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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搖錢樹”VS“噬錢黑洞”


  足球俱樂部猶如一棵“搖錢樹”,一經問世就顯示出了巨大的創收能力。如果說,1994年足球俱樂部還主要依靠聯辦單位“輸血”,那么1995年開始,多數足球俱樂部已經能夠進入正常經營運作,開始發揮其聚金斂銀的超凡能力。1996年報紙上就開始出現某某俱樂部的冠名權獲得×××万元、門票收入達×××万元的報道。到1996年,許多足球俱樂部的創收能力已在1000万元上下。這种收入能力的標准相當于一個國內的具有百台机器、七八百人左右的普通中型工業企業。至1998年經營得好的足球俱樂部年收入可達2000万元以上。足球俱樂部在創收能力方面還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歐洲一個优秀甲級足球俱樂部其產值可以相當于一個大型工業企業的。
  但是,足球俱樂部這棵“搖錢樹”棋逢對手,偏偏遇到了吞金吃銀的“噬錢黑洞”。這個“黑洞”就是足球運動員迅速膨脹起來的“口袋”。面對球員的口袋,開始時“搖錢樹”無所畏懼,盡量主動滿足要求。但隨著時間的推延,事情發生了變化。
  足球俱樂部的收入在按照“算術級”方式增長的時候,球員的需求正在按照“几何級”的方式翻滾。這种翻滾如洪水猛獸,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面對“噬錢黑洞”,“搖錢樹”表現得無可奈何,力不從心。
  一些“搖錢樹”已經開始申請下崗。
  中國足球運動員的收入問題,歷來是不向公眾開放的絕對机密。但是我們還是可以通過媒体搜尋到蛛絲馬跡。
  1994年,國內甲A足球選手的年平均收入是在5∼6万之間,約是中國工薪階層的5∼8倍。而像大連万達隊主力隊員的年收入堪稱中國足壇之最,据稱不少于2O万元。
  申花俱樂部的范志毅在1994年的收入便超過了5O万,從1995年起,每年他的總收入超過1OO万元。万達隊隊長徐弘大致与范志毅在同一水平線上。其它甲A俱樂部中的主力球員因財力不一收入也高低有別,但据說國腳們每年收入平均數不低于5O万元。申花隊的工資、獎金、津貼出場費之類的收入,在圈內是話題,但誰都難以刨根問底。
  雖然范志毅在亞洲明星隊出戰時,被記者問到個人收入的問題時用了一句很外交的辭令:“這是一個私人秘密”。但据估測,申花隊每個隊員主場贏球獎金約有2万元,客場為3万元。
  這個數字還不包括在場上有特殊貢獻的隊員以及被看作隊內“特殊人物”的范志毅。
  在1995年,申花的每一場獎金為18∼3O万元之間。當申花隊擊敗濟南泰山,該場獎金為18万元,而奪冠的獎金高達1OO万元。當時曾許諾,如果奪得足協杯冠軍,則再獎1OO万元。
  年終,該隊范志毅、李曉分到了二室一廳的住房,副市長龔學平還親自過問范志毅女友調入上海的具体情況。
  眾所周知大連万達集團在球隊獎金的投入上毫不吝嗇。早在1994年,胜一場獎金數在2O万元左右,一些重要的場次獎金更高達3O万元。1995年足協杯万達客場挑戰北京國安,老板金口大開:打贏此仗獎金4O万元。可惜只能鼓舞士气,不能直接參与比賽,此役万達隊以2:4告負,4O万元獎金未能發出。
  強隊如此,弱隊也不示弱。在職業聯賽剛剛開始之時,天津三星隊贏一場球獎8万元,平均5万元。'95賽季到了主場對青島海牛的關鍵一戰,獎金數提高到胜獎12万元,平獎6万元;青島海牛隊与之旗鼓相當,開出的价碼是胜獎16万元,平獎8万元。連一向重視精神鼓勵的八一隊也不能免俗,物質精神一起抓,主場擊敗濟南泰山隊后,主力隊員的獎金有8000元。
