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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死囚末日記》的余波


  雨果反對死刑。不止作這一類抗議。他每次遇到斷頭台、吊刑架,必定提出人命不可侵犯性的原則。
  一八三二年,他在《死囚末日記》前加了一篇長序言,小說從感情的角度來談問題序言從理論的角度來談問題:小說訴之于人們的心腸,序言訴之于人們的思想。
  一八三四年,他寫了《克洛特·格》。
  為了集中一提維克多·雨果先生為廢除死刑所做的努力,我在這里談一談《克洛特·格》和其他文字,這些文字可說是《死囚末日記》的繼續。
  《克洛特·格》最初發表在《巴黎雜志》上。發表之后,雜志社長收到一封信:
  “社長先生:
  本月六號出版的雜志上登著維克多·雨果的《克洛特·格》,里面含著意義重大的教訓,請你幫助我推廣這一教訓的效果。
  請你按照法國眾議員的人數添印這篇小說的單行本,并且按照他們的地址每人妥善地寄一本去。此致
  敬禮。
                    商人查理卡利埃
                一八三四年七月三十日,于敦克爾克。”
  罪犯被處死之后二年,維克多·雨果先生重新提到他的名字。在有關克洛特·格的卷宗里,我找出一份請求特赦的書面,今附錄其中一條如下:
  “克洛特·格受了死刑裁判。他的罪行是饑餓逼出來的。凡平日和他接近的人,都知道他對父親很孝順。不幸這個案件已近尾聲,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都已重審過,如果國王不許減刑,他不日就要處決。犯人正在等候決定他死活的最后一句話。懇求以仁慈聞名的國王陛下開恩的不但有犯人本身,并且還有全体陪審員。”
  內閣會議拒絕了這項請求。
  在同一卷宗里我又發現了兩封信,一封致茹貝爾路二十八號特洛男,一封致維克多·雨果:
  “先生:
  在不幸的格被處決之后,我們才收到你的信。他是在六月一日(星期五)早晨六點鐘被處決的。你援助他的盛意給了他很大安慰。他知道你對他的關怀,臨死的時候,囑咐我代他表示深厚的謝意。
  在未曾接到你的來信之前,我們已經完全照你的意思辦了。
  你寄給犯人的錢,在得到他的同意之后,留在我的手中,因為人們不允許他留在自己身邊。在他臨死的時候,我們問他這筆錢如何處理,他把一部分轉贈給兩個終身監禁的苦役犯,一部分給了他的妹妹。我們本希望他留一部分,為自己死后做彌撒的費用,但他沒有想到這點,我們也沒有再提醒他。
  被判決以后,犯人因不知怎樣處死,很感苦痛。我們對他抱同情,他對這點表示感激。他接受宗教的幫助,情緒中充滿了虔誠,我們深感快慰。他結束他的生命,態度是正确的,有勇气說,凡臨終在他身邊的人見了都很感動。
  我們相信他死后是幸福的,我們因此感覺快慰,并且,相信你知道之后,也會有同樣的感想。請充許我對你給予他盛意的援助表示感謝。你所加于他的,我感到如同自己身受的一樣。
  請接受我……
                     犯人的妹妹路易絲
                  一八三二年六月四日于特魯瓦。”
  “先生,
  一個自認消息靈通的人告訴我,你要發表一篇歷史小說,寫克洛特·格。
  格的老父因罪被判監禁,在克萊服中央監獄執行判決。他的儿子為愛護父親,有心作了犯罪行為,結果也被送進他父親所在的監獄,我想,這件事讓你知道是很關重要的。
  天气晴暖的日子,格抱起他的父親,很小心地放在有太陽的地方。
  倘使這些瑣節對你有什么用處,我將深以為幸……如果你需要知道什么情節,只要卷宗里找得出的,我都愿意給你尋找。茲敬……”
  一八三九年五月十二日是星期日。下午兩點,雨果在他皇家廣場自己家陽台上和人閒談著,忽听得一聲槍響,那是巴貝斯和白龍季兩人領導的起義。起義很快便被鎮壓下去,白龍季逃脫,蕆身在雕刻家大維家中;巴貝斯被捕,由參議院審訊。雨果參加了一次審訊。看了犯人直爽的目光,堅定的態度,高尚的容色和青春,雨果對他十分關怀。第二天,歌劇院演《愛斯梅拉爾妲》中一節,雨果進去,坐在音樂台上,想听听“鐘鳴的調子”;一位法蘭西參議員圣勃列斯特進來坐在他旁邊。一幕演完之后,兩人閒談起來。
  “我們剛結束了一件不愉快的工作,”圣勃列斯特說,“把一個人判處了死刑。”
  “巴貝斯判處了死刑么?”
  “并且就要執行,因為部長們十分堅持。”
  “什么時候執行?”
  “大概是明天早晨。你知道,參議院判決的案子是不能上訴的。”
  雨果扔下圣勃列斯特,走上戲台,進管理部。管理不在,桌上只有一張吸墨紙,上面畫著一幅諷刺畫。努里先生的肚子是一只木桶”法爾宮小姐的腿是兩條火柴,勒范式先生穿著看門女子的衣服……他從吸墨紙里取出一張紙,寫上四句詩:
  看象鴿子一樣飛去的你那天使的分上!
