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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南史》、《北史》



「編次別代,共為部帙」

  《南史》和《北史》都是紀傳體的通史,作者李延壽。
  《南史》共80卷,有本紀10卷,列傳70卷。記載從南朝宋武帝永初元年(420年)到南朝陳後主禎明三年(589年)約170年間宋、齊、梁、陳四個政權興亡的歷史。《北史》有本紀12卷,列傳88卷,共100卷。記事起於北朝魏道武帝登國元年(386年),止於隋恭帝義寧二年(618年),包括北朝魏、齊、周和隋四個封建政權230年間的史事。
  李延壽字遐齡,世居相州(今河南安陽)。他撰寫《南史》、《北史》,是繼承父親李大師的事業。李大師(570—628年)曾任竇建德的禮部侍郎。他有感於南北朝長期分裂、互相敵視,致使歷史記載不能周悉完備,統一後南北思想隔閡不易消除的狀況,決心寫一部編年體的南北朝史,以適應全國統一的歷史要求。他為此作了一些編纂工作,可惜過早辭世,使他的宏願未能完成。李延壽是唐初一位很有作為的史學家。他的生卒年月史書失載,現在可知他的政治與學術活動基本是在唐太宗初年至唐高宗初年這30年間進行的。他任過東宮典膳丞、崇賢館學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國史、符璽郎、兼修國史等官職。他在政治上沒有什麼作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業。他參加了唐代官修史書《隋書》、《五代史志》、《晉書》和唐朝當代國史的修撰工作。還獨自撰寫了30卷的《太宗政典》和《南史》、《北史》3部歷史著作。
  李延壽撰寫《南史》、《北史》的工作,大致開始於唐太宗貞觀十七年(643年)至高宗顯慶四年(659年)書成上奏,前後共用去16年時間。如果加上李大師的修撰工作和李延壽的材料準備等工作,那麼這部書就可以說是凝聚他們父子30餘年心血而成的。
  《南史》和《北史》是在記述南北朝至隋歷史的《宋書》、《南齊書》、《梁書》、《陳書》、《魏書》、《北齊書》、《周書》、《隋書》等8部紀傳體斷代史基礎上修成的。它們是對八書的成功改編,也是李延壽在史學史上成功的再創造。與八書相比較,它顯示出自己特有的價值。
  李延壽對八書的改編,按照他自己的說法,主要是從三個方面進行的。
  一是「編次別代,共為部帙」。李延壽打破朝代體系,把這一時期分成南北兩個部分,分別撰寫出通貫各朝代的通史,編成互相聯繫,互相配合的兩部書。這兩部書的體例都是先按時間順序編排各朝的本紀,然後是按朝代順序寫成的人物列傳,人物又按各種類傳分別編排。這就把整個南北朝到隋統一的長階段歷史,完整地交待給讀者。這個編排是很成功的。從編撰技術方面考慮,南北朝各個朝代的歷史都比較短暫,跨朝代的人物相當多,相互遞嬗的朝代之間歷史聯繫也比較密切。把它們貫通起來加以記述,既能克服史實斷裂、重複記載、難於剪裁、卷帙繁冗、不便閱讀等諸多弊病,又能用簡明方式記述具體事實,給讀者提供全面系統的歷史知識。
  從記述效果上看,把廣闊時空下的歷史發展變化,放在一起加以記載,有利於比較出各朝代、各歷史時期的不同特點,有利於準確勾勒這一歷史時期的歷史形勢和歷史變化趨勢,易於使讀者把握歷史發展的本質性特點。從思想價值上看,這有利從中華民族歷史的總體中,啟發人們的歷史思考,有利於消除南北長期分裂產生的隔閡,容易培植天下一家的統一意識。《南史》、《北史》在上述方面都表現出一些優點。但二史處理如此紛亂的時代,不能製出有關南北關係的年表來,說明作者缺乏總攬全局的觀點。對於南北各代的變異,作者交待也很不明確,遠遠落後於司馬遷「通古今之變」的見識。
