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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血腥之夜



  留著愚蠢的小貓胡子的家伙比斯達克預料的敏捷得多。
  斯達克在唐納森住的那棟樓的九樓走廊等他,就在唐納森寓所門邊的拐角處。如果斯達克能夠先進入公寓,就像他殺那婊子一樣,事情就容易得多,但是他看了一眼鎖,就确信這些鎖不像她的鎖那樣能輕易打開。不過一切仍會很順利的。已經很晚了,養兔場的兔子應該都睡著了,正在夢里吃苜蓿。唐納森會醉醺醺的反應遲鈍——當你凌晨一點回家時,你決不是剛從公共圖書館出來。
  唐納森的确似乎有點醉,但他的反應一點儿也不遲鈍。
  唐納森正在摸索他的鑰匙圈時,斯達克從拐角轉出,揮動剃刀向他砍去,盼著迅速而有效地弄瞎對方的眼睛,然后,在唐納森能叫喊之前,割開他的喉嚨,在割斷他喉管的同時切斷他的聲帶。
  斯達克沒有試圖悄悄地沖過去,他要唐納森听到他的聲音,要唐納森朝他轉過臉,這會使刺殺更容易。
  唐納森開始的反應和他預料的一樣,斯達克把剃刀短促有力地向他臉上砍去,但唐納森設法閃了一下——幅度不大,但對斯達克的目的來講影響太大了。剃刀沒有砍到他的眼睛,卻砍到了他的前額,見了骨頭,一片皮膚卷起蓋到唐納森的眉毛上,就像一張脫落的牆紙。
  “救命!”唐納森用低沉的、像羊一樣的聲音喊道。沒有一擊而中就是這种結果,操他媽的。
  斯達克逼近,剃刀舉在他自己眼睛的前面,刀刃微微向上,就像一個斗牛士在第一次斗牛之前向公牛敬禮一樣。沒關系,并不是每次都很順利的,他沒有把告密者弄瞎,但鮮血正從他額頭的切口噴涌而出,小唐納森只能通過一個粘乎乎的薄霧看東西。
  他沖唐納森的喉嚨砍去,這狗雜种把頭向后一仰,快得像一條響尾蛇躲避一次攻擊,令人惊訝的速度,斯達克不由自主地對這人有點佩服,不管他的貓胡子可笑不可笑。
  刀刃緊貼著這人的喉嚨划過,沒有砍到他,他又一次尖叫著喊救命。紐約市的兔子們睡覺從不很沉,現在全醒過來了。斯達克換個方向又一次砍去,同時他踮起腳尖扑向前去,這是一個优雅的、芭蕾舞般的動作,應該能達到目的了。但唐納森把一只手舉到他喉嚨前面,斯達克沒有殺掉他,只是划了一系列長長的、淡淡的傷口,警察局的病理學家會稱之為自衛性傷口。唐納森是五指張開抬起手的,剃刀划過所有四根手指的指根,他在第三個手指上戴了一個很重的戒指,所以那根手指沒有受傷。當刀刃划過戒指時發出一聲清脆、輕微的金屬聲,在戒指上留下一個小小的傷痕。剃刀把其他三個手指割得很深,毫不費力地切進肉里,就像一把熱乎乎的刀切進奶油中一樣。筋腱被切斷了,手指像昏昏欲睡的木偶一樣猛然向前倒下,只有無名指直立著,好像唐納森在混亂恐懼中忘了用哪根手指去嘲笑別人。
  唐納森這次開口時,他實際上是在嗥叫了,斯達克知道不可能悄悄的拖身而去了,他本來指望干完后就悄悄地离去,因為他不會讓唐納森活下來打電話的,但實際情況不是那么回事。不過他也不想讓唐納森活下來。一旦你所干的事發生了變故,你會一直干下去,要么做完它,要么你自己完蛋。
