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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物的描寫


  在民間故事里,往往拿“有那么一回”起首,沒有特定的景物。這類故事多數是純朴可愛的,但顯然是古代流傳下來的,把故事中的人名地點与時間已全磨了去。近代小說就不同了,故事中的人物固然是獨立的,它的背景也是特定的。背景的重要不只是寫一些風景或東西,使故事更鮮明确定一點,而是它与人物故事都分不開,好似天然長在一處的。背景的范圍也很廣:社會,家庭,階級,職業,時間等等都可以算在里邊。把這些放在一個主題之下,便形成了特有的色彩。有了這個色彩,故事才能有骨有肉。到今日而仍寫些某地某生者,就是沒有明白這一點。
  這不僅是隨手描寫一下而已,有時候也是寫小說的動机。我沒有詳明的統計為證,只就讀書的經驗來說,回憶你的作品可真見到過不少。這种作品里也許是對于一人或一事的回憶,可是地方景況的追念至少也得算寫作動机之一。“我們最美好的希望是我們最美好的記憶。”我們幼時所熟習的地方景物,即一木一石,當追想起來,都足以引起熱烈的情感。正如莫泊桑在《回憶》中所言:“你們記得那些在巴黎附近一帶的浪游日子嗎?我們的窮快活嗎,我們在各處森林的新綠下面的散步嗎,我們在塞因河邊的小酒店里的晴光沈醉嗎,和我們那些极平凡而极雋美的愛情上的奇遇嗎?”
  許多好小說是由這种追憶而寫成的;假若這里似乎缺乏一二實例來證明,那正是因為例子太容易找到的緣故。我們所最熟習的社會与地方,不管是多么平凡,總是最親切的。親切,所以能產生好的作品。到一個新的地方,我們很能得一些印象,得到一些能寫成很好的旅記的材料。但印象終歸是印象,至好不過能表現出我們觀察力的精确与敏銳;而不能作到信筆寫來,頭頭是道。至于我們所熟習的地點,特別是自幼生長在那里的地方,就不止于給我們一些印象了,而是它的一切都深印在我們的生活里,我們對于它能象對于自己分析得那么詳細,連那里空气中所含的一點特別味道都能一閉眼還想象的聞到。所以,就是那富于想象力的迭更司与威爾斯,也時常在作品中寫出他們少年時代的經歷,因為只有這种追憶是准确的,特定的,親切的,真能供給一种特別的境界。這個境界使全個故事帶出獨有的色彩,而不能用別的任何景物來代替。在有這种境界的作品里,換了背景,就几乎沒了故事;哈代与康拉得都足以證明這個。在這二人的作品中,景物与人物的相關,是一种心理的,生理的,与哲理的解析,在某种地方与社會便非發生某种事實不可;人始終逃不出景物的毒手,正如蠅的不能逃出蛛网。這种悲觀主義是否合理,暫且不去管;這樣寫法無疑的是可效法的。這就是說,他們對于所要描寫的景物是那么熟悉,簡直的把它當作個有心靈的東西看待,處處是活的,處處是特定的,沒有一點是空泛的。讀了這樣的作品,我們才能明白怎樣去利用背景;即使我們不愿以背景轄束人生,至少我們知道了怎樣去把景物与人生密切的聯成一片。
  至于神秘的故事,便更重視地點了,因為背景是神秘之所由來。這种背景也許是真的,也許是假的,但沒有此背景便沒有此故事。Algernon Blackwooa(阿爾杰農·布萊克伍德)1是离不開山,水,風,火的,坡2便喜歡由想象中創构出象The House ofUsher(厄謝爾的房子)那樣的景物。在他們的作品中,背景的特質比人物的個性更重要得多。這是近代才有的寫法,是整個的把故事容納在藝術的布景中。
  有了這种寫法,就是那不專重背景的作品也會知道在描寫人的動作之前,先去寫些景物,并不為寫景而寫景,而是有意的這樣布置,使感情加厚。象勞倫司3的《白孔雀》中的描寫出殯,就是先以鳥啼引起婦人的哭聲:“小山頂上又起啼聲。”而后,一具白棺材,后面隨著個高大不象樣的婦人,高聲的哭叫。小孩扯著她的裙,也哭。人的哭聲嚇飛了鳥儿。何等的凄涼!
