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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金礦區里,加上白天上山晚上下山的人在內,總共有大約2.8万人口,卻有舞廳8個,卡拉OK廳7個,發廊5個,錄像放映廳5個,台球廳4個。娛樂場所總計有29個。 所有這些場所,都是棚子。那些舞廳或者卡拉OK廳都比較大。其中最大的那個是一個舞廳兼飯館,整個占地面積將近100平方米,其中的舞場也有40平方米之大。發廊一般都很小。其中最小的兩個,各自包括3個按摩房在內,都只有大約20平方米。錄像廳和台球廳處于中間狀態,一般都不足40平方米。 所有這些場所如果同時營業而且客滿,估計一共可以容納大約1500人娛樂,也就是占到社區總人口的5%多一點。對于這樣一個偏遠的金礦區來說,這個比例已經很高了。1 -------- 1与此相比較,北京市1996年總共有3000家左右的歌舞廳,估計最大容量在30万人左右,只占市區總人口(包括300万流動人口)的3%-4%。當然,大城市的電影院等其他娛樂設施很多,而這個金礦區卻沒有。但是僅僅用歌舞廳來粗略地比較一下,也可以看出,這個金礦區的娛樂業,對于那樣一個地方來說,已經很發達了。 這些場所相當分散,相隔較遠。這是因為人們居住得也很分散,而且棚子區之間來往不便,所以娛樂場所也只好各自為戰,逐人群而建。 山上沒有專門的旅館,但是几乎所有的舞廳和卡拉OK廳,都標明自己附設旅館或者提供住宿。其實大多數只不過是讓客人住在白天的活動場地里而已。甚至所有的飯館和商店,只要客人提出要求的話,都可以提供住宿。即使有的場所其實并沒有專門住宿的地方,老板也很樂于把自己的住處騰出來,供客人留宿,自己則去別處找地方。 這可以說是這個社區最大的特色。筆者上山以前,最擔心的就是恐怕不得不去工棚借宿。上山以后才發現這种隨時隨地可以住宿的情況,所以印象格外深刻。這种局面的形成,是因為投宿的人雖然很多,但是真正的旅客卻太少,不足以支撐哪怕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小旅館的生存。 在這個金礦區,投宿的基本上都是山上的人,都是為了“打炮”或者“陪夜”。因此毫不奇怪,山上所有的娛樂場所都自己備有小姐提供服務。而且,凡是可以提供住宿的地方,同樣也可以提供小姐;只不過并非自備,而是從娛樂場所里招來的。 筆者在山上的6天5夜里,先后詢問過9個娛樂場所、6個飯館和4個商店能否讓我投宿。結果,在三五句的交談中,只有一位幫助大人看守柜台的十來歲小姑娘,沒有反問我要不要找小姐。但是,筆者無法再詢問更多的地方了,因為山上畢竟太小了。盡管筆者后來注意到這個問題,白天盡量少出去逛,但是在第三天里,許多人就已經認識筆者了。終于,一位OK廳老板毫不客气地問道:“你到底想要什么樣的(小姐)?還沒挑夠嗎?!”于是筆者知道,這樣的面上的訪查必須結束了。 那么山上一共有多少嫖娼賣淫場所和多少暗娼呢?訪談的對象不同,回答也就非常不同。工頭和民工傾向于往多說,甚至有一個民工肯定地說,至少有100家,每家至少有10個小姐。2于是筆者進行測謊詢問,結果他承認自己并沒有真的去數過。 -------- 2金礦區以外的人,甚至那些上山走馬觀花的人,更傾向于往多說。例如,一位在山上呆過一個白天的高文化先生,就曾經斬釘截鐵地告訴筆者:山上的三陪場所至少有200家。 相比較而言,娛樂場所的各位老板相當了解內情,但是在一開始的時候,為了拉住筆者這個“客人”,他們卻傾向于往少說,恨不得說“只此一家,別無分號”。筆者也曾陸續詢問過指揮部的3位干部,但是只有后來与筆者混得最熟的那位,在筆者快要下山的時候,才提供了一些從官方角度來看的情況。 