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青年時,每出一本書,我總是鄭重其事,簽名贈給朋友們,同事們,師長們。這是青年時的一種興致,一種想法,一種情誼。後來我病了,無書可贈,經過「文化大革命」,這種贈書的習慣,幾乎斷絕。 這幾年,我的書接連印了不少,我很少送人。除去出版社送我的二十本,我很少自己預定。我想:我所在地方的黨政領導,文化界名流,也版社早就送去了,我用不著再送,以免重複。朋友們都上了年歲,視力不佳,興趣也不在這上面,就不必送了。我的書大都是舊作,他們過去看過,新寫的文章,沒有深意,他們也不會去看的。 當然也有例外。近些年來有的同志,把書看成一種貨物,一種交換品,或者說是流通品。我有一位老戰友,從外地調到本市,正趕上《白洋澱紀事》重印出版。他先告訴我,給他在北京的小姨子寄一本,我照地址寄去了。他要我再送他一本,他住招待所,他把書送給了服務員。他再要一本,我又在書上簽了名。他拿著書到街上去了。年紀大了尿頻,他想找個地方小便。正好路過我所在的機關,他把書交給傳達室說:「我剛從某某那裡出來,他還送我一本書哩。你們的廁所在什麼地方?」 等他小解出來,也不再要那本書,揚長走去了。 傳達室問:「書哩?」 「你們看吧!」他擺擺手。他是想用這本書拉上關係,永遠打開這座方便之門。 老戰友直言不諱告訴我這些事。我作何感想?再贈他書,當然就有些戒心了,但是沒有辦法。他消息靈通,態度執著,每逢我出了書,還是有他的份。至於他怎樣去處理,只好不聞不問。 這些年,素不相識的人,寫信來要書的也不少。一般的,我是分別對待。對於那些先引證魯迅如何在書店送書給青年等等範例的人,暫時不送。非其人而責以其人之事,不為也。 對於那些先對我進行一大段吹捧,然後要書的人,暫時也不送。我有時看出:他這樣的信,不只發向我一人。對於用很大篇幅,很多細節描述自己如何窮困,像寫小說一樣的人,也暫時不送。我想,他何不把這些心思,這些力量,用去寫自己的作品? 我不是一個慷慨的人,是一個吝嗇的人;不是一個多情的人,是一個薄情的人。 但是,對於那些也是素不相識,信上也沒有向我要書,只是看到他們的信寫得清楚,寫得真摯;寄來的稿子,雖然不一定能夠發表,但下了功夫,用了苦心的青年人,我總是主動地寄一本書去。按照他們的程度,他們的愛好,或是一本小說,或是一本散文,或是一本文論。如果說,這些年,我也贈過一些書,大部分就是送給這些人了。我覺得這樣贈書,才能書得其所,才能使書發揮它的作用。得到重視和愛護。 我是窮學生出身,後又當薪給微薄的村塾教師,愛書愛了一輩子。積累的經驗是:只有用自己勞動所得買來的書,才最知愛惜,對自己也最有用。公家發給的書,別處來的材料,就差一些。 魯迅把別人送給他的書,單獨放在一個書櫃裡。自己印了書,鄭重地分贈學生和故交,這是先賢的古道。我雖然把別人送我的書,也單獨放在一個書架上,卻是開放的,孩子們和青年朋友們,可以隨便翻閱,也可以拿走,去古道就很遠了。 許壽裳和魯迅是至交。魯迅生前有新著作,總是送他一本的。魯迅逝世之後,許壽裳向許廣平要一本魯迅的書,總是按價付款。這時許廣平的生活,已經遠不如魯迅生前。這也是一種古道。 四川出版了我的小說選,那裡的編輯同志,除贈書二十冊外,又熱情地代我買了五十冊。我收到這些書以後,想到機關同組的同志,共事多年,應該每人送一本。書送去以後,竟爭相傳言:某某在發書,你快去領吧! 像那些年發材料一樣熱鬧,使我非常敗興,就再也不願做這種傻事了。 1984年10月22日 目前,通俗文學大興,談論通俗文學的文章,也多起來了,這是一個新勢頭。 按說,通俗,應該是一切文學作品的本質,不可缺少的屬性。不知從什麼時候起,文學作品被分為通俗的與不通俗的了。 關於文學的起源有種種說法。最初的文學是口頭文學,這是沒有爭議的。既是口頭文學,它的產生和後的文字記錄,都不存在通俗不通俗的問題。 中國的口頭文學,包括說唱文學,從產生以後,一直持續下來,並沒有中斷過。文學史上說,「說話」這一形式,唐代已有,至宋而大興,不過是就已有的文字記載而言。