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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


——選自亦舒中篇小說選《暮》

  云得米儿湖一年四季沒有不漂亮的時候,如今下雪,鵝毛似的雪飄在籃灰色的天空里,飄在湖水上,靜靜的隱沒在湖里,一點聲音也沒有,像生命。
  壁火燒得正旺,我在等一個人,站在這面長窗前,我覺得出奇的幸福快樂安全,經過這許多年,明天我終于要結婚了,對象是十至十美,超過我所想所求的一個男人。長窗雖然是兩道玻璃建的,可是還是能感覺到意外的冷,零下三、四度了吧。我轉身看寒暑表,室內是永遠的七十五度,雖然如此,我一向怕冷,還是穿著長袍。
  我在等一個人,他打了長途電話,說要來看我,結果安排在今天。其實是沒有必要安排這一次會面的,但是我想到過去的日子,當我還年輕的時候,我与他在一起的時間,也許這一次不見面,永遠沒有机會了呢。
  他或者有話要說。
  于是我請他乘火車自倫敦上來,到了火車站,叫一部車子,我把地址給他了。
  我無意顯示我的幸福,我的幸福只是我個人的幸福,我的財寶只是我個人的財寶,与任何人沒有關系的,既然他千方百計的打听了我的地址,要來見我,有話要說,又未嘗不可。
  我一直不气地,要气他是一個長篇的故事,先得气我自己,得從十年前開始气,不不,我并不气任何人,尤其是現在,更加沒有必要,因為明天我就要离開英國了。明天我要結婚了呢。
  一部車子壓著雪,在小路上停了下來,我在窗前看見他下車,是熟悉的身型,他付了賬,抬頭看了看,我向他招招手,他也招了一下手。
  沒見這些日子,對他始終有种親切的感覺,仿佛又回到以前年輕而愚昧的日子去了,如何為他痛哭著煩惱著,又如何為小小的事情高興著。這些日子是永遠不會回來的了。可是始終是親切的。
  我先開了門,冷風噴進來,還夾看雪花。
  他捏著手,在門口脫了帽子,“太冷了。”他說。
  他抬頭看我,他并不怎么見老,鼻子仍是筆挺的。我連忙微笑:“請進請進。”待他進來了,我關上了門,又替他脫大衣。
  他慢慢踱到窗門前面去,站在我剛才站的地方。“好屋子!好景色,這幢房子很貴吧?”他轉過頭來。
  “我不知道,”我坦白的說:“這是暫時租的,其實也不會很貴,三四万鎊而已。”我問:“仍是喝拔蘭地?有很好的拔蘭地。”
  “謝謝。”他說:“住在這里,很好吧?”
  “好极了,住了三個月,那風景是無可比擬的,初秋搬進來,看著樹葉跌下來,看著滿地的黃葉,然后紛紛的雨變成紛紛的雪,可惜明天要走了。”
  “靜真好。香港……香港是一個瘋子住的地方,什么也沒有!”他忽然憤怒的說。
  我溫和的笑,“不會呢,香港對你我都還不薄,況且你應該最明白,香港有的是燈紅酒綠。把別人搬到這里來,怕也就悶瘋了,我……你是知道的,我只要有一間屋子就可以了,況且是這么漂亮的屋子,看不厭的風景,織不完的毛衣,冰箱里又冰著吃不完的食物。”
  我把酒遞給他。
  他喝了一口。
  “你一點也沒有變。”他忽然說。
  “老了。”我說。
  “你老了我豈不是更老了。”他說。
  “男人不覺得的,沒有關系。”我說:“三十一枝花。”
  “你也俗了。”
  “我一向是俗的,”我坦白的說:“告訴你們也不相信。”
  “脾气像是太好了。”他說。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是的,年紀大了,仿佛沒有什么可气的事,以前小的時候,太自我中心,說真的,那几年……把你害慘了。”
  “那是我的錯,沒机會讓你開心。”他又喝一口酒。
  “你別說,發脾气管脾气,開心還是開心的。”
  “我對你……不好。”他說:“我并不知道,現在知道了。”
  我沉默了一會儿。“說什么誰好誰不好呢。”
  他也沉默了。仿佛是有點心事。
  “你怎么看我來了?這么遠的路,光是火車也七八個小時呢,累都累坏了。”
  “在倫敦下了飛机,馬上轉火車,并不想停下來。”他說。
  我舂著地。忽然之間,那几年像沒有過,他又成熟了,出去混了那些日子,他并沒有混出名堂來,到頭來竟找不到一個說話的人,于是他又成熟了。
  我問:“家人還好吧。”
  “記得你以前說的話,都應了呢,妹妹跟一個小阿飛泡在一起,弟弟并不爭气,母親進了醫院,一次一次的開刀,父親去年去世了。”他背著我說。
  我默然,家都是這樣的,有什么稀奇,要爭气大家爭气,不爭气大家斗撒賴,因為此刻他与我一點關系也沒有,我只是說:“誰不与阿飛泡呢,過了那年紀就好了,我小時候何嘗不一樣。”我笑了。
  他還是背著我,我看不到他的表情,他原是一個很滿于現實的人,怎么現在變了?
