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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識世杰,是在一條游艇上,當時他是有女朋友的。 他的女朋友很美,很驕傲,很富有。 我記得我由世杰的朋友帶上船,因為不見熟人,所以獨自坐在一角發呆,看他們游泳滑水。 世杰的女友皮膚深棕色,身裁無懈可擊,穿狄奧一件頭泳衣,戴只十八K金蚝式勞力士女裝表。這個女孩子就是所謂“金色女郎”。 我很羡慕他們這班年輕人,無憂無慮。你知道,含著銀匙出世的人是与眾不同的。 雖然我也不差,到底要靠月薪過日子。 那日陽光很好,我去游泳唯一的原因是被女友教訓一頓,她冷笑說:“你又想要男朋友,又懶,不肯出來交際,心頭又高,告訴你,出來走走,未必要了你的命,也許什么人對你有眼緣,看中了你,那才好呢,也不必天天朝九晚五,手停口停。” 她說得很有理。 換上泳衣,自問身裁是不錯的,可惜我缺乏自信,如果我有一個醫生男朋友,或是律師男朋友不停地向我獻殷懲,我的身份自然頓時升高。 女人沒有男人陪襯行不通。 可惜我自尊心強,只肯在工作方面花力气,不肯努力釣金龜,我覺得婚姻是緣份。你知道,命中有時終須有。 所以世杰說:“我覺得你連坐在那里,都處處透著一份心高气傲。” 他就是喜歡我這一點? 世杰是個年輕的建筑師,長袖善舞,出身不錯,但他自己善于經營,所以不必靠家中餘蔭,比起其他那种第二代,的确爭气很多,并且也能了解我的環境。 世杰沒多久就打電話約我出去。我自然很樂意赴約——當我有空的時候。我不習慣遷就別人,即使他是未來的飯票,他還得遷就我。 當時我想:像世杰這种高級王老五,平常約會的女孩子不知凡几,我不過是芸芸眾生之中的一個,何必巴結他把熱面孔去貼他的冷屁股,我的天性不俗:來得自然,誰會把白色武士往門外推,但要我苦苦去追求,我還是自己捱完算數。 所以我有空便說有空,沒空便說沒空。与世杰出去不過是与一大班人吃飯喝茶,也沒怎么說話。 我相信自己的態度是大方的。 世杰告訴朋友,“這妞的脾气不好,倔強,但是她很可愛,是合乎中庸之道的,千金小姐太難侍候,小家碧玉又帶不出來,她剛剛好。” 由于他看中我,我漸漸失去很多平時的朋友,單獨与他來往。他予我一种安全感,因為他是掙扎出身的,有什么大風大浪,他擔當得起。 世杰帶著我到處走,沒多久我便成為他的“半正式”女友,至少旁人是這樣想,我也很滿足。 我們并沒有計划結婚。結婚是很遙遠的事,在今日,廿五歲的女人并不算老,倒是世杰,他卅三歲了,家人常想他結婚。 他家里人對我相當滿意,因為我念過大學,有正當職業,而且真的很不計較,也沒有不清不白的“歷史”。 我也取笑過世杰,“你不是很喜歡与一些女明星來住嗎?想做“公子”?” 世杰真的約過她們上街。 我們來往約半年,除辦公之外,我把一切活動都放棄來遷就世杰,我不是不愿意的,跟自己的男朋友上街,總比跟一大堆不相干的人一起哄較為有趣得多。 可是我始終沒有愛上世杰。 他會是一個很好的夫婿,但絕不是好情人。 他缺乏生活情趣,不懂藝術,衣著品味認真普通,是,人沒有十全十美的。 半年之后,有一日下班,我看到他在對面馬路与一個女孩子同行。那個女孩子是我第一次見世杰,在游艇中見過的那一位。 她穿白色衣裙,頭戴白色小帽,淺紫色涼鞋。她是那么美麗,令人瞠目結舌,我忽然心酸起來,我怎么与世杰交涉呢?信不信由你,我們相處半年,始終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互不拖欠,但是這种感情進化下去,誰也不知道會到達什么地步,現在才有一點點影子,就被人破坏了,心中甚是憤憤不安。 