀他。社會上像他這樣的男人是很多的,英俊。富有、具气派。夠性格,但如果他不是我的,沒有益處。
  我決定不讓任何事使我興奮,愛戀,升起希望,落得失望,不不不。我喜歡張漢彪是因為他使我平安喜樂。他像一种宗教,我不會對他沉述。
  這是張的好處。
  我睡了。真不知道如何可以形容這么鎮靜的,像個沒事人一樣,我的意思是,我曾經那么愛他。為他几乎發狂。(我為卿狂。)可是現在心中這么平靜,短短一個半月中的變化。
  現在如果有人提起他的名字,我真的會沖口而出,“他是誰?”真的,他是誰?是的,我認識他,但是現在他對我的生活有什么影響呢?我一點也看不出來。
  他對我一點意義也沒有。
  第二大我照做我應該做的事,買一張匯票,在銀行里排長龍,心中××聲。銀行那張長凳上坐著兩個婦女。四五十歲模樣,唐裝短打上是絲線背心,把腳蹺了起來,在那里搔香港腳。
  我心中不是沒有作嘔的感覺,就像看到防火膠板上的三層床,統計一下,那張床上大概可以睡八個人,心中非常苦悶,一點樂趣都沒有。
  我去上班。
  我的工作環境是美麗的,圣洁的,猶如一座高貴的實驗室,我是一個暴君,我叫兩個學徒天天放工之前把爐箱洗得干干淨淨,可以照亮人的面孔,地板要消毒,拖完又拖,掉下的面粉屑要馬上掃干淨。
  我們的制服都是雪白的,頭上戴一頂白帽子,每日我脫下牛仔褲,穿上制服,把手洗得干干淨淨。
  我對助手說:“不准留指甲,不准戴戒指,不准化妝!”我是個暴君,在我的國度里,都得听我的。
  (有一次我自己忘了脫戒指,鑽石底下都是面粉。)
  不過我与我的臣民們同樣地苦干,有時候手浸得發痛。我們的“美艷海倫”梨子用新鮮萊陽梨,罐頭?不不。香港不是沒有不識貨的人,那些會得擺架子的太太小姐,穿姬仙婀皮大衣的女士們會說:“珍珠酒店的甜點真好吃。”
  我的服裝開始簡化,日常是T恤、牛仔褲、男童鞋。一個大袋。另外有一雙自球鞋放在公司。我每天都准時上班,早上十一點,准時下班,下午八點,伺候著爺們吃完晚飯才收工。
  我自己在酒店吃三頓。
  會有笑臉的同事們來問我:“周小姐,還有甜點剩嗎?我的小女儿喜歡你的蛋白餅。”
  我就會說:“阿梅,給她半打。”
  我很大方,懂得做人情。
  我可以發誓我在發胖。
  我的生活很平穩很普通。如果奶油不是那么雪自純洁美味,如此小市民的生活不是不凄涼。然而這是卓別林式的悲哀,眼淚還沒滾到腮幫子,已經笑出聲來。
  有時候我切了一大塊苹果餅,澆上奶油,吃得不亦樂乎,吃東西的時候,我是一個嚴肅的。有工作美的人,甚至是上午喝奶茶的時候,我會咀嚼派瑪森芝士。人們不明白我怎么可以把一塊塊腌得發臭的腊吃下肚子去。這是我的秘密。
  因為在這么短的日子里替老板賺了錢,他很重視我,每星期召見一次,他想增設餅店,賠著笑向我建議計划,我什么都不說。
  我不想做死,餅店要大量生產,我不想大量生產任何東西,我喜歡手工業,每一件產品都有情感。
  有時做好了甜品,我幫別人做“公爵夫人洋芋”。我的手勢是多么美妙,我的天才發揮無遺,我很快樂。
  過去的五年,我原來人錯了行。塞翁失馬,焉知非福。
  行內人稱我有“藝術家般的手指”。噢,真開心。
  工作代替了愛情,我的生活美滿得天衣無縫,男人們持机關槍也闖不迸我的生活,我還是需要他們的,但是他們即使不需要我,我也無所謂。
  一下班,我知道我所有的都已做完,要不看武俠小說,要不出去逛街,可以做的事很多,有時候看電視看到几乎天亮,他們不相信我會坐在家中看電視,但是盡管不相信,還是事實。
  同事中沒有人約會我,他們似乎有點怕我,但是我有張這個朋友,一切問題被美滿解決。
  那一日我有一個助手請假,我逼得自己動手洗地板,大家很佩服這一點的,我的洁癖如果不是每日施展,我不會得到滿足。
  跪在地上洗得起勁,有人走過來,站在我面前,我看到一雙瑞士巴利的皮鞋。我抬起頭,我看了他。我發呆。
  他說:“好,是仙德瑞拉嗎?”