  “你……很好吧?”他忽然問。
  “好。”我說:“謝謝。”
  “听說他很有錢?极有錢?”他轉過頭來。
  我真笑了,“什么叫真有錢?錢沒有嫌多的,多至奧納西斯、洛克斐立這樣,還可算得上有錢,他有什么錢?不過是夠用夠吃罷了,而且是理智的吃用住。”
  “可是听說……你們有兩部勞斯萊斯。”
  “誰沒有二兩部勞斯萊斯?”我奇說:“那倒是真的,可是也不算什么,車子總是要的。”
  他笑得很干澀,“你的口气越發大了。”
  “在英國,不是坐積裘亞,便是勞斯萊斯,”我笑,“不是口气問題,英國人比較實際,買一部好車,做人客拜菩薩都是它,反而省,不比香港人,買合保時捷,夜里也開車出去──真是……比大白天穿晚禮服還尷尬。”
  “你是講究的。”他說。
  “不不,我一點也不講究,他也不講究,他只是仔細。”
  “有照片嗎?我看看可以嗎?”
  我一怔,“沒有,我從不把他的照片帶在身邊的──干嗎?他不過是個普通的男人,比你小兩歲,”我的笑卻不由自主慢慢的漾開,“有人說他漂亮,也許是的。”
  “那是你的訂婚戒子?”他問。
  “啊,是的,”我看了看手指,“古青斯基買的,你知道‘古青斯基’?在邦街,賣野人頭,正牌兩死店;你不進去他死,你進去你死,可是家明最喜歡古青斯基,買副袖口鈕都要上那里。他不喜歡巴黎,因他的法文不大好,他老家在蘇黎世,說慣了德文。”
  “像童話中的人物。”他說。
  “家明?才不呢,他是私生子,自小寄宿在學校里,家里不知道是誰,每個月寄錢去,等他大了,才發覺那人是一個律師,終于見了他父親,反而是一种失望,后來他父親并沒有第二個儿子,終于把所有的遺產給了他。很苦的,家明的樣子一向很冷。”
  “你很愛他吧?”
  我微笑,“愛情并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一輩子并沒有戀愛過,家明?我是十分尊重崇拜他的,我一向崇拜科學家,他念的是原子物理,在一家厂里主持高能物理實驗,我一進他辦公的地方,目眩頭暈,真像到了占土邦片里的布景机關,所以很迷他。我一向是個幼稚的人,而且像一切幼稚的人一般,一等一的勢利。”我笑了,“這還用我說嗎?你最了解我。”
  “他了解你嗎?”
