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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卷二六五 [說明]陸隴其(1630—1692),原名尤其,字稼書,浙江平湖人。康熙朝的著名清官。他四十一歲考取進士,四十六歲才做了江南嘉定縣知縣。他自幼讀書,生性恬淡清高,不為名利所拘,赴任后即“以興利除害、移風易俗為己任”,并“以德化民”。當時的江宁巡撫慕天顏貪婪無度,一次借生日為名,大肆搜刮民財,陸隴其前往祝壽,只從袖中拿出一匹布、兩雙鞋作為賀禮,并說:“此非取諸民者,為公壽。”由于陸隴其不与貪官污吏合流,故而屢遭人扶私迫害,几次被罷官。然而他卻泰然處之,待恢复官職,仍一心為百姓。陸隴其為官清廉在朝廷內是頗有影響的,他几次被推荐為清廉官,左都御史魏象樞等更是极力保舉他,特別是他任職地區的百姓對他十分愛戴,他几次离任,百姓都是含淚相送。陸隴其离任時,只有圖書几卷及妻子的織机一部,這与俗語所謂“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銀”形成了鮮明的對照。 陸隴其,起初名“龍其”,字稼書,是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中進士,十四年,授為江南嘉定縣知縣。嘉定是個大縣,賦稅征收多而民間習俗又追求舖張浪費。陸隴其簡朴節儉,努力以德教化百姓。遇到父親告儿子,便含著淚進行勸說,以致儿子攙扶著父親而歸,從此很好地侍奉。遇到弟弟告哥哥,便調查出挑唆者施以杖刑,以致兄弟二人都很感動悔恨。一些品行惡劣的青少年勾結行惡,便給他們戴上枷在路口示眾,看到他們悔過了才釋放他們。有一富豪家的仆人奪走了砍柴人的妻子,陸隴其派差役將他逮捕治罪,使富豪改變了以往的行為成為善人。遇到官司,陸隴其不用差役去逮人,屬于宗族內部爭訟的,便以其族長去治辦,屬于鄉里爭訟的,便靠里老去治辦。有時也讓原告、被告雙方都到縣衙來進行調解,稱為“自追”。為了征收賦稅,陸隴其建立了“挂比法”,寫上百姓的姓名以進行對照比較,至于交納數額由每人自報。同時又建立“甘限法”,命令將今日限定交納中所欠的數額日后增加一倍交納。 十五年,政府因戰爭需要而征軍餉,陸隴其下令征收,并說明“不考慮一官半職,反而對你們百姓無益,而且對國事也有損坏”。于是每戶發一張知縣的名片以進行勸導,不到一個月,交納至十万,又赶上征房屋建筑稅,陸隴其認為只應征收市中店舖的稅,命令不許涉及鄉村百姓家。江宁巡撫慕天顏上疏請求施行繁簡不同的各州縣長官更調法,因而談到嘉定縣政務繁雜又多逃稅者,陸隴其雖然操行稱絕一世,然而卻沒有應付复雜事務的才干,應該調到事務簡約的縣。此疏下到吏部討論后,以才力不及為由將陸隴其降調。縣里有某人在道路上被強盜所殺,而其家人卻以仇殺上訴,陸隴其捕獲了強盜并審判定案。刑部認為最初的報告沒有說到強盜事,以隱瞞盜賊的過失奪去陸隴其的官職。 十七年,以博學鴻儒科選拔人才,陸隴其沒有來得及參加考試,便因父喪而歸鄉。十八年,左都御史魏象樞遵照皇上的命令推舉清廉的官員,上疏舉荐陸隴其廉洁對己而愛民,离任的時候,只有几卷圖書和他妻子用的一部織机,百姓象對待父母一樣熱愛他。皇上命令他守喪期滿后可用為知縣。” 