古人既然把小說,說成是街談巷議,那就隨時隨地,都可以產生小說,而且都是通俗的作品。 口頭文學,是通俗文學的最初的形式,也是最基本的形式,包括後來的「話本」和「擬話本」章回小說和演義小說。 口頭文學雖然有天然的通俗秉賦,但並不是每篇作品都可以成功。有很多口頭文學,隨生隨滅,行之不遠。只有少數,記錄為文字,才是以流傳。宋人話本小說,最為著稱。現存的七個短篇。幾乎不用修飾潤色,就已經是完整的文學作品。 有的最初流傳的文字粗糙,經後來的大作家重新編寫,成為新的通俗文學。如在《三國誌平話》基礎上,寫出的《三國演義》;在《三藏取經詩話》基礎上,寫出的《西遊記》;在《宣和遺事》基礎上,漸漸演變成的《水滸》等等。這些作品的文學水平,大大超越了它的口頭階段,它的通俗的效用,也大大增強,大大推廣了。 口頭文學向文字創作的這一演變,成為每個民族文學遺產形成和積累的規律。 典雅的唐人傳奇小說,有的也是根據口頭文學改寫而成。 白行簡的《李姓傳》,就是根據作者幼年聽來的故事,寫出來的。口頭文學,一變而為古文傳奇,可以說是從通俗變得不通俗了。但是,經過這一創作,才使這一題材流傳千古。而最初的口頭故事,早已失傳。其「通俗」的範圍,也可以說是加大了。當然因改編者才力不等,失敗之作也不少。文學規律千變萬化,不能刻舟求劍。 自宋迄清,通俗小說甚多,據專家著錄,小說名目,有八百餘種,還都是有過刻本的。流傳下來的,卻非常寥寥。我幼年時,在鄉村廟會所見,書攤陳列的石印劣紙小字通俗小說,包括供說唱用的小說,也不過十幾種。後來進入城市,在學校圖書館或書市所見,通信小說的種類也很少。可見所謂通俗小說,大多數壽命很短,以後就消亡了。 考其原因,這些作品,出自兩途:一為說書藝人,藝人膽大,興到之處,時有發揮;一為失意文士,泥於史實,囿於理教,所作多酸腐。這兩種人,多數學識淺薄,文字修養薄弱。其寫作的目的,只是為了餬口,度過一時的生活困難。 雖極力迎合群眾的低級趣味,因為實在缺乏文學吸引力,不能受到歡迎。 其次,舊社會讀書識字的人很少,花錢買書的人就更少。 有能力讀書並有錢買書的人,對書籍還要選擇一下。不識字的人,即使寫得多麼通俗,也還要借助說講演唱。如果寫得乾燥無味,藝人們也不會選用。 通俗小說,過去也被稱做閒書,是為了叫人消愁解悶的。 消愁解悶,也需要一定的藝術手段。人世間,不會有真正的閒書,正如沒有真正的淨土一樣。真正的閒書,是沒有人看的,也不會存在。 通俗文學,是一種文學,它標榜的是:「話須通俗方傳遠,語必關風始動人。」在藝術上,也是不厭其高,只厭其低的。 《三國演義》、《水滸》都是通俗文學,也被公認是民族文學的高峰。任何藝術,都需要通俗,都需要雅俗共賞。通俗文學,不應該是文學作品的自貶身價的口實。 每個時代,都有遠見卓識的文人,為文學的通俗而努力。 在理論和創作實踐上,都有過重大的貢獻,許多作家的文集,都編入他們所寫的通俗作品。在政治變革時期,通俗文學尤其為人重視。例如清朝末年,梁啟超的文學主張,以及他所寫的政治小說。 五四新文學,實際是文學總體上的一次通俗運動。左聯時期,推動了文學的大眾化。「九一八」事變以後,瞿秋白同志寫了很多通俗文學作品,抗日戰爭時期,解放區的文學,在通俗方面作了極大的努力,成績也很可觀。 「五四」以後,傳統的通俗文學,並不興旺。五四新文學運動,文學語言解放了,大大消除了通俗不通俗的界限。但在創作方法上有些歐化,提倡的是現實主義,內容上是啟蒙主義。所有封建迷信,神秘怪誕,才子佳人,武俠劍客,都在排斥之列。通俗小說的市場很小,只有大城市的一些商業小報,連載一些章回體小說,一些新興的書店,很少出版陳列這類作品。革命的文藝讀物,幾乎擁有了全部青年。 無論是梁啟超,還是瞿秋白寫的通俗文學作品,在當時的作用和後來的影響,都是很有限的。它們既為知識分子層年忽略,也不為廣大群眾所欣賞。這有幾方面的原因:一是作者把這種形式,當成是一種純政治的宣傳。二是把通俗與不通俗,看成是單純形式上的問題。三是對群眾的理解和欣賞能力,估計太低。基於以上認識,使他們創造出來的通俗文學作品,常常流於粗糙概念,缺乏藝術的感染力量。 目前通俗文學作品的突起,有它歷史的特殊遭遇。