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直奉之戰甫告一個段落,河南又爆起了戰火。 河南是吳佩孚的根据地,他和河南督軍趙倜之間面和心不和。直皖戰后,吳趙之間曾有過一段故事,前面已有交代,就是吳和趙成為政治性的把兄弟,吳趙的兩位夫人也結拜為干姊妹,然而這一切都經不起考驗。 趙倜是河南汝陽縣人,粗通文理,清末投入毅軍馬玉昆部下,受到姜桂題的提拔。在袁世凱時代以追剿白朗而得到河南地盤,他在河南就像一個土皇帝。10年冬天,他的七歲幼子染上傷寒病,送往南關醫治,他竟學三國時代的袁術借壽,建醮上奏天庭,勒令河南的高級職員一律借壽五年,他自己為了起領頭作用,愿借十年壽命給愛子,連同大小官員所借的壽命加起來,這位寶貝儿子應該可以活到300歲還有多。借壽的功德圓滿完成后,趙督帥的“西屋太太”又做起二十大慶,潢川縣長車云獻了一雙大紅繡花緞鞋,鞋內用金錢鏤成“卑職車云謹呈。” 趙倜的兄弟趙杰綽號趙三麻子,無惡不作,趙倜派他當宏威軍司令。吳佩孚曾調宏威軍打湖南,趙杰在前線并未立功,可是竟升任了河南暫編第一師師長。于是他在河南各地招兵買馬,招來的兵士都是些橫行霸道、強賒白吃的吸鴉片和抽白面的無賴。他的部下有一支駐扎臨汝,白天是官軍,晚上是土匪,老百姓受不了,都紛紛跑到洛陽去告狀,吳佩孚勸趙倜兄弟解散這支部隊,趙杰置之不理,陽奉陰違,吳佩孚大為不滿,曾憤慨地說:“趙倜有個寶貝兄弟趙杰,和張敬堯之有張敬湯一樣,真是先后輝映。” 11年春天,吳佩孚聲討梁內閣,四面八方邀請各省軍閥予以響應。趙倜既是吳的假兄弟和假親戚,當然表面上要和吳亦步亦趨,可是他又怕得罪張作霖,因此就對吳打太极拳,不肯發電表明立場。吳嚴詞督促他,他才勉強地發出了一個不痛不痒的電報,同時卻暗中打一個密電給張作霖,向奉張解釋自己的不得已和被迫情況。張作霖接到趙倜這通電報,立即轉給曹錕,并且附以按語說:“你的部下強迫別人打電報反對我,你如果不能制止,我就代替你來制止了。”曹錕接到奉張的質問電,就轉發給吳佩孚,叫他不要惹是生非。吳佩孚看到趙給張的電報,才知道趙倜暗通奉系,是個口是心非的騎牆派,派人到開封去向趙質問,吳帶口信給趙說:“我打電報征求你的同意,請你聯署或者響應,你愿不愿意隨你自便,怎么能夠算是強迫你?”趙倜這一來弄得非常丟臉,只好向吳所派的來人說:“我是上了別人的當了,我早就要辭職,只是承老弟厚愛,要挽留我,今后我在職一天,一定唯子玉老弟之命是從!” 吳佩孚不愿在和奉系交戰之前先在河南惹出麻煩,所以對趙倜仍舊容忍,只寫信要趙速籌300万元軍餉贖罪。 趙倜接到吳佩孚來信,叫他籌措300万軍餉,乃和他的心腹趙杰及寶德全等商量,他們都大不以為然。一方面舍不得把已經搜刮的錢拿出來,同時自己的軍餉也已積欠了數月,如果拿出錢來解往洛陽,如何向自己軍隊交代。同時這次如果完全順從了吳,以后還不知吳會陸續提出若干條件,將來如何應付?因此決定拒絕吳佩孚的要求,同時放出謠言說是有人要暗害趙氏兄弟,遂在開封宣布戒嚴,并在鄭州、中牟、開封三個地方布置了三道防線。并与安徽的張文生,山東的田中玉建立了三省攻守同盟。 豫、魯、皖三省攻守同盟的出現,好像是直奉之外的一個勢力集團,江蘇督軍齊燮元也自動要求參加,于是“三”變為四,四省攻守同盟力量更大了。