  “家明?不不,他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他,為什么要互相了解?我尊重他,也就行了,他所說的話,我總是做的。一日他奔了回來,叫我幫他打一件毛衣,我真覺得奇怪,一櫥的衣服……真是……可是我沒有問,還是織了,我總是相信他的。”
  他坐了下來,我為他倒了更多的拔蘭地。
  “你好嗎?”我問他,“生意好不好?”“一塌糊涂,走下坡了,老了,沒有勁。”他搖搖頭,“有時候想:真不該放你走的。你走了
  以后,日子混得很,那些女人,不過是這么一回事,只有你……是有誠意的。”
  我笑說:“怎么可以一直怨老呢,正當盛年,要老大家老,我事后總是想,但凡女人,都是一樣的,總比我好的多,看我,嫁了家明之后,不外是坐在一間空气調節的屋子里,穿一件夾旗袍,一雙繡花鞋,抱著一只貓,最多學學德文,畫几張蹩腳國畫,或是陪他出去應酬,吃吃喝喝,我又能做什么?但是在別人眼中,我又何嘗不是賢內助,我有什么好?我若是好時,也不會了。”
  “那只是……我沒福气,你記得何太太說的?她說我沒有福气。”
  “別這么說,真叫我汗顏。”
  他說:“可是那時我并不懂得你的好處,至少你有空還學德文,她們……不過是蓬頭垢面夾著一根香爛,坐在麻將桌前,穿著睡衣研究清一色。”
  我禮貌的說:“那也很有趣味。”
  地哼了一聲,笑了,“你年紀大了,也很圓滑了。”他說:“什么火气也沒有了,也真是,這么好的歸宿,怎么會有火呢,也只有你配他。”
  “家明呀?”我微笑,“你不必自卑,他以前的女朋友比你那几位更可笑,我不去說他,說來做什么呢?我自己呢?罷啦,人總是人,要臭大家一起都那么臭呢。不過結婚有一樣好,只是兩個人的事,以后咱們也不會見什么外人了。”
  “你在英國這些年──生活很寂寞嗎?”
  “習慣了,考試很忙,又有做不完的功課。沒有什么寂寞,寂寞并不是一种處境,寂寞是一种心境。”
  “跟我在一起的時候,”他苦澀的說:“你是很不高興的,我當時十分怪你,只覺得你一點也不肯容忍,后來見了她們,才知道你是好的。”
  “對不起,當時我還年輕,身体又不好。”我歉意的說。
  “我對你不好。”他很心平气和的說:“現在我明白了。那時天天找你岔子,現在明白了,我并不懂得你的好處,原是需要一個像你丈夫那樣的人才有能力欣賞你。”
  我見他難過!因此也難過,我說.“怎么會呢,我是一個無用的人,因為家明從來不想用我所以我們很各得其所,我是、個最普通的女人,這次結婚的机會,說真的,也是我的福气,家明真是個好人──你也好,我總說你好的,有時候气頭上的話,你也不要放在心上。”我皺著眉頭。
  “這屋子,我有机會住就好了。”他說。
  “太容易了,只是要想法子打發時間。”
  “什么香味?”他忽然問。
  “火腿小雞。”我說:“我想你肚子或者餓了,故此預備了德國摩薩爾白酒,把這個菜夾勃里芝士与面包吃是很好的,來,吃是人生一件大事,而且是亂吃,不是端端正正的坐在圓台子上吃。”
  到了廚房,我把食物擺出來,我自己老實不客气動手吃了起來。
  他說:“真世外桃源一樣,唉。”他也吃了起來。
  酒實在很驅寒意的,他伸了伸懶腰,奇怪得很,我不可怜他,不同情他,不厭惡他,可是這并不是一种淡漠,此刻他坐在我面前,像一個老朋友,畢竟只有他明白我,了解我,知道我的一切,因為他曾經把我初成一片片的研究,几乎殺死了我,或者的确已經殺死了我,离開他是一种重生,我或老應該感激他給我這個机會。我看看他,笑得很自然。遠來是客,他怎算是客呢?家明才是客气的。我与家明,從來不曾忘過“謝謝”、“對不起”,我們從沒有吵過嘴。吵嘴?連提高聲音的机會都沒有。他會說國語,除了德語,只是英文了。他把這三种言語都壓低了聲音說,像是一种耳語,這是冢明。
  “你累了?”我問。
  “沒有。明天結婚?”
  “是的,到了蘇黎世便結婚。”
  “禮服一定很漂亮?”