這是十年動亂,文化傳統瀕於破產,和長期以來思想禁錮的結果。 是對過去的一種反動,是一個回流。目前的通俗文學的特點,不在於形式上的仿古,而在於內容的陳舊,還談不上什麼新的內容和新的創造,它只是把前一個時期不許啟動的食品櫥門,突然打開了而已。這一開放,可能使各式各樣的政治概念化的作品受到衝擊,但如果說,它會衝垮傳統的現實主義文學,那就是過分誇大了。隨著人民群眾文學修養的提高,現有的通俗文學,自然要受到歷史的檢驗。因為對文學藝術的鑒賞能力,是和文學修養,甚至也和道德倫理修養,一同向前,一同向上的。 它對出版事業的影響,也是如此。不從長遠的文學教育利益著眼,只為了一時賺錢,解除不了出版事業的困境。魯迅記述:三十年代,上海有個「美的書店」,它不只編印《性史》,而且預告要出一本研究女人的「第三種水」的書,其售貨員都是僱用的時髦女郎,裡裡外外,號召力和刺激性都夠大的了。然而沒有很久就倒閉了,並沒有賺了多少錢。能賺錢並能促進國民文化教育的,還是不出下流書籍的商務印書館、中華書局和開明書店。目前有些出版社賠錢,是管理制度上的問題,並不是出什麼書的問題。 文學現象,自然是社會現象、社會意識的一種反映。目前通俗文學的流行,與時代思潮模糊,密切相關。它與現實主義文學的分別,不在於它提供的形式,而在於它提供的內容。這與其說是文學上的一次頓挫,不如說是哲學上的一次頓挫。然而現象變幻的結果,必然是曲終奏雅,重歸於正的。 1984年11月30日 按照昭明太子的說法,文章重要的一體,為歌頌。「頌者,所以游揚德業,褒贊成功。」因此,如果文章做得確實好,再得到評論界的頌揚鼓吹,也是順理成章的事兒。 鼓吹,並不是壞名詞。它本身就是一種藝術。我有一部文明書局石印的小書,就名為《唐詩鼓吹》。可見,在過去,無論是選家,還是評論家,都不忌諱這個詞兒。 我也不能說,自己沒有充當過鼓吹手,充當這種腳色,也不能說僅是一次兩次。 既然做得多了,也就總結出一些經驗教訓,願與從事鼓吹的同志們商討。主要有以下三點: 一、對青年,初學寫作者,鼓吹較多,對名家鼓吹較少。 對青年,初學寫作者,已經步上名家高台的,也就不去鼓吹了。 理由:凡是青年,初學寫作者,還都處在步履艱難階段。 扶他一把,哪怕是輕輕的一把,他也很容易動感情,會有知己之感。就是批評他兩句,指出他一些缺點,他也是高興的。 如果他平步青雲,成了紅人,評論者蜂擁而上,包圍得風雨不透,就不要再去沾邊,最好退下來,再去尋找新的青年,新的初學寫作者。因為此時此地,對他來說,過去那種鼓吹法,已經不頂事。他需要的是步步高的調門,至於談缺點,講不足,那就更是不識時務了。 二、對於名家,特別是兼有某種「官銜」、某種地位的名家,無論他來信表示多麼謙遜,也不要輕易去評論人家的作品,每逢大考之期,即評獎舉行之時,也不要對競爭中的作品,輕易發言。 這倒不是出於什麼害怕名家,或其他心理。是因為:如果你提出的意見,只是人云亦云的,那對雙方都是浪費;如果你提出與眾不同、甚至相反的看法,名家是很不習慣接受的;如果確實看到了藝術上成功的要點或失敗的要害,估計這一位名家,也能有為之折服的涵養,還要考慮到他的周圍那些抬轎子的職業家。再說,指出要點,為人折服,談何容易?有那種眼力和修養嗎?人貴有自知之明,最妥當的辦法,還是不要去碰。 三、對於老朋友,其中包括原來是初學寫作者,也曾鼓吹過,現在已經到了中年,文壇之上,小有地位,如果又有新作,看過,覺得好,也可以再為鼓吹。但也只限一兩次,不可多為。 總之,鼓吹不可廢。文學之有鼓吹,正如戲曲之有捧場。 但鼓吹也是要有立場,要有分寸的。前不久,讀了一本洪憲時期的筆記,上記名士易實甫,在劇場捧坤角時,埋首褲襠,高舉雙臂,鼓掌不息。口中還不斷胡言亂語,甚至親媽親娘地喊叫。如果所記是實,這種捧場,就未免過分了些,有失體統了。 1985年6月13日 最近收到某縣一人文藝社辦的四開小報,在兩面報縫中間,接連刊載著這一文藝社和它所辦刊物的人事名單。文藝社設顧問九人(國內名流或其上級人員),名譽社長一人,副社長八人,秘書長一人,副秘書長二人。此外還有理事會: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七人,常務理事十人、理事二十一人。