  康拉得就更厲害,使我們讀了之后,不知是人力大,還是自然的力量更大。正如他說:“青春与海!好而壯的海,苦咸的海,能向你耳語,能向你吼叫,能把你打得不能呼吸。”是的,能耳語,近代描寫的功夫能使景物對人耳語。寫家不但使我們感覺到他所描寫的,而且使我們領會到宇宙的秘密。他不僅是精詳的去觀察,也仿佛捉住天地間無所不在的一种靈气,從而給我們一點啟示与解釋。哈代的一陣風可以是:“一极大的悲苦的靈魂之歎息,与宇宙同闊,与歷史同久。”coc11阿爾杰農·布萊克伍德(1869—1951),英國作家。
  2坡(Edgar Allan Poe1809—1849),美國詩人、小說家、批評家。
  3勞倫司(D.H.Lawrence,1885—1930),英國著名小說家,擅長心理描寫1911年出版第一部長篇小說《白孔雀》。coc2
  這樣看來,我們寫景不要以景物為靜止的;不要前面有人,后面加上一些不相干的田園山水,作為裝飾,象西洋中古的畫像那樣。我們在設想一個故事的全局時,便應打算好要什么背景。我們須想好要這背景干什么,否則不用去寫。人物如花草的子粒,背景是園地,把這顆子粒种在這個園里,它便長成這個園里的一棵花。所謂特定的色彩,便是使故事有了園地。
  有人說,古希腊与羅馬文藝中,表現自然多注意它的實用的价值,而缺乏純粹的審美。浪漫運動無疑的是在這個缺陷上予以很有力的矯正,把詩歌和自然的崇高与奧旨聯結起來,在詩歌的節奏里感到宇宙的脈息。我們當然不便去摹擬古典文藝的只看加了人工的田園之美,可是不妨把“實用价值”換個說法,就是無論我們要寫什么樣的風景,人工的園林也好,荒山野海也好,我們必須預定好景物對作品的功用如何。真實的地方色彩,必須与人物的性格或地方的事實有關系,以助成故事的完美与真實,反之,主觀的,想象的,背景,是為引起某种趣味与效果,如溫室中的熱气,專為培養出某种人与事,人与事只是為作足這背景的力量而設的。Pitkin(皮特金)說:“在司悌芬孫,自然常是那主要的女角;在康拉得,哈代,和多數以景物為主体的寫家,自然是書中的惡人;在霍桑,它有時候是主角的黑影。”這是值得玩味的話。
  寫景在浪漫的作品中足以增高美的分量,真的,差不多沒有再比寫景能使文字充分表現出美來的了。我們讀了這种作品,其中有許多美好的詩意的描寫,使我們欣喜,可是誰也有這個經驗吧——讀完了一本小說,只記得些散碎的事情,對于景物几乎一點也不記得。這個毛病就在于寫得太空泛,只是些點綴,而与故事沒有頂親密的關系。天然之美是絕對的,不是比較的。一個風景有一個特別的美,永遠獨立。假若在作品中隨便的寫些風景,即使寫得很美,也不能給讀者以深刻的印象。還有,即使把特定的景物寫得很美妙,而与故事沒有多少關系,仍然不會有多少藝術的感訴力。我們永忘不了《塊肉余生》里Ham(漢姆)下海救人那段描寫,為什么?寫得好自然是一個原因,可是主要的還是因為這段描寫恰好足以增高故事中的戲劇的力量;時候,事情,全是特异的,再遇上這特异的景物,所以便永不會被人忘記。設若景陽崗上來的不是武二,而是武大,就是有一百條老虎也不會有什么惊人的地方。