  我問道:“你怎么找到我的?”
  “我自有辦法。”他說,“如果一個人不想找你的話,他才會推辭說找不到,如果我十分想尋找你,可以在三天之內上天人地的把你攪出來,但現在我給了你三個月的,你該想明白了吧。”
  他的聲音很平靜,但是足夠使你冷戰。
  我說:“你的貴足正踏在我辛苦洗涮過的地上。”
  他大吼:“住嘴!”
  全世界的人在掉頭看住他,我想大地震動了,至少天花板也該抖一抖。
  我張大了嘴。
  他伸出腳,一腳踢翻了水桶,水全部淌在地上,濺了我一頭一腦,那只桶滾到牆角,“碰”的一聲。
  我那助手跳起來:“這是什么?”他大叫,“是搶劫嗎?是什么意思?這是法治社會,救命!救命!警察。”
  有些人慌張的時候會很滑稽的,我相信。
  我說:“我不怕這個人——我——”
  “住嘴!”他忽然給我一個巴掌,扯起我一條手臂,挾著我就走。
  我一邊臉頰火辣辣地疼,被打得金星亂冒。
  我苦叫,“請不要拉我走!請不要!”
  他把我一直拉出去,落樓梯時差點沒摔死。
  大堂經理跑過來說:“周小姐!周小姐!”
  這人在光亮的大理石地面走得太快了,跌了個元寶大翻身。他狠狠地問:“你可以咬死我,我也不放手。”
  “我不喜歡咬人,請你放開我,我以后還要見人的。”
  三四個護衛員沖過來,“周小姐!”
  我的助手也沖了出來,“周小姐!”
  全体客人轉頭來看我,我什么也不說。
  他終于放開我。
  我說:“對不起,各位,我家里有急事,我先走一步。”
  連制服也沒換。
  助手攔住:“周小姐——”
  “把廚房洗干淨,我開OT給你,謝謝。”我向他說。
  我轉頭跟他走。
  他的賓利停在門口,我看了一眼,“好,我們走吧。”
  他把車子箭似的開出去。
  “你這人真是十分的卑鄙,花錢花得我心痛,你們道嗎?我銀行几乎出現赤字,然后你一晚都沒有住,便离開了新屋,什么意思?”
  “我不想住。”
  “不想住為什么答應我?”他喝問。
  “因為我答應的時候的确十分想搬進去。”
  “現在你打算怎么辦?”
  “現在?現在我有一份极好的工作,我很開心,我永遠也不想搬進去了。”
  “騙局。”
  “一點也不是,你可以叫百靈進去住,穿我買的那些衣服,她的尺碼与我一樣,你放心好了,她會樂意的。”
  他一怔,“你是為這個生气嗎?”
  “沒有,我曾為這個悲哀過——想想看,一個男人只要出一點錢,便可以收買女人的青春生命与自尊,這還成了什么世界呢?”
  “你是愛我的,你說的。”
  “愛是雙方面的事。”我說,“我又不是花痴,我干嗎要單戀你?”
  “丹薇,我是喜歡你的,你知道。”
  “那沒有用,”我說,“單單喜歡是不夠的,我們一生中喜歡得太多,愛得太少,我們不能光說喜歡就行。”
  “你要我怎么?跪在地下求你?”