二十二年,授陸隴其為直隸靈壽縣知縣。靈壽土地貧瘠,百姓貧困,勞役繁多而民俗輕薄。陸隴其向上司請求,与鄰近的縣更換服役,可以輪流更代。陸隴其實行鄉約,視察保甲,多發文告,反复教育百姓,務必去掉好爭斗和輕生的習俗。二十三年,直隸巡撫格爾古德將陸隴其和兗州知府張鵬翮一起作為清廉官舉荐。二十九年,皇帝下詔讓九卿舉荐學問优長、品行可用的人,陸隴其再次被推荐,得到圣旨,可以調任為京官。陸隴其在靈壽七年,离任的時候,道路上站滿了百姓,哭泣著為他送行,如同离開嘉定的時候。陸隴其調京后被授為四川道監察御史。偏沉巡撫于養志的父親去世,總督請皇上讓他在任為父守喪,陸隴其說天下太平,湖廣又不是用兵的地方,應該讓他盡孝道,于是于養志解任回鄉。 三十年,清軍征討噶爾丹,政府為籌集軍費而采用向捐款人授以官位的做法。御史陳菁請求停止捐款人必須經過保舉才能升官的做法,而實行多捐者优先錄用的政策,吏部討論后沒批准實行。陸隴其上疏說:“向捐款者授官的做法并不是皇上本意要實行的,如果允許捐款者可以不用保舉,那么与憑正途而做官就沒什么區別了,再說清廉是可以通過捐款而得到嗎?至于捐款者优先錄用,等于開了為名利而奔走爭競的門路,都是不可行的。特別要請求實行捐款人如果在三年內無人保舉,便讓他辭官退職的做法,用來澄清升官的途徑。”九卿討論認為:“如果實行讓捐款人辭官退職的做法,那么希望得到保舉的人奔走爭競將會更厲害。”于是,皇上下詔讓与陳菁詳細討論。陸隴其又上疏說:“捐款的人賢愚混雜,只有靠保舉才能防止其中的弊端。如果排除保舉而只認可捐款授官,這些人有不捐款的嗎?議論的人認為三年沒人保舉就讓辭官退職的做法太苛刻了,這些沒有功名的平民得到官位,居百姓之上三年,已經很過分了,即使辭官退職在家,也像官宦一樣,很榮耀了。如果說到這些人通過鑽營求得保舉,那么只要總督、巡撫是賢明的,從哪里去奔走爭競呢?即使總督、巡撫不賢明的,也不能將所有的人全保舉呀!”這個上疏更是言辭激切。陳菁与九卿仍持不同意見。戶部以捐款者都在觀望,將會遲誤軍需為由,請求奪去陸隴其的官職,發往奉天安置。皇上說:“陸隴其任官時間不長,不了解情況,的确應該處分,但是作為言官可以原諒。”正巧,順天府府尹衛既齊巡視哉輔,還朝奏報,民心惶惶不安,唯恐陸隴其發配遠地。于是,陸隴其得以免于發配。 不久,命陸隴其巡視北城。任用期滿,吏部討論將他外調,因而陸隴其告假還鄉。三十一年,陸隴其去世。三十三年,江南學政缺員,皇上打算用陸隴其,左右侍臣奏報陸隴其已去世,于是用了邵嗣堯。邵嗣堯過去与陸隴其都是由于為官清廉而由外官調到京城的。雍正二年,世宗親臨學宮,討論增加隨從祭祀的儒者,陸隴其在其中。乾隆元年,特贈予清獻的謚號,加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銜。 著作有《困勉錄》、《松陽講義》、《三魚堂文集》。陸隴其做學問,專以朱熹為宗師,撰有《學術辨》,大意是說王守仁將禪學附于儒學中,高攀龍、顧憲成知道辟開王守仁的學說,而以靜坐為主,其思想本源并沒有超出王守仁的范圍,而對其思想的詆毀卻很厲害。 陸隴其做縣官時崇尚實政,嘉定縣百姓歌頌陸隴其,直至清末也沒有停止。靈壽的鄰縣阜平縣為他修了墳墓,縣民陸氏世世代代守在那里,自稱為陸隴其的子孫。(熊海龍 譯) [原文] 陸隴其,初名龍其,字稼書,浙江平湖人。康熙九年進士。