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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葛警長在他辦公桌后面怒目地看著我說:“坐下來。”
  我拉過一張椅子坐了下來,施警官遠遠地也找了張椅子坐下,把腿架在一起。
  建筑物之外天剛破曉,東方天邊云彩鑲上了一條橘紅色的金邊,給沙漠更美的金黃色,但給警長臉上增加的恰是鐵銹的樣子。室內燈光反比應有的為灰白,有霧狀。
  葛警長說:“你的名字是賴唐諾,你自己說是私家偵探。”
  “完全正确。”
  “你管柯氏私家偵探工作。”
  “對的。”
  “你是昨天下午乘飛机來的。”
  “沒錯。”
  “你一來就惹了很多麻煩。”
  “沒有。”
  他抬起眉毛,諷刺地問:“沒有?”
  “沒有,很多麻煩惹到了我。”他看看我,看我是不是在玩小聰明。”
  “你把施警官引進一場打斗,和仙掌斑管吃角子老虎的人大打出手,又和一個姓耿的人在大街上鬧事。”
  我說:“仙掌斑俱樂部的侍者揮了我一拳,他報了警。施警官只好去調查,至于大街上的事。一個家伙無理由的攻擊施警官和我。警察十分勇敢,但那家伙出手太快。”
  我偷偷用眼角看看施警官,他在微笑,顯然他滿意打架的場面如此解釋。
  葛警長另換一個方向問:“你昨天曾拜訪荀海倫?”
  “是的。”
  “你哪里得來她的住址?”
  “偵探社一位雇主交給我的。”
  他想說什么,改變主意,看看桌上的備忘錄,突然抬起頭來說:“耿哈雷是她的男朋友,是嗎?”
  “我怎么會知道。”
  “看起來像不像呢?”
  “我怕我沒有資格來做決定。”
  “你是乘9點20分車去洛杉磯的?”
  “是的。”
  “你好不容易赶上,差點赶不上吧?”
  “誰說的。”
  “你几點鐘上的車?”
  “車上進站我就上車了。”
  “你說你早在車站等,車上進站你就上車?”
  “正是如此。”
  “賴,你仔細想一想,我們要的是真正的答案。”
  “我看不出我什么時候上車對你有什么關系。”
  “你還認為你上車時間沒有錯?”
  “沒錯。”
  “你不是火車快開你才赶到?”
  “不是。”
  “你赶到車站,不是火車已進站相當久之后?”
  “不是。”
  “火車一進站,你立即上車?”
  “當然我先要等几個旅客下車,這可能要1、2分鐘。”
  “當時你就站在月台上,等候這些旅客下車嗎?”
  “沒有錯,我就在月台上,火車旁。”
  “你說你9點零5分到的車站?”
  “我9點到的車站。”
  “在車站哪里?”
  “我站在月台上,相當涼。”
  “喔。”他說,好像抓到什么把柄似的:“你不在車站里面?”
  “我說過在車站里面嗎?”
  他不悅地說:“你在站外等著?”
  “沒錯。”
  “等了多久,火車才進站?”
  “沒太注意,5分鐘—一也許10分鐘。”
  “見到什么熟人嗎?”
  “沒有。”
  警長對施警官說:“把巫家人請進來,皮爾。”
  施警官走向通到南道的門,我向警長說:“我已盡量答复你的問題,是否請你也告訴我,這是怎么回事?”
  通向南道的門打開,住在荀海倫隔鄰公寓的那位太太走進室來,走在后面的是她先生,他們看起來一晚未睡,臉上的表情很嚴肅。
  警長說:“你認識巫先生,巫太太?”
  “我見過他們。”
  “你最后一次什么時候見到他們?”
  “昨天。”
  “几點鐘?”
  “不太記得。”
  “昨晚8點半以后,見過他們嗎?”