不過齊燮元是直系,所以齊一面參加,一面卻將實際情況向吳佩孚密告,吳佩孚得知內情,對趙倜益為不滿,于是決定派王承斌繼任河南督軍。趙倜听到這個消息,慌了手腳,只得硬摸腰包,拿出40万元送來洛陽。 吳佩孚為了積极准備對奉系用兵,不能不四處張羅軍餉,不止是向趙氏兄弟勒索,就是与直系不合作的田中玉、李厚基也不能不有所表示。 4月3日各省軍閥紛紛到洛陽祝賀吳佩孚的四旬晉九壽誕。趙倜雖然不是直系的嫡系,可是近在咫尺,又“義”結金蘭,不能不有祝壽的表示,因此派趙杰前往祝壽。趙杰怕碰吳佩孚的釘子,臨上車時竟稱病不肯動身,并派兵扼守中牟以資防衛。這一來,吳不能不有所戒備,乃從岳州調第二十四師四十七旅(旅長王為蔚)進駐鄭州,并由第三師控制隴海路。4月11日京漢路客車因而停開。趙倜看見形勢不對,又軟了下來,承認派豫北馬志敏一旅參加討奉戰爭,又將駐中牟軍隊撤回開封,13日京漢路才告通車。 4月25日吳佩孚由洛陽動身赴保定前,希望趙倜到鄭州當面一談。趙接電報后不敢不去。他上車前對送行的人說:“我此去是鴻門宴,只怕今生今世不能再和各位相見了。”一邊說一邊流下了“英雄淚”來,送行人見到這种情景,便生拉活扯地把他勸下車來。吳這時又有電報調趙杰的軍隊開赴前方助戰,趙杰怎肯打仗,當然不愿受調。 吳佩孚這時決心把趙氏兄弟調离河南,他打算把陝西督軍馮玉祥和河南督軍趙倜對調,或者是把趙杰的軍隊調离開河南,使他們兄弟倆不會扯他的后腿,同時也不會為害河南,自己對河南的請愿民眾有了一個交代。 可是趙氏兄弟軟硬功夫全來,就是不肯离開河南,因此吳佩孚斷定趙氏兄弟存心与自己為敵,所以便急調馮玉祥到洛陽來監視開封方面的行動,以鞏固后方的安全。 4月26日馮玉祥率領第十一師和陝軍第一師胡景翼、第四混成旅張錫元等部開抵洛陽。馮和趙倜兄弟是有夙怨的,當直皖戰后馮玉祥還是一個旅長,駐扎在河南駐馬店,曾与趙倜所屬宏威軍發生沖突,趙倜指斥馮玉祥勾結成慎,扣留稅款,向駐馬店進攻,劫奪宏威軍的槍支,馮也指斥趙倜首先派兵進攻确山防地,因此予以還擊。經過這件沖突后,馮和趙之間便積不相容,而張錫元以前也曾被趙倜參劾過,現在趙的兩個仇人一齊開入了河南,使趙倜了解吳佩孚對河南是不怀好意了,因此決心与奉軍合作,想乘奉直軍打得你死我活,難解難分的時候,就扯直軍的后腿,把直系勢力赶出河南。 直奉戰爭發動后,奉軍一開始在東線和京漢路東側都占了上風,吳佩孚為了應付戰場的情勢,所以不顧一切地調動后方軍隊支援前線,第十一師二十一旅(旅長李鳴鐘)和二十二旅(旅長張之江)的一團都被調走。除陝軍第一師留在洛陽未動而外,在鄭州只有第二十四師王為蔚一旅,第十一師張之江的一團,第八混成旅靳云鶚的一團(勒的另一團在信陽)。就在這個時候,張作霖的告捷電報到處亂飛,皖督張文生的老上司張勳一再催促安徽發動響應奉軍,張文生又暗約趙倜同時動手進攻鄭州。5月4日張作霖又打來大獲全胜的電報,更妙的是趙倜派在北京的軍事密探,打給趙一個密電說:“吳佩孚業已陣亡。”于是趙倜便以為直軍确已戰敗,當天便授意河南省議會和各團体,聯名通電痛斥吳佩孚盤据洛陽,干涉用人行政,勒派地方稅捐,此次對奉用兵,又強迫河南出兵出餉,還有馮玉祥以前在信陽截留軍餉,劫奪軍械,現在又無端出兵侵入河南。接著又于同日宣布“武裝中立”,凡有加入戰斗的客軍,不論通過河南或是留駐河南,均須解除武裝,否則視為破坏中立,即以武力對待。 