  斯達克逼過去,現在他們沿著走廊已經快到另一個公寓的門口了。他不經意地向一邊甩甩剃刀,甩去剃刀上的鮮血,鮮血雨點般濺在奶油色牆上。
  走廊的另一頭,一扇門打開了,一個穿著藍色睡衣、戴著睡帽的男人探出頭和肩膀。
  “干什么呢?”他憤怒地喊道,他的聲音表明即使羅馬教皇在這儿他也不在乎。
  “謀殺。”斯達克閒淡似地說,有那么一瞬,他的眼睛從他面前血淋淋的、大聲嗥叫的人身上移到門口那個人身上。后來,這個人會告訴警察殺人者的眼睛是藍色的,淡藍色的,瘋了一樣。”你要一點儿嗎?“
  門砰地關上,快得好像從沒打開一樣。
  唐納森雖然很惊慌,而且受傷不輕,但當斯達克的視線移開時(即使是非常短暫的一瞬),他看到了一個机會,立即抓住了這個机會,這個狗雜种真是動作迅速,斯達克的敬佩更進一層。這家伙的速度和自我保護意識真是太棒了,雖然他接下來所做的非常愚蠢。
  如果他跳向前,与斯達克搏斗,他可能真會造成點儿麻煩。相反,唐納森轉身就逃跑。
  完全可以理解,但這是個錯誤。
  斯達克追上去,大號鞋在地毯上沙沙作響,他向那人脖頸后砍去,相信這一擊終于能結束這件事了。
  但是,就在剃刀擊中前的一瞬,唐納森向前猛一伸頭,躲過了這一擊,就像烏龜躲進甲殼中一樣。斯達克開始相信唐納森有心靈感應了,這一次,本來是致命的一擊卻只割破了頭皮,這頭皮位于脖子后面突出骨頭的上面,它在流血,但決不是致命的。
  這是使人生气、憤怒的......而且有點儿滑稽。
  唐納森沿著走廊踉踉蹌蹌的逃,從一邊換到另一邊,有時甚至撞在牆上,邊逃邊喊叫。當他沿著走廊踉踉蹌蹌的逃時,血撒在地毯上。偶爾會在牆上留下血乎乎的手印,但他踉踉蹌蹌穿過走廊的時候,還沒死。
  沒有別的門打開,但斯達克知道,此時此刻,至少在半打公寓中,有半打手指在敲擊半打電話上的911。
  唐納森踉踉蹌蹌地走向電梯。
  斯達克大步跟在后面,既不生气也不害怕,只是非常惱怒。突然他大聲斥責道:“啊,為什么你不停下來規矩點儿哪!”
  唐納森叫救命的喊叫變成了惊訝尖叫,他試圖向周圍張望,他兩腳絆在一起,在离電梯走廊十英尺的地方摔趴下。斯達克發現,即使最敏捷的家伙,當你把他們砍得流血過多的話,最終也會不知所措。
  唐納森跪在地上,顯然准備爬向電梯走廊,既然他的腳已不行了。他用血淋淋的、面目全非的臉四處張望,看看他的攻擊者在哪里,斯達克對著他鮮血淋漓的鼻梁猛踢一腳。斯達克穿著棕色運動鞋,兩手下垂,稍稍向后擺動已保持平衡,然后盡全力飛起一腳,任何看過足球賽的人都會想到一次有力的大腳開球。
  唐納森的頭向后飛去,猛地撞在牆上,在石灰牆上留下一個碗狀的淺坑,有反彈回來。
  “我終于抓住你了,對嗎?”斯達克低聲說,听到他身后有開門聲。他轉過身,看到走廊一邊一個黑卷發和黑眼睛的女人從一扇公寓門向外看。“滾進去,臭婊子!”他喊道。門砰的一聲關上,好像在彈簧上一樣。
  他彎下腰,抓住唐納森粘乎乎、令人惡心的頭發,把他的頭扭向后面,割斷了他的喉嚨。他認為唐納森的頭撞上牆之前可能已經死了,撞上之后肯定已經死了,但最好保險點儿。而且,當你以割喉嚨開始,那你就以割喉嚨結束。