  “沒有。”
  警長問:“這位先生說他在車站徘徊,等候9點零5分的火車進站,你們有什么意見。”
  問題是由巫太太來回答的:“絕對不可能,我告訴過你他不可能先在那,他唯一能乘這班車离開的方法是死赶活赶,最后一秒赶上,火車快啟動前,我們還未离開月台。”
  “你們可以确定他沒有先到那里?”
  “絕對可以确定,我們談到過他,他要是先在那,我會看到他的。”巫太太确定地回答。
  “你們什么時候到的車站?”
  “我想是9點差5分或10分,我們約須等10分鐘火車才進站,火車進站是准時的。”
  葛警長對我說:“你看。”
  我說:“我可以抽煙嗎?”
  他非常不高興,施警官微笑著。
  葛警長對巫太太說:“這人說他在車站外涼涼地站著,等候火車進站,你們在哪里?”
  “我們在站內一會儿,而后走到外面在月台上等候,我們看火車上下來的旅客,我們也看到上車的人。不是我在管閒事,只是看看什么人上下車,我只是用我的觀察力而已,沒別的意思。”
  葛警長轉向我說:“怎么樣?”
  我擦一根火柴,把火點著香煙的一端,深深吸口煙。
  巫太太急于自動提供意見:“荀海倫對這位年輕人非常有興趣。假如你問我,我正好知道荀海倫為了這位年輕人,昨晚上和她男朋友大吵了一架。”
  “你怎么知道是為了他?”葛警長問。
  “在我公寓听隔壁說話清楚得很,何況他們彼此喊叫,都把聲音提得很高,他說她對這個人太好,她說要對他好也沒有什么不可以,她又沒有賣給耿先生。耿先生要給點顏色給她看看,說她實在不應該泄漏太多消息給賴先生。然后他用了一個奇怪的名詞——說她是什么特別東西。”
  巫先生補充了她沒听懂的名詞:“叫她是個‘瓜仔’,也就是出賣同伴的告密人。”他不太有興趣地說。
  “你听到了?賴。”警長問。
  “听到了。”
  “有什么話說?”
  “沒有。”
  “你不否認?”
  “否認什么?”
  “他們為你吵架。”
  “我怎么會知道?”
  “你還說你在車站?”
  “我告訴過你我在車站。”
  “這些人證明你不可能在車站等候,不可能火車一到你就上車。”
  “我也听到了。”
  “那怎么樣?”
  “他們有權說他們的,如此而已,我可是在車站等車來。”
  巫太太說:“我是絕對确定的。”
  施警官說:“等一下,巫太太,你到車站目的是去見乘這班車途經這里的几個人?”
  “是的。”
  “從東來的朋友?”
  “是的。”
  “你們急著見他們?”
  “當然,否則我們何必去車站。”
  “他們很興奮?”
  “不見得。”
  “你們知道火車什么時候到?”
  “是的。”
  “几點鐘离開公寓?”
  “9點差20分。”
  “走到車站?”
  “是的。”
  “如此會比火車進站早15分鐘?”
  “沒錯,所以我告訴你,我們先到車站,要是有人先在車站我們會見到。”
  “為什么那么早去車站?”
  “我們要确定見到老朋友。”
  “你知道會在車站等15分鐘,我看你們為了要見老朋友太興奮了。”
  “期待很久是真的。”
  “火車一進站你們開始找他們?”
  “我們在人群中望來望去沒錯。”
  “你們朋友呢?”
  “就站在車廂口。”
  “你們大家就一在車上,一在月台,來個久別重逢?”
  “我們是聊天,互相問候。”
  “你們朋友不能在這里住一夜?”
  “不行,他們因公去洛杉磯,還有其他人團体行動。”
  “你們一直聊到車站通知火車要開了?”。
  “是的。”
  “于是他們回進車廂。”
  “是的。”
  “你看到火車离站,還是就走了?”
  “我們走了,但是火車也立即离站了。我們出車站時听到火車開動的聲音,我們站著看到服務員關車廂的門。”
  “那是指你朋友那節車廂的門?”
