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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意識到衣著應當得体對人類心靈的積极震撼,比宗教的力量更為有力,這些人應當對他們的行為感到羞恥。然而有些時候,這些恨世之輩的說法恐怕不無道理。我知道,我很年輕的時候(像故事書上說的,很久很久以前),如果想振作一下精神,就往往傻得穿上最好的衣服。若是有人因為什么事情惹惱了我——譬如洗衣婦拒絕把我的衣服洗好;或者我給報紙寫的無韻詩被附著編輯的恭維“因版面有限,大作恕未采用,甚憾”第10次退了回來;或者我像初戀一般去愛的那位女郎對我冷若冰霜——順便說一句,戀愛方式肯定五花八門,使人歎為觀止,我們每回戀愛都如同初戀一樣,我想不出我們的曾孫一代如何掌握這些方式,假如他們執意不愿与前人的所有方式相悖,就只好根据他們的時代和他們的頭腦來做了。 好啦,方才說到,當發生了這類令人不快事情時,當我覺得垮下來的時候,我就穿上所有最好的衣服到外面去。這么做使我找回了失去的自尊。頭戴嶄新的帽子,褲線筆直(為了小心保持褲線,我常把褲子放在床底下——當然不是放在地板上,而是放在床板和床墊之間),我就覺得自己是個人物了。不是還有別的洗衣婦嗎?哎喲,不是還可以去愛別的女孩子嗎?她們也許會欣賞一個聰明英俊的小伙子呢。我并不在乎,我的方式是永不停頓,我可以和別的姑娘談情說愛,穿上那身新衣服,我就覺得自己能這么做了。 衣著在追求女孩子時起的作用實在叫人惊詫,穿上了一身好衣服就等于贏了一半。不管怎么說,年輕小伙子就是這么想的,為了赴姑娘的約會,他們往往要花上好几個小時來打扮自己,用頭半小時決定是穿淺色西裝拿手杖戴褐色呢帽,還是穿黑燕尾服戴大禮帽拿新雨傘。無論他選擇哪种搭配都肯定會倒霉,如果他穿淺色西裝拿手杖,天就會下起雨來,他會渾身泥水地回到家里,整個晚上都在想找個地方把靴子藏起來;如果他選擇的是大禮帽和雨傘,誰都做夢也不會想到只戴大禮帽外出而不帶雨傘,那就會像是讓嬰儿(祝福他)离開保姆獨自瞞珊。我真討厭大禮帽!我可以告訴你,其中一頂為我服務了好久,我在什么場合戴它,其實無關緊要,那頂帽子還是5年以前人家送給我的,去年夏天就頗顯過時了,可今年又流行起來,這使我顯得很時髦。 還是回到我們那位青年和他的求愛上吧!如果他選定了大禮帽和雨傘,當天下午的天气就准會變成熱得要死,他胡子上的蜡液都被汗水泡了出來,他腦門上的發卷也被弄成了無精打采的細絡,活像一堆海藻。命運女神對這可怜的倒霉蛋從不照拂,倘若他憑著運气,完好無損地到了女友的家門口,女友又和她表妹出門去了,不到晚上回不來。 一個被笨拙的現代服飾弄成一副荒唐相的青年戀人,是多么嫉妒70年前那些衣冠楚楚的求婚者啊!瞧他們在圣誕卡上的模樣!卷曲的頭發,漂亮的帽子,好看的小腿,小號的鞋子,染色的高腰靴,帶褶邊的衣擺,手杖,還有挂在身上的小印章。難怪頭戴寬邊帽,系著淺藍色腰帶的嬌小少女垂下了眼帘而束手就降。男人有了這樣一身行頭,不大獲全胜才怪呢!可是從鼓囊囊的褲子和緊身短外套中,你會得到什么呢? 我們永遠也想象不到衣服對我們的影響有多么巨大,我們恰當的舉止依賴我們的衣著。讓一個男人穿上窩囊破舊的衣服,他就會抬不起頭來,躲躲閃閃,活像街頭賣晚餐啤酒的伙計。但是,讓同一個人穿上華貴气派,質地考究的服裝,他就會昂首挺胸,晃悠著手杖,穿過最繁華的大街,朝著姑娘們打量,活像矮腳公雞一樣傲慢自信。 衣服是我們惟一的天性,一個男人若是頭戴插著羽毛的寬邊帽,腰里別著把匕首,兩只衣袖上縫滿了花邊,他就非好勇斗狠不可了。