並附言:「本屆保留三名理事名額,根據情況,經理事會研究,報文藝社批准。」這就是說,理事實際將升為二十四人。 以上是文藝社的組成。所辦小報(月報)則設:主編一人,副主編七人,編委十四人。現在是六月份,收到的刊物是一九八五年第一期,實際是不定期了。看了一下,質量平平。 一個縣根據情況,成立一個文藝社或幾個文藝社,聯絡感情,交流心得,都是應該的,必不可少的。這樣大而重疊的組織機構,卻有些令人吃驚,也可能是少見多怪。文藝團體變為官場,已非一朝一夕之事,而越嚷改革,官場氣越大,卻令人不解。如某大刊物,用整個封二版面,大字刊登編委名單,就使人有聲勢赫然類似委任狀之感。 這個文藝社,不知有多少社員,據介紹它的第二次社員代表大會,也席者九十餘人。一個縣的文藝社開會,為什麼不讓全體社員參加,還要開代表會?這裡先不去談。一個代表,代表幾名會員,也難以測知。就算代表三個吧,二百七十名會員的文藝社,用得著由六十三個人組成的領導班子嗎? 四開不定期小報,用得著二十二個人組成的編委會嗎? 據介紹,代表大會期間,有報告,有章程,有規劃,有決議,有慰問信。這都是開大會的常規。作為一個文藝社,讀書和創作方面的措施,都沒有具體的介紹。 目前文藝界開肝,對創作議論少,對人事費心多,這已經不是個別地方的事,因此不能責怪下面。在大會之上,作家們不是在作品上共研討,而是在選票上爭多少。一旦當選,便認為與眾不同,一旦票多,則更認為民心所向。果如是乎? 而且很多人去爭,弄得一些老實人,也坐不住,跟著上。不只形成一種奇異心理,而且造成一種市場現象,這能說是新時代文藝界的幸事嗎? 平日閒談之間,也曾問過一位明達事理,對官場、文場也都熟悉的同志: 「爭一個主席、副主席,一個理事,甚至一個會員代表,一個專業作家,究竟有什麼好處?人們弄得如此眼紅心熱呢?」 這個同志答道: 「你不去爭,自有你不爭的道理和原因,至於你為什麼沒有嘗到其中的甜頭,這裡先不談。現在只談爭的必要。你不要把文藝官兒,如主席、主任之類,只看成是個名,它是名實相副,甚至實大於名。官一到手,實惠也就到手,而且常常出乎一般人預料之外。過去,你中個進士,也不過放你個七品縣令,俸祿而已。現在的實惠,則包括種種。實惠以外,還有影響。比如,你沒有個官銜,就是日常小事,你也不好應付,就不用說社會上以及國內國外的影響了。」 和我談話的同志,原來在一個協會當秘書長,我勸他退下來專心創作,聽了他的一番話之後,我也同意他再弄個官兒干幾年,結果他又去當了什麼研究會的會長。 文藝和官,連在一起,好像不調和,其實,古已有之,即翰林學士之類。不過沒有現在這麼多罷了。其俸祿,仍由吏部掌管,像現在的文藝社,協會等等,過去也有類似之團體,但其開支,都是自籌的,今天機構之所以越來越龐大,競爭越來越激烈,是因為這些文藝團體,實際上已經與官場衙門,沒有多少區別了。此亦談文藝改革者,所當考慮者乎? 1985年6月15日 在報刊上,常看到文藝界一些模範事跡。如某作家,在公共汽車上降服了慣匪流氓;某編輯一手接過業餘作者的稿件,一手送給他二百元零花,並在修改稿件期間,給作者燉小雞,送水果;某詩人代人打了一場難打的官司,居然打贏了等等。都感到這些同志形象高大,所作所為,近於俠義。 好在前兩項沒人要求我去做。第一,自己年老、體弱、多病,看見流氓,避之唯恐不及,當然談不上與之交手對抗。第二,負責看看稿子,有時還可以做到,經濟上的無微不至的照顧,是有些不方便了。第三項,卻有人找到名下來。信上說,某某作家替人打贏了官司,你也替我打打吧。複印來的材料,我都看不清楚,這使我很為難。我從來沒有打過官司,自幼母親教育我:餓死不做賊,屈死不告狀。我一直記著這兩句話。自己一生,就是目前,也不能說沒有冤苦,但從來沒有相到過告狀,打官司。此事也難以向來信者說清楚,只好置之,我想他還會去找那一位能打贏官司的詩人的,能者多勞吧。不久見他登報聲明,招架不住了。 人的能力、志趣、愛好,確是各有不同,不能求全責備的。作家而兼勇士,編輯而兼義俠,詩人而擅訴訟,這都是令人羨慕的。但恐怕不是人人能做到的。