  “是的。”
  施警官看著警長,沒說什么話。
  警長蹩眉看看我又看看巫太太,眼光又掃向巫先生問:“巫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羅伯,四維羅,伯爵的伯。”
  “你昨天和太太在一起?”
  “是的。”
  “她說的每~件事你都同意嗎?”
  “嗯,嗯,也差不多是這樣。”
  “那些地方又不盡相同呢?”
  “喔,我同意她所說的,沒錯。”
  “你個人意見,會不會這位先生是在車站,而你們沒有看到他?”
  “當然,還是有一點點可能性,一點點。”
  我說:“我有沒有權利問一下,你們忙了半天是為了什么?”
  巫太太說:“什么呀,你難道還不知道,他們——”
  “可以了,巫太太,這里沒你事了。”警長說。
  巫太太怒視他道:“你也不必過河拆橋,我只想告訴他……”
  “我會告訴他。”
  “他也會從報上看到,這又不是特別机密,我——”
  警長對施警官做了個手勢,警官巨大的身軀站起來,對巫家夫婦說:“好,兩位可以了。”
  “讓他們回家。”警長說。
  施警官對他們說:“你們可以回家了。”
  “我看也應該放我們回家了!把人家半夜三更拖起來,弄到這里—一”
  “叫他們走!”警長喊道。
  施警官推著他們一起出去,順手把門關上。
  警長看著我說:“賴,看起來對你大大不利。”
  “顯然是有人被殺了,什么人死了?”
  施警官開門進入,又把門關上。
  葛警長低頭看桌上的筆記本,拿支筆做了些記號,又把筆插回口袋,對我說:“耿哈雷昨天晚上被開槍殺死,時間是9點差一刻和9點25分之間。”
  “真是不幸。”
  他們兩個人同時注意看著我,我再也不多開一句口,也不給他們看到任何臉部變化。
  “那個和他同居的女郎溜得無影無蹤。”葛警長自動說。
  “那女郎和他同居嗎?”
  “至少他經常在她公寓里。”
  “差別很大呀!”我說。
  “耿先生被殺前不久——我們算它不到兩個小時之間好了,你去拜訪那女郎。耿先生和你不太愉快,吵了一架。你离開后,耿先生說女的愛上了你,他妒忌。他說女郎想要外出和你相會,她賭咒沒有這會事。她外出,她和你相會,耿跟蹤她,你們為女郎打了一架。我想你們說好逃离耿先生到洛杉磯見面,她可能還在你們說好幽會的地方等你。”
  “我對你的推理,沒多大興趣。”
  “你在辦理一件案子,你的雇主也在這里,按理你至少還要在這里2、3天。”
  “什么人說的?”
  “理當如此,柯太太也在這里。”
  “我在辦的案子是找一個自洛杉磯失蹤的人,線索是從洛杉磯開始的,我當然要回洛杉磯。”
  他沒理會我。“你昨晚突然宣布要第一班車回洛杉磯,你离開到火車站很近的旅館那么早,你有動机,有理由,也有机會去殺耿哈雷,你倒說說看,我這樣想有理由嗎?”
  “他在女郎的公寓被槍殺的嗎?”我問。
  “是的。”
  “你怎么會把時間算得那么准,但是還在相當長的差距。”
  “巫家人始終在家,直到他們去車站和車上來的朋友見面。他們离開車站也直接走回公寓。他們沒有听到任何聲音——沒有鄰屋公寓的任何聲音。他們連吵架聲都听得清清楚楚,當然有槍聲一定會听到。所以槍殺發生時間,一定是他們不在家,去車站的時間。”
  “除非巫家人在說謊。”
  “他們為什么要說謊?”
  “也可能他們不喜歡這個姓耿的,早想等個机會做掉他。尸体什么時候發現的?”
