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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從“八字繩痕”說開去——縊溝淺淡


  清代康熙五十五年,昆山縣老百姓沈登吊死一案,仵作檢驗后報告說:死者沈登縛住頭頸的繩子是根非常細的草繩,草繩的一頭打著結,是伸在這個圈套里面的。圈套能活動,一頭可以伸縮,頭伸進圈套有的地方入肉深,有的地方入肉淺。這种繩套稱為步步緊。所以,雖然頭頸處呈八字交匝痕,但确是自己吊死的。
  這案例向我們揭示了一個道理,凡是自縊死者,頭頸上都留有明顯的八字痕。這是因為自縊者身子懸空,自身下垂的重量使繩索深深地嵌入舌骨与甲狀軟骨之間,頸的兩側受力多些,相對說繩索入肉也深些,到頸后結處,几乎就沒有什么繩索的痕跡了,所以自縊者的頸部留下的痕跡,就象一個八字。而被他人勒死的,雖然也可見八字,但繩痕往往不規則。現代法醫學把縊死者頸部的縊繩壓痕稱為縊溝或索溝,縊溝的基本形態為馬蹄形。當一道繩索縊頸時,如果是開放式繩套或者其他繩套而有提空現象的,縊死索溝傾斜呈馬蹄形,下深上淺,上口呈八字不變,即不周頸。這具有普遍性,就是在二道或多道繩索縊頸,其最后一道縊繩形成的繩溝也都會反應出上述特點。原因是由于上吊者体重的下墜力使繩套的兜住弧部分承受壓力最大、位置最低,而繩套又沿兩則后上方傾斜,壓力逐漸減小,在繩結靠近處因提空而壓力消失。縊死溝的道數一般情況下,是与縊繩繞頸的圈數一致的。但是在多條繩索繞頸時,可因重疊交叉而使縊溝數目与縊繩繞頸圈數不一致;有時因絞繩上下滑動,一條縊繩也可以形成上下兩道縊溝;有時由于受力不勻,一條縊繩也可形成一深一淺的或者部分交叉的兩條縊溝。用較寬布帶繞頸的,可因布帶折疊和扭轉而使縊溝寬窄不均。此外,細而硬的繩索所形成的縊溝深且窄,如電線;寬而軟的繩索所形成的縊溝淺且寬,如布帶。這是因為縊溝的寬度、深度和形態特征是由繩索的性質、壓力的大小和受壓時間的長短等因素決定的。正因為如此,兜住弧著力的部位由于体重的作用向上滑動,所以縊溝的寬度常常超過縊繩的直徑或者寬度。如果壓迫的時間比較長,則縊溝比較固定,并且常常明顯地印出縊繩表面花紋的壓痕。
  縊溝的顏色和程度是由縊繩的性質和皮膚損傷情況決定的。較粗縊繩的壓迫和摩擦,常使頸部皮膚發生表皮剝脫,干燥后形成羊皮紙樣化,使縊溝呈淺褐色或者深褐色;但是,如果縊吊的時間較為短暫,則縊溝成蒼白色,并隨時間的推移,逐漸變深而明顯。縊溝一般都不出血,即使在血管破裂的情況下,因為縊溝受縊繩的壓迫而使血液不能外溢。有兩道以上縊溝的,在縊溝与溢溝之間的皮膚被絞榨成小脊狀隆起,這個部位常有點狀出血。
  上面那個案例中的死者沈登,其頸上的繩痕呈八字交匝狀,在一般情況下,是屬于被他人勒死所留下的痕跡。為什么仵作驗尸后判斷确系自縊呢?原來沈登上吊時打的繩結是步步緊,即活結。用這种打結法自縊身死所留下的縊溝,很象被人勒死的,需要仔細觀察鑒別。《洗冤錄備考》里說,用步步緊自縊者,“腳必离地數尺,旁有墊腳之物,而繩痕稍向上彎”。也就是說,用步步緊自縊,頸上的縊溝稍向耳旁上彎。另外,自縊身死者,身上沒有新的傷痕,而被他人勒死的,死者生前定要進行掙扎与搏斗,身上留有傷痕。本案中,仵作正是驗明了死者用的是步步緊又無別的緣故,才判斷确系自縊。一般地講,這樣的判斷是正确的,符合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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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自:中國司法鑒定資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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