即如編輯,月薪六十元,一見面就掏出二百,沒有點存項,就做不到。認真處理稿子,善始善終,也就可以說是克盡厥職了。君任其難者,我從其易者。 在中國,人多,事情也多,目前,個人從事一份慈善事業,恐怕也不能持久。一個作家,在汽車上如果連續兩次捉拿強盜,管保不久就有人把你聘請為治保員。一個編輯,如果對每個業餘作者,都包辦生活費用,他的辦公桌上,稿件將積壓成山,有多少存款,也得宣告破產。詩人繼續替人打官司,只能改業律師。 有些事情,作為新鮮例子,宣傳宣傳,固無不可,大家都倣傚起來,有時就行不通。因為這並不是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的途徑。 這就像某紗廠的女浴室,不斷受到流氓的侵擾,廠方不出動保衛人員,卻鼓勵退休的老太太們去護衛少女,只能助長流氓們的囂張。 有很多事,本職者不去幹,甚至逃避,卻宣傳非本職者去幹,於是有了很多餘的模範,有了更多的本職懶漢。其實不足為訓。 比如說小報,這本是宣傳文學部門應該注意,應該管的事。社會上已經議論紛紛,這些部門卻按兵不動,等候上邊的精神氣候。只憑社會輿論,能把小報壓下去?等到不可開交,才去處理,事情已經晚了半月。 左啦,右啦,爭來爭去,實在沒有意思。現在也沒有多少人,相信這個。必需像廣州一樣,從不法商店裡拉出那些錄音錄像,分之於眾,然後才相信確有精神污染。當然在有些人看來,這種做法就更是極左了。 1985年6月23日改訖 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五日晚間,收音機裡,一位教師正在朗誦《為了忘卻的紀念》。 這篇散文,是我青年時最喜愛的。每次閱讀,都忍不住勢淚盈眶。在戰爭年代,我還屢次抄錄、油印,給學生講解,自己也能背誦如流。 現在,在這空曠寂靜的房間裡,在昏暗孤獨的燈光下,我坐下來,虔誠地、默默地聽著。我的心情變得很複雜,很不安定,眼裡也沒有淚水。 五十年過去了。現實和文學,都有很大的變化。我自己,經歷各種創傷,感情也遲鈍了。五位青年作家的事跡,已成歷史,魯迅的這篇文章,也很久沒有讀,只是偶然聽到。 革命的青年作家群,奔走街頭,振臂高呼,終於為革命文學而犧牲。這些情景,這些聲音,對當前的文壇來說,是過去了很久,也很遠了。 是的,任何歷史,即使是血寫的歷史,經過時間的沖刷,在記憶中,也會漸漸褪色,失去光澤。作為文物陳列的,古代的佛教信徒,用血寫的經卷,就是這樣。關於仁人志士的記載,或仁人志士的遺言,有當時和以後,對人們心靈的感動,其深淺程度,總會有不同吧!他們的呼聲,在當時,是一個時代的呼聲,他們心的跳動,緊緊接連著時代的脈搏。他們的言行,在當時,就是群眾的矚望,他們的不幸,會引起全體人民的悲痛。時過境遷,情隨事變,就很難要求後來的人,也有同樣的感情。 時間無情,時間淘洗。時間沉澱,時間反覆。歷史不斷變化,作家的愛好,作家的追求,也在不斷變化。撫今思昔,登臨憑弔的人,雖絡繹不絕,究竟是少數。有些紀念文章,也是偶然的感喟,一時之興懷。 世事雖然多變,人類並不因此就廢棄文學,歷史仍賴文字以傳遞。三皇五帝之跡,先秦兩漢之事,均賴歷史家、文學家記錄,才得永久流傳。如果沒有文字,只憑口碑,多麼重大的事件,不上百年,也就記憶不清了。文字所利用的工具也奇怪,竹木紙帛,遇上好條件,竟能千年不壞,比金石壽命還長。 能不能流傳,不只看寫的是誰,還要看是誰來寫。秦漢之際,楚漢之爭,寫這個題材的人,當時不下百家。一到司馬遷筆下,那些人和事,才活了起來,膾炙人口,永遠流傳。 別家的書,卻逐漸失落,亡佚。 白莽柔石,在當時,並無赫赫之名,事跡亦不彰著。魯迅也只是記了私人的交往,朋友之間的道義,都是細節,都是瑣事。對他們的革命事跡,或避而未談,或談得很簡略。然而這篇充滿血淚的文字,將使這幾位青年作家,長期躍然紙上。他們的形象,魯迅對他們的真誠而博大的感情,將永遠鮮明地印在憑弔者的心中。 想到這裡,我的心又平靜了下來,清澈了下來。 文章與道義共存。文字可泯,道義不泯。而只要道義存在,魯迅的文章,就會不朽。 