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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在中央公園里和C君做點小工作〔2〕,突然得到一位好意的老同事的警報,說,部里今天發給薪水了,計三成; 但必須本人親身去領,而且須在三天以內。 否則? 否則怎樣,他卻沒有說。但這是“洞若觀火”的,否則,就不給。 只要有銀錢在手里經過,即使并非檀越〔3〕的布施,人是也總愛逞逞威風的,要不然,他們也許要覺到自己的無聊,渺小。明明有物品去抵押,當舖卻用這樣的勢利臉和高柜台;明明用銀元去換銅元,錢攤卻帖著“收買現洋”的紙條,隱然以“買主”自命。錢票當然應該可以到負責的地方去換現錢,而有時卻規定了极短的時間,還要領簽,排班,等候,受气; 軍警督壓著,手里還有國粹的皮鞭。 不听話么?不但不得錢,而且要打了! 我曾經說過,中華民國的官,都是平民出身,并非特別种族。雖然高尚的文人學士或新聞記者們將他們看作异類,以為比自己格外奇怪,可鄙可嗤;然而從我這几年的經驗看來,卻委實不很特別,一切脾气,卻与普通的同胞差不多,所以一到經手銀錢的時候,也還是照例有一點借此威風一下的嗜好。 “親領”問題的歷史,是起源頗古的,中華民國十一年,就因此引起過方玄綽〔4〕的牢騷,我便將這寫了一篇《端午節》。 但歷史雖說如同螺旋,卻究竟并非印板,所以今之与昔,也還是小有不同。在昔盛世,主張“親領”的是“索薪會”—— 嗚呼,這些專門名詞,恕我不暇一一解釋了,而且紙張也可惜。——的驍將,晝夜奔走,向國務院呼號,向財政部坐討,一旦到手,對于沒有一同去索的人的無功受祿,心有不甘,用此給吃一點小苦頭的。其意若曰,這錢是我們討來的,就同我們的一樣;你要,必得到這里來領布施。你看施衣施粥,有施主親自送到受惠者的家里去的么? 然而那是盛世的事。現在是無論怎么“索”,早已一文也不給了,如果偶然“發薪”,那是意外的上頭的嘉惠,和什么“索”絲毫無關。不過臨時發布“親領”命令的施主卻還有,只是已非善于索薪的驍將,而是天天“畫到”,未曾另謀生活的“不貳之臣”了。所以,先前的“親領”是對于沒有同去索薪的人們的罰,現在的“親領”是對于不能空著肚子,天天到部的人們的罰。 但這不過是一個大意,此外的事,倘非身臨其境,實在有些說不清。譬如一碗酸辣湯,耳聞口講的,總不如親自呷一口的明白。近來有几個心怀叵測的名人間接忠告我,說我去年作文,專和几個人鬧意見,不再論及文學藝術,天下國家.是可惜的。殊不知我近來倒是明白了,身歷其境的小事,尚且參不透,說不清,更何況那些高尚偉大,不甚了然的事業?我現在只能說說較為切己的私事,至于冠冕堂皇如所謂“公理”之類,就讓公理專家去消遣罷。 總之,我以為現在的“親領”主張家,已頗不如先前了,這就是“孤桐先生”之所謂“每況愈下”。而且便是空牢騷如方玄綽者,似乎也已經很寥寥了。 “去!”我一得警報,便走出公園,跳上車,徑奔衙門去。 一進門,巡警就給我一個立正舉手的敬禮,可見做官要做得較大,雖然闊別多日,他們也還是認識的。到里面,不見什么人,因為辦公時間已經改在上午,大概都已親領了回家了。覓得一位听差,問明了“親領”的規則,是先到會計科去取得條子,然后拿了這條子,到花廳里去領錢。 就到會計科,一個部員看了一看我的臉,便翻出條子來。 我知道他是老部員,熟識同人,負著“驗明正身”的重大責任的;接過條子之后,我便特別多點了兩個頭,以表示告別和感謝之至意。 其次是花廳了,先經過一個邊門,只見上帖紙條道:“丙組”,又有一行小注是“不滿百元”。我看自己的條子上,寫的是九十九元,心里想,這真是“人生不滿百,常怀千歲憂〔5〕。 ……”同時便直撞進去。看見一個和我差不多大的官,說道這“不滿百元”是指全俸而言,我的并不在這里,是在里間。 就到里間,那里有兩張大桌子,桌旁坐著几個人,一個熟識的老同事就招呼我了;拿出條子去,簽了名,換得錢票,總算一帆風順。這組的旁邊還坐著一位很胖的官,大概是監督者,因為他敢于解開了官紗——也許是紡綢,我不大認識這些東西。——小衫,露著胖得擁成折疊的胸肚,使汗珠雍容地越過了折疊往下流。 這時我無端有些感慨,心里想,大家現在都說“災官”“災官”,殊不知“心廣体胖”的還不在少呢。