  二是「除其冗長,捃其菁華」。李延壽對八書的改造,主要是進行抄錄工作,這其中有沿用、有勘究、有削煩。用二史貫通各朝,不像八書各自為書,必然會刪除很多互相重複的記載,這是李延壽工作的重要部分。另外李延壽還有意識地進行了史實和文字記載的撮要刪煩工作,最突出的是刪掉了很多八書本紀中的詔令、策文和列傳中的奏議、文章。這些文章有的史料價值極少,二史把它們完全刪除。有的比較重要,李延壽則以數語概括出來。經過這個工作,史實被突出出來,篇幅卻大量減少了。李延壽把537卷的八書,刪入180卷的二史之中,卷數僅及原著的三分之一、文字僅佔一半。由於其卷數不繁,頭緒清楚,敘事突出,讀者研習甚便,抄寫易成,因而在長時期內,二史比八書流傳得要廣泛一些。
  在宋代以前,世人瞭解南北朝史事,主要是靠《南史》、《北史》。宋代以後校勘八書,也多用二史來補其缺失。當然簡略並不等於精當,李延壽的刪削存在著一些不當之處,對此前代史家已有所批評。
  三是「鳩聚遺逸,以廣異聞」。李延壽並非單純節抄八書,他在撰史過程中,又補益進來大量的史實。八書中的《魏書》是北齊魏收所撰,北齊承東魏而來,因此魏收不承認西魏,在《魏書》中只記北朝、東魏歷史,不包括西魏史事。李延壽據魏澹撰《魏書》(已佚),在《北史》本紀中補進西魏文帝、廢帝、恭帝三帝紀,在列傳中補入西魏人物傳記,使北朝的歷史得到完整記載。二史除補入一些八書所無的紀、傳外,還對八書原有的一些紀傳作了增補,如在對范縝的記述中,增加了范縝不肯賣論取官的一段對話和不祠神廟的一段史實,使這位無神論者的戰鬥性格更為突出。《北史·蘇威傳》補入江南人民反隋鬥爭的史實。《北史·李諧傳》補充南北交往的記載,這些都是很有價值的史料。李延壽在《北史·序傳》中自述:「從此八代正史外,更勘雜史,於正史所無者一千餘卷,皆以編入。」這一方面反映了二史采摭增補材料的豐富,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取材的駁雜。二史中對史實增益不當之處,也有很多,其中大多是瑣言碎事,以至一味追求駭視聽、資談助的記事,包括一些荒誕不經,疑神見鬼的迷信內容,成為書中的蕪累。李延壽在撰書時,也訂正了八書中的一些史實。他距所記時代較遠,這使他可以改正一些當時諱飾失實的史實,顯示出一定的長處。
  《南史》、《北史》在思想上的價值,最突出的是宣揚天下一家的統一思想。它改變了一個多世紀以來一直襲用的南方與北方互稱「島夷」與「索虜」的陋習。李延壽認為南朝與北朝佔有同樣的歷史地位。他反對把北魏以前北方一些少數政權的歷史「編之四夷」。也指出東晉、宋、齊梁、陳各朝,雖偏安江南,但前後相承300餘年,不承認它們歷史地位的作法是不可取的。李延壽在《南史》、《北史》中不分正閏,給南北朝各政權以同樣的地位。這種在歷史撰述上不再強調南、北對立和華、夷界限的認識和作法,反映了民族融合的偉大成果,是歷史的進步。在具體撰述中,李延壽也採取了一些適當的作法來宣揚統一意識。他對南北之間的戰爭採取「兩國交兵不詳載」(趙翼《廿二史札記》卷13《南北史兩國交兵不詳載》條)的作法,就是有意削減對此的過分糾纏。
  《南史》和《北史》在記述人物的歷史活動時,通常都把所記述的人物和他的家族興替得失、榮辱悲歡聯繫起來,而尤其注重說明人物的社會活動的因果同「家聲」、「門風」的關係。二史也很注意家族興替與皇朝盛衰的關係。這些都反映了南北朝時期的歷史特點和社會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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