1985年9月21日晨改抄訖 國慶節,幫忙的人休息,兒子來給我做飯,飯後我和他閒談。 我說:你看,近來有很多老人,都相繼倒了下去。老年人,誰也不知道,會突然發生什麼變故。我身體還算不錯,這是意外收穫。但是,也應該有個思想準備。我沒有別的,就是眼前這些書,還有幾張名人字畫。這都是進城以後,稿費所得,現在不會有人說是剝削來的了。書,大大小小,有十個書櫃,我編了一個草目。 書,這種東西,歷來的規律是:喜歡它的人不在了,後代人就把它處理掉。如果後代並不用它,它就是閒物,而且很佔地方。你只有兩間小房,無論如何,是裝不下的。我的書,沒有多少珍本,普通版本多。當時買來,是為了讀,不是為了買古董,以後賺錢。現在賣出去,也不會得到多少錢。 這些書,我都用過,整理過,都包有書皮,上面還有我胡亂寫上的一些字跡,賣出去不好。最好是捐獻給一個地方,不要糟蹋了。 當然捐獻出去,也不一定就保證不糟蹋,得到利用。一些圖書館,並不好好管理別人因珍惜而捐獻給他們的書。可以問問北京的文學館,如果他們要,可能會保存得好些。但他們是有規格的,不一定每個作家用過的書,都被收存。 字畫也是這樣。不要聽吳昌碩多少錢一張,齊白石又多少錢一張,那是賣給香港和外國人的價。國家收購,價錢也有限。另外,我也就只有幾張,算得上文物,都放在裡屋靠西牆的大玻璃櫃中,畫目附在書籍草目之後,連同書一塊送去好了。 兒子默默地聽著,一句話也沒有說。大節日,這樣的談話,也不好再繼續下去,我也就結束了自己的嘮叨。兒子對一些問題,會有自己的想法。我的話,只能供他參考。我死後,他也會自做主張,他已經是四十多歲的人了。 我有些話,是不願也不忍和他說的。比如近來讀到的,白居易的兩句詩:「所營惟第宅,所務在追游」,在我心中引起的憤慨。還有,前些日子,一位老同志晚間來訪,談到一些往事,最後,他激動地拍著兩手,對我說:「看看吧。我們的手上,沒有沾著同志們的血和淚!」在我心中引起的傷痛,就不便和孩子們講。就是說了,孩子們也不會瞭解我們這一代人的心情的。 其實,生前談身後的事,已是多餘。侈談書畫,這些雲煙末節,更近於無聊。這證明我並不是一個超脫的人,而是一個庸俗的人。曾子一生好反省,臨死還說:「啟吾手,啟吾足。」他只能當聖人或聖人的高足,是不會有什麼作為的。歷代的英雄豪傑,當代的風流人物,是不會反省的。不只所做所為,他一生中說過什麼話。和寫過什麼文章也早已忘記得乾乾淨淨了。 王羲之說:死生亦大矣。所以他常服用五石散,希望延長壽命,結果促短了壽命。蘇東坡一生達觀,死前也感到恐怖。僧人叫他身往西方極樂世界,他回答說實在沒有著力處。 總之,生,母子雖經過痛苦,仍是一種大的歡樂;而死,不管你怎樣說,終歸是一件使人不愉快的事。 在大難之前,置生死於度外,這樣的仁人志士,在中國,歷代多有。在近代史上,瞿秋白同志,就義前的從容不苟,是最使後人凜凜的人。畢命之令下,還能把一首詩寫完。刑場之上談笑自若。這都是當時《大公報》的記載,毫無私見,十分客觀。而「四人幫」的走狗們,妄圖把他比作太平天國的李秀成,不知是何居心。這些蟲豸,如果不把一切人一切事物,都貶低,都除掉,他們的醜惡形象是顯現不出地表的。而一旦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他們又迅速滅亡了。這是另一種人、另一種心理的死亡。他們的身上和手上,沾滿和浸透了人民的和革命者的血和淚。 1985年10月18日 三十年代初,我在北平流浪,衣食常常不繼,別的東西買不起,每天晚上,總好到東安市場書攤逛逛。那時鄭振鐸主編的《世界文庫》,正在連載潔本《金瓶梅》,不久中央書局出版了這本書。很快在小書攤上,就出現了一本薄薄的小書。封面上畫了一隻金瓶,瓶中插一枝紅梅,標題為《補遺》二字。誰也可以想到,這是投機商人,把潔本刪掉的文字,輯錄成冊,藉以牟利。 但在當時,確實沒有見到多少青年人,購買或翻閱這本小書。至於我,不是假撇清,連想也沒相去買它。 在小冊子旁邊,放著魯迅的書,和他編的《譯文》,也放著馬克思和高爾基的照片。我倒是常花兩角錢買一本《譯文》,帶回公寓去看。我也想過:《補遺》的定價,一定很昂貴。 