我一聲不響的照常上班,但是世杰不打電話來約會,我便沒有地方可去,我心中有數,表面上依然裝得閒閒的,并不在乎,但是下班沒他接,我自然不用急,慢慢收拾。 坐我對面是一個叫阿良的男孩子,他姓張,生得很厚道,你知道,一個月賺三千多元,還得養家,母親嚴得不得了,非處女不能進他家門的那种老太太,難怪他找不到女朋友,外邊坐的女秘書他又從來不惹的,倒是個規規矩矩的好人,也就是個規規矩矩的好人。 我對他沒有惡感,他個性誠懇,高高大大,小眼睛厚嘴唇,拼在一起不難看,另有一股憨態,老像個賭气的孩子,笑起來很開朗,并且言語風趣。 是星期六,他問我:“怎么?沒有節目?” 我聳聳肩,伸個懶腰,“打算回家睡懶覺。” “男朋友呢?” “你怎么知道我有男朋友?”我反問。 他笑笑,“我見過,是個建筑師,香港仔一批新建的房屋,就是他設計的,是不是?”雪白的牙齒。 “很普通的朋友。”我說。 “很年輕有為,”阿良說:“常常來接你的。” “來接我也不一定是男朋友,即使一星期見我五次,還有兩天可以見其他的女人。”我微笑,“這年頭又不比從前,約會女孩子還得負責任?” “哦,”他恍然大悟,“那么我是老土,我總覺得對人家沒誠意,不可亂約人家。” 我收拾好桌面的東西,“我要走了。” “我可以請你去喝杯啤酒嗎?”他問。 “阿良,”我笑,“你才說,沒有誠意,不要約人。” “我有誠意,絕對有。”他看牢我,“可以去喝杯啤酒嗎?” 星期六,無聊。 “OK。”我說。 奇怪,阿良給我一种舒适感,說話可以無邊無涯,愛講什么便講什么,我的態度也輕松得很,大口喝啤酒,炒豆一把抓起往嘴邊里塞進去,笑得前仰后合。 忽然我發覺与世杰相處非常不快,簡直“不可多說一句話,不可走錯一步路”。 我挽著啤酒杯問自己:你真想嫁世杰這种人?只為了生活安定?真為結婚而結婚?我自己都呆住了。 我本是自由奔放的人,相當個人主義,我可不可以一輩子遷就世杰?況且他也不見得立刻要娶我,放棄其他的女孩子。 阿良問:“在想誰?男朋友?” 我笑。“阿良,你認識我也有一兩年,我是不是那种人?我是個心腸如鐵的職業婦女。” 阿良凝視我,“是嗎?在我走之前,我要好好看清楚你。” “走?我吃一惊,“你走到哪里去?不在公司做?另有高就?快說個明白。” “不不,”他仍然是那個誠懇的笑容,“我一家不過是要移民到加拿大去。” “移民?為什么?”我問:“有什么好處?” “也不是說好處不好處,香港太擠逼,太緊張,不要想像十年后如何,目前已經吃不消。” 我不以為然。“一走了之?我不希望這么做,稍有自尊心的人都不愿寄人篱下,華僑是最最可怜的。” “可是香港也不過是殖民地。” “到底是中國人的土地。”我辯說。 他搖搖頭。“不,華僑并不可怜,事在人為,各人做法不同。” 我瞪著他,含笑說:“年紀輕輕,充滿逃避思想,不肯在香港面對現實,好好競爭,到那种北大荒去一日謀三餐,苦死人。” “是,”他承認,“香港充滿机會,但我個性不喜競爭,我喜歡隱逸安樂的生活,閒時公園散散步,看看電視,抹抹車子,做一份收入夠用,并且自己喜歡的工作,如此而矣。” 我默然。他真是坦白。如果世杰也肯把他心中的事告訴我就好了。認識世杰半年,我沒有收過他半件禮物,也沒有得到過任何應允,我其實連做他朋友的資格也沒有,我不過是一個永遠等他電話的女伴。 我很為自己不值。但是誰叫我有弱點叫:虛榮。 這次我忽然想得水晶般清澈。 “你很反對吧?”阿良問:“我知道你會覺得我沒出息。” 我搖搖頭,“阿良,各人的興趣不一樣,我有什么道理干涉你?” “我比不得你的男朋友,他年輕有為,在社會上地位爬得很高,而我不是,我只是一個平凡的人。” 我怔一怔。“你怎么如此說?阿良,況且世杰并不是我的男朋友,他女朋友多得很。” “他女朋友多得很?”