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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天後,我從倫敦周圍的幾個衛星城轉了一圈,回到了金技杖旅館。服務台的職員交給我房間的鑰匙。只見鑰匙的環孔裡插著一個折疊的紙條。上面寫著: 方作家: 兩次登門拜訪,都吃了閉門羹。這次才知您出遊到外 地去了。您囑買的書已經買到。請週四上午來我家取。大 概您後天就要回國了吧! 簡梅12日 看來只能和她見一面了。 明天,週四,可以去。 這幾天好累!諾維赤、劍橋、牛津……會見、座談、報告、訪問、應酬、詢問和解答,連嘴巴都累得酸疼!晚上來不及洗澡就倒在床上,好像無知覺地掉進一個軟綿綿、沒有邊緣的大坑裡。一覺醒來時,已經是第二天早晨九點了。好在今天下午遊覽市容,上午無事。我沒有吃早餐,就趕往簡梅家取書,不然她就等急了。 趕到她家,穿過黑黑的走廊,敲敲她的房門,一次一次,直敲到第三次,以為她等不及我已經出門了,才要留個條子塞在門縫處,卻聽見裡邊簡梅含糊不清的聲音: 「誰?噢……等會兒,稍等一會兒,就來。」 她還沒起?去俱樂部打了一通宵的牌?夜生活?我想到前幾天在諾維赤市見到那個令人尊敬的戴眼鏡的留學生,心裡又湧起用話狠狠譏刺她一下的念頭。 我站在走廊上等了片刻,門響後開了一條縫。露出簡梅的身子,她穿一身淺色、碎花的睡衣,頭髮蓬鬆絛亂,她對我點點頭說:「請進來,進來。」聲音很輕,目光還帶著沒有完全清醒過來的朦朧的睡意。 「對不起,打斷了你的美夢!」我已經開始刺激她,「你把書給我,我就走。」 「不,你進來等等我。我有事要出去,呆一會兒,咱們一起走。進來呀,沒關係!」 「不,不,我還是在走廊上恭候吧!」 她笑了:「你怕什麼?英國人向來不說別人閒話的。你進屋坐,我去衛生間換衣服。怎麼?馬克思不是也反對孔夫子嗎?」她已經把門敞開,但她說話聲音依然很小,與她平時的聲調不同。 我有些尷尬地進了她的房間,坐在那張特大的沙發上。屋裡拉著半透光的窗簾,空氣中有股一夜未曾流通的噎人的渾濁氣息,還混著淡淡的難聞的煙味和酒味,在依稀的光線裡,只見她臉上沒有化妝,嘴唇顏色很淺,臉色更顯蒼白。好像給水泡過的畫:光彩、色澤、亮度,都褪去了。她扭身從床邊一張椅子上抱起一堆衣服,懾手懾腳走進衛生間,彷彿還有什麼人在屋裡睡覺似的。她又為什麼不拉開窗簾、敞開窗子呢?在晦黯不明中,這個一半生活混在謎裡的女人的房間漸漸顯現在我面前:打開蓋兒的空酒瓶,杯子,滿是煙灰和煙蒂的煙碟;床中間一大團被子,床單揉亂。忽然我一驚!被子中間竟有一個男人的腦袋!由於面孔朝裡,只能看見長長的黑頭髮,是個中國人!怪不得她剛才的聲音和手腳那麼輕。這人是誰?難道那個拋棄她的丈夫又回心轉意了?這時,床上的男人懶懶地一伸胳膊,把蓋在身上的被子推向前,露出赤裸裸、光溜溜的後背,從脖子一直裸到腰下,幾乎露出屁股,看了很不舒眼,我馬上把視線移向屋角。 這時簡梅已經梳妝打扮完畢走出來。她還穿那身深紅色的衣裙。擦過粉,描過眉,塗過唇膏,用過香水,又變了一副樣子。她走到壁爐台上拿手錶時,瞥見床上這個幾乎裸體的男人,她以一種自然而然的態度順手一拉被子,給這男人蓋上。然後從櫃裡拿出一包書遞給我,又拿了圍巾和皮包,輕聲對我說: 「走。」 我倆出去。 從這憋悶的房間出來,感到倫敦的潮濕空氣分外清爽,沁入肺腑。 走了一段路,我倆都沒說話。我似乎有話難說,她好像無話可說,隻字也不提屋裡那個男人。我有些忍不住: 「你那位先生重返故林了?」 「哪位?噢,屋裡那個?不是,那不是他。」 我吃驚不小,還有誰?她不是獨身嗎?未等我問,她就說: 「是我們老闆。」 「老闆?怎麼?和你?」 一瞬間,從我心裡爆發出的驚愕、關心和迷惑不解,她顯然都感到了。她告訴我--又像是一種解釋: 「他待我很好。他怕我寂寞,每次去俱樂部都帶我去玩。家裡那架錄相機還是他搬來給我看的。」 呵,她家僅僅一件貴重的物品,也是別人的;那老闆到底為了她,還是為了佔有她?一個無依無靠的獨身女人,究竟為了什麼樣的生活才不惜任人……我簡直不敢往下想了。我的頭皮發脹,心裡填滿無名火,嘴巴止不住地抖索。 「他,他有家嗎?」我幾乎是用審訊的口氣說話。 「大概有吧。如果有也只能是在香港,反正在這兒沒有,他一直和我作伴。」她並沒反駁我,回答得挺順從。 「會長久作伴嗎?」 「人生沒有任何東西是長久的。」 「他會和你結婚?」 「我不會和他結婚。」 我完全不明白了,忙問。 「為什麼?」 「我對你說過,我必須嫁給一個英國人,才能取得在這裡久居的權利。」他也是從香港來的,連他本人都還沒有入英國籍呢!」 「真實際。他也不想和你結婚?」 「我們在一起,從來沒談過結婚。」 「他喜歡你?」我問。 「可能。」 「可能之外呢?」我問得相當不客氣了。 「那就是另一種可能,但沒什麼。說明自些,我需要他。」她說明了一切。 「需要?為了塞飽肚子,為了賺錢,就不惜--」憤怒使我無法注意說話的措辭和分寸了。 她突然扭頭,臉色煞白,氣沖沖地對著我的臉叫著: 「請你閉上嘴;我有選擇自己生存方式的權利,這裡不是中國。你可以驚訝,可以反對,但你無權干涉。我的生活是我自己的事。我不相信別人能夠無條件地讓我高興,因此我活著只能為自己高興。怎麼高興就怎麼做。我跑這麼遠到這裡來,就是為了躲開你們這種自以為是的生活的教師爺;再見!」 說完,她跳上一輛剛剛開來的公共汽車,把我擺在鬧市街頭,我雙手抓著那包書,看看左右潮水般來來往往的人群,一時不知自己身在哪裡。 我們在異國相逢就這樣告別了? ------------------ 亦凡公益圖書館掃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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