今年夏天,我買了一部人民文學出版社出版的《金瓶梅》,寫了一篇讀書筆記發表。有一天,一位老工人作家來看我,談到了這部書。他說: 「我也買到一部。親戚朋友,都找我借看,弄得我很為難。 借也不合適,不借也不合適。過去,我有一本補遺……」 「啊!」我吃了一驚,「你在哪裡買的,價錢很貴吧?」 「一兩角錢,解放前在天津,隨便哪個書攤上,都可以買到。」他說。 「那你買的一定是翻版,我在北平見到的,定價很高。」我不知為什麼,談的很認真。 「這種書,還有什麼原版翻版?」他笑了笑說,「小小一本攜帶方便。我讀了好多遍,甚至可以背過。我還借給幾個青年作家看過。現在大家買了潔本,如果有我那本小書,打印幾份,分贈有這部書的同志,大家一定高興。」 「嗐!」我笑著說。「你那不是精神污染嗎?」 「什麼污染不污染,不是為了叫大家讀讀全文嗎?」他說,「可惜我這本小書沒有了。『文化大革命』,我把它燒了。我怕人家說,工人作家讀這樣的書!」 這位工人作家,寫了一輩子四平八穩的文章,小說中除去夫妻互相鼓勵當模範,從來沒有寫過男女間的私情。「文化大革命」,因為出身工人階級,平日又不得罪人,兩派都說得來,兩派出的造反小報他一塊拿著去代賣。也就平平安安過來了。現在有好幾個官銜在身,也可以說是功成名就,快樂安康。 使我吃驚的,不是他買了這一本書,是他竟能背過。無怪乎當代小說家,都說人的性格,是非常複雜的了。據人文潔本標明,共刪去一萬九千字,過去的潔本,刪的就更多些。 這個數字,可以和普式庚的小說《杜勃羅夫斯基》,梅裡美的小說《卡爾曼》相當。如果他能背過這些書,他的小說,可能寫得更開展一些吧。這是我的迂夫之想。他能背《補遺》,卻也沒有影響他的文字工作,沒有影響他的生活作風,他是一個公認的規規矩矩的人。 解放這個城市時,我們接收一家報館,在我的宿舍裡,發現一本污穢小說,是舊人員倉促丟下的。好多日子不敢來取,後來看著我們的政策寬大,才來取走。他是個英文翻譯,一身灰敗之氣的青年人。可見那時,讀這種書的人是很多的。 讀書的風氣,究竟是社會風氣的一個方面。是互為影響,互為作用的。誇大了不好,縮小了也不好。解放初期,思想領域,正氣佔上風,有絕對優勢。有免疫功能。那位工人作家是在這種環境中成為作有,走上文學道路的。時代對他有制約,有局限。時代能引導青年,這是不能懷疑的。 1985年10月18日下午 自從五十年代,患病以後,我就很少照像,每逢照像,我總感到緊張,頭也有些搖動。這都是攝影家的大忌。他們見到我那不高興的樣兒,總是說: 「你樂一樂!」 然而我樂不上來,有時是一臉苦笑,引得攝影家更不高興了,甚至有的說: 「你這樣,我沒法給你照!」 「那就不要照了。」我高興地離開坐位。不歡而散。 當然,有的攝影家,也能體諒下情。他們不擺弄我,也不強求我笑,只是拿著機子,在一邊等著,看到我從容的時候,就按一下。因此,這幾年還是照了幾張不錯的照片。其中有畢東、張朝璽、於家禎的作品。 今年,來找我照像的,忽然多起來,比要我寫稿的人還多。我心裡是明白的,我老了,有今年沒明年的,與朋友們合個影,留個紀念,是我應盡的義務。所以,凡是來照的,不管認識與否,年長年幼,我總是不惜色相,使人家滿意而去。 但還是樂不上來。雖然樂不上來,也常常想:為人要識抬舉,要通情達理。快死了,弄到這樣,算是不錯了。那些年,避之唯恐不及,還有人來給你照像,和你合影? 當然也不是一張沒照過。有一次批鬥大會,被斗者站立一排,都低頭彎腰,我因為有病,被允許低頭坐在地上。不知誰出的主意,把攝影記者叫了來,要給我們攝影留念。立著的還好辦,到我面前,我想要壞。還好,攝影記者把機子放在地上,鏡頭朝上,一次完成任務。第二天見報,當然是造反小報,我的形象還很清楚。 一九五二年吧,中國作家協會召開大會。臨結束那一天,通知到中南海照像。我雖然不願在人多的場合照像,但這是不能不去的。記得穿過幾個過道,到了一個空場。凳子都擺好了,我照例往後面跑。忽然有人喊: 「理事坐前面!」 我是個理事,只好回到前面坐下,旁邊是田間同志。這時,有幾位中央首長,已經說笑著來到面前,和一些作家打招呼。我因為誰也不認識,就你頭坐在那裡。忽然聽到鼓起掌來,毛主席穿著黃色大衣,單獨出來,卻不奔我們這裡,一直緩步向前走。