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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順”的翻譯出現的時候,是很久遠了;而且是大文學家和大翻譯理論家,誰都不屑注意的。但因為偶然在我所搜集的“順譯模范文大成”稿本里,翻到了這一條,所以就再來一下子。 卻說這一條,是出在中華民國十九年八月三日的《時報》2里的,在頭號字的《針穿兩手……》這一個題目之下,做著這樣的文章: “被共党捉去以錢贖出由長沙逃出之中國商人,与從者二名,于昨日避難到漢,彼等主仆,均鮮血淋漓,語其友人曰,長沙有為共党作偵探者,故多數之資產階級,于廿九日晨被捕,予等系于廿八夜捕去者,即以針穿手,以秤秤之,言時出其兩手,解布以示其所穿之穴,尚鮮血淋漓。……(漢口二日電通電)” 這自然是“順”的,雖然略一留心,即容或會有多少可疑之點。譬如罷,其一,主人是資產階級,當然要“鮮血淋漓”的了,二仆大概總是窮人,為什么也要一同“鮮血淋漓”的呢?其二,“以針穿手,以秤秤之”干什么,莫非要照斤兩來定罪名么?但是,雖然如此,文章也還是“順”的,因為在社會上,本來說得共党的行為是古里古怪;況且只要看過《玉歷鈔傳》,就都知道十殿閻王的某一殿里,有用天秤來秤犯人的辦法,3所以“以秤秤之”,也還是毫不足奇。只有秤的時候,不用稱鉤而用“針”,卻似乎有些特別罷了。幸而,我在同日的一种日本文報紙《上海日報》4上,也偶然見到了電通社5的同一的電報,這才明白《時報》是因為譯者不拘拘于“硬譯”,而又要“順”,所以有些不“信”了。 倘若譯得“信而不順”一點,大略是應該這樣的:“……彼等主仆,將為恐怖和鮮血所渲染之經驗談,語該地之中國人曰,共產軍中,有熟悉長沙之情形者,……予等系于廿八日之半夜被捕,拉去之時,則在腕上刺孔,穿以鐵絲,數人或數十人為一串。言時即以包著沁血之布片之手示之……” 這才分明知道,“鮮血淋漓”的并非“彼等主仆”,乃是他們的“經驗談”,兩位仆人,手上實在并沒有一個洞。穿手的東西,日本文雖然寫作“針金”,但譯起來須是“鐵絲”,不是“針”,針是做衣服的。至于“以秤秤之”,卻連影子也沒有。 我們的“友邦”好友,頂喜歡宣傳中國的古怪事情,尤其是“共党”的;四年以前,將“裸体游行”6說得像煞有介事,于是中國人也跟著叫了好几個月。其實是,警察用鐵絲穿了殖民地的革命党的手,一串一串的牽去,是所謂“文明”國民的行為,中國人還沒有知道這方法,鐵絲也不是農業社會的產品。從唐到宋,因為迷信,對于“妖人”雖然曾有用鐵索穿了鎖骨,以防變化的法子,但久已不用,知道的人也几乎沒有了。文明國人將自己們所用的文明方法,硬栽到中國來,不料中國人卻還沒有這樣文明,連上海的翻譯家也不懂,偏不用鐵絲來穿,就只照閻羅殿上的辦法,“秤”了一下完事。 造謠的和幫助造謠的,一下子都顯出本相來了。 ※ ※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三二年一月二十日《北斗》第二卷第一期,署名長庚。 2《時報》獲葆賢創辦的報紙,一九○四年四月在上海創刊,一九三九年九月停刊。 3《玉歷鈔傳》全稱《玉歷至寶鈔傳》,題稱宋代“淡痴道人夢中得授,弟子勿迷道人鈔錄傳世”,是一部宣揚因果報應迷信思想的書,共八章。其中第二章《〈玉歷〉之圖像》中有用天秤稱犯人的圖像。 4《上海日報》日本人辦的日文報紙,一九○四年七月在上海創刊,原名《上海新報》,周刊,一九○五年三月改為日報。 5電通社即日本電報通訊社,一九○一年在東京創辦,一九三六年与新聞聯合通訊社合并為同盟社。電通社于一九二○年在中國上海設立分社。 6“裸体游行”一九二七年四月十二日《順天時報》(日本帝國主義者在北京辦的報紙)登載一則題為《打破羞恥——武漢街市婦人之裸体游行》的新聞,造謠誣蔑當時尚維持國共合作的武漢政府。當時中國一些反動報紙曾加以轉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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