反之,要是他穿了一件系腰帶的長外套,就會躲在路燈杆子后面,去叫警察。 在華美的衣著,花邊,絲綢,天鵝絨下面,你會發現高尚的隱士,忠誠的品德,深深的愛情,以及公立學校推崇的全部美德,要多少有多少,而且還會更多。然而那种騎士精神,那种“為女人的愛情而決斗”,“為博得夫人一笑而戰斗”的騎士精神,則需要鋼刃的撞擊聲,需要羽毛的沙沙作響,才能將它召喚出來,它被埋葬在落滿灰塵的流蘇衣飾之間和編年史那朽脆折褶書頁的墳墓里。我對這种說法十分贊同。 我想這個世界准是漸漸上了年紀,因為現在它的衣著是這么朴素無華,我們已經度過了人類的嬰儿時代,那時我們常常只穿一件寬寬大大的長袍跑來跑去,還喜歡光著雙腳。以后到了粗鄙野蠻的時代,那是我們人類的童年,那時候我們不在乎自己穿什么,而把渾身紋上圖案視作妙事,我們那時也從不理發。再到以后,世界長成了一個年輕小伙子,于是變得浮華起來,他用環環相套的發卷和猩紅色緊身馬甲打扮自己,追求女人,還自吹自擂——一副衣冠楚楚的模樣。 不過,年輕時一切快樂而愚蠢的時光都消逝了,我們變得朴實已极,庄重已极——還有人說,也愚蠢已极。現在的世界是位嚴肅的中年紳士,對一丁點華麗的衣著都會心惊,他穿著黑衣服,黑褲子,還有黑帽子,還有黑靴子,天啊,儼然是一位令人肅然起敬的正人君子。誰會想到他當年游手好閒,四處亂逛,形同游吟詩人或流浪騎士!誰會想到他當年穿的花哨衣眼!啊,對了,我們現在是更加理性了。 至少我們認為自己現在是更加理性了。當今有一种普遍的見解認為:理性与愚味是密不可分的。 總是和黑顏色相伴的另一种品質就是行為端正。你也許注意到了:品行無可挑剔的人一律都穿黑色的衣服,連手套和領帶都是黑的,過不了多久,他們也許還會穿上黑顏色的襯衫呢。中等的正人君子則在周末放縱自己,穿上淺色褲子,其中有些人甚至敢穿花哨的背心。另一方面,那些不顧未來的人則穿著整套淺色西裝招搖過市,听說有些自輕自賤的討厭家伙甚至還敢戴白色的帽子,不過上流社會從不提到他們,也許我在這里也不應當提到他們吧。 順便說一句,提起淺色的衣服,你頭一遭穿著淺色新上衣出門的時候,可曾留心人們是怎樣盯著你的?第二次人們對它就不那么注意了,等你第三回穿它上街,全倫敦的人都對它習以為常了。我說“你”,是因為這不是我自己的体驗,我根本就不穿這种東西。我說過,只有罪人才這么做。 但我還是希望事情不是這樣,一個人不必打扮成小丑也能行為正派,令人尊敬,富于理性。有時候,我朝鏡子里打量著自己那條又長又鼓囊囊的褲子,還有豎起來的衣領,加上那頂圓頂氈帽,心里就自問我有什么資格到大街上亂跑,使上帝創造的這個世界變得更叫人討厭。后來我心頭涌上一股狂野的邪念,我并不想品行端正,也并不想令人尊敬——人家說我從不會有理智,所以這也沒什么關系。我想穿上淡紫色的緊身上衣,上邊還有黃顏色的開叉;我想肩披一件淺藍色的絲袍,在帽子上插一支黑色鷹毛,晃來晃去;還有一柄長劍,加上獵鷹和長矛,外帶一匹烈馬,這樣我就會去招搖四方,使眾人的眼光為之一亮了。為什么我們個個都想使自己穿得像在垃圾堆上爬的螞蟻呢?為什么我們就不該穿得稍稍花哨一點儿呢?我敢保證,這么做會使我們更開心。不錯,這只不過是小事一樁,但我們也不過是小小的一族,裝模作樣,敗坏樂趣,這有什么用處呢?哲學家要是情愿,就讓他們把自己打扮得像一群老烏鴉吧,我情愿做一只花蝴蝶。 不管怎么說,女人就應當穿得漂漂亮亮,這是她們的義務,她們是地球上的花朵,生來就該讓自己艷麗多彩。我們男人對女人譴責很多很多,殊不知沒有女人的漂亮服裝和美麗臉龐,這破舊的世界就太沉悶,太窒息了,女人給她們的所到之處帶來一片光明!在我們臭气熏天的酒店里,女人(當然是我們的女親戚)造成的騷動是多么陽光燦爛!她們的緞帶。