阿良無限詫异,“有你還不夠?我覺得你是最最好的。”他沖口而出。 我呆住。阿良漲紅了臉。 世杰永遠不會對我說這种話,他的精打細算,他的縝密,他不做任何對他無益的事,世杰太生意眼,太清醒,當然,他不介意缺乏生活情趣,但是我跟他過日子,同樣地犧牲,就不值得了。 我決定与世杰停止來往。因循對他不好,對我也不好,我如果一直以他的女朋友身份出現,拖下去拖下去,有啥意思? 罷罷罷,我把自己的虛榮估計太高,我情愿做個窮希僻士也免得精神痛苦。 我喜歡穿平底靴子,牛仔褲,坐在公園當中吸煙,看天上白云飄過,看秋葉落下。我真是個胸無大志的女人,根本沒心思高攀人家去做闊家少奶奶。 阿良說:“你倦了,有點心不在焉,我送你回去吧。” 我把啤酒喝完。“你什么時候离開?”我看著他。 “我會想念你的。”他說:“我們同事好多年了。” “謝謝,能夠被想念總是好的。”我說著也不禁有點茫然。 “如果你路經加拿大,會不會來探訪我?”他問我。 我搖搖頭,“我很難會到那地方去,我只喜歡歐洲。” “如果我寄飛机票給你呢?”他問。 我嚇一跳,“我們不會有這种交情,机票說貴不貴,也是一筆錢,心領了。” 阿良又說:“我會想念你的。” 我拍拍他膝頭,“我們走吧。” 回到家,我的感覺极佳,隨即有點擔心,我一直不知道坐對面的阿良心中會有這么复雜的念頭,很明顯地他對我有意思。 他是一個好人。 一個好听眾。 很遷就我。 与他在一起,大大小小事我可以作主,點菜、喝咖啡、買東西。阿良對我實在很好,甚至買一個飯盒,也照顧到我,我一直以為我們是同事,現在他要走了,心事也說明白,選擇在我。 我把選擇放在眼前: (1)世杰。我不愛他,他不愛我,但是基于兩個人的現實需要,結婚也是有可能的。我可獲得做建筑師太太的榮幸。 (2)阿良。跟他到加拿大小鎮去過沙漠般日子,但志趣相若,未來不可卜,他不會令我餓肚子。 我歎口气,兩個選擇都不高明,但又有什么辦法?睡吧。 星期日。世杰沒音訊。世杰大概与黃金女郎重修舊好。我不覺得奇怪。她比較配他。” 我獨自在房中練習。一個星期沒見世杰,他并無交待一句。由此可見半年交往不值一文。 倒是阿良打電話來找我。 “問候你,”他說:“沒出去?” “呵,沒有。”我說:“你好嗎?” “能來看你嗎?可以到你香閨來稍坐?” 我心情不大好。“改天吧。”我還在笑,“星期一見。” “星期一是公眾假期,我們不能在寫字樓見,你會出來見我?” 我實在有點感動,我必需要報他“知遇之恩”,現在的男孩子怎度肯對一個普通的女子如此懇切? 我說:“星期一,請早上十時到我家來。” “好,我星期一來接你。”他愉快地挂上電話。 電話隨即又響起來,我想,這小子忘了問我的地址。 打來的卻是世杰。 “呵,世杰,好嗎?”我很冷淡,他不見我,我一樣好好活了一整個星期,連眼睛也沒紅過。 “我們一星期沒見了。”他說。 “是,”我客气地,“好嗎?”因為我對他再無所求,自尊心完全恢复,聲音很動听很具魅力很自由。 他沉默一會儿,“你為什么不找我?” “不大方便,”我說:“你不想見我,我不便勉強。” 他強笑一聲,“你知道,我一個朋友自紐約回來了。” “听說過。”我說:“我知道有這么一個人。 “我得陪她,對不起。好久沒找你。” “呵,沒關系,誰比誰重要,你最清楚。”從前我并不敢頂撞他,但現在不同,反正我是配角,配角有配角的做法。 “明天出來好嗎?” “明天,約了人。”我說:“世杰,我們改天再約吧,再會。”我不耐煩地挂上電話。 他是億万富翁或是皇帝又有什么用,他又不愛我,又不打算提拔我。仰人鼻息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我樂得在我自己青菜淡飯的世界里自得其樂。 