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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社會風暴


  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無比稠密的國家,常常又都是一個大家庭一起擠在狹窄的住宅裡,難免會有爭吵。「你們家有幾口人?」你問鄰居。「一二十口。」他答道。「你們什麼東西都大家公用嗎?」你問。「對。」這是最常見的回答。這十五到二十個人,可能代表不是四代就是三代人,就這樣依賴一個買賣或者一塊田地維生,收入全部共有;所有家庭成員的需要,全都指望著這份共有財產。兄弟們為公共基金貢獻他們的時間和精力,但妯娌是非常重要的家庭成員,卻很難和諧共處。她們年長一點的不免有點欺凌年輕一點的,而年輕一點的又妒忌年長一點的有特權。她們人人都拚命讓各自的丈夫感到,他在這個財產集團中是最不合算的。

  造成家庭不和的一個根源,便是他們的孩子。這樣的條件,其所帶來的壓力,有哪個社會堪以忍受?西方安排得極好的家庭中,這種麻煩尚且屢見不鮮,因而在中國複雜而侷促的生活中就更多了!產生不同意見的場合,與人們各自的目的和利益一樣,多得數不清。用的錢、吃的東西、穿的衣服、孩子、孩子間的爭吵、一隻狗、一隻雞,有事沒事都會引發糾纏不清的爭吵。

  中國語言裡有一個最為高深莫測的字,可以用來表示生氣,可以委婉地翻譯成「憤怒物質」,這個字就是「氣」,它在中國各種哲學和實際生活中,最為重要。一個人發怒就是生氣,中國人相信,已經產生的「憤怒物質」與人體之間有著某種致命的關係,因而盛怒常常被當做引起失明、心力衰退等各種病症的重要原因。一位中國醫生最先要問病人的問題之一,便是「什麼事情讓您這麼動氣?」在中國見多識廣的外國醫生準備相信,中國人的氣,有能力產生中國人自己聲稱的一切。這裡有個例子可以鮮明地說明這一點:有一個生活在山東中部山區的人,他有一個妻子和幾個孩子,其中有兩個孩子還很小。1889年10月,他妻子死了。這使得這位丈夫十分惱怒,這並不像他回答別人時說的那樣,是因為他特別依賴妻子,而是因為他根本不懂怎樣侍弄孩子。他一怒之下,抓起一把剃刀,在自己肚子上深深地劃了三刀。他的幾位朋友後來雨綿紗線替他縫合了傷口。六天之後,這個人又生了一次氣,把傷口撕開了。這兩次生氣之後,他自己都記不清自己幹了些什麼。然而,他已經從這些可怕的傷害中康復過來了,所以,六個月之後,他能夠走上幾百英里,去找一家外國醫院接受治療。他腹部的傷口已經部分癒合,只留下一個小瘺管,但腸子的正常功能受到了破壞。這是富有生命力的又一鮮明例證,我們前文業已論及。

  大喊大叫地命令或批評別人,這在中國人已經積習難改。用正常的語調去奉勸別人,並不時地停下來聽對方的回答,這在中國人心理上幾乎是不可能的。他一定要喊叫,一定要打斷別人,這已經成為一種必需,好比一隻狗興奮時就要吹叫一樣。

  中國人已經把罵人的技巧提高到只有東方人才能達到的水平。一吵起來,污言穢語就如同一條骯髒的小溪那樣源源不斷。在這方面,英語實在無法望其項背。其惡毒和持久,令人想起比靈斯門的賣魚女人。相互之間稍有碰撞,就會罵個不停,就像碰在一起的兩根電線冒出火花。這樣的話,不分階級,不分男女,統統都會說,並且一直如此,到處如此。經常有人抱怨說,女人罵得比男人更髒,時間也更長,這足以證明這樣一句話是有道理的:中國女人因裹腳而失去的一切,似乎都已經由她們的伶牙利齒彌補了。剛剛開始學說話的孩子,就從父母那兒學會罵人的土話,還經常用它來罵父母,而這被認為非常有趣。罵,已經成為中國人的第二天性,不限社會階層。文人和各級官員,哪怕最高級別的官員,一旦光火,也像苦力一樣使用這些污目穢語。一般人在街頭碰面,也用它作為調侃的招呼,對方也同樣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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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比靈斯門(Billingsgate),英國倫敦的一個舊城門和魚市,以其罵人的髒話而著稱於世。