花邊、手套、帽子,還有她們的陽傘和手帕造成的混亂又何等令人愉快!那就恍若一道迷途的彩虹突然闖進了我們家中! 我記得,我們那些嬌小可愛的少女身穿艷麗的衣服出行,那是夏日最迷人之處。我喜歡看到樹林間掩映著的粉紅、天藍和雪白的衣衫,又星星點點地散布在碧綠的田野上,反射出太陽的光芒。此刻,我窗前的小山上就有4個白色衣裙朝山頂攀登,雖然她們在3英里以外,我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見她們,起初我還以為她們是路標呢。從老遠就能夠看見那些可愛的人儿,這實在是妙不可言!尤其當她們剛巧是你的妻子和丈母娘時,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說到田野和路標,使我想到要對女人的靴子說几句一本正經的話。英倫三島的女士們穿的靴子全都太大了,她們從來都沒弄到過一雙合腳的靴子,靴匠做的靴子都不夠小巧。 我一次次看見女人坐在翻越篱笆用的梯子的最高一級上面,說她們連一步也挪不動了,那是由于她們穿的靴子磨傷了她們的腳,而且抱怨總是一個原因:太大。 到了改變這种狀況的時候了,以英格蘭的丈夫們和父親們的名義,我呼吁靴匠們進行改革。我們的妻子和女儿,我們的表姐表妹,都不該對自己被弄得一瘸一拐,飽受折磨而無動于衷,商店為什么不能多儲備一些“窄型二號”的女靴呢?我發現多數女人都穿這個型號。 女子的服裝中還有一樣東西也總是太大,那就是腰帶,裁縫們把這些東西做得太松,帶鉤和扣眼常常脫開,還伴有一聲雷鳴般的巨響。 至于女人為什么要為這些錯誤受罪,為什么她們不堅決主張讓自己的衣服更加合体,我就不得而知了。那不太可能是因為她們不愿為裙子之類的事情自找麻煩,因為裙子是她們不用思索的東西,它是女人完全感興趣的唯一話題,她們從早到晚都在談論裙子,你若是看見兩個女人在一起,就可以用你兜里所有的錢來打賭:她們不是在談論自己的衣服,就是在談論朋友們的衣服,你看見有几個女人在窗戶旁邊說話,想知道從她們圣洁的雙唇中會掉落哪些甜美有益的辭藻,于是你湊了上去,這樣你就會听見其中的一個說道: “我把腰帶改緊了,去掉一個皺褶,現在它簡直再合适不過啦。” 另一個說:“哦,我要穿上那件深紫色的胸衣到瓊斯商店去,還要戴上那個黃顏色的胸飾。帕提克商店賣一种特別特別好看的手套,才1先令11便士。” 我有一回和几位女士驅車經過德比郡的一個地方,那儿是個風景美麗的鄉村。女士們都十分愜意,自始至終她們都在談論裁縫。 我不時用傘指著美麗的景致說:“看那儿!景色多漂亮!看那青青的遠山!白嘴鳥在樹林里做巢,那儿是察茲沃斯1,還有那邊…… 1英國德文郡公爵的府邸,藏有荷爾拜恩、提香等人的繪畫名作。 “是啊,簡直太美啦!”一位女士會說,“噢,為什么不去買一碼綾絹呢?” “怎么,就讓村裙那個樣子嗎?” “當然啦,你管這地方叫什么來著?” 于是我就把她們的注意力吸引到不斷扑入眼帘的新鮮美景上,她們朝四周瞥上一圈,說聲“很迷人”,“美极啦”,馬上又沉浸在欣賞彼此手帕的狂喜中,還互相悲悼著細麻紗荷葉邊的衰落。 我相信,倘若有兩個女人流落到一個荒島上,她們肯定會每天從早到晚地爭論把海貝和鳥蛋做成滾邊的种种优點,而且月月都會創造出穿無花果葉的新時裝。 极年輕的男人常常也花費很多時間思索衣著,只是他們彼此間不談論,男人談論衣著不會得到鼓勵。講究衣著的男人不會受到同性的歡迎,實際上他們從同性得到的責罵比應得到的多得多,講究衣著的青年男子是無害的失敗者,而且他們很快就會長大。況且,一個男人如果在20歲時不講究衣著,那么他到了40歲上就會邋邋遢遢,衣領肮髒,不刷外套,年輕男子講究几分衣著是件好事,它符合人之常情。