世杰喜歡我穿旗袍著高跟鞋,喜歡我熨頭發,喜歡我脖子上挂串珍珠作淑女狀,我覺得很累,這不是我本來面目。男人都喜歡女人為他們改變作風,顯得他們有影響力,除了……阿良。 他真是個好人,懂得尊敬別人。 我們并沒有楊帆出海,到鷹巢夜總會跳舞,在嘉蒂斯吃法國某,我們——信不信由你,坐在漆咸道的小公園里談話,一說好几個鐘頭。 小公園內一點風也沒有,印度人很多,小孩子在滑滑梯,我与他東南西北無所不談。要离開這個地方了,這個地方往往變得很動人,很值得留戀。 我說:“印度女人与印度小孩最美,看他們的眼睛便知道了,看仔細沒有?” 他點點頭,“女人与孩子永遠是美的。” 我說:“阿良,你會做一個好丈夫,你知道嗎?愛孩子与愛女人……太重要了,將來誰嫁你是有福气的,這些年來,你在香港竟沒有一個女朋友?” 他搖搖頭。 我歎口气,“阿良,你的眼界可能太高了一點。” 他問我,“要吃冰棒嗎?” “要!那种原始的果汁冰棒。” 他笑笑,走過去買兩條,遞一條給我。 阿良不住的注視我,我的眼睛与他接触,他又轉過頭去,我忍不住笑問:“看什么?研究我臉上哪一部份整過容?” 他不好意思。 隔很久很久,天色漸漸暗下來的時候,他說:“你到加拿大來,好嗎?那里有很大的公園,我們可以坐著一邊聊天一邊吃三文治,你愿意來嗎?” 我馬上听出來了,他的語气很逼切,決不是普通的邀請。我沒有回答。事情來得太快,我一點也不知道他對我有意思,我沉吟著。 他又說,“我總是等你的。” 我很感激,但說不出話來,太陽終于在城市的西邊落下,在這個人口稠密,沙塵滾滾的大都會里,一個男人愛上了我,而我竟不知道。 在香港談戀愛是困苦的,我明白,在香港這環境默默地眷戀一個人而不讓她知道,跡近高貴,這到底是一個什么都講速度的商業社會。 我握緊阿良的手。 星期二,世杰在中午約我吃飯。我去了? 一坐下來他便說:“那個人不過是坐你對面的小職員,你用他來气我?大可不必,我是不受激將法的。” 我看世杰一眼,喝一口水,“我知道。” “知道就好。”他說。 “還有什么話嗎?”我問:“我可以點菜嗎?” “點吧。” “我要鵝肝醬,燒牛肉,糖醬布甸,加許多雞蛋露。” “你會發胖的。”世杰警告說:“穿不下衣服。” 我說:“那是我的選擇,過去半年內,次次吃飯陪你吃淨雜菜沙律,連芝士醬都只准放兩匙,嘴巴淡出鳥來!” “你說什么?”世杰惊問。 “淡出鳥來!很粗,是不是?”我瞪眼,笑,“嘖嘖嘖,世杰,你以后都不會把這种女伴帶去大場面,真可惜。” 世杰凝視我,“這是對我的懲罰? 我搖搖頭,“這是我本來面目。” “我相當不喜歡你本來面目。” “你沒有必要喜歡,世杰。”我舉菜大嚼,“我們的“黃金女郎”好嗎?” “好。她自紐約回來了。” “恭喜你。” “她离了婚。”世杰說。 “喜訊,或者你們可以再重頭開始,”我說:“她适合你。富有、美麗、聰明——同樣羽毛的鳥聚在一起。” “你在暗示我別再騷扰你?”世杰問。 我問:“你不會忽然轉變主意愛上我吧?”世杰一怔。 “我知道,女人都喜歡問這個問題,”我聳聳肩,“其實世杰,你早在十五年前就把你一生中的每步棋子計划妥當了,我并沒有占什么重要的地位。”他凝視我。 “我本身是個小職員,”我說:“我只好安份守己,跟小職員來往。你別說,有時候小兩口子過平凡的日子,看電視吃三文治,也很快樂的。世杰,你或者已經擁有一切,但是你快樂嗎?你不屬于任何人,也沒有任何人是屬于你的,你不覺得寂寞?” 我說得很誠懇。世杰沒有反感,他只是沉下了臉。 “世杰,別算得太絕,別老只顧往上爬,你已失去了气質,你很俗。” 他變色。 我歎口气,叫杯奶茶,放四粒糖。一口喝完甘香的茶,我站起來。 “謝謝你,世杰,謝謝你。” “我送你回去。”世杰說。 司机在門口等他,開著平治六OO。 