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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我坐在郎警官的房間里,一盞很亮的燈,燈光直照著我的臉。一個速記員在把我說的每一個字記下來。桌子四周有好几個偵探,用极注意的神情,臉無表情地看著我,好像我是在和他們賭“梭哈”。
  葛依娜和方綠黛也在房間的另一端,坐在椅子上。柯白莎坐在她們正對面,只是遠靠另一面牆。海莫萊坐在白莎旁邊。
  郎警官說:“有一點已經證明,賴,你在雪港城找到了方綠黛,把她帶回到洛杉磯來。”
  “有什么不對嗎?”我問。
  “新奧爾良警察局正在找她。”
  “他們沒有告訴我。”
  “你至少知道報紙都希望能了解她發生什么了。”
  “我不知道報紙有优先權。它要是有的話,人們都向報紙去報案,要警察什么用。我只知道方綠黛生命有危險,我要設法使她遠离危險。”
  “你怎么想到她生命有危險?”
  “因為她和葛依娜混在一起,在她們兩個之中,假如什么事都溝通過的話,她們都有危險,他們知道太多了。”
  “你是指郜豪得凶案?”
  “還有其他的。當然凶案也有關。”
  “先說說那件凶殺案。”
  “葛馬科一直為洛克斯做著石油生意。這筆錢合用著一個共同賬戶。這個賬戶名字是葛依娜。雖然依娜自己不知道,洛克斯也從未見過葛依娜。這賬戶名下有很多錢本來是洛克斯的,是葛和洛二人賺的。但洛克斯死了。因為這筆錢机密度很高,也沒有文字描述,葛馬科只要坐著不開口,就可多得50万左右的財產。只是他正要和太太离婚,而這筆錢的名義是他太太的。所以他不能用一般离婚的方式,說是兩個人的財產,用什么方法來分配。”
  郎警官把手指開始在桌面上敲擊,說道:“這些多多少少都可以算你是對的。”
  我說:“其余的就更簡單了。郜豪得管簿記嗅出了這件事的內幕。葛馬科已進行太多不可能后退了。他等候郜豪得和方綠黛駕車出游的時候,偽裝自己是那個鬧了很久的抽戀愛稅匪徒,把郜豪得迫到一個一定要抗拒的情況,而后槍殺了他。
  “葛依娜有點怀疑,她想方綠黛可能有對她有益的情報。追蹤綠黛到紐約,沒見到她,又追到新奧爾良。在那里和她認識,也認識了曲保爾律師。曲律師提供了依娜一個天才的法律詭計,可以把她丈夫打入十八層地獄。依娜接受了。方綠黛始終是不知道的。葛馬科當然掉入了陷阱。葛馬科是個為自己奮斗到底的人。他知道要爬出這個陷阱惟一的方法是先找到方綠黛,軟化她,讓她肯出庭作證,整個情況是他太太導演的陰謀。假如綠黛肯作證,那開庭傳票沒有傳遞到正主手上,就變成無所謂之事,依娜惟一的理由也不再有用。當初的离婚判決仍為有效。這也是葛馬科惟一的机會。”
  “這一點葛馬科已向我們承認。”郎警官說:“但他不肯承認其他的。”
  我說:“葛馬科請來了海莫萊。他以為紐約律師比洛杉磯律師更會偷偷摸摸,但是他要海律師請一個洛杉磯偵探。這時候海律師已經找到了葛依娜,經過依娜他也找到了方綠黛。他試著要綠黛說些對他們有利的話,但沒有成功。他也沒有能讓葛依娜露一點口風,依娜嘴鬧得緊緊的。所以他就打出我們這張牌。”
  “剪報和手槍怎么回事?”
  “剪報可能真的是綠黛留在那里的。有人找到了,就故意放把槍在里面。”
  “為什么?”
  “喔!看起來像樣一點。”
  郎警官說:“槍不能配合呀。殺死郜豪得的子彈不是從這支槍射出來的。”
  我點點頭。
  海先生說:“我希望你不是暗示我故意放置什么東西。”
  我看著他說:“你差得遠,出事那夜你假裝飛去紐約。”
  “你什么意思?”他急急忙忙地說。
  “我不知道你想找曲律師做什么?你也許想用武力擺平他,你也許想用金錢賄賂他,也許你必須假裝聯邦官員。無論如何,你需要一個不在場時間證明。曲律師在方綠黛房間中太久了,你不知道什么使他逗留,是你跟隨他來的,所以你知道綠黛并不在家。大概2點20分……清晨,你知道不能再浪費這個時机了,你上樓去看他在做什么。”
  “我沒有做你說的這种事。”他大聲聲明著。
  我轉向郎警官:“當然他要否認,2點30分曲律師就被殺死啦。”
  “你有證明嗎?賴?”郎警官問。
  我點點頭,指向方綠黛。
  方綠黛說:“這個人去我的公寓。”
  我對海莫萊笑笑。
  他說:“說謊,這是看錯人。我不可能在兩地出現,我在紐約,我又沒有雙胞胎。”
  郎警官不斷用手指在桌面上玩著敲出聲音。
  “在那里出了什么事?”他問我。
  “哪里?”