  “不,不漂亮,是布的,戴一頂小帽子,帽子上有一條小雀毛,顏色是暗咖啡。是家明買的,我不大理事,你知道我,能懶就懶。我這個人,當不起白紗白裙的,穿金絲銀線也不好春,況且什么年紀了?都是爛茶渣了,還去出風頭呢。”
  我拿起毛巾擦了擦嘴,喝著微凍的白酒。
  “太甜了。”我批評著這酒,“我宁愿喝拔蘭地,可惜拔蘭地喝不多。”
  “你以后住蘇黎世?”
  “是。”
  “家人呢?”
  “家人?很好,他們知道我嫁了,也很高興。你知道我家里的人,都是面冷心熱的,待我實在好,家里那么多人,一向單單是我最不爭气,拖累看他們,因此我也最多心。老六見過家明,硬叫家明買了半打皮鞋,兩個人吵得天翻地覆,我從沒見過家明這么開心過,把他那八輩子不看的論文也抬出來了,可惜全是德文的,沒人看得懂。”
  他微笑看。
  我說:“你知道老六,他是唯恐天下不亂的,記得當年他來看我?跟你彈鋼琴、聊天,吵得我睡不著。”
  “是的,我還給你白眼,我總是暗暗的欺侮你,在人前裝得很好,心中還得意,一個卑鄙的小人,你都不介意。”
  “我忘了,為什么盡記得不愉快的事呢?”我微笑。
  “真的,老六一轉臉,我就板張鐵青的面孔對你,在老六前,我對你客气,”他忽然笑了起來,隨著笑聲,眼淚汨汨的流下來,“在任何人面前,我總是裝得委委曲曲,妥妥當當,我真是對不起你。”
  我還是微笑,“我早忘了,誰沒有几分脾气呢。家明罵女秘書的時候,也很尷尬的。”我把手絹給他。
  “但你是特地來的,你是特地為我來的,你說的,我怎么可以這樣待你呢?”他用手絹擦了瞼。
  我從沒有見過男人如此哭,如此自責,我覺得一切都是不值得再提的,過去的事已經過去了。日子總是要過的,快樂与不快樂之間,日子還是過去了,他此刻因為十分不得意,所以才想起了我,也許因為他把我想得太得意了,因此就自慚形穢起來,感触很多。他那些女人什么地方去了?我并沒有問,沒有必要問,此刻他跟我有什么關系呢,怎么可以隨意問呢。我不知道說什么好,只是把腕上的一只鑽石鐲子轉過來,又轉過去。
  他的缺點是懂得太少,要是一輩子過這种日子,倒也罷了,可是隔了這些年,在半潦倒的境況下,他深深為以前的日子懊悔了。其實以他的年紀,向前走,總還是有路的,再不如前,吃口飯,總也不成問題的,不然怎么有空間有費用這么遠來看我,不過是訴几句苦,訴完了心里好舒坦點。
  所以我覺得我有義務听他說話。
  我收拾了桌上的食物,把碟子洗了,在外國就是這樣,除非用個管家,管冢下面再用佣人,否則還得自己動手。在蘇黎世,家明倒是有一個服侍他的老佣人。
  我看看他,他看上去真愁苦,真的,快四十歲的了,才發覺他的煩惱,是進了一點。而我,我已經把可以想的都想遍了,如今不過是吃吃睡睡過日子罷了。因為有了家明之故,家明的保護力量把我從外界隔了開來,雖然我臉上心中是一副耐心的模樣,實際上隔江觀火,無關痛痒的。
  我說:“到外面去看雪吧。雪中散步很有意思,屋子后面有一片樹林,要不要去吸一下新鮮空气?”
  他點點頭。
  我們回到客廳,我套上了長靴,披上大衣。
  他也穿回了衣服。
  我拿了鎖匙,開了門,拉緊了大衣帽子,然后鎖上了門。雪迎面拂了上來。
  “這件大衣很好看。”他說。
  我有點不好意思,所以不答,到底把好好的銀狐剝了皮,穿在身上,是很殘忍的,可是你別說,舒服是真舒服,貴也真夠貴。我不想再提看我現在愛花多少是多少,我說過了,這是我自己的事。女人花錢,不過是買几件衣裳,几件衣飾,說來無益。
  走在雪地里,很是靜默,樹葉都掉光了,椏校都是枯的,黑襯著白,一种奇异的美,天是漆黑了,幸虧有路燈遠遠的照著。
  他說:“香港是沒有這些的──你們在香港有房子嗎?”