  相比之下1995年很火的國安獎金倒不算太高,他們年初訂立的標准是胜上一年前6名的隊伍獎8万元,胜后6名的隊伍獎6万元。
  '96賽季甲B球隊湖北隊規定——主場胜獎8万,主場平獎4万;客場胜獎10万,客場平獎5万。意味著,倘若湖北隊客場取胜一場全体隊員平均可拿到300O元的獎金。而對于這一點獎勵計划,有許多人不屑一顧,認為過于“低檔次”,“小儿科”。
  1997年足壇公認的兩大富戶仍然是大連万達和前衛寰島。
  大連万達隊贏球的獎金到底是多少原本一直是秘密,后來万達隊發生“四國腳夜歸”事件,一名球員被罰掉一場比賽的獎金,損失了3万元。這才折射出獎金。
  按此標准,替補隊員拿二分之一獎金計算,合計有4O万之多。万達隊一年比賽下來,如果一場未輸,僅獎金就要支付1OOO万。前衛寰島隊与大連万達隊相比,也有過之而無不及,連一些替補隊員收入都在6O万元至1OO万元之間,他們的工資加獎金開銷都超過了万達隊。
  1995年,大連万達隊隊員的月薪在300O至1000O元之間其中徐弘的月薪在1000O万元左右,可以說是當年甲A隊員4最高薪金者。
  廣州太陽神的主力彭偉國、胡志軍月薪在5000元左右,這還不包括近400O元的營養費。
  太陽神的近鄰廣東宏遠隊隊員的月薪与之相當,謝育新、馬明宇等主將的月薪不在彭、胡二人之下,黎兵的月薪更是只高不低。而甲A最紅球星范志毅的月薪當在8000元之上,(另一說為600O元),比申花主帥徐根寶的月薪還多。
  1996年,中國各俱樂部更是不惜成本地高額支出。月薪超過10万元人民幣的國內球員有大連徐弘、上海申花的范志毅、北京國安的曹限東、延邊現代的李紅軍、高仲勳等。月薪最高的外籍球員是上海的佩雷斯,達15000美元,其他外員也低不了多少。
  有一篇關于范志毅將赴英國踢球的文章,在文中范志毅表示“在英超踢球的球員,平均年薪為8、9万英鎊左右,這与中國甲A球員的年收入差不多持平。”不知此事是否屬實。8、9万英鎊差不多相當于百万人民幣。看來甲A的百万富翁恐怕已經不止几十個人了。
  有記者搞了個“富豪排行榜”,說足球界上榜人數最多的項目。范志毅、徐弘、張恩華、高峰是可以進入前八強的。
  1997年世界杯外圍賽小組賽前,中國國家足球隊參加商業比賽,主力隊員的獎金是2万元人民幣,替補隊員也有7000元。
  大連隊的'97賽季客場戰胜四川全興隊后,主力隊員每人獎金6万元。如果中國的足球隊亞洲出線打入世界杯,小組賽每隊出場費是1OO万美元上下。因此,有一位國腳曾信誓旦旦地對自己的朋友打保票:“哥儿們,要是中國隊出線,我送你一輸小汽車。”
  盡管中國隊在十強賽中鎩羽而歸,被關在凱旋門外,可國腳還是分了不少錢,滿載而歸。
  甲A聯賽的數十万獎金曾令人咋舌;低一檔的乙級聯賽,更有報道說某升班馬已得到了27O万元巨獎。1997年球隊取胜一場比賽最高獎金已突破了2OO万元大關。
  1997年是球員收入增長最快的一年,1998年的增長則顯得略微平穩,但据几個俱樂部的內部信息顯示,增長仍不低于2O%。
  在球員价碼直線飆升的大背景下,教練員的薪水也扶搖直上。
  遙想當年,楊玉敏帶領遼宁隊奪得的七運會冠軍,也不過能拿到4万元年薪。而他1996年在遼宁隊“下課”后又“上課”的時候,年薪進步到36万。當他執教甲B球隊江蘇加佳隊,只要球隊能保組甲B就能拿到50万的年薪。數字翻升之快,是人們始料不及的。
  同樣在遼宁這塊土地上,沈陽海獅隊成功返回甲A后欲聘前南斯拉夫功勳教練彼德洛維奇執教,合同為年薪3O万美元。
  青島海牛与劉國江關系破裂,青島海牛俱樂部抖落出一筆陳年舊帳,人們才知道'97賽季劉國江執教海牛隊的年薪為40万。前衛寰島隊以高出海牛的价格——8O万才把他拉走。而'97賽季執教松日隊的徐根寶年薪也是8O万元。