便是兩三年前教員正嚷索薪的時候,學校的教員豫備室里也還有人因為吃得太飽了,咳的一聲,胃中的气体從嘴里反叛出來。 走出外間,那一位和我差不多大的官還在,便拉住他發牢騷。 “你們怎么又鬧這些玩藝儿了?”我說。 “這是他的意思……。”他和气地回答,而且笑嘻嘻的。 “生病的怎么辦呢?放在門板上抬來么?” “他說:這些都另法辦理……。” 我是一听便了然的,只是在“門——衙門之門——外漢”怕不易懂,最好是再加上一點注解。這所謂“他”者,是指總長或次長而言。此時雖然似乎所指頗蒙朧,但再掘下去,便可以得到指實,但如果再掘下去,也許又要更蒙朧。總而言之,薪水既經到手,這些事便應該“适可而止,毋貪心也”的,否則,怕難免有些危机。即如我的說了這些話,其實就已經不大妥。 于是我退出花廳,卻又遇見几個舊同事,閒談了一回。知道還有“戊組”,是發給已經死了的人的薪水的,這一組大概無須“親領”。又知道這一回提出“親領”律者,不但“他”,也有“他們”在內。所謂“他們”者,粗粗一听,很像“索薪會”的頭領們,但其實也不然,因為衙門里早就沒有什么“索薪會”,所以這一回當然是別一批新人物了。 我們這回“親領”的薪水,是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份的。 因此,事前就有了兩种學說。一,即作為十三年二月的薪水發給。然而還有新來的和新近加俸的呢,可就不免有向隅之感。于是第二种新學說自然起來:不管先前,只作為本年六月份的薪水發給。不過這學說也不大妥,只是“不管先前”這一句,就很有些疵病。 這個辦法,先前也早有人苦心經營過。去年章士釗將我免職之后,自以為在地位上已經給了一個打擊,連有些文人學士們也喜得手舞足蹈。然而他們究竟是聰明人,看過“滿床滿桌滿地”的德文書的,即刻又悟到我單是拋了官,還不至于一敗涂地,因為我還可以得欠薪,在北京生活。于是他們的司長劉百昭便在部務會議席上提出,要不發欠薪,何月領來,便作為何月的薪水。這辦法如果實行,我的受打擊是頗大的,因為就受著經濟的迫壓。然而終于也沒有通過。那致命傷,就在“不管先前”上;而劉百昭們又不肯自稱革命党,主張不管什么,都從新來一回。 所以現在每一領到政費,所發的也還是先前的錢;即使有人今年不在北京了,十三年二月間卻在,實在也有些難于說是現今不在,連那時的曾經在此也不算了。但是,既然又有新的學說起來,總得采納一點,這采納一點,也就是調和一些。因此,我們這回的收條上,年月是十三年二月的,錢的數目是十五年六月的。 這么一來,既然并非“不管先前”,而新近升官或加俸的又可以多得一點錢,可謂比較的周到。于我是無益也無損,只要還在北京,拿得出“正身”來。 翻開我的簡單日記一查,我今年已經收了四回俸錢了:第一次三元;第二次六元;第三次八十二元五角,即二成五,端午節的夜里收到的;第四次三成,九十九元,就是這一次。再算欠我的薪水,是大約還有九千二百四十元,七月份還不算。 我覺得已是一個精神上的財主;只可惜這“精神文明”是不很可靠的,劉百昭就來動搖過。將來遇見善于理財的人,怕還要設立一個“欠薪整理會”,里面坐著几個人物,外面挂著一塊招牌,使凡有欠薪的人們都到那里去接洽。几天或几月之后,人不見了,接著連招牌也不見了;于是精神上的財主就變了物質上的窮人了。 但現在卻還的确收了九十九元,對于生活又較為放心,趁閒空來發一點議論再說。 七月二十一日。 ※ ※ ※ 〔1〕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八月十日《莽原》半月刊第十五期。 〔2〕C君 即齊壽山。“做點小工作”,指翻譯《小約翰》。 〔3〕檀越 梵文音譯,意為施主。 〔4〕方玄綽 作者一九二二年所作短篇小說《端午節》(后收入《吶喊》)中的人物,并非真有其人;但小說描寫的是當時實際情況的一斑。 〔5〕“人生不滿百,常怀千歲憂” 語出《文選·古詩十九首》:“生年不滿百,常怀千歲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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