  “不,我沒有這么想,我只想告訴你,我不要回去了,那總可以吧。”
  “你真的不回來?”
  “我不是在与你做買賣,”我說,“我的話是真的,百分之一百是真的,我不要回你那里。”
  “是不是條件已經變了?”
  “什么?”我看著他。
  “如果你的條件變了,我們可以再商議過。”他的面色鐵青鐵青的。
  我忽然生气了。我說:“當然,我的條件變了,我不想住在大廈中的一層,我要你買一座洋房,車子駛到電動鐵門,打開以后,還能往里面直駛十分鐘才到大門,花園要有兩百畝大,你知道嗎?這是我的要求!”
  他忽然泄了气,“不,你不是真要這些。”
  “當然是真的,我真要,你盡管試試我,送我一粒一百一十克拉的鑽石,看我收不收下來,帶我到紐約去,介紹我与嘉洛琳肯尼迪做朋友,看我跟不跟你!你他媽的也不過是一個小人物,需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你明白嗎?你也是一個可怜的小人物。”
  他瞪著我。
  “你那套玩意儿只能騙不愉快的無知婦孺,我已經看穿了你。下流,找遍一整本字典,除了下流兩個字以外,沒有更适合你的形容詞,你這靠老婆發了點財但是又不尊重老婆的人,你不知道你自己有多么的下流……”
  “下車!”他吼道。
  “下就下,反正也是你請我上來的。”我推開車門。
  “我可怜你,”他咬牙切齒的說,“丹薇,你本來是很溫柔的,現在變了,你去為那八千塊的月薪干一輩子吧,我可怜你。”
  我說:“你是否可怜我,或是關心我,或是同情我,我告訴你,我不在乎,你在我記憶中早已掃除,真的,你可以去死,我不關心!”
  我推開車門下了車。天地良心,吵架真是幼稚,但是吵架可以快快結束不必要的交情,我沒穿大衣,冷得發抖,我身邊連錢都沒有,我揚手叫了一部計程車。
  車子到家,我叫大廈門口的護衛員代我付車錢,然后他再跟我上樓拿錢。
  我几乎沒有凍死,連忙煮熱水喝滾茶,開了暖爐。
  第二天我去上班,兩個助手用奇异的眼光看著我,我哼一聲,顯然連告假的那個也知道秘密了。消息傳得真快,真快。
  我四邊旁察看一會儿,然后說:“地方不夠干淨。”我陰險的拿手指揩一揩桌子底層,手指上有灰,我一聲說:“一,二,三!開始工作!”
  他們只好從頭開始。
  或者我一輩子要在這里渡過,但是我們的一輩子總得在某處渡過,是不是?我是看得很開的。
  這年頭,你還能做什么?
  所以我閒時上班之外,還是約會著張漢彪。
  張問我:“你想我們最后能不能結婚?”
  “不能。”我說。
  “那天發生了什么事?你答應做羊排給我吃的,為什么電話都沒有一個?為什么我打來也沒人听?你人在哪里?”
  “我人在哪里是我自家的事。”
  “這當然,我明白,我是以一個朋友的身分關心你。”
  “謝謝你。”我說,“好,夠了,到此為止,我需要的關心止于此。”
  “我們能夠結婚嗎?”他問我。
  我說:“跟你說不可以。”
  “為什么?我身体這么健康,又是個适齡男人,有何不可?”他說,“我相信我的收入可以維持一個小家庭。”
  “我不愛你。”我說。
  “感情是可以培養的。”他說。
  “是的,”我笑,“我的确相信是可以的,在亞爾卑斯的山麓,在巴黎市中心,但不是上班的公路車……”
  “你這個貪慕虛榮的女人!”張罵道。
  我說:“這句話仿佛是有人說過的,也是一個男人,是誰呢?一時想不起來了。”
  “是因為我沒有錢吧?”