由于筆者已經過早“暴露”,無法繼續采用挨門挨戶的“喬裝”訪查;由于山上人稠地窄,無處藏身,也無法進行定時定點的“蹲坑”觀察,所以只能綜合各方面的說法与筆者的局部訪查,把這個金礦區的“性產業”的規模初步确定為:在筆者進行社區考察的這個時段之內,山上一共有36家左右的場所備有小姐(其中有10家左右是飯館);每家備有1人-5人(中位數大約是3人);小姐總數在80人-130人之間;其中拒絕賣淫的几乎沒有。 這樣算下來,与金礦區的大約2.8万總人口相比,小姐的比例大約是3□-5□。對于這樣一個很少有外地游客、并不具備城市的基本條件、社會階層相對非常簡單的偏遠礦區來說,這一比例已經夠高了。 一般來說,如果僅僅從經濟上來看的話,那么衡量一個地方的“性產業”,有兩個最主要的指標: 1.小姐的行情 在這個金礦區,在筆者考察期間,“打炮”是:開价50元,還价可以是30元,甚至20元。“陪夜”:開价150元,還价可以是100元,甚至只是一半。“三陪”:開价是30元,還价是10元;如果接著“打炮”或者陪夜,還可以优惠一些,甚至忽略不計。3 -------- 3這里所說的各項情況,都經過分別詢問和測謊。明顯不一致和前后矛盾的說法,都已經刪除。測謊過程,詳見以下各節。 2.性交易的頻率与總量 筆者在此次社區考察中,總共記錄到38人次4的嫖娼。由于山上的這种活動相對公開(如前文所述),所以其中27人次是筆者自己獲知的,11人次是老板或者小姐事后說的。 -------- 4使用“人次”,是因為其中可能有同一人嫖多次,但是筆者無法鑒別出來。 所謂獲知,主要有兩种途徑:5 -------- 5有4例情況是這兩种途徑的交叉或者重合,這里并沒有計算進來。 一是“看”,就是既看到小姐与客人談生意,又看到客人進入小姐的單間或者小姐所在的棚子,并且呆了不少于10分鐘。這樣獲知的有13人次。其中7人是在白天,至少也是在天沒有黑透的時候。另外6人則是在晚上,都是在棚子內,在小姐陪吃、陪舞、洗頭之后。 第二种途徑是“听”,就是筆者雖然并沒有看到嫖客何時進入小姐的單間或者棚子,但是他倆的性交易活動,卻可以在棚子外面或者隔壁的單間里听到。這樣獲知的有14人次。尤其是筆者入住A場所的第一天夜里,4位小姐都在陪夜,其聲響,簡直有點像“喧嘩”。 當然,筆者不可能時時刻刻都守在入住的場所里。但是老板和小姐有時在事后也說起客人來過的事,筆者又努力繞著詢問,因此得知,可以确認的事例有11次。6 -------- 6筆者怀疑与考察相重复的有3例,已經刪除。 在這樣的“入住考察”中,筆者沒有記錄下來的事例應該不多。這樣算下來,就可以得到一個下限:在A、B兩個場所里,9位小姐在6天5夜里接客38人次,每人每天平均有0.8個嫖客。 這樣,筆者就可以進行如下推測: 如果按照筆者的推測,山上有80-130個小姐;如果她們人人都是這樣,那么在這個金礦區里,每天平均出現大約60-100次性交易,每月就是1800次到3000次。 如果每次性交易都僅僅是一人做一次,那么在當地的2.8万總人口里,每個月里大約有6%-10%的人曾經參与過性交易。7 -------- 7這里之所以用“每個月”作為推測的時間單位,并沒有事實的依据,而是筆者認為:在一個基本不流動的社區里,潛在的嫖客可能要到一個月左右,嫖娼的動机才會強烈到足以產生行為。當然,“老客”可能只需要半個月甚至一星期。總之,這里只是推測,只是為了讓讀者有一個易懂的印象。 當然,筆者決不敢說自己的資料是真金不怕火煉。但是這樣的大致推測,可以避免人們經常出現的夸大估計。一般來說,普通人很少有机會真的去實際接触“性產業”,但是它在中國的蓬勃發展又很容易引起人們的好奇、惊慌或者道德義憤。