  1996年足球界傳聞松日俱樂部花了60万馬克聘請維爾納執教,有記者認為這可能是松日俱樂部為增加他們的吸引力而有意進行的炒作,因為那時國內教頭的年薪不過2O∼30万人民幣。
  1995年,張京天就職于廣州太陽神俱樂部,當時月薪是6000元人民幣。后來俱樂部負責人稱可提高至8000元,但前提條件是實現聯賽“保二爭一”的目標,當時球隊的成績是開賽7輪,得8分,列第10位。簽約時還先扣除400O元目標考核風險獎金。聯賽打完,能取得前3名又可獲得一定數額的獎金。而若居第五位,則要扣除風險金2O%,第六則扣除4O%。
  而据張京天說,當時廣西某隊欲聘他開出的條件是:1万元人民幣的月薪,三室一廳的房子,全套家用電器,甚至還可以把一家人一道遷來。
  四川全興俱樂部在和古漢談判未成以后以13万美元与克羅地亞的米羅西簽訂了工作合同。
  金正男是在韓國受金融危机影響最不景气的時期來中國的,有報紙說金正男的年薪74∼94万韓元之間,這實在令人難以相信。赴宁波參加亞俱杯的韓國浦項制鐵隊主教練朴成華透露,他的年薪約1億韓元(相當于10万美元),金正男的价碼應不低于這個數字。而朴鐘煥199o年任韓國國家隊主教練的基本月薪就有8500美元之多,能請動他自然也是花了大价碼——月薪1万美金。
  1998年7月16日,韓國著名教練車范根与深圳平安俱樂部簽訂了為期一年半的主教練工作合同。對于車范根的報酬,最流行的說法是韓國權威報紙《韓鮮日報》的報道:年薪5O万美元,每贏一場球獎人民幣13万元。韓國報紙稱之為“震撼价”。
  平安俱樂部董事長以“商業秘密”為由拒絕證實這一傳言。
  有關知情者透露:其實這5O万美元不是年薪,而是一年半的報酬,也就是年薪33万美元左右,這一數目同其他外籍教練2O万3O万美元的年薪相比,并沒有高出太多。
  根据協議,平安俱樂部還將為車范根提供別墅或住房及專車一部。
  有人在1998年大膽預測:以投入居中游水平的四川全興隊的米羅西為參照點,1998年各隊主教練的年薪將在80∼90万元之間振蕩。
  中國足球運動員及一些主教練的收入高得已經不正常,在以下的對比中將更可以更清晰地表達出來:首先,俱樂部用于支付球員薪金(含工資、獎金及隊員以其它名義的所得)的支出遠遠大于國外足球俱樂部的支出比率。
  1997年一個甲B足球俱樂部的實際支出為18O0万元,除去1OO万元國內交通費、2OO万元俱樂部綜合管理費用、150万元用于維持二線隊伍、150万元用于引進外員外,其它費用几乎全部用于支付球員和教練的薪金(該俱樂部買賣國內球員方面帳面基本持平)。該俱樂部用于支付球員和教練薪金的比例達到俱樂部總支出的65%以上。另一個甲A俱樂部,由于是剛升級而來,又加上財大气粗,1997一年總投入近4O00万元。其中用于支付球員和教練的薪金約占總支出的70%。
  1993年,中國一個俱樂部赴德國考察時,發現德國麥德里西俱樂部的支出情況是這樣:一、薪金和差旅費占45%;二、比賽場地租金及裁判費占11%;三、買進球員占33%;四、行政人員工資及辦公費等4%;五、場地維修費占4%;六、其它支出占1%;七、服裝器材占2%。
  運動員的年薪一般在10万至1OO万馬克之間,由三部分构成:一、每月基本工資占30%;二、出場費占35%;三、比賽獎金占35%。
  謝菲爾德星期三俱樂部的支出在'94∼'95賽季,球員工資和獎金占4O%,商務活動支出占21%,工作人員工資占16%,足球方面的支出占12%,行政管理和場地維修占11%。
  歐洲几個老牌職業俱樂部,它們的年度資金使用內容平均起來看,商務活動消費款項約占18%、足球動消費約占10%,行政管理和場地設施約占9%,用于補貼買賣球員的更好發展的預留費約占13%,最大的開銷方面是120人左右的俱樂部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保險和其它福利等,約占51%。