  “不,是因為我沒有愛上你,愛情本身是一种巨大的力量,為了愛情,女人們可以緊衣縮食,但是為了結婚……你覺得有這种必要嗎?”
  “你也該結婚了。”張指出。
  “我知道,我很想結婚,你不會以為我是個婦解分子吧?出來打工,老板一拉長面孔,我三夜不得好睡,淪落在人群中,呵狗阿貓都可以跑上來無理取鬧,干嗎?乘車乘不到,收錢收不到,找工作找不到,好有趣嗎?”
  “你不至于那樣痛苦吧?”張看著我。
  “我沒有必要告訴你我的痛苦,因為你不能夠幫助我。”我說。
  張漢彪很傷害,他沉默了。
  我把實話告訴了他,我很抱歉,但這是真的,他不能夠幫助我,我必需要把話說清楚,免得他誤會我們有結婚的一天。不會,永遠不會。
  過了很久他問:“是不是只有在空閒的時候,我約你看戲吃飯,你才會去?”
  “是,工作是第一位,我痛恨工作,但是工作維持了我的生計,我必需尊重工作,我不能專程為你犧牲時間,但是在我們兩個都有空的時候,難道不能互相利用一下嗎?說穿了不外是這樣的一件事。如果你覺得無聊,如果你覺得一男一女必須結婚,那么再見。”他隔了很久才說,“你的确不愛我。”
  “愛情在成年人來說,不會是突發事件,而是需要養料的,你不覺得嗎?”我由衷地問。
  “我与你的想法不同,的确是,我不怪你,曾經滄海難為水,那間屋子……我是見過的,你有你的理想,我知道。”張說道,“我會另有打算。”
  張生气了。
  張离去的時候非常不快樂。
  張會是一個女秘書的快婿。但我是一個制餅師傅,我們制餅師傅是藝術家,藝術家的要求是不一樣的。
  張是否生气一點不影響我,因為我不愛他,我們是朋友,但不是愛人。不久將來,張肯定會計划回他老家去。
  下午稍為疲倦了,我睡了。
  被電話鈴惊醒,糊里糊涂地接听。“丹薇?丹薇?”這聲音好熟悉。
  “哪一位?”我問。“是我。”
  我老實不客气的問那個女人,“你是誰?”
  “我——”她說,“我是百靈。”
  我一怔,她找我做什么?我問,“有什么事?”聲音很冷靜很平和很禮貌。我也很會做戲,演技一流。
  “我有事想与你談談。”她說,“我要見你。”
  “在什么地方見呢?”我說,“有這种必要嗎?”
  “丹薇,我很苦惱。”她的聲音的确不尋常。
  “百靈,我不能夠解決你的難題,多說無益。”我說。
  “請讓我見你一一面。”她几乎是在懇求,“丹薇,我知道你有生气的理由——”
  “我沒有生气,如果我生气,有什么理由一直听你講電話?但是我也不想見你,百靈,祝你快樂。”我放下了電話。
  我也苦惱,找誰說去?只好睡一大覺,把煩惱全部睡掉。虧百靈還有臉打電話來找我。她又是如何找到我的號碼的?
  百靈打電話到酒店廚房,一定要見我。她有點歇斯底里,夾纏不清。老實說,我真有點怕見她。見了面又有什么好說的?她已經不是我的朋友。我們兩人在不同的時間曾經与同一個男人來往過。我沒有后悔,在這么多男人當中,最值得記憶的絕對是他,他幫助過我。
  “好吧,”我終于答應了百靈,“明天下午,在公園中。”
  那是一個溫暖的下午,在噴水池邊,我見到了百靈。她身穿白色羊毛外套与裙子。
  我們沒有招呼,大家默默坐在池邊,水嘩嘩地噴出來,水花四濺,陽光永遠給人一种日落西山的感覺,非常悲傷。
  百靈開口,非常苦惱,她說:“我很痛苦。”
  我覺得話題很乏味,我說:“每個人都有痛苦,做雞還得躺下來才行,做人都是很累的。”
  她低下頭,“他离開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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