才三條街,走路比車子兜駛更快,不知怎地,坐在車子,我覺得如坐針氈。 我轉去跟世杰說:“我對于年輕富翁一點反感也沒有,我只是不想做你的周日女郎——每到周末,你約的又是另外一些人,每當你忙的時候,优先的又是別的人,因為我永遠是擱在那里的,是不是?” 他沒有說什么?司机把車子停下來,我落車。 我急于想知道阿良吃什么飯盒。 “叉燒飯。”阿良說。 “很好吃吧?” “味道還不錯。”他說。 “吃多點,加拿大肯定難吃得到。”我笑。 “你与男朋友重修舊好了嗎?”阿良問:“他們說他開平治六0O來接你出去。” “他從來不是我的男朋友。”我說:“真的。男朋友是另外一回事。” “男朋友的定義是什么?” “噢。是你相信的人。是說話有交通的人。受了委曲向他訴說。共同計划將來、互相依靠、互相坦白、互相了解,他一點都不合條件。”我聳聳肩。 阿良抬起一條眉毛,“你才發覺?” “是呀。”我說:“我才發覺,還不太遲。”我笑。 “你看上去不像失戀。”他說。 “從來沒有過的東西如何失去呢?”我反問。 “你否認跟他戀愛過?” “從沒有。”我說。 “你為何跟他約會?”阿良很詫异。 我遲疑地說:“因為我虛榮,貪圖他是個建筑師,嫁他可以享福做少奶奶。” 阿良笑了。我不在乎,他不會取笑我。 “很坏是不是?我一定是瘋了。”我也笑。 “我們下個月就走了。”他宣布。 “乘船?”我問。 “是。我通知公司,我將做到离開前一日。”阿良說。 “我們都會想念你,真的。”我說:“准我來送行?” “我可以寫信給你嗎?”他問。 “當然!阿良,我會先寫給你。”我說。 他連忙把地址交給我,我看一看,小心納入口袋中。 他眼睛有點紅。 我把下巴擱在寫字台上,台面的玻璃是涼涼的。我小心翼翼地說:“阿良,年底我會有兩個星期的假,我很喜歡雪,你想加拿大的雪景是否會很動人?” 阿良馬上抬起閃光眼睛,他很激動,但壓抑地說:“我想雪起碼會有六寸厚,”他的語气同樣不必要地謹慎,“我們早已買好房子,有四間房間,如果你來,千万住在我們家。” 我想一想,“那自然,我愿意。”我們又握緊手。 星期六。 世杰來電話。“英美同學會在希爾頓有舞會。” “哦。”我說。 “今天是星期六,我特地邀請你。” “證明我也有机會做周末女郎?”我諷刺的問。 “去嗎?我來接你。” “好。”我說。 世杰開車來接我,我很恍惚。 也許阿良有事會找我。電話響了又響,沒人接听,他會失望。我對阿良非常歉意。奇怪,以前我對約會的態度一向是“先到先得”,但是阿良對我實在太好,他的時間表完全為了遷就我而設…… 世杰說:“你這件旗袍很好看。” “謝謝。”我說。 阿良還沒見過我蓄意打扮。趁他未走之前穿件旗袍給他看看。 到了“鷹巢”,所有留學生与非留學生都到齊了,滿堂紅,爭著把舞伴拿出來獻寶,也有單身來的男孩子,眼光四處溜,挑揀他們喜歡的女郎。場面繁華熱鬧得不堪。 我很沉默。 我心中构思一幅圖畫:异鄉的小鎮。愛我的人。誠懇踏實的生活。 我轉頭向世杰說:“我累了,我想回家。” 世杰臉上變得煞白。 “真抱歉,世杰,”我真的內疚,“我竟一直不知道我需要的是什么。” “我送你回去。” “不,”我按住他,“我自己會得叫車走,世杰,你留在這里。謝謝你。” 世杰苦笑,“謝什么?” “一切。”我轉身就走,不敢再看世杰的表情。 我在電梯里看表。八點鐘,回家還來得及听阿良的電話,內心安樂一點。 我們或許可以去散散步,看場電影,天气涼了,走在路上蠻寫意的。我微笑起來。 ——本書由Wgg和Flying提供,月朗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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