因此,只有少數人或者“非禮勿听”的人,還在念經般地說這只是“几只蒼蠅”,是“沉渣泛起”。其余的絕大多數人,都不由自主地把“性產業”的規模估計得過大,甚至到了离奇的地步。尤其是一些走馬觀花看見過几位小姐的人,更容易說出一些荒謬的數字來。8 -------- 8例如,《南方周末》1997年7月11日的一篇其他題材的文章里說到:“這個不足4万人口的縣城每晚竟有1千多個三陪小姐在活動。”不過,該文作者如實說到了“听說”二字。這樣的估計,顯然沒有進行過任何測算。如果真有這么多三陪小姐,即使每人每天只有0.5個客人,那么她們每個月就要進行三陪1.5万多次。該縣城的成年男性應該只有1.3万左右。那么就是說,當地的所有成年男性,每人每月都付錢讓小姐三陪一次以上;或者說,當地至少有500個成年男性,每天都花錢買三陪,一人不少,一天不缺。這,現實嗎? 在中國歷史上,道德風气一直是關乎治國平天下的大事,是高度政治性的話題。現在此風再起,搞得人們很難對地下“性產業”的規模真正地就事論事。大多數故意夸大“性產業”規模的人,往往都是“意在沛公”,都是為了實現其他方面的心理宣泄。 例如,有些人總是希望把問題說得嚴重些,以便佐證“人心不古,世風日下”,甚至試圖据此向那些看著不順眼的人興師問罪也說不定。另外一些人則是在制造從眾的借口:別人都在干了,我為什么不可以干?當然,也有一些人是悲天憫人,但是一般的也不過是据此抒發一下自己的“人文情怀”而己。 筆者并不奢望有朝一日人類能夠統計出“性產業”的真正規模,只想提倡一种現實的估計方法:至少拿一個考察結果來,然后再据此推測。 當然,這里的“性產業”也有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筆者雖然并沒有找到最早上山賣淫的小姐,可是卻找到一位了解當初情況的溫州工頭。他曾經在1995年年底到1996年春天在這里當過近4個月的工頭。后來他下山去了別處,1997年4月又再次來到這里當工頭。他的訴述具有一定的歷史比較价值9。此外,与筆者最熟的那位指揮部的干部,是1996年6月最早上山的干部之一,而且出身于公安部門。他所說的情況,可以補充溫州工頭所缺少的回憶,還可以互相檢驗。因此,總結兩人的敘述,可以勾勒出這樣一幅歷史圖像: -------- 9筆者是在OK廳結識他的。他會講普通話。筆者運用“嫖友交流”的訪談方法,与他長談兩次,大約共計80分鐘。在這种“嫖友交流”中,對方吹牛的成分往往很大,需要不斷地測謊。這里所引用的他的敘述,已經与干部所說的內容進行過對照,刪除了明顯不一致的說法。例如,他估計在金礦區發展的第一和第二個階段中,賣淫婦女就已經多達200人。但是干部卻說不超過80個。所以,筆者把兩人的估計均予以刪除。歷史上的賣淫婦女人數,只好付缺。 在1996年6月干部上山之前的第一個發展階段里,這個金礦區里還沒有正式的性交易。當時只是有一些從附近山區來做挑夫的女人,偶然地讓別人“打炮”,賺一點小錢。工頭回憶說:“那時候也就是老板和工頭想找女人,因為(他們)都是遠道而來的,又不能隨身帶(女人)……也不好找,總是有當地(男)人指點,看哪個女人不正經……就是在樹叢里打一炮。便宜,10元就行。有的女人還傻得不敢張口要錢……(這樣的)女人沒有年輕的。” 這樣的性交易顯然是很初級的。當時金礦剛剛開采,來當挑夫的附近農民還不多,工錢很高,挑1市斤的東西上山大約要1.5元工錢,有時要2元(現在才1元或者更少)。与此相對照,“打炮”的价格也太低了。因此可以推測,當時的買賣雙方,都把這僅僅看作是一种“撈外快”,而非職業。所以,雙方也僅僅是行為意義上的嫖娼賣淫,而非身份上的所謂嫖客与暗娼。 有意思的是,恰恰是隨著干部上山,職業化的性交易也開始大發展了。一位干部對此感触很深。