我喜歡看到一只小公雞修整它的羽毛,引頸啼叫,好像整個世界都是它的。我不喜歡逆來順受的人,誰都不會喜歡這种人——說實話,真的不喜歡,不管人們如何贊美謙卑溫遜和其它他們并不懂得的東西。 在這個世界上,逆來順受是個大錯誤,尤萊爾·希普的父親1對人性判斷想必很差勁,否則他就不會告訴儿子人人都喜歡謙卑了。通常沒有比謙卑更叫人惱火的了,生活的一半樂趣就是爭吵,而你与謙卑者就是怎么也吵不起來,他們將我們的怒气化為烏有,而我們并不想這樣,我們想把怒气發泄出來。我們竭力營造出狂怒的心境,而當我們正欲享受盼望中激烈爭吵之樂時,謙卑者卻用逆來順受使我們的全部計划成為泡影,這真叫人憋气。 1狄更斯小說《遠大前程》中的人物。 贊蒂佩1被和那個生性文靜卻令人惱火的男人蘇格拉底拴在一起,她的生活肯定是一場漫長的苦難。試想,一個已婚女人命中注定要一天天地和丈夫一起生活,卻不曾和他發生過一次口角,這种日子該多么單調乏味!男人應當用吵架這類事情使妻子開心,天知道她們的生活有多乏味,可怜的女孩們!我們男人的娛樂,她們一樣也沒有,她們不參加政治會議;她們甚至不屬于地方上的國會愛好者;她們被排斥在大都會列車的吸煙車廂之外;她們也從未見過滑稽報紙——即使見過,她們也不知道那是滑稽,因為沒有人告訴她們。 1古希腊哲學家蘇格拉底的妻子,為著名的悍婦。 考慮到女人的生活是如此可怕的空白,我們實在應該時常為她們提供一些吵鬧來使她們開心,即使我們自己不愿意,也該這么做。真正多情的男人會這么做,所以才被女人所愛,因為這小小的善舉會一直進入女人的心田。正是自我犧牲的愛情佐證使她告訴女友他是位多好的丈夫——不過要等他死了之后。 可怜的贊蒂佩的日子簡直大艱難了,水桶那一幕1尤其令人心冷,可怜的女人!她滿以為自己的做法會激怒丈夫,哪怕激怒一丁點也好,她肯花气力在桶里裝滿水,而要弄到特別贓的水,她也許還要走上很長一段路呢。她等丈夫發火,可丈夫竟然那樣對待她!事后她很可能坐下來痛哭一番,這可怜的孩子肯定是束手無策了,而且据我們所知,她也沒有母親來听她把丈夫痛罵一頓。 1蘇格拉底的妻子一次對他大發雷霆,然后把一桶髒水潑在他的頭上,而蘇格拉底只是平靜地說:“唉,我們在打過雷以后總是盼著下雨。” 她的丈夫是位偉大的哲學家,這有什么意義?在婚姻生活中,偉大的哲學家一文不值。 從前有個非常好的男孩儿想到大海上去,船長問他會干什么,男孩說他會把乘法表倒著背出來,還會把海藻粘在書里,他知道《舊約圣經》中“begat”這個字出現過多少回,他還會背誦“男孩站在燃燒的甲板上”1和溫茲華斯的詩《我們是七個》。 1此為赫曼夫的詩《卡薩邊卡》里的一句。 “不錯——實在好极了。”船長說,“可是,你會搬煤嗎?” 你想結婚的時候也是如此,并不需要大才大能,因為它們几乎派不上用場。在婚姻里,頭腦的价值要打折扣。不需要頭腦,甚至沒有人欣賞它,我們的妻子根据她們自己的標准為我們打分,那標准中根本用不著出色的知識。親愛的讀者諸君,你們的聰明才干不會給你們的太太或者情人留下一點印象,半點也留不下。給她個男人,他能夠干脆利落地完成任務,而并不想對它做出自己的判斷,也不說些諸如此類的該死的廢話;給她個男人,可以信賴他能把孩子舉起來,可以信賴他晚餐無論何時吃到半涼不熱的羊肉都不會拒絕,這就夠了。多情女人喜歡的正是這樣的丈夫,而不是你們這幫討厭的科學家和文學家,你們先把整屋子的人气得昏天黑地,再用你們的愚蠢扑滅人家的怒火。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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