5月6日,歸德鎮守使兼暫編第二師長寶德全、暫編第一師師長趙杰、豫皖毅軍總司令常德盛、豫西鎮守使丁香玲、南陽鎮守使李治云、豫北鎮守使馬志敏等聯合發表通電,痛斥吳佩孚和馮玉祥。電略云: “吳佩孚盤据洛陽,分兵許鄭,劫餉奪械,侵權干政,勒捐商款,剝削民膏。一面指派我軍為調虎离山之詭計,一面嗾令陝督為假途滅虢之陰謀。以為鄂王可取而代之,豫趙何妨逐而走之。馮玉祥前在信陽劫餉奪械,侵權干政,一如吳佩孚之在洛陽。此次不知奉何人命令,無故出關,破坏中立。 ……” 趙倜等實在消息欠靈通,因為當他進兵鄭州,正是吳佩孚大舉破奉軍于長辛店之時。 5月5日,趙杰率軍二十營,寶德全率軍十營先將京漢路丰樂鎮的橋梁炸毀,并拆毀彰德的一段鐵路以阻北來之師,即向鄭州偷襲,敵對兩軍在鄭州站五里外的古城開火,直軍因寡不敵眾而敗北。鄭州守軍公推靳云鶚為守城司令,飛調信陽靳軍來援,可是來援的靳軍又在駐馬店附近和尚橋被豫軍擊敗,放棄信陽退入武胜關內。豫軍又拆斷李家寨、柳林的鐵路以阻南來的鄂軍。6日鄭州形勢更為危殆,寶德全部繞道黃河南岸發動攻勢,幸虧胡景翼率領陝軍第一師第二旅岳維峻部由洛陽赶來,匆匆下車抵御,才將豫軍擊退。7日馮玉祥自己統率第三師第五旅、鎮嵩軍第三路、第十師之一部及第一、第二、第四混成旅來援,鄭州之圍才告解除。這天吳佩孚發出急電,認為進攻鄭州是趙杰干的,与趙倜無關,應當解除趙杰的武裝,不必多所牽連。 同日田中玉、陳光遠、張文生、齊燮元聯名通電調停河南之戰,原來張文生在豫軍發動時已下戒嚴令,准備履行攻守同盟的任務,但得到奉軍戰敗的消息,遂臨時中止。田中玉、齊燮元都是張文生的盟友,他們并邀陳光遠參加調停,目的在挽救趙倜的督軍地位。吳佩孚這時不愿擴大河南紛爭,也答應暫維豫局。 8日趙倜下了停戰令,并在開封找出吳佩孚的老上司裴其勳,聯合中外人士組織調人團,于10日在鄭州舉行調停會議。 9日徐世昌以大總統名義下令,令云: “据直魯、豫巡閱使曹錕電呈:据駐鄭旅長靳云鶚、王為蔚等報稱:河南第一師師長趙杰率領所部襲攻鄭州,職旅迫不得已,竭力抵御。等情。查鄭防向由該兩旅駐守,趙杰竟敢聲言驅逐,逕行襲擊,已電飭該旅長等固守原防勿得輕進,請即將趙杰奪官勳,并免去本兼各職,交河南督軍依法訊辦等語。豫省地方緊要,該師長趙杰身為將領,豈容任意稱兵,扰亂防境,著即褫奪官職,并勳位勳章,交河南督軍趙倜,依法訊辦,以肅軍紀。此令。” 這個處置辦法吳佩孚是同意的,可是馮玉祥率軍离陝時,曾聲明決不回任,如今他替吳佩孚立了大功,吳不能不給他報酬。他不理停戰命令,10日馮軍仍向中牟進攻,豫軍退守開封。11日北京政府調馮玉祥為河南督軍,趙倜撤職查辦,并令劉鎮華暫兼陝西督軍。 趙倜上了假情報的當,自知大禍鑄成,11日他令寶德全維持開封治安,不許對客軍抵抗,寶這時已通款于吳佩孚,吳令寶解散趙杰的第一師,并保舉寶為河南軍務幫辦。趙杰則已聞風先逃。11日寶關閉開封城門,不許第一師敗兵入城,敗兵遂在城外大燒大搶,到12日才被寶部擊散。趙倜于12日晚离開封向歸德逃走。14日寶德全到車站迎接馮玉祥。15日,馮玉祥殺寶德全,并將其所屬第二師解散。 ------------------ 一鳴掃描,雪儿校對 |
后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