  我笑答:“你真以為我釣到金龜了,香港的房子,誰買得起。”
  “你也不稀罕住香港。”他說。
  “我十分稀罕,只是沒資格在香港住,香港人太厲害了,男男女女,沒有一個是好惹的,我拿什么跟人家比?索性有自知之明;窮鄉僻壤地躲看去。”我笑。
  “你先生呢?”
  我小步小步地走在雪地上。“家明?我不敢代他發言,他有他的主見,有一日他要去香港住,我自然也跟了去。”
  他此刻已經恢复鎮靜了,他說:“他一定是了不起的人物,叫你心服口服是不容易的。”
  “怎么不容易?”我奇怪的說:“連老六這猴子,我都听他的。”
  “你并不听我的,”他看我,“我沒有資格叫你听我的。”
  我笑了。
  他以前是這么自信,為了芝麻綠豆的事,總要批評我,或者在當時,也是一种自卑感吧,如今他、點信心也沒有了,無論在說什么,都得罪怪自己一番。
  我支開了話題。“离開這里,到歐洲走走嗎?”
  “這里是什么地方?”他問:“好過倫敦几百倍。”
  “華斯渥夫的湖區啊,”我答:“找不到麻將搭子的,有什么好?合我跟家明就是了。”
  “他今日不回來?”
  “他在牛津開會。明天我們在蘇黎世見。”
  “結婚前夕,也不見面?”
  我笑,“結婚有什么稀奇?你應該最明白。你對于結婚,經驗丰富,結婚不過如此。不過人家說如意郎君,他真可以歸于那一類。”
  雪越下越大,我們走到屋子后面,那屋子真像童話中女巫用巧克力搭的陷阱,專門引誘孩子進去的。窗口的燈光亮著,有無限的溫暖。
  以前我在傍晚,看著無數亮著燈的房子,心中就想:每個人都有一個家,每一個人,我的家呢?一點安全感也沒有,每次离開他,他反而送一只箱子到青年會來,一點不稀罕,并不會放棄再接再厲的刺激我一下。如今身在异國,看著這一層租來的房子,卻有种舒坦的感覺。
  我又看春身邊這個男人,不不,我不怪他,他是過去的事了,家明是現在与將來。他還是一個好人,但凡沒殺過人放過火的都是好人,我不大計較,誰好誰坏跟我有什么關系?他或者對我好,或者對我不好,他承認与不承認,在多年前簡直太重要了,如今,如今算得什么妮?
  我們回到了屋子前面去。
  “真美。”他說。
  我只簡單的說:“英國再美,跟瑞士是無法比擬的,完全是平面与立体。”
  我開了門,又回到屋子內,我脫大衣脫靴子,伸伸懶腰。一揚手,發覺左手上的訂婚戒子的确閃閃生光,梨型的鑽石的确有它的美麗。然而也不是我挑的,又是家明的主意。
  他問我:“英國男人如何?”
  “我不知道,”我笑,“我并沒有你想像中的風流,我跟英國人不大來往,中上階級,高攀不起,中下階級,犯不著吃虧,我是一向憎人富貴嫌人貧的。”
  “總有喜歡你的男孩子吧?”