  他連忙退了几步,但唐納森并不像那女人那樣噴血,他已經不噴血了,或已經慢慢流完了。斯達克迅速走向電梯,把剃刀折起來放回口袋。
  電梯正在上來。
  可能是個住戶。在大城市,即使是星期一晚上,一點中也不算真的很晚。不過,斯達克還是迅速走到一個大花盆后面,這個大花盆在電梯走廊的角上。他所有的雷達都乒乓作響,有可能是誰從迪斯科舞會或商務晚宴上回來,但他相信肯定不是,他相信是警察。說得更确切點儿,他知道是警察。
  當這樓里的一個住戶打電話說走廊里正發生一樁謀殺時,剛巧一輛巡邏車就在這附近?可能,但斯達克怀疑這一點。更可能是波蒙特報告了,小妞儿被發現了,這些警察是來保護唐納森的,遲了也比沒有好。
  他背靠著牆慢慢蹲下,粘滿鮮血的運動衣發出沙沙聲。他并沒有藏住多少,花盆只擋住了一點儿,如果他們四處張望,他們會看到他。但是,斯達克打賭他們的注意力會全部被引向走廊中間的尸体。有那么一會儿時間,對他來說已經是夠了。
  花草寬闊的、十字形的葉子在他臉上投下鋸齒形陰影,斯達克像一個藍眼老虎一樣從中間望出去。
  電梯門開了。傳來一聲沉悶的叫聲,然后兩個穿警服的警察沖出來。他們后面跟著一個黑鬼,穿著一條牛仔褲和一雙又大又舊的運動鞋,這黑鬼還穿著一件無袖T恤,還戴著一副拉批條客的太陽鏡,斯達克确信他是個偵探。當他們偽裝時,他們總是太過分......而且一舉一動也意識到這一點儿,就好象他們知道自己要暴露但又沒辦法。那么他就是來保護唐納森的人了。在一般巡邏車中是不會有偵探的,這個黑鬼和守門的警察一起來,先訊問唐納森,然后就留下保護他。
  對不起,伙計們,斯達克想,我認為他已經不會說話了。
  他站起身,從花盆后走出來。沒有一片葉子發出沙沙聲,他的腳落在地毯上毫無聲息。他從离那偵探不到三英尺的地方走過時,偵探正低頭從槍套中抽出一支手槍。如果愿意的話,斯達克可以狠狠地在他屁股上踢一腳。
  他在門開始合攏的最后一刻溜進敞開的電梯。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從眼角瞥見閃動——也許是門,也許是斯達克本人,但這無關緊要-他從唐納森的尸体上抬起頭。
  “嘿——”
  斯達克舉起一只手,沖警察庄嚴的擺擺手指,再見。然后門隔斷了走廊吸引人的場面。
  一層走廊沒有一個人——除了守門人,他人事不醒地躺在桌子下面。斯達克走出去,轉過拐角,坐進一輛偷來的車子,開走了。

  菲麗絲.邁爾斯住在曼哈頓西區一棟新的公寓樓中。保護她的警察(還有一個偵探跟著,他穿著運動褲、無袖汗衫和皮條客太陽鏡—)在六月六日晚上找到她時,她正為一次不守約的約會生气。她開始很不高興,但當她听說某個自以為是喬治.斯達克的人想要殺她時,卻高興起來。她一邊回答偵探有關采訪泰德.波蒙特的問題,一邊給三個相机裝上新膠卷,擺弄几十個鏡頭。當偵探問她在干什么時,她沖他眨眨眼,說:“我相信童子軍箴言。誰知道呢——有些事可能真的會發生。”
  采訪完后,在她公寓門外,一個穿制服的警察問偵探:“她真那么想嗎?”