  “方綠黛公寓。海莫萊上去,見到曲保爾。之后呢?”
  我說:“我怎么知道。海莫萊是惟一知道的人。你問他好了。”
  海莫萊急急說:“我說過,我從來沒有去過。”
  郎警官問葛依娜:“你后來怎么可能和方綠黛聯絡上的?”
  “我在報上登了個廣告,要她聯絡我。”
  “洛杉磯的報紙?”
  “是的。”
  “為什么?”
  “我認為她生命有危險,我要保護她。”
  “她在哪里?在洛杉磯?她住在哪里?”
  “我不知道。”
  郎警官看著方綠黛問:“你住哪里?”
  “在旅館里。”她說:“但是我叫不出什么名字。”
  “你知道是什么街嗎?”
  “不知道,是……你知道我到這里已經十分累了。”
  “你是一個人來到洛杉磯的嗎?”
  “不,有一個人和我一起。”
  “什么人?”
  “我不知道,路上搭上的。”
  郎警官看看我,笑笑。
  我什么也沒有說。
  “你為什么离開新奧爾良?”郎警官問我。
  “因為我有工作要做。”
  “什么工作?”
  “我要找方綠黛。”
  “為什么?”
  “因為我也認為她的生命有危險。”
  “什么理由?”
  “因為葛馬科已經使新奧爾良專送傳票的高登,相信傳票确是送給葛依娜了。在此情況下,方綠黛若被除掉,對質的時候就只有高登對葛依娜了。法院多半會相信高登的話是真的。”
  郎警官說:“推理是不錯的。問題是我們對什么人都沒有絲毫證据。葛馬科說你是開槍打他的人,他只是去看他的太太。他也絕對沒有碰保險絲盒子。他看到門是開著的。他進去時你開槍打他,在黑暗中襲擊他,把他用柔道過肩摔倒。”
  “他開的槍。”我說。
  “那么,”郎警官激動地說:“槍到哪里去了?”
  “窗是開著的,大打出手的時候很可能摔出窗外去了。”
  郎警官說:“有一位住客說窗是你開的。”
  “我曾經听到警車笛聲后伸出窗外去觀望,這也許是誤會的原因。你知道混亂狀況下人是會激動誤認的。”
  郎警官轉向海莫萊:“你想你不會承認,曲律師被殺那晚,你見過他?”
  “你問誰?我?”海莫萊問。
  “你想我會問誰?”郎警官問。
  海莫萊一本正經地說:“我那時在紐約,你看航空公司的記錄就可證明了。”
  我笑問郎警官:“你看航空公司的記錄,可以發現去紐約的人体重是146磅,海先生至少200磅重。葛馬科才是上飛机的腳色。”
  “胡說,胡說。”海莫萊說:“航空公司的記錄不對。”
  我點支香煙。
  郎警官說:“好了好了。我想夠了。你們統統可以走了。但是沒有得到我的允許,誰也不准离開本城。換句話說,你們都因為是本案證人,所以限制居住,被本局監管。”
  我們大家擠出走道。海莫萊對方綠黛說:“騙你的事非常抱歉。我先去認識葛依娜,因為得不到我要的,向她要了封介紹信可以認識你。我想你會諒解的。”
  “當然。”方綠黛說:“人生嘛,本來就是這樣的。”
  我伸伸手搖擺上身,打了個阿欠:“喔,我實在受夠了,我要先回家睡了。”
  白莎用她閃爍熱情的眼看著我說:“我要和你說几句話,唐諾。”
  她用手臂勾住我的手臂,把我拉向一邊。用媽媽樣的語調說:“唐諾,你一定要馬上去睡,你會吃不消的。”
  我說:“當然,所以我急著要和大家分手。”
  她把聲音降低用嘴角說:“假如你想回去取那把槍,再故意放到一個地方,就太危險了。告訴我槍在哪里我來辦。”
  “哪支槍?”我問。
  “別他媽裝蒜!”白莎說:“你想我看到自己社里的槍,會不認識嗎?另外那支在哪里?”
  我說:“在我公寓,五屜柜上層抽屜。”
  “好,要把它放哪里?”
  “葛依娜公寓窗下任何地方。不要留下線索。”
  白莎說:“放心,我相信他們會跟蹤你。葛馬科用來對付你的槍處理得干淨嗎?”
  “暫時……我希望。再過一段時間我才會擔心。”
  方綠黛直向我走過來:“我打扰你們兩位一下可以嗎?”
  白莎說:“沒問題,我說完了。”
  綠黛用眼睛愛撫著我,把兩只手伸向我說:“親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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