他以抱怨的口气談到:剛上山的時候,我們天天要抓最基本的治安秩序,忙得不可開交。可是那些“雞”也偏偏來搗蛋,有的偷嫖客的東西,有的互相打架。還有的丈夫上山來找,把“雞婆”打得頭破血流,還要拉著滿山游街示眾。真是搗蛋,害得我們不得休息。 兩位知情人都談到:恰恰是在這時,山上開始出現最初的“雞窩”。其實也就是自己搭一個小小的窩棚,比一般住人的棚子要小得多,差得多,常常是兩頭通气,連遮人耳目都做不到。“雞婆”在里邊舖上几張破紙,就開始賣,連塑料布都沒有。如果沒人來,她們就出去串棚子。有的是拉人去她那里,有的干脆是就地解決了。 這一段歷史,在山上几乎盡人皆知。直到現在,盡管情況已經大變,仍然有許多人雖然自己就住在山上,卻依舊把歷史當作現實來傳誦。在山下,在百里開外的其他縣城,這种“滿山搭窩、串門賣淫”的故事更是沸沸揚揚,人人當真。十 -------- 十筆者的朋友顯然也信以為真,并且把信息傳過來。這是筆者選定這個礦區來考察的最重要原因。筆者上山以前,曾經希望能發現一個“性產業”處于發展的最初階段的典型。 當地“性產業”走向正規化,是在金礦區發展的第三個發展階段,就是從1996年冬天開始,政府部門由抓治安轉向抓經濟的那個時期。 那時,第一批娛樂場所建立起來了,大約有十五六家。小姐們也開始“各歸其主”,紛紛找到了栖身之地,与店主建立了伴生關系。零散的、撈外快的、“打一槍換一個地方”的、偶然為之的賣淫婦女開始減少,至少是不那么引人注目了。 這些情況,主要依据那位治安干部的回憶。他一方面把這种變化當作抓治安的成績來回憶,另一方面也含含糊糊地承認,腐敗是催化劑。 筆者不敢奢望在短短的几天里就能夠成為他的朋友。所以推測起來,他之所以能告訴筆者許多內幕情況,恐怕是因為筆者的身份已經遠遠超出了他所擁有的參照系。他不知如何是好,只得把兩套面具來回換著用。結果言多必失,一些真實情況也就露出來了,即所謂“一不留神就說真話”是也。□ -------- □當然,這种調查方法恐怕不能普遍運用。因為許許多多的干部,一旦發現你超出了他的參照系,馬上就干脆一言不發,靜觀其變。這种“護官法”,常人很難突破其壁壘。 到了金礦區發展的第四個階段,“性產業”開始成龍配套。不僅容留小姐的場所和小姐的人數都增加了,而且錄像廳和台球廳也發展起來了。 据筆者的現場觀察,錄像廳在白天一般是不放黃色錄像的,因為票价太便宜,1元錢進門,時間不限。但是有的傍晚,老板會要3元錢一個人,那就是說,有“好戲”要開場了。 有時候在白天,一些觀眾也會要求放映“黃片”,于是老板就會跟他們討价還价。大家好像都把這种討价還价當作一种娛樂,總是妙語連珠,聲情并茂□;總要爭論上那么七八分鐘,老板才肯“無條件投降”——不加錢也給放了。這种情況下,老板著眼的,可能不是眼前的收費,而是占領市場。 -------- □由于他們都說方言,具体內容不甚清楚,但是那种歡快的气氛和嬉笑戲謔卻是有目共睹。 最有意思的是,老板常常是只放一小段就停。可是并沒有人不滿。觀眾們就像乖孩子一樣非常自覺:老板放了,就鴉雀無聲地看;不放了,就一言不發地站起來再等等;老板一關机器,大家都無聲無息地走掉。這跟剛才討价還价時的嬉鬧,簡直判若兩人。這并不是守紀律,而是因為觀眾都很年輕。他們必須屏息靜气地努力壓制住被黃色錄像所調動起來的体內激倩。 金礦區的“性產業”發展起來以后,反而就沒有什么特色了,跟筆者所考察過的其他地方沒有太大的區別。 至于其他方面的具体情況,筆者將在以下的各節里詳談。不過,當地也有以下三种現象值得特別予以記載。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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