  為增高故事中的美的效力,當然要設法把景物寫得美好了,但寫景的目的不完全在審美上。美不美是次要的問題,最要緊的是在寫出一個“景”來。我們一提到“景”這個字,仿佛就聯想到“美景良辰”。其實寫家的本事不完全在能把普通的地點美化了,而在乎他把任何地點都能整理得成一個獨立的景。這個也許美,也許丑。假如我們要寫下等妓女所居留的窄巷中,除非我們是“惡之花”的頹廢人物,大概總不會發瘋似的以臭為香。我們必須把這窄巷中的丑惡寫出來,才能把它對人生的影響揭顯得清楚。我們的責任就在于怎樣使這丑惡成為一景。這就是說,我們當把這丑陋的景物扼要的,經濟的,淨煉的,提出,使它浮現在紙面上,以最有力的圖像去感訴。把田園木石寫美了是比較容易的,任何一個平凡的文人也會編造些“天朗气清,惠風和暢”這類的句子。把任何景物都能恰當的,簡要的,准确的,寫成一景,使人讀到馬上能似身入其境,就不大容易了。這也就是我們所應當注意的地方。
  寫景不必一定用很生的字眼去雕飾,但須簡單的暗示出一种境地。詩的妙處不在它的用字生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處”,是詩境的暗示,不用生字,更用不著細細的描畫。小說中寫景也可以取用此法。貪用生字与修辭是想以文字討好,心中也許一無所有,而要專憑文字去騙人;許多寫景的“賦”恐怕就是這种冤人的玩藝。真本事是在用几句淺顯的話,寫成一個景——不是以文字來敷衍,而是心中有物,且找到了最适當的文字。看莫泊桑的《歸來》:“海水用它那單調和輕短的浪花,拂著海岸。那些被大風推送的白云,飛鳥一般在蔚藍的天空斜刺里跑也似的經過;那村子在向著大洋的山坡里,負著日光。”
  一句話便把村子的位置說明白了,而且是多么雄厚有力:那村子在向著大洋的山坡里,負著日光。這是一整個的景,山,海,村,連太陽都在里邊。我們最怕心中沒有一种境地,而硬要配上几句,縱然用上許多漂亮的字眼,也無濟于事。心中有了一种境地,而不會捉住要點,枝節的去敘述,也不能討好。這是寫實的作家常愛犯的毛病。因為力求細膩,所以逐一描寫,适足以招人厭煩——象巴爾扎克的《鄉醫》的開首那种描寫。我們觀察要詳盡,不錯;但是觀察之后面找不出一些意義來,便沒有什么用處。一個地方的郵差比誰知道的街道与住戶也詳細吧,可是他未必明白那個地方。詳細的觀察,而后精确的寫述,只是一种報告而已。文藝中的描繪,須使讀者身入其境的去“覺到”。我們不能只拿讀者當作旁觀者,有時候也應請讀者分擔故事中人物的感覺;這樣,讀者才能深受感動,才能領會到人在景物中的動作与感情。
  “比擬”是足以給人以鮮明印象的。普通的比擬,可是适足以惹人討厭,還不如簡單的直說。要用比擬,便須惊人;不然,就干脆不用。空洞的修辭是最要不得的。在這里,我們應當提出“觀察”這個字,加以解釋。一般的總以為觀察便是要寫山就去觀山,要寫海便去看海。這自然是該有的事,可是這還不夠,我們須更進一步,時時刻刻的留心,對什么也感到趣味;然后到寫作的時候,才能把不相干的東西聯想到一處,而創出頂好的比喻。夜間火山的一明一滅,与呂宋煙的燒燃,毫無關系。可是以煙頭的燃燒,比擬夜間火山口的明滅,便非常的出色。呂宋煙頭之小,火山之大,都在我們心中,才能到時候發生妙用。所謂觀察便是無時無地不在留心,而到描寫的時候,隨時的有美妙的聯想,把一切東西都寫得活潑潑的,就好象一個健壯的人,全身的血脈都那么鮮淨流暢。小說家的本事就在這里。辛克萊与其他的熱心揭發人世黑暗的寫家們,都犯了一個毛病:真下功夫去觀察所要揭發的事實,可是忘記了怎樣去把它們寫成文藝作品。