  “真的,”偵探說,“她的問題是她從不認真想別的事。對于她來講,整個世界只是一幅要拍的照片,她是個愚蠢的婊子,真的相信她總能拍到好照片。”
  現在已經是六月七日凌晨三點了,偵探早已走了。兩個小時前,被派來保護菲麗絲.邁爾斯的兩個警察通過他們皮帶上的對講机得到了唐納森被殺的消息,他們被勸告說要极端謹慎和警覺,因為他們打交道的心理變態者已證明非常殘忍和狡猾。
  “謹慎是我的中間名。”第一位警察說。
  “那是巧合,”第二位警察說,“极端是我的中間名。”
  他們已經搭檔一年多,相處得很好。現在他們咧著嘴相對而笑,為什么不呢?他們是紐約最好的兩個全副武裝、身穿制服的警察,站在一棟嶄新的公寓樓的第二十六個走廊上,這走廊燈光明亮,還有空調。這是真實的生活,不是一部蘭博電影,而今晚的真實生活是一項特殊任務,比他們平時的輕松。他們就應該在炎熱的夏天站在有空調的走廊,他們堅信應該這樣。
  他們這么想的時候,電梯門開了,一個受傷的盲人從電梯中顫顫巍巍地走出來,進入走廊。
  他個子很高,肩膀非常寬,看上去大約四十歲,穿著一件撕破的運動衣和褲子,這運動衣和褲子不太般配,但多多少少彌補了衣服的缺陷,第一個警察認為給盲人挑衣服的人很有趣味。盲人還戴著一幅大墨鏡,這墨鏡斜架在他鼻子上,因為眼鏡的一個支架已經脫落了,這眼鏡決不是皮條客的那种太陽鏡,它們看上去很像克勞迪.瑞恩斯在《隱形人》中所戴的太陽鏡。
  盲人兩手向前伸著。左手是空的,只是無目的地擺動著,右手握著一根肮髒的白色手杖,手杖一頭安著一個橡皮自行車把手。兩只手蓋滿了已經干了的鮮血,盲人的運動衣和襯衫上也粘著茶色的已經干了的鮮血。如果保護菲麗絲.邁爾斯的兩名警察真的很謹慎的話,他們會覺得整個事情非常怪异。盲人的樣子顯然表明發生了什么事,而且不是很好的事,但是他皮膚和衣服上的血已經變成了棕色的了,這表明它是在一段時間以前洒上的,這一事實應該使兩位警察覺得不對頭,甚至應該使他們警覺起來。
  但是,也可能不會。事情發生得太快了,而當事情發生得太快時,你謹慎不謹慎已無關緊要——你不得不隨波逐流。
  前一刻,他們還站在邁爾斯的面前,像不用上學的孩子一樣高興;下一刻,這血淋淋的盲人站在他們面前,搖著他肮髒的白色手杖。沒有時間去想,更不用說進行推理了。
  “警——察!”甚至在電梯門完全打開之前,盲人已經在喊叫了,“看門人說警察在二十六層!警——察!你們在這儿嗎?”
  他摸摸索索地沿著走廊走來,手杖從一邊轉向另一邊,它啪地一下打在他左邊的牆上,然后回過來又啪地打在他右邊的牆上,這層樓里還沒醒來的人也就要被吵醒了。
  兩個警察連互相看一眼都沒有就向前走去。
  “警——察!警——”
  “先生!”第二個警察喊道,“鎮靜!你要——”
  盲人把頭轉向第二個警察說話的方向,但沒有停下來。他搖搖擺擺向前沖過來,揮舞著他的左手和他肮髒的白色的手杖:“警察!他們殺了我的狗!他們殺了戴茜!警察!”
  “先生——”
  第一個警察伸手去扶搖搖晃晃的盲人,盲人把他空著的手伸進運動衣左口袋,從中掏出一枝手槍。他把它對著第一個警察,扣動了兩次扳机。在狹窄的走廊中,槍聲震耳欲聾,彌漫了大量藍煙。子彈几乎是平射進第一個警察的身体。他倒下時,胸口像一個破碎的桃子筐一樣陷進去。他的上衣被燒得冒了煙。
  第二個警察目瞪口呆地看著盲人把槍指向他。
  “啊請不要......”第二個警察輕聲說,听上去好像誰打得他呼吸困難,盲人又開了兩槍,又一次藍煙彌漫。對一個盲人來說,他打得非常准。第二個警察向后倒去,他的肩胛撞在走廊地毯上,猛地痙攣了一下,然后躺著不動了。

  在五百里以外的魯德婁,泰德.波蒙特不安地翻動身体。“藍煙,”他低聲說,“藍煙。”
  臥室窗口的外面,九只麻雀站在一根電話線上,又有六只參加進來,麻雀悄悄地站在州警察巡邏車的上方,一聲不吭。
  “我再不需要這些啦。”泰德在睡夢中說。一只手笨拙地抓了一下臉,另一只手做了一個扔掉的動作。
  “泰德?”麗茲問,坐了起來,“泰德,你沒事儿吧?”
  泰德在睡夢中說了些難以理解的話。
  麗茲低頭看她的手臂,上面布滿了雞皮疙瘩。
  “泰德?又是鳥叫嗎?你听到鳥叫了嗎?”