走到一定的地方,一轉身,正面對我們。人們鼓掌更熱烈了。 我也沒看清毛主席怎樣落座,距離多遠。只聽田間小聲說: 「你怎麼一動也不動?」 我那時,真是緊張到了屏息呼吸,不敢仰視的地步。 人們安靜下來,能轉動的大照像機也擺佈好了。天不作美,忽然飄起雪花來,像雖然照了,第二天卻未能見報,大概沒有照好吧。 一生只有這樣一次機會,也沒能弄到一張值得紀念的照片。 倒楣的照片能見報,光采的照片不能見報。在照像一事上,歷史總是和我開玩笑。 照像雖是個人的寫真,然也只能看作浮光掠影。後之照,我為理事,坐於前排,前之照,則為黑幫,也坐於前排。都已經是過去的事了。 我青年時期的照片,經過戰亂,都找不到了,親朋故舊,都無存者。我很想得到一張那時的照片。那時的表情,一定是高興的,有笑容的。 1986年4月4日,清明前一天 他們給我照像的時候,總是提議我拿起一本書,好像我時時刻刻都在學習。有的人,還叫我拿著一支香煙,好像這樣更能表示我是個有靈感的人。時間長了,凡是來了有這種愛好的攝影家,我總是自動擺出這樣的姿勢,以致攝影家非常高興,認為我是個很有經驗的,懂得攝影藝術的行家裡手。 近幾年來,各種文藝刊物上,都大登作者的照片,全國性的刊物,有全國性的規格,地方性的刊物,有地方性的規格。有時乾脆就把作者的照片,登在他的作品的前面,使你既能讀到他的文章,又能領略作者的風采。一舉兩得,圖文並茂。這些作者,多半是執卷攻讀,或奮筆寫作,手裡拿著一支香煙,身後放著一個或幾個書架。 我摹仿著這種姿勢,適應著時代的認識結構。 有的刊物向我索用照片。好的照片,我是吝於寄出的。常寄一些我不喜歡的照片給他們。因為原照總是收不回來。這種辦法,當然不太好,正像我外出旅行時,不願穿像樣的衣服一樣。 因為別無所求,在刊物露過幾次以後,我就不相再幹這種事兒了。我覺得這有點像做廣告。 青年時,在大城市的照像館門前,常常見到督軍、巡閱使的大幅照片,後來又常常見到名伶、明星的大幅照片。這些照片,說是宣傳個人也可,說是代照像館做宣傳也可。 刊物如果同時安排幾個作者的照片,是頗費心機的。誰高誰低,誰大誰小,誰前誰後,是有講究的。在這一期,某人的官職高些,照片放得也就高些。下一期,此人官銜沒有了,馬上就會落了下來。 過去,在文藝界,是沒有這麼多講究的。前些日子,我見到人權保障同盟的一張舊照片,宋慶齡、蔡元培、魯迅、胡愈之,隨便在那裡一站就行了,很自然。 現在,如果是在名山勝地舉行筆會,一群作家室外合影,就得有一個有政治頭腦的人,認真安排一下。一般官銜高而得獎重者居中。主辦單位的負責人,如出版社長、刊物主編次之。其中獎又分大獎、全國獎,地方獎。刊物有名牌不名牌之分。當我與人合影時,總怕站錯了位置。僭越固然不好,充當站立兩廂的角色又有些不甘。臨陣非常侷促。好在我不大出去,在自己庭院或自己房間裡照,就隨便得多,即使幾個青年朋友,把我擁在上座,也就居之不疑了。 讀了一部好作品,心裡喜歡、仰慕,就想看看作家是個什麼樣兒,這是人之常情。古代沒有照像,插圖本的文學史上,卻有很多作家的畫像。屈原因為寫過《天問》,所以披髮昂首;司馬遷因為遭過宮刑,所以沒有鬍鬚。誰也不會相信,當年的屈原、司馬遷,就一定是這個容貌。但有一個像,總比沒有好一些,讀者心裡總算有個影兒了。所以曹雪芹的一張假畫像,還有人在那裡爭論不休。 感謝湖南人民出版社,送我一本《托爾斯泰文學書簡》,這是一本很好的讀物。其中有高爾基和托翁的通信。 高爾基在一封信中寫道: 如果您有給別人像片的習慣的話,那就請您給我一張吧。我懇求您送給我一張。 托爾斯泰送給他一張簽名的照片,並在一封信中寫道: 阿克薩剋夫講過:有些人比自己的書好些(他說的是聰明些),也有些人比較差些。我喜歡您的創作,而我認為您比您的創作更好些。 這不是托爾斯泰只看了高爾基的照片,而是認真研究了高爾基的作品,並與他會面以後,作出的判斷。 1986年4月13日晚 ------------------ 一鳴掃瞄,雪兒校對 |
後一頁 前一頁 回目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