  西方人的咒罵,有時聲音不高但刻毒,但中國人的咒罵如果聲音不高就起不到作用了。英文裡罵人的話,是一顆帶有翅膀的子彈,中文裡罵人的話,則是一隻骯髒的皮球。這種罵人的話,大多被當做一種咒語或者詛咒。一個人種的小米的穗頭被拔掉了幾個,他就會站在自己住的小路的路口,去罵那不知哪個使壞的人,儘管常常已經懷疑到是誰了。這個行為有雙重意義:首先,向大家通報他的損失,宣佈他發了火,這樣心裡好受一些;其次,作為一種懲戒,以阻止他別再來搗亂。而那個搗亂的人(理論上的)則是窩在一旁,敬畏地聽著衝著他而來的詛咒,當然,他無法肯定自己沒有被發覺,儘管常常不會那樣。可能那個受損失的人完全知道是誰偷的,但當眾罵一通也就心滿意足了,作為給那個被發現或者被懷疑的罪犯一個正式的通知,讓他不要再搗亂。如果受損失的人被過於激怒,這樣做就是不言而喻地宣佈他將報復。這就是中國人當眾罵人的理論。他們也坦率地承認,這樣做既不能阻止偷盜,又未必能夠預防重犯,因為人太多,小偷或者其他罪犯未必就知道自己挨了罵。

  婦女好「罵街」。她們會爬上房屋的平頂,一罵就是幾個小時,或者罵到噪子啞了為止。一個體面的人家如果能阻止,是不會允許那樣幹的,但在中國,如同在任何地方,很難管住一個被激怒的女人。這樣的罵法,一般說來很少或根本沒有人注意,人們有時發現一個男人在街頭大罵,或者一個女人在屋頂上大罵,自己罵得面紅耳赤,眼前卻沒有一個人影。如果天氣熱,只要還能喘得過氣來,他們就會罵個不停,然後扇幾下扇子略事休息,再鼓其餘勇接著罵。

  如果中國人的爭吵愈演愈烈,就幾乎不可能不以人身攻擊而告終了。在歐洲南部旅行的英國人,注意到拉了民族對他們在打鬥時總是猛擊肩膀的習慣深感奇怪。而中國人卻與意大利人一樣,很少學過拳擊,即使學過,也不是科學的拳擊。中國人扭打到極點時,首要辦法是揪住對方的辮子,拚命拔頭髮。如果只有兩方人員參加打鬥,各自又都沒帶傢伙,「打鬥」十有八九會純粹演變成一場拔頭髮的比賽。

  中國人的爭吵,也是一種罵人比賽,賽的全是糟踐人的、怒氣衝天的話。除了會因為不停地大罵而喊破嗓子之外,在中國人的爭吵中,勢單力薄的一方也不會有什麼大的損傷。我們從未聽說過有人看見旁觀者慫恿動武。我們看到並且總是希望看到,一個和事佬會馬上自願站出來打圓場。有時會有兩三個和事佬。他們每人抓住怒氣衝天的一方,好言相勸,讓他息怒。爭鬥之中有利的一方,一旦發現自己被和事佬牢牢地看管著,就會加倍發火。他會故意不立刻收斂,直到另外有人來拉這個和事佬的手。但他表面上不時地一陣陣發火,這對他自己對別人無疑都已經無關痛癢。即使在怒火沖天的那一刻,中國人也是服「理」的。他們不僅從理論上,而且在實際中都尊重理智。誰見過吵架的人被拉住後,會去跟愛管閒事的勸架人打起來呢——即使是在爭鬥的緊要關頭。所以,即便發怒時,中國人也服從於和平的願望——一種抽像的願望——他只考慮到在他這一方和平是無法實現的。和事佬各作裁決,直到把好鬥的叫罵一方拖走,但他總是一邊走還一邊罵罵咧咧。

  中國人罵人一般有個奇怪的特點:他們認為,劈頭蓋臉地罵一個人的真實過錯,並不是「好的形式」,還不如罵他最卑賤的出身和他的祖宗八代。用這樣的話罵人,肯定被視為最為嚴重的侮辱和傷害,但污辱人的地方,不是當著別人的面挨罵,甚至主要也不是因為罵了他,而是這些話中的意思使他丟了「面子」。如果要對這種冒犯表示適當的歉意,也並不是罵人的人覺得這樣做有失身份,感到內疚,覺得不夠體面,而是感到自己選錯了罵那個人的時機。