  運動員、教練員的工資獎金是俱樂部最大的支出,全世紀基本如此。但是中國球員薪金所占的比重确實太大,已經影響到俱樂部在其它方面的支出。
  其次,和中國國內普通城市公民的工資相比,球員的薪金与之差距太大。
  在大連當地,普通市民的月收入一般在700元左右,那么一年的收入也就是1万元上下。而万隊的普通球員最低年收入也要在4O万元以上,和普通市民相比,其年收入是普通市民的4O倍。如果是大牌球星,那就要達到1OO倍以上。
  國外絕大多數球員工資數額一般為普通公民的工資的5∼10倍。獎金的發放形式又各有不同。
  在德國,甲級足球俱樂部球員的收入一般是一般工薪階層的8∼1O倍;亞洲的日本,1993年職業足球選手的平均年收入是84O万日元,是同齡大學畢業生收入的4∼5倍左右。
  一位教練員曾私下說:“無論是球員還是教練,動不動就几十万元、上百万元,這是极不正常的。無論是誰都會問心有愧的。”
  再次、按照勞動量計算,球員的高薪也是不正常的。
  甲A球隊的出場費一般均在贏獎3O万元以上,平獎2O万元以上,如果球隊的成績穩居中游,一上下來正選隊員平均每場的出場費在一万元以上。工資除外,僅計算出場費,隊員上場一分鐘收入達1O0元。這在中國可以說是“天价”。
  相比之下,大學教授的“每分鐘出場費”就少得可怜。課時費僅五、六十元,每分鐘收入一元錢上下。
  隊員收入過高,是足球泡沫化的一個縮影,對中國足球會產生消极的影響。
  一、使許多足球俱樂部不堪重負,陷入財政危机,甚至要退出足壇。
  像武漢雅琪俱樂部,1997、1998年兩年注入資金約SOOO万元,其中大部分都用于球員及教練的工資和出場費了。以主教練為例,殷立華一年需3O万元左右,而朴鐘煥的月薪高達1万美金,据說戚務生的月薪并不在朴鐘煥之下。1997年雅琪身處甲B的時候,球員月薪最高為9000元,最低為400O元;在獎金方面,主場贏獎15万元,客場贏獎2O万元,平減半。等到升至甲A,球員的工資、獎金立刻翻了一番,賽季還沒有結束俱樂部就已經支持不住了。
  大多數足球俱樂部的財政困境都是出在無力支付隊員、教練員的高收入上。
  二、使一些足球俱樂部財政壓力過大,顧此失彼,不利于對后備球員的培養。
  許多俱樂部可謂財大气粗,但是他們卻一直沒自己的三線隊伍,當要參加比賽時,就赶快去買或者租隊伍使用。其實投資者投資三線隊伍的費用不過是二百万元左右,也就是一個大牌球星的一年的收入。但是由于俱樂部的資金緊張,常常捉襟見肘,付了這邊就不能付那邊,因此三線隊伍的費用往往要為大牌球星讓路。即使俱樂部的三線隊,也常常是生活窘迫,得不到俱樂部太多的陽光雨露的滋潤。小隊員常常報怨,不僅生活條件沒法和一線隊比,就連找一張球票看比賽都很難。
  三、久而久之,將引起球迷乃至社會公民不滿的情緒。
  在足球王國意大利,就已經出現過這樣的情況。1994年世界杯大賽后,薩基作為意大利國家足球隊的主教練,他的收入狀況被新聞媒体公開,在全國引起軒然大波。
  那么薩基的工資是多少呢?按他同國家足協簽署的四年合同規定,四個賽季的總收入約合76O万元美元,平均每年為19O万美元,這里還不包括优厚的出差与比賽補助,獎金則相當于球員的兩倍。當然,工資越高,稅率越高,薩基也需要納稅的。
  扣除稅金,加上獎金与補貼,遠遠突破1OO万美元。對于這一高薪的工作,退休工人、貧困職員、失業大軍的反應完全能夠想像得出來的。
  當時的意大利全國街頭罷工、示威游行的浪潮連綿不斷,民眾對政府削減衛生醫療費、養老金等社會福利開支怨聲載道,而國家隊教練每年突破1OO万美元的純收入對這些深處困境的人是不可想象的。足協主席馬上出來解釋道:新聞界披露的消息是符合事實的。不過他再三強調人們要冷靜考慮,因為足球不同于其它,“足球畢竟是足球”。