十四年,授江南嘉定知縣。嘉定大縣,賦多俗侈。隴其守約持儉,務以德化民。或父訟子,泣而諭之,子掖父歸而善事焉;弟訟兄,察導訟者杖之,兄弟皆感悔。惡少以其徒為暴,校於衢,視其悔而釋之。豪家仆奪負薪者妻,發吏捕治之,豪折節為善人。訟不以吏胥逮民,有宗族爭者以族長,有鄉里爭者以里老;又或使兩造相要俱至,謂之自追。徵糧立挂比法,書其名以俟比,及數者自歸;立甘限法,令以今限所不足倍輸於后。 十五年,以軍興徵餉。隴其下令,謂“不戀一官,顧無益於爾民,而有害於急公”。戶予一名刺勸諭之,不匝月,輸至十万。會行間架稅,隴其謂當止於市肆,令毋及村舍。江宁巡撫慕天顏請行州縣繁簡更調法,因言嘉定政繁多逋賦,隴其操守稱絕一塵,才幹乃非肆應,宜調簡縣。疏下部議,坐才力不及降調。縣民道為盜所殺而訟其仇,隴其獲盜定讞。部議初報不言盜,坐諱盜奪官。十七年,舉博學鴻儒,未及試,丁父憂歸。十八年,左都御史魏象樞應詔舉清廉官,疏荐隴其洁己愛民,去官日,惟圖書數卷及其妻織机一具,民愛之比於父母,命服闋以知縣用。 二十二年,授直隸靈壽知縣。靈壽土瘠民貧,役繁而俗薄。隴其請於上官,与鄰縣更迭應役,俾得番代。行鄉約,察保甲,多為文告,反覆曉譬,務去斗很輕生之習。二十三年,直隸巡撫格爾古德以隴其与兗州知府張鵬翮同舉清廉官。二十九年,詔九卿舉學問优長、品行可用者,隴其复被荐,得旨行取。隴其在靈壽七年,去官日,民遮道號泣,如去嘉定時。授四川道監察御史。偏沅巡撫于養志有父喪,總督請在任守制。隴其言天下承平,湖廣非用兵地,宜以孝教。養志解任。 三十年,師征噶爾丹,行捐納事例。御史陳菁請罷捐免保舉,而增捐應升先用,部議未行。隴其疏言:“捐納非上所欲行,若許捐免保舉,則与正途無异,且是清廉可捐納而得也;至捐納先用,開奔競之途:皆不可行。更請捐納之員三年無保舉,即予休致,以清仕途。”九卿議,謂若行休致,則求保者奔競益甚。詔再与菁詳議,隴其又言:“捐納賢愚錯雜,惟恃保舉以防其弊。若并此而可捐納,此輩有不捐納者乎?議者或謂三年無保舉即令休致為太刻,此輩白丁得官,踞民上者三年,亦已甚矣;休致在家,儼然搢紳,為榮多矣。若云營求保舉,督撫而賢,何由奔競;即不賢,亦不能盡人而保舉之也。”詞益激切。菁与九卿复持异議。戶部以捐生觀望,遲誤軍需,請奪隴其官,發奉天安置。上曰:“隴其居官未久,不察事情,誠宜處分,但言官可貸。”會順天府尹衛既齊巡畿輔,還奏民心皇皇,恐隴其遠謫,遂得免。 尋命巡視北城。試俸滿,部議調外,因假歸。三十一年,卒。三十三年,江南學政缺,上欲用隴其,侍臣奏隴其已卒,乃用邵嗣堯,嗣堯故与隴其同以清廉行取者也。雍正二年,世宗臨雍,議增從祀諸儒,隴其与焉。乾隆元年,特謚清獻,加贈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 著有困勉錄、松陽講義、三魚堂文集。其為學專宗硃子,撰學術辨。大指謂王守仁以禪而託於儒,高攀龍、顧憲成知辟守仁,而以靜坐為主,本原之地不出守仁范圍,詆斥之甚力。為縣崇實政,嘉定民頌隴其,迄清季未已。靈壽鄰縣阜平為置冢,民陸氏世守焉,自號隴其子孫。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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