  “那自然。”我坦白答:“記得有這個同學,才廿歲呢,喜歡得我离了譜的,每個周末煮飯給我吃,他跟別的女孩子說話,被我見到了,他先害怕,走過來求我不要生气。我說:“我干嘛要生气?”他說:“你愛我就會生气了。”我奇曰:“我并不愛你呀!”他很傷心。他很窮,但是盡了心盡了力。圣經上說,窮寡婦奉獻的三個銅板也是好的,我很記念這孩子。當然你知道,感激是感激,戀愛是戀愛,結婚是結婚。”我停了一停,“我不懂戀愛,可是明天居然就結婚了。”
  他自己倒了拔蘭地喝,兩眼紅紅的。
  我說:“別多喝了,我記得你的胃不大好。”
  “租這屋子住,一個月要多少?”他忽然問。
  “屋主人只租給熟人。”我歉意的說:“你可以買一幢,很便宜的,几十万港幣,香港低級住宅區价錢。”
  “几十万港幣?”他笑了起來,“我哪里有這個錢,我賺了半輩子,他們用了我半輩子。”
  我說:“別怪他們,當然是你情愿的。”
  他坐在火爐前,他現在不快樂了。老實說,就算他在以前,也沒有任何快樂的理由,只是現在他忽然思想起來,一個人做事,是不能想的。
  我說:“夜了呢,你赶不上車了,請在這里宿一夜,反正明天十一點左右我也是要走的。”
  “好的。”
  “假如你不介意,我想把行李收拾一下,”我歉意的說:“你知道我現在做人,做到哪里是哪里,沒有什么打算,跟以前是不一樣了。”
  “我幫你忙。”他說。
  我們上了一層樓,到了平坦寬大的臥室。
  我把箱子取出來,打開衣柜,把衣服都放進去。這套箱子真要比里面的衣服要貴,當初買的時候,想到它們遲早是要給机場人員扔來扔去的,未免有點心痛。可是真結實,用了這些日子,竟一點也沒損坏。
  他幫我把衣服放結實了,拉上箱子的拉鏈。真奇怪,仿佛我們同時在整理行李,同時打算离開。以前我多么希望可以跟他去旅行一次,總沒有机會。其實沒有也罷了,我的興致跟他是不一樣的,喜歡的東西也不同,即使當年跟他結了婚,結果也不過如此罷了。
  我整理行李是最簡單的,只要把東西扔進去,關得上箱子就可以了,其他是不管的。
  然后我把化妝品也堆到化妝箱里去。箱子一只只排列著,合上去仿佛很有气派的樣子。
  我抬頭問:“要吃宵夜嗎?肚子餓了吧?”
  “不,我不餓。〕他說。
  我安慰他,“你有什么煩惱呢?香港五百万人,有几個像你?你還煩,沒有不煩的人了,回去好好的工作,找個對象,這一回要真正的對象,不是亂七八糟的人,碰上誰就是誰,不是我教訓你,我也沒資格教訓人,過一陣子,你就沒事了。每個人生活都有高低潮,我是极之被動的一個人,臨到什么是什么,可是我是女人,做女人總還容易點,做男人是難的,做得像你,也很好了。”
  “謝謝你,真沒想到你會變得如此圓滑,可是我知道我是什么人。”
  我說:“罷了吧,你一下子悲觀成這樣,真叫我也悲觀起來。”
  他問我:“現在什么時候?”
  我奮了看表,“十二點了。”
  “有沒有車子?”他問我。
  “可是最后一班火車早開出了,我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你了吧?”我說:“講好在這里睡一夜的。”
  “不不,我不可以在這里住的,我想我還是要走了,謝謝你招呼我,謝謝你。”他說得很忽忙,忽然改變了主意。
  我沒有留他,我很尊重他的意見,他是男人,就像當年,他要走,就走了,留他做什么呢,英國人說,大海里不知道有多少魚,大的小的。即使決定不釣魚了,也可以生存下去。
  故此我并沒有問他打算上哪里去,他能活到這個歲數,自然知道他該怎么做,于是我起立送客。
  我說:“謝謝你來看我,這么匆忙,真不好意思,而且沒有什么招呼,我一向不懂招呼人,你是知道的。”
  他沒說什么,他只是搖搖頭,便走了,自己開的門,自己走了。我覺得奇怪,因為他是一個有始有終的人,事事要做得漂漂亮亮的,現在居然這樣子遠道而來,不聲不響便走掉了,可見他實實在在是變了。
  我立在窗口看他走下小徑。他走到什么地方去呢?不是与我有關系的。
  我明天要結婚了,明天是我結婚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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