  對中國人來說,所幸的是他們沒有隨身攜帶武器的習慣,因為如果他們有左輪手槍,或者像日本過去的武士那樣隨身佩劍,真不知每天生氣會造成多少荒唐事。

  中國人如果認為自己很受委屈,這世上就沒有任何一種力量足以抑制這種突發而又完全失控的氣了,確切地說,不知他會氣到什麼程度。我們曾經聽說,一個男人就曾要求一位經驗豐富的老傳教士為他作洗禮,但受到了委婉的拒絕。他立刻拿起一把刀子威脅這位傳教士,試圖用一場戰鬥來證明自己應該接受洗禮。所幸的是,大多數信教者對這種憑借武力進入天國的方法不感興趣,但這個潛在的原則卻始終為中國的各種社會生活所奉行。一個要求經濟幫助的老婦人,如果得到的回答是「不」,那她就會躺倒在你車伕的騾子跟前。如果被壓著,那她就更有利了,她就會有理由讓你永遠供養。有個老潑婦,住在筆者所住的那個村莊裡,時常威脅說她要自殺,儘管她的所有鄰居都願意幫她這個忙,但她似乎一直沒有達到目的。最後,她跳進村裡的一個泥塘想自殺,卻掃興地發現水只淹到頭頸。她不會轉一下腦子把頭浸到水裡去憋死,卻滿足於為這件意外的事情厲聲責罵整個村子。第二次,她成功地淹死了。

  如果有些冤枉的事情沒有法律來糾正,比如虐待兒媳婦超過了風俗的許可,受傷害的一方就會聚眾去找婆家算帳,如果婆家還不認帳,那就會有一場好鬥。假如他們不抵抗,而幹壞事的那個人又逃之夭夭了。進攻者就會砸碎屋內的所有陶器,把鏡子、水罐以及其餘易碎物品全部砸爛,消完了氣才走。如果預先知道他們要來算帳,首要的事情就是把這些東西搬到某個鄰居家裡去。中國有家報紙提到發生在北京的這樣一件事情:當地有個男的,同一位漂亮女人定下了婚事,不料在婚禮上卻發現新娘是一個又老又醜又禿的女人。失望的新郎(亻官)極其惱怒,打了媒人一頓,痛罵所有來參加婚禮的娘家人,還砸碎了新娘子的結婚用品。任何一個中國人都會這樣做,只要他設身處地,他就會這樣。最初的怒氣終於有機會平息,那就是「和事佬」——中國社會生活中有用的因素——的工作完成了。有些時候,這些必不可少的人物深感需要和平,因此即使這些衝突與自己無關,也願意東奔西跑,一會兒求求這方,一會兒拜拜那方,完全是為了大家能夠和諧相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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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註:據說,在北京,當今皇上也不喜歡為他選定的妻子。慈禧太后一直違背皇上的願望,她所選的新娘總是品位欠佳。人們總是悄悄地說,宮裡的情況與發生在其臣民婚禮上的場景如出一轍——「上行下效」。

  而當激烈的社會糾紛無法用普通的途徑加以調解之時——換言之,堵在胸口的氣沒能爆發——就要開始一場訴訟。打官司,這個詞在中國聽起來簡直是要命。使人在爭吵之中完全失控的盲目的憤怒,同樣能使人在最初階段的發洩之後,執意要把犯事的人帶去見官,為的是「法辦他」。在西方,這樣的行為通常用不到謹慎從事的,但在中國則完完全全是發瘋。有句很有道理的格言宣揚說,寧死不打官司,因為打官司比死還要糟。令人可笑的是,有一個從別處搬來的人,他的狗被鄰居打死了,於是勃然大怒,揚言要去告官。有位朋友勸他說:「狗值幾個錢?」「狗是不值幾個錢,但打死狗太下流,我要他賠。」這樣的官司,在西方是收了訴訟費還要遭駁回的。但在中國,可能會導致兩敗俱傷,成為世代冤仇的發端。但總的來說,中國人的每一起官司,雙方都會有和事佬時時出現,他們的調解很有價值。數以百萬計的訴訟,都在最終判決之前就夭折了。筆者聽說有一個上千戶家庭的村莊,幾十年都沒有打過一次官司,因為村裡有個重要人物,他在縣衙門當官,他的影響起到了約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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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譯註:指「餓死莫做賊,氣死莫告狀。」語出《增廣賢文》。

  像中國這樣一部複雜的社會機器,肯定會經常吱吱嘎嘎地作響,有時也會在極大壓力之下彎曲,但實際上很少在壓力下斷裂,像人體一樣,中國的政體,正如我們看到的那樣,裝有很好的潤滑液,會在最緊要的時候和地方滴上一滴。愛好和平的本質,會使每一個中國人成為社會中有價值的一部分。中國人熱愛秩序,尊重法律,即使法律並不令人尊重。在所有的亞洲民族之中,或許中國人最容易統治,只要統治方法讓他們習慣。毫無疑問,有許多或者說大多數其他形式的文明要比中國來得優越,但或許很少有一種文明能夠像中國社會那樣承受那麼多年的壓力,因而和事佬可能是最有資格要求得到祝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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