  “午夜之前不久。”
  “也許他們回家。當時耿哈雷也許在女郎的門口,他們吵起來,也許他們進女郎家找他,把他殺掉。假如你把他們也算成嫌疑犯的話,謀殺時間不就是20點前任何時間都有可能了。”
  “听起來不順耳。”
  “你說是我殺死他,我也不太順耳。”
  “你在接近這女郎?”
  “我在接近几百個漂亮女郎。”
  “這一個甚至為她打一架也愿意。”
  “我是辦案。”
  “我知道。”他用指尖摸著下巴:“你責任感很重。”
  “我要接一件案子,就希望能偵破。相信你也如此。”
  “當然,目前這件也是一樣。巫氏夫婦与本案無涉。換言之,凶殺時限是可靠的。賴先生,我們對你無成見,假如你和女郎說好見面,我們反正會知道的。假如只有這一點,我們就不管。事實上你我都知道,你是為此要去洛杉磯,是不是?”
  “我不懂你什么意思。”’
  “你安排好讓女郎在洛杉磯和你見面。”
  “沒有。”
  “我不相信。”
  “信不信由你。你把我從火車上拉下來對你總不太利。”我說:“我只是個私家偵探,當然由不得我來告訴你怎樣把工作做好。可是你跟蹤我,見到我和那女郎在一起,你就多少有了點線索。至于現在,你還有什么辦法可以證明我去洛杉磯為的是和那女郎見面呢?”
  “公平的推斷。”
  “有用嗎?”
  葛警長說:“另外還有一點對你不利,施警官曾問你知不知道耿哈雷住哪里。你說不知道。”
  “沒錯,我是不知道。”
  “但那時你已去過公寓。”
  “耿哈雷又不住那公寓?”
  “他女朋友至少住那里。”
  “施警官問的又不是他女朋友。”
  “太咬文嚼字了吧。”
  “他問我是否知道耿哈雷住哪里?”
  “你知道他指什么?”
  “因為我知道耿哈雷女朋友住那里,因為我沒有告訴施警官,你說我有嫌疑。”
  “沒錯。”
  “我覺得姓荀的女郎与此事無關。”
  葛警長說:“目前放過你。”
  “我可以走了?”
  “是的。”
  “我要回薩儿薩加夫旅社。”
  “你去你的。”
  “我憑什么自己走回去,我付錢買好了票要到洛杉磯,是你把我從車上拖下來。睡也沒睡成,這損失怎么辦?”
  葛警長想了一下,冷冷地說:“涼拌(辦)。”
  “我要回洛杉磯。”
  “在偵查結束前,你不能离開。”
  “偵查什么時候能結束?”
  “我們尚不知道。”
  我說:“我會向柯白莎報到,只要她說走,我就走。”
  “我反正不會同意。”
  我說:“把我關起來,我就不走。你不關我起來,我有權走。能不能麻煩這位警官送我回旅社?”
  葛警長說:“別痴想,一起不到兩條街距离。施警官說過你不好對付,我可——”
  “廢話,我已盡可能和你合作,我可以要求你送我回洛杉磯,當我和柯白莎研究后,很可能我會提出這個要求的,目前我要求送我回旅社。”
  施警官從椅中站起說:“賴,我送你去。”
  警車就在大門外,上車時施警官對我微笑。
  “怎么說?”我問。
  “我建議他讓你去洛杉磯,請洛杉磯警方跟蹤你,看你有沒有和那女郎會面,如此可以一下找到兩個人。否則就不要惹你。他說有可能是你殺了這個人。各方情報顯示份是頭頸細細的小家伙。只要唬一唬就心肝五髒都會吐出來,所以一定要我把你從火車上拖起來,把你飛回來,而且一路不難我和你說話。”
  我打了個呵欠。
  施警官的車平穩地走在街上,停在薩儿薩加夫之前。
  “你在做什么?警官。”我問。
  “你什么意思?”
  “昨天晚上8點3刻到9點25分鐘之間,你在做什么?”
  “我在找耿哈雷。”
  “找到他了嗎?”
  “滾你的。”施警官微笑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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