  泰德什么也沒說。窗外,麻雀們一起展翅飛入黑暗,雖然這不是他們飛的時間。
  無論麗茲還是巡邏車中的警察都沒有注意它們。

  斯達克把墨鏡和手套扔到一邊,走廊里充滿了嗆人的火藥味。他射出了四發開花彈,兩發穿透了警察,在走廊牆上留下盤子大的洞。他走到菲麗絲.邁爾斯的門口,准備把她騙出來,但她已經在門的一邊了,他從她說話的聲音中听出騙她是很容易的。
  “發生什么事了?”她喊道,“發生什么事了?”
  “我們抓住他了,邁爾斯女士,”斯達克高興地說,“如果你要拍照,就他媽快點,你以后要記住我從沒說過你可以拍。”
  她打開門時門鏈仍沒取下,但這沒關系。當她把一只睜得大大的棕色眼睛放到門縫中時,他射進了一顆子彈。
  闔上她的眼睛——或闔上還剩下的一只眼睛——是不可能的了,于是他轉身走向電梯。他沒有磨蹭,但也沒有跑。一扇公寓門開了——今天晚上好像每個人都在對他開門——斯達克對那張兔子臉舉起了槍。門立即砰地關上。
  他按了電梯的按鈕,他是在用從一個盲人那儿偷來的手杖打昏了那晚第二個看門人后乘電梯上來的,正如他預料的那樣,這電梯的門現在馬上開了,在夜里這個時候,三個電梯很少有人要用。他把槍從肩頭向身后一扔。它重重地砸在地毯上。
  “一切順利。”他說,走進電梯,向下駛去。

  電話鈴響的時候,太陽正照在里克.考利客廳的窗戶上。里克五十歲,眼睛紅紅的,面容憔悴,處在半醉狀態。他用顫抖的手拿起電話。他簡直不知道自己在哪儿,疲倦疼痛的心固執地認為這是一場夢。三小時前,他是不是到陳尸所認他前妻的殘破的尸体去了?陳尸所离時髦的小法國餐廳不到一條街,這餐廳只接待也是朋友的顧客。因為殺死米麗的人可能也想殺死他,所以他的門外也有警察?這些事是真的嗎?當然不是。它應該只是一個夢......也許電話鈴不是電話鈴,只是窗邊的鬧鐘。他恨鬧鐘......不止一次把它扔到房間另一頭,但今天早晨他要吻它,天哪,他要深吻。
  但他沒有醒來。相反,他在接電話:“你好?”
  “我是割斷你前妻喉嚨的人。”這聲音在他耳邊說,里克突然清醒過來,這一切只是一場夢的希望破滅了。這聲音是那种你只應在夢中听到的聲音......但你決不是在夢中听到它。
  “你是誰?”他听到自己有气無力地低聲問。
  “問泰德.波蒙特我是誰,”那人說,“他知道所有情況。告訴他我說你已經死了。告訴他我還沒殺盡該殺的所有傻瓜。”
  電話在他耳邊喀嚓一響,接著是片刻的寂靜,然后就是單調的嗡嗡聲。
  里克把電話防在膝蓋上,看著它,突然哭起來。

  上午九點,里克給辦公室打電話,告訴弗麗達她和約翰可以回家了——他們今天可以不用工作了,這周的其余日子也不用工作了。弗麗達問為什么,里克差點儿對她撒謊,好像他犯了什么罪不敢承認一樣。
  “米麗艾姆死了,”他告訴弗麗達,“昨天晚上她在她的公寓被人殺死了。”
  弗麗達倒吸一口涼气:“天哪,里克!別開這种玩笑!你開這种玩笑,它們會變成真的!”
