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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德生脫險回家


  匪方指定的交款地點是長樂路1210號——在湯恩伯將軍官邸的隔壁。申新二、五厂厂長親自布置,由協理顧鼎吉駕車至該處,卻不見有人來接款。顧鼎吉只得在附近開著車子兜圈等候,不料被警備司令部稽查人員攔住,當場搜出50万元美鈔,警方認為形跡可疑,就把顧鼎吉連人帶車押到警備司令部。
  顧鼎吉挨了打,只得如實招供。警方聲色俱厲,指責榮家違法贖票,定要嚴究。法律有明文規定,出錢贖命屬于違法犯罪。可是這起案子卻例外,警備司令部第二天就態度大變,說是因綁匪未獲,為“便利破案起見,遂權宜一時,當与榮氏次子榮爾仁說明,發還贖款。”(見1946年8月4日上海各報:淞滬警備司令部發表《榮德生綁案真相》)
  從偶然截獲到迅速發還50万元美元,處理得雷厲風行。當時的親歷者和今天的研究者,多數人認為這是“警備司令部導演的一場新戲”,而筆者在研讀了各种文字材料后,卻不同意這個判斷。敢于違法迅速發還巨款,肯定是淞滬警備司令兼上海市警察局長宣鐵吾的決定。宣鐵吾是黃埔一期生,蔣介石的親信,蔣經國的密友,把宣鐵吾看作榮德生綁票案的幕后策划者,這种假設無論在事實上或推理上都難以成立。不妨從另一個角度分析一下:假如警備司令部依法辦事,拒絕發還贖款,追究榮家的法律責任,榮家很難在短期內另籌50万美金,匪徒勢必圖窮匕見,榮德生活命的希望就很渺茫了。如此說來,宣鐵吾的“權宜”倒是很有人情味的呢。
  5月27日,也就是巨款發還的第二天,詹榮培關照會計部門職員宓勉群說:“今天有兩皮箱東西送到厂長辦公室,你先收下,不要讓別人搭手。下午有警備司令部的汽車來取,你交給他們好了。”宓勉群感到奇怪,贖款是警備司令部發還的,由警備司令部的汽車來取走,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詹榮培說:“這些你不必研究,汽車來就交給他們。”果然,下午有輛警備司令部標記的汽車直駛到厂長辦公室前停下,車里只有一個司机,宓勉群把兩只皮箱裝上車,汽車就立即駛走了。
  以后的發展,《樂農1946年紀事》有一段記述:至二十八日傍晚,聞人聲躑躅,謂去看影戲。晚飯后諸匪皆去。至十時后,陪余上三輪車轉汽車送至姚主教路三角地,另雇人力車至麥尼尼路五婿宅門,入內,再通知家中諸人團聚,歡喜万分。
  榮家破財消災,如今榮德生脫險回家,這樁事情也就了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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