他們的敘述是力求正确詳細,可是只限于這一點,他們沒能隨手的表現出人生更大更廣的經驗。他們的好處是對于某一地一事的精确,他們的缺點是局面太小。設若托爾司太生在現時,也寫《屠場》那類的東西,他一定不僅寫成怪好的報告,而也能象《戰爭与和平》那樣的真實与廣大。《戰爭与和平》的偉大不在乎人多事多,穿插复雜,而在乎處處親切活現,使人真想拿托爾司太當個會創造世界的一位神仙。最偉大的作家都是這樣,他們在一個主題下貫串起來全部的人生經驗。這并不是說,他們總是烏煙瘴气的把所知道的都寫進去,不是!他們是在描寫一景一事的時候,隨時隨地的運用著一切經驗,使全部故事沒有落空的地方。中國電影,因為資本小,人才少,所以總是那么簡陋沒勁。美國的電影,即使是瞎胡鬧一回,每個鏡頭總有些花樣,有些特別的布置,絕不空空洞洞。寫小說也是如此,得每個鏡頭都不空。精确的比擬是最有力的小花樣,處處有這种小花樣,故事便會不單調,不空洞。寫一件事需要一千件事作底子,因為一個人的鼻子可以象一頭蒜,林中的小果在葉儿一動光儿一閃之際可以象個猛獸的眼睛,作家得上自綢緞,下至蔥蒜,都預備好呀!
  可是,有的人根本不會寫景,怎辦呢?有一個辦法,不寫。狄福在《魯濱遜飄流記》中自然是景物逼真了,可是他的別的作品往往是一直的說下去,并不細說景物,而故事也還很真切。他有個本事,能借人物的活動暗示出環境來,因而可以不大去管景物的描述。這個,說真的,可實在不易學。我們只須記住這個,不善寫景就不必勉強,而應當多注意到人物与事實上去;千万別拉扯上一些不相干的柳暗花明,或菊花時節什么的。
  時間的利用,也和景物一樣,因時間的不同,故事的气味也便不同了。有個确定的時間,故事一開首便有了特异的味道。在短篇小說里,這几乎比寫景還重要。
  故事中所需用的時間,長短是不拘的,一天也可以,十年也可以;這全依故事中的人物与事實而定。不過,時間越長,越須注意到季節描寫的正确。据我個人的經驗,想利用一個地點作背景,作者至少須在那里住過一年;我覺得把一地的四時冷暖都領略過,對于此地才能算有了相當的認識。地方的气候季節如個人的喜怒哀樂,知道了它的冷暖陰晴才摸到它的脾气。
  對于一個特別的時間,也很好利用,如大跳舞會,赶集,廟會等。假使我們描寫有錢有閒的社會,開首就利用大跳舞會,便很有力量。同樣,描寫農村而利用赶集,廟會,也是有不少便宜的。依此類推,一件事必當有個特別時間,唯有在此時間內事實能格外鮮明,如雨后的山景。還有,最好利用的是人們所忽視的時間,如天快亮了的時候。這時候,跳舞會完了,婦女們已疲倦得不得了,而仍狂吸著香煙。這時候,打牌的人們臉上已發綠,可把眼還瞪著那些小長方塊。這時候,窮人們為避免巡警的監視,睡眼巴睜的去拾煤核儿。簡單的說,這可以叫作時間的隙縫,在隙縫之間,人們把真形才顯露出來。時間所給的感情,正如景物,夜間与白天不同,春天与秋天不同,雨天与晴天不同;這個不難利用。在這個之外,我們還須去找縫子,學校鬧風潮,或紳士家里半夜三更的妻妾哭吵,是特別有价值的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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