  他說,薩基作國家隊教練享受优厚收入是合理的。因為他畢竟為國家立下了特殊的功勳。1994年美國世界杯大賽,意大利隊雖然在點球大戰中負出,僅僅獲得了亞軍,但他們還是從美國拿回了2600万美元的收入。而且意大利足協對此事專門作出了說明,認為薩基工資并非秘密,也不是新聞,意大利奧林匹克季員會對此一目了然,這屬于足球領域的正常支出。
  全國足協尤其指出,薩基的工資并不靠國家財政支付,而是來源于企業贊助。足球彩票的可觀收入一部分進入國庫,一部分贊助足球俱樂部和足球協會,薩基的工資是符合市場規律的。
  其實,在意大利享受高薪的又何止薩基一個人。但是,巨大的反差存在絕不是好事,尤其是在很多人才剛剛解決溫飽問題的中國。
  四、金錢膨脹了一些隊員的狂妄,甚至扭曲了一些人的靈魂。對這個足球運動員整体素質的提高不利。
  面對滾滾而來的高薪,他們無所适從。只有一擲千金,拼命揮霍。貝肯鮑爾在非常年輕的時候也犯過此類錯誤,不停地更換跑車,等他年紀大了,才幡然悔悟。而現在歐洲年輕隊員,身邊都有代理人指導,懂得怎樣用賺了的錢去購買股票和投資企業。中國球員們很多還是豪華酒樓的幼稚消費者,經常是三五成群到大飯店痛飲。某隊几位大牌球星一起外出吃飯,由一位前國腳請客,他揣上3000元,沒想到隨行同伴立刻嘲笑他小气,他一气之下又抓起一把百元大銷,一次請客就有六、七千元之多。
  這种高薪狀況如果任其發展下去甚至有一天會拖跨整個中國的足球事業。
  面對足球運動員的高薪問題,中國足協和部分足球俱樂部也采取了相應的態度。
  有些俱樂部為支付球員的高薪苦不堪言。但是在國內踢對者少、俱樂部多的情況下,隊員是“大爺”。
  每年的海埂春訓,不僅是体能測試的鬼門關也是俱樂部的鬼門關。各隊隊員之間非常熟悉,有時推開門,就會發現好几個隊員在聊天儿,內容自然少不了收入這一主題。常有教練慶幸:幸虧咱們的隊員都簽了,否則在這种隊員們東拉西扯的情況下,咱們水平高的隊員非被別人拉走不可。也有的教練說:就憑這個,海埂集訓也不應該搞下去了。這說明隊員之相互攀比的坏習气給俱樂部的經營加大了困難。
  這邊話音未落,那邊就真出事了。1995年3月2日,沈陽華晨隊的隊員罷練。
  隊員說在与俱樂部簽約之時,俱樂部承諾,工資待遇達到甲級B組中上游水平。于是球員一一欣然簽了字。但到了海埂与其他隊員一接触,就對其他隊員的工資待遇有了數。對照自己時發現自己的工資僅比天津二隊略高,排在倒數第二位。隊員們自我感覺受騙了,便聯合找到主教練,要求增加工資。主教練無法,只好一邊安撫,一邊与俱樂部方面聯系。
  這樣,4月2日和4月3日就出現了13名隊員罷練的情況。其它俱樂部看在眼里,怎能不怕在心里。
  中國足協早在1996年的廣州足球工作會議上就制定了《中國足球俱樂部工資制度》,對各級球隊的收入作了詳細的規定。
  并且嚴肅指出,如果俱樂部不按規定執行,將視情況停止一場以至全部比賽資格,停賽場次將判0:3告負,并要嚴肅處理并追究俱樂部領導者的責任。
  据了解,對中國足協的限薪制度,各俱樂部只有稍稍緊張了一下,短時間觀望了一下,就置之不理了。略微慎重一點的俱樂部,將工資進行分割,工資沒降,只是名目多了一些罷了,球員每月收入仍在万元以上。据悉廣州某球隊的人均工資均在万元左右,超過規定15O%以上,据測算,該俱樂部每年支付球隊人員的工資就達600万元。
  當問及球隊是否害怕中國足協處罰時,許多俱樂部的回答是:為了留住球員只能這樣。至于處罰,一般是不會發生的。因為球隊同球員的合同有兩份,一份報給中國足協財務核查,上面標明的工資完全合乎中國足協的規定;另一份則在基本工資以外,還標有營養費、住房補貼、困難補助等五花八門的名目。