  看象蘆葦一樣幼弱的皇家赤子的分上!
  再一次請開天恩;為墳墓增光,開恩吧!
  為搖籃增光,開恩吧!
  雨果把詩放入一個裝戲票的封袋,用紅色火膠封上,親自跑到杜伊勒利宮。他把信交給號房,求他送進去。號房說,時候已晚,國王當天看不到信了,但明天一早准能送達。但是,雨果說,信上談的是有關人命的事,這人明天一早就要處決。號房把他老婆叫來看著柵門,自己就進府去。雨果立在門房里等候回音。二十分鐘之后,號房回來了。
  “先生,國王已經讀過你的信。”他說,“幸虧你把大名寫在封面上。今日值班的副官是法蘭士· 胡特督,他好象認識你;他正要把信扔在桌子上去,忽然注意到信封上的名字,于是立刻就把信送進去了。傳達官從玻璃門望進去,看見國王在看你的信。”
  第二天,雨果听說罪犯沒有執行,松了一口气。國王不同意部長們的主張。部長之一是居皮爾將軍,日后居皮爾自己也將受參議院判罪的,而且不是為政治問題。居皮爾將軍仍主張即日執行死刑,路易·菲力浦支持不允。雨果得到路易·菲力浦的复信說:“特赦是准了,但我還得設法才能得到同意。”
  維克多·雨果以法蘭西參議員的身份,參預了兩次大逆不道案的審判。一八四六年的紅瑟夫· 享利案和一八四七年的勒宮德案,兩人都犯了狙擊國王罪。他為約瑟夫·亨利投了有期徒票,判決是終身苦役;為勒宮德投終身監禁票,判決是死刑。
  一八四八年,立憲法會議上臨時提出死刑的問題。維克多·雨果立刻上台發言,熱烈地主張廢除死刑。
  一八四九年,勃萊亞事件的犯人之一名字叫苔。苔受了判決,即日就要執行。苔的辯護律師請雨果出面說話。雨果寫信給法蘭西共和國總統,總統不允所請。苔的姐姐是圣蘇爾庇斯教堂醫療所的看護士,曾為這事和雨果通過信,今錄其中的几節如后:
  “……過了哀傷的兩年,我才能定神執筆。你向總統請求,為犯人減罪,我至今不能忘怀。命運對這事已做出了決定……我兄弟并不是個坏人,他只是脾气不好。他的頭腦有毛病,他在慈善醫院里曾施過手術,頭里上火的時候,他就會發瘋。為了這個原故,我才把他送入皮賽特瘋人院……六月革命爆發的時候,他不在醫院……星期一,我生平第一次違犯了院長的命令,因為我們不許出醫院,我出去,到各處死人堆里尋找,希望能找著他;但是,更悲慘的命運在等著他。我到星期三才找著他;他不能寫信給我,因為他的手被綁了四十小時……他在監牢里呆了九個月才死;軍事監獄里凄慘的景象非我的筆墨所能形容。但是,在伊弗列炮台里有一個年輕軍官的行徑,值得令人敬佩。軍部有令,犯人家屬一概不准進見。孩子們嚷著,要他們的父親。軍官從他們母親怀里抱了兩個年紀最小的,說‘命令上沒有說明不准孩子們進去。’
  但愿上帝定下意志,我兄弟流的血是最后一次。被犧牲了的人,我希望他們不再受苦;但是,他們的家屬受的是何等慘痛……這就是為窮人服務的我的命運,因為,我服侍病人已經有二十年。我所背的十字架本已十分沉重,此后,我背不動,只好在地上拖著它……我只希望再看一看他的墳墓,在這墓上我還不能刻上我的名字,因為教堂的法律不許我這樣做,我只有順從。
  請你寬恕我把這許多苦話扰你的清听。你真好,你极了解犯人家屬的不幸,想你一定能寬恕一個苦命的女人傾吐她應有的怨訴,并請你給她几句安慰的話。”
  一八五一年,一個罪犯執行死刑時發生了慘事,維克多·雨果的長子查理·雨果在《時事報》上發表了一篇激烈的抗議,因此被法院傳訊。維克多·雨果寫信給法院院長:
  “院長先生:
  我的儿子,查理· 雨果被傳,將在六月十日,在你的法院受訊,因為他為犯人蒙夏蒙處決事寫了一篇文字,受到攻擊國法的控訴。
  《時事報》管理人哀爾唐先生也同時受了傳訊。
  哀爾唐先生已請萊密歐先生作辯護人。
  我的儿子要我為他辯護,我也愿意為他辯護。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五條,請你允許我的請求。
  院長先生,請接受我的敬禮。
                      維克多·雨果
                    一八五一年六月五日。”
  他接到回信:
  “先生,
  你的請求已經收到,我允許你為你的儿子辯護。此复。
                    法院院長巴達列歐-拉福斯
                   一八五一年六月七日于法院。”
  維克多·雨果先生為他儿子出庭辯護。查理·雨果被判了六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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