  “這是真的,弗麗達。”他說,發現自己又快哭了。他在陳尸所哭過,他在回家的汽車里哭過,他在那瘋子打電話后哭過,現在他又极力控制自己別哭,這些眼淚才只是個開始。他在未來還要落更多的眼淚,一想到這就使他覺得疲倦之极。米麗艾姆是個婊子,但她還是個可愛的婊子,而且他愛她。里克閉上眼睛。當他睜開眼時,有一個人從窗口望著他,雖然這窗口在十四層。里克吃了一惊,然后他看到了制服。一個窗戶清洁工。窗戶清洁工從腳手架上向他招招手。里克舉起一只手象征性的搖搖。他的手重的像有八百磅,他几乎是一舉起就讓它落回到腿上。
  弗麗達又在告訴他別開玩笑,他感到更加疲倦。他明白,眼淚僅僅是開始。他說:“等一下,弗麗達,”然后放下電話。他走到窗口邊去拉上窗帘。對著電話另一頭的弗麗達哭已經夠糟了,他不想再讓那該死的窗戶清洁工看到他哭。
  他走到窗邊時,腳手架上的人把手伸進工作服口袋掏什么東西。里克突然感到一种不安。
  告訴他我說你已經死了。天哪——
  窗戶清洁工拿出一個小牌子,它是黃色的,上面寫著黑色的字,字的兩側是許多傻笑的臉,上面寫道:祝你一天過得好。
  里克疲倦地點點頭。祝你一天過得好。他拉上窗帘,回到電話旁。

  當他最終時弗麗達相信他不是開玩笑時,她大聲哭起來——辦公室的每一個人都喜歡米麗,甚至包括該死的奧林格,他總是寫糟糕的科幻小說并瘋狂地偷女人的乳罩。里克和弗麗達一起哭,一直到他最后挂斷了電話。他想,至少我拉上了窗帘。
  十五分鐘后,他正在煮咖啡,突然想起那瘋子的電話。他的門外就有警察,他卻不告訴他們這事,他到底什么地方出毛病了?
  哎,他想,我的前妻死了,我在陳尸所看到她時,她看上去在下頜下面兩寸的地方又長了一個嘴巴,那是把她致死的地方。
  “問泰德.波蒙特我是誰,他知道所有情況。”
  他當然想給泰德打電話。但他心里很亂,對很多事都搞不清楚。哎,他會給泰德打電話的。他告訴了警察電話的事后,立即就給泰德打電話。
  他的确告訴了他們,他們非常感興趣。其中一個警察把這情況通過對講机報告了警察總部。他講完后,告訴里克,警長要他去局里談談他接到的那個電話。在他去那里的時候,一個人會赶到他的公寓,在他的電話上裝上錄音和追蹤設備,以備万一再有電話打來。
  “可能還會有電話,”第二個警察告訴里克,“這些心理變態者非常喜歡他們自己的聲音。”
  “我應該先給泰德打電話,”里克說,“他可能也要遭殃了,听上去是這樣。”
  “波蒙特先生在緬因正在警察的保護之下,考利先生。我們走吧,好嗎?”
  “哎,我真想——”
  “也許你能從警長辦公室給他打電話。現在——你要穿件衣服嗎?”
  里克就這樣糊里糊涂地給帶走了。

  兩小時后他們回來了,里克的一個護送者對著他公寓的門皺皺眉,說:“這儿沒有一個人。”
  “哪又怎么啦?”里克臉色蒼白地問。他覺得自己很蒼白,就像一塊几乎能看透的乳白色玻璃。他被問了許多問題,他盡量予以圓滿的回答——這是一個困難的工作,因為這些問題似乎毫無意義。
  “如果從通訊部門來的家伙在我們回來之前已經干完了,他們應該等著。”
  “他們可能在里面。”里克說。
  “也許他們中的一個在里面,但另一個應該在外面這儿。這是標准程序。”
  里克拿出他的鑰匙圈,從中找出大門鑰匙,把它插進鎖中。這些家伙由他們同行的操作程序而產生的問題和他無關。感謝上帝,他有自己的問題要解決。“我要立即給泰德打電話,”他說,歎了一口气,笑了笑,“還沒到中午,可我已經覺得白天再也——”
  “別碰那個!”一個警察突然喊道,跳向前來。
  “碰什——”里克一邊問,一邊轉動他的鑰匙,火光一閃,門轟地一聲爆炸了。那個警覺得稍微晚了一點儿的警察還能被他的親屬認出來;里克則几乎被蒸發掉了。另一個警察站得稍后,當他的同伴喊叫時,他本能地護住了他的臉,他接受了燒傷、震蕩和內傷治療。幸運的是——几乎是奇跡——從門上和牆上飛來的碎片雖然圍著他飛,卻一點也沒碰到他。但是,他再不能為紐約警察局工作了;爆炸在一瞬見震聾了他的耳朵。
  在里克公寓里面,兩個通訊部門來改裝電話的技術人員躺在客廳的地毯上,已經死了。在其中一人的額頭上用圖釘釘著一張紙條:
  “麻雀又飛起。”
  釘在另一個人額頭的是第二條信息:
  “還有更多該殺的傻瓜。告訴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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