  有個俱樂部甚至一次性發給球員簽字費、全年工資、獎金。這樣,1997年,球員收入總數同以前相比,不僅沒有下降,反而還有升高。河南建業隊、天津万科隊据說最初都是比較老實的球隊,在工資方面按照足協的規定嚴格執行,但球員到海埂了解到其它各隊的收入狀況后,便要求俱樂部加薪一為此.河南建業俱樂部總經理立刻赶到海埂,用准備買外員的錢給球員加了工資,這才穩住了軍心,沒出現“嘩變”。
  另一支“兵變”的隊伍是佛山隊,球員到了海埂集訓以后各隊之間一打听,發現自己在甲B隊伍中的收人几乎是排名倒數第一。不由得心理不平衡起來。加上上海浦東隊又開出了高价碼來挖人,一時間佛山隊陣腳大亂,球員在這种情況下到了海埂的第四天就開始鬧“兵變”,一直到中國足協規定的注冊最后期限才罷休。
  佛山隊是怎么平穩了這次兵變的呢?球員要求的月薪1000O元,客場胜一場獎25万,主場2O万,沖上甲A另獎2O万。開始俱樂部態度十分堅決,稱宁可“炒掉所有成員,去打乙級聯賽”也不能助長這种坏風气。但后來發現此路不通,于是俱樂部高層只好召開緊急會議,最后決定球員每月工資上浮2000元,加上原來的5000元共700O元,無論主客場胜一場獎20万元,沖上甲A另獎2OO万元。但球員的胃口顯然比這要大,堅持要按照他們提出的條件,否則就不簽約。雙方陷入僵局。12月31日是轉會最后期限,俱樂部以此警告球員,球員仍面不改色。眼看12月31日的最后期限到來,俱樂部最終屈服了:球員的工資多數在700O至8000元之間,下限為5000元,上限為1  元;獎金客場胜一場25万元,主場2O万元;沖上甲A另獎2OO万元。佛山隊員大獲全胜。他們中月收入万元以上者不在少數。
  中國足協對這些情況并非一無所知。一位足協官員在非正式場合稱:中國足協人員有限,盡管明知一些隊伍犯規,但限于證据難尋,足協也無可奈何。
  1998年,由于各新聞媒体集中火力爆炒,球員的收入問題成為熱點話題。
  正在為無法完成任務而焦頭爛額的稅務部門在新聞媒体的啟發下,驀然回首,發現了足球界的奧秘。雖然工資只是運動員一小部分收入,真正收入是老鼠拖木掀——在頭在后面。但有些地區的稅務部門采勸一對一”的做法,效果也不錯。如果稅務部門強力介入的話,球員的顯形收入會下降25%。
  但是,由于足球俱樂部財務制度极不規范,而且世風如此,各种巧立名目花樣翻新:工資、獎金、簽字費、出場費、贏球獎……。而且,由于俱樂部官員的收入和教練員、球員收入也有所聯系,因此發起錢來俱樂部就樂得的慷慨大方。
  有人估計:盡管足球界的收入膨脹問題在1998年將得到控制,但2O%的幅度肯定會輕而易舉地被突破。
  按照國際慣例,一支球隊的工資總額要根据俱樂部市場收入合理地來确定,向獨核算、自負盈虧的職業俱樂部發展,經營較好的俱樂部可以用高薪招來好球員,但也不能隨意開支票。
  足球改革,走市場化道路,不從經濟角度去思考,就總沒有落到實處;不接触到審計、稅收之類的經濟問題,就只能說明足球市場的經濟問題被表面繁榮掩蓋了。
  球員高薪問題的產生,一些財大气粗的足球俱樂部也負有相當的責任。他們為了獲取优秀球員,不惜一切代价進行投入。
  一方面對足球市場的繁榮起到了積极作用,而另一方面,也盲目拉高了球員的工資。從某种意義上說他們也是“泡沫足球”的始作俑者。如果有一天他們所經營的足球俱樂部也陷入財政困境的話,也許他們才會認真地加以反思。
  在足球領域,許多最后的受害者也就是始作涌者